① 商業保理與信託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商業保理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總的來說信託是把自己的錢託付給被人讓人幫你理財增值;保理是你賣了東西要收錢,保理商提供幾種服務1.你把應收賬款質押了,保理公司先給你錢,等你收到買方的錢了還給他,或者叫買家直接還給保理公司(類似貸款,抵押物是你向買方要錢的這個權利);2.幫你管賬(類似會計所);3.幫你催錢;4.提供擔保,如果買方不給你錢保理公司給你錢;所以,我覺得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吧...
② 房地產信託是指什麼
簡簡介
房地產信託結構圖
房地產信託,英文是「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S,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不動產信託就是不動產所有權人《委託人),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使其依照信託合同來管理運用的一種法律關系;二是房地產資金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資金投向房地產業並對其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這也是我國正大量採用的房地產融資方式。
2003年6月,央行發布121號文件限制房地產企業的銀行融資,房地產信託開始成為企業追逐的熱點。房地產信託是指房地產信託機構受委託人的委託,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為管理、營運或處理委託人託管的房地產及相關資財的一種信託行為。
2發展歷程
1883年美國首先成立了波士頓個人財產信託(Bost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
onPersonalPropertyTrust),但直到1920年以後,美國投資事業才有了劃時代的發展,這也是美國在戰後涌現出大量的富豪手中所持有的過剩資金所致。1929年紐約股市崩潰後,美國SEC開始對投資公司進行規范。為確保投資人的權益,美國展開了一系列聯邦證券交易活動,先後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35年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法、1939年信託契約法,並於1940年制定了投資公司法及投資顧問法,這些都成為日後投資公司經營業務管理規則的基本框架。依據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4條,投資公司可以分為:面額證券公司(Face-AmountCertificate Companies)、單位信託公司(UnitInvestmentTrust)和經理公司(Management Companies)三類。
其中,經理公司在三種投資公司類型中運用最為普通,按投資公司法第5條又可將其分為:封閉型(Close-end Type)投資公司、開放型(Open-End Type)、分散型(Diversified Type)和非分散型(Non-DiversifiedType)投資公司四種。馬塞諸塞商業信託是REIT的前身,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最初採用信託形式是為規避州法禁止公司以投資為目的而持有不動產的規定,隨後因其逐漸發展成為規避公司所得稅的不動產投資組織,而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為商業信託與公司相似,並視同聯邦公司組織加以課稅,導致其發展一度停滯。但由於後來的投資信託法規不斷健全,且經濟發展態勢良好,美國投資信託的發展又日益茁壯起來。著眼於投資信託的優點,美國國會於1960年通過修訂內地稅法典,正式開創了REIT,規定凡具備該法案第856條至859條的有關組織、收入及收益分配要件的REIT 可享有免稅優惠。
換言之,即使REIT是以公司為組織形態,也可以不必負擔公司所得稅,而僅對股東或投資人課征個人所得稅,所以REIT一般也被認為是具有投資媒介性質管道機能。197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稅收改革法案,取消了REIT必須是由非法人信託或社團組織的要件,所以現今美國的REIT組織形態可以是公司組織或信託,但必須是聯邦所得稅意義下非銀行、儲蓄貸款機構或保險公司類的公司,通過這些機構,向大眾募集資金。基於危險分散原則,主要從事買賣管理不動產實體的投資或抵押擔保貸款的信託投資,屬於一種長期投資商品,其基本架構由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公司、保管機構和投資人四個實體組成。但按照1986年稅收公司改革法的規定,REIT必須僱傭獨立的不動產專家來執行管理REIT的日常事務活動。
3性質分類
房地產信託經營業務內容較為廣泛,按其性質可分為:
①委託業務,如房地產信託存款、房地產信託貸款、房地產信託投資、房地產委託貸款等;
②代理業務,如代理發行股票債券、代理清理債權債務、代理房屋設計等;
③金融租賃、咨詢、擔保等業務。
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具有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等優勢。由於信託制度的特殊性、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使其成為最佳融資方式之一。
4發展現狀
當人們對高房價已經感覺到無奈的時候,「集體焦慮」就出現了。當這種「集體焦慮」出現之後,一切與房
房地產信託
地產沾邊的東西都會刺激人們的這種焦慮,房地產信託也自然「被焦慮」,被情緒化地關注。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中,已經多次出現一個傳言擊垮一家企業的案例。信用社會中,「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表面看也許就是一個傳言或是無意的誤讀,但其背後是「集體焦慮」中的非理性。網路時代,當信息的傳播更加便捷之時,對於信息的辨別也更重要了。
[1]房地產信託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房地產企業緊張的資金鏈使得房地產信託兌付風險加大,而綠城事件以及滬京房地產企業兌付問題更是引起了市場的擔憂。這也使得很多投資者對房地產信託望而生畏。 盡管房地產信託產品面臨眾多問題,但並不能一概否定此類產品。相關專業人士給出了建議,從來看,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率還是比較高的,投資者在購買的時候一定要審慎:首先要看項目本身的好壞,其次要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風控措施,第三還要看信託公司的資質。房地產信託依然具有投資價值。
不過專家建議,在購買房地產信託計劃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除了要考察項目的好壞之外,也要嚴格把握產品的風控措施,不要片面追求高收益而忽視了項目和產品風險。此外在信託公司的選擇上,要盡量選擇那些股東背景、資金實力較為雄厚的國有控股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
從投資品種來看,股市屢創新低,外圍環境負面消息不斷,反彈跡象並不明確,風險難以把控。而房地產投資受到嚴控,且受到限購令影響,投資房地產風險加大。相比較下來,前發行的房地產信託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大都在10%以上,盡管同樣受到調控,但是投資者能詳細了解房地產信託項目,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種,不失為一個理想的選擇。
5發展前瞻
銀監會從2011年5月開始針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逐步開始調控,屢次通過窗口指導的方式降低房地產業務的發行。6月要求房地產信託項目由事後報備改為事前報備,可以看出銀監會逐步將主動權掌控在自己手中,並開始主動出擊。從9月開始,要求逐個監測存量項目的兌付風險。而之後就爆發了綠城事件,這系列措施可以看出銀監會對於整治房地產信託業務的決心和力度。而這次四家信託公司被叫停可謂再次給行業敲響了警鍾。
在監管部門的嚴控信託網的主動調整之下,房地產信託業務已經呈明顯降溫態勢。根據信託研究機構普益財富昨日發布的9月份信託市場月報,9月份房地產領域的信託產品發行量為49款,環比下降25款,佔比下降2.57個百分點。
這次叫停是銀監會釋放的一種繼續嚴控的信號,至於房地產信託業務是否會被叫停,尚無消息,但可以看出,調控政策逐步向各個信託公司開始發難。由於之前房地產信託過快的發展,這也使得風險積聚,銀監會此舉也是出於風控角度考慮。
6資金來源
資金是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從事信託的基本條件。房地
基金型房地產信託
產信託機構籌集資金的渠道與方式與銀行不大一樣,主要來源有:
房地產信託基金
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為經營房地產信託投資業務及
其它信託業務而設置的營運資金。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來源主要有:財政撥款、社會集資以及自身留利;
房地產信託存款
是指在特定的資金來源范圍之內,由信託投資機構辦理的存款。其資金來源范圍、期限與利率,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公布和調整;
集資信託和代理集資
這是信託機構接受企業、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的委託,直接或代理發行債券、股票以籌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資金信託
是指信託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其貨幣資金進行自主經營的一種信託業務。信託資金的來源必須是各單位可自主支配的資金或歸單位和個人所有的資金,主要有單位資金、公益基金和勞保基金;
共同投資基金
即投資基金或共同基金,對於國內公眾而言,它是一種較新型的投資工具,但在國外已有百餘年的歷史,並且日趨興旺,是現代證券業中最有前途的行業,在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上,已為實踐證明是一種相當先進的投資制度,並已成為舉足輕重的金融工具。
7投向分類
根據資金投向的不同,REIT可分為三類:
權益型
(EQUITYREIT)。權益型 REIT直接投資並擁有房地產,其收入主要來源於屬下房地產的經營收入。收益型REIT的投資組合視其經營戰略的差異有很大不同,但通常主要持有購物中心、公寓、辦公樓、倉庫等收益型房地產。投資者的收益不僅來源於租金收入,還來源於房地產的增值收益;
抵押型
(MORTGAGEREIT)。主要以金融中介的角色將所募集資金用於發放各種抵押貸款,收入主要來源於發放抵押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和抵押貸款利息,以及通過發放參與型抵押貸款所獲抵押房地產的部分租金和增值收益;
混合型
(HYBRIDREIT)。顧名思義,此類REIT不僅進行房地產權益投資,還可從事房地產抵押貸款。
早期的房地產信託主要為權益型,目的在於獲得房地產的產權以取得經營收入。抵押信託的發展較快,現已超過產權信託,主要從事較長期限的房地產抵押貸款和購買抵押證券。但混合型無疑是將來發展的方向。另外,REIT還有很多其他分類方法。
例如,按股份是否可以追加發行,可分為開放型及封閉型。封閉型REIT被限制發行量,不得任意發行新的股份;相反,開放型REIT可以隨時為投資於新的不動產增加資金而發行新的股份。按是否有確定期限,可分為定期型和無期限型。定期型REIT是指在發行基金之初,就定為確定期限出售或清算基金,將投資所得分配予股東的事前約定;無限期型則無。按照投資標的確定與否,分為特定型與未特定型。基金募集時,特定投資於某不動產或抵押權投資者為特定型REIT;反之,於募集基金後再決定適當投資標的者為未特定型REIT.[2]
8運作流程
房地產信託的運作流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美國模式,另一種是日本模式。這兩種模式說到底就是資金信託和房地產資產信託的區別,由於各自的國情不同,美國比較側重於資金信託型REIT,而日本側重於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
9美國模式
美國的房地產信託通常是以基金的形式出現的,在成立階段,其主要運作流程為:
房地產市場的政策
(1)評估資金。基金發起人為滿足自身需求,進行REIT基金募集的籌劃,主要工作包括:預估所需資金數量,確認選擇REIT基金為籌資工具,並考慮投資標的的收益性能否達到必要的回報率等。
(2)接洽承銷商、發起人與承銷商討論投資與募集事宜,包括投資細節、募款細節和承銷方式等工作。
(3)接洽律師及會計師。與有資格的律師及會計師討論基金申請發行的相關法律、會計問題,選定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為成立全過程服務,並擬訂申請文件,此時投資計劃在財務上的可行性分析基本確定。
(4)接洽不動產顧問公司。若基金未來的經營管理由房地產顧問公司擔任,則需要洽定對象並簽定REIT管理顧問契約,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
(5)當所有文件備齊後即可以向SEC申請募集,在申請成功後,要決定保管機構並簽定REIT契約。
房地產信託成立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後,便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值得注意的是該類證券一般需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必須按成立階段所定協議實施投資計劃,保管機構則依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的指示,進行業務操作,執行房地產買賣、傭金收付及租金與相關商業投資的收支等事宜。投資者通過券商購買REIT證券,投資收益則從保管機構處獲得。
在美國,房地產信託證券首次公開發行的注冊登記,其依據是1933年證券法表格-11,該格式要求詳細披露REIT的投資政策、與投資政策有關的活動、房地產的狀況、財產處理的信息、經理公司與投資公司之間的關系等。當然,REIT也可因私下發行而無須注冊登記,但依據1933年證券法REGULATION D(RULES501-506),私下發行的投資人人數上限為35人,完成公開發行後,按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REIT有報告的義務。另外,法律還對房地產信託的結構、資產運用和收入來源作了嚴格的要求,如房地產投資信託須有股東人數與持股份額方面的限制,以防止股份過於集中;每年9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給股東;其籌集資金的大部分須投向房地產方面的業務,75%以上的資產由房地產、抵押票據、現金和政府債券組成;同時至少有75%的毛收入來自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產銷售所得。在稅收方面,REIT則受到了優待,按照規定,REIT不屬於應稅財產,且免除公司稅項,這就避免了雙重納稅的可能。
10日本模式
其運作流程為:
(1)房地產公司將土地、建築物分售給投資者,由投資者繳納土地、建築物的價款給房地產公司;
(2)投資者將房地產產權信託給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3)信託公司將房地產全部租賃給房地產公司,同時向該公司收取租賃費;
(4)房地產公司也可以將房地產轉租給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賃費;
(5)信託公司向投資者發放紅利;
(6)信託銀行也可以將該房地產在市場上銷售,從購買者身上獲取價款,再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
11借鑒意義
從對美國和日本房地產投資信託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的研究中,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業的發展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在理論上幾乎還是空白,必須盡早對房地產投資信託進行認真細致地研究,並推動政策的市場化,來達到房地產的證券化。 (2)正確認識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性。房地產投資信託是一種新的金融商品,它有自己產生的條件和發展的規律, 我們只能給它創造適合生長和發展的條件, 不能只是為了處理銀行的不良資產(當然它可以作為處理不良資產的一種手段),更不能為了利用它的初期性來轉移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而極力發展,這樣只能起到拔苗助長的作用。
(3)在政策上,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點制定出相應的法律、稅務、財務和證券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和維持整個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來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健康、理性地發展。
(4)在房地產證券化的發展過程中,應極力開發相關和配套的房地產證券化商品,培養大量的機構投資者。
(5)我國房地產業才剛剛開始發展,我們必須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發展建立一套完整的房地產投資的管理和戰略體系。
在國內的房地產金融政策大環境下,房地產開發商期待更多的融資渠道和新的金融衍生工具。要鼓勵和支持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新的融資方式的萌芽和發展,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銀行資金、 外商資金、 外埠資金和居民個人資金投向房地產。 通過借鑒國際流行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模式,適時培育和發展 REIT 基金,不僅有望克服銀行體系房地產貸款風險集中的問題,並可以推動我國房地產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3]
12作用
1、能為房地產委託人提供可靠的融資渠道,促進房地產企業良性發展。中國的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都不超過20%,而銀行貸款又趨於緊縮狀態,受房地產開發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約,一般房地產的銷售或租賃都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所以資金短缺是一個長期狀態。因此,利用信託工具融通資金便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房地產信託
2、房地產信託化能夠豐富資本市場的投資品種,為投資人提供一條穩定獲利的投資渠道。特別是在當前,股市欺詐接連不斷、股指一厥不振,銀行存款利率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大量的資金要尋找穩定的投資獲利渠道,房地產信託化生逢其時,是滿足投資者需要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3、房地產信託化能夠拓寬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信託業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契機。從中國信託業發展所走過的20多年的歷程來看,因為無法可依,信託業的定位一直處於一種無序狀態,為了吸納儲金,曾屢次出現高息攬儲等不規范現象,擾亂了金融市場,也招來了政府幹預,一次次整頓的結果,信託業的「可經營范圍」 越來越窄,業務量也越來越少。隨著2001年10月1日《信託法》的實施,給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帶來了新的生機,在百廢待興的狀態下,對信託業而言,進行房地產信託不失為一項嶄新的、現實的、強有力的突破口。
13同類區分
與REITs的區別
第一,REITs是標准化可流通的金融產品,一般從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收購地產資產包,且嚴格限制資產出售,較大部分收益來源於房地產租金收入、房地產抵押利息或來自出售房地產的收益,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集合非標准化金融產品,一般不涉及收購房地產資產包的行為,其收益視信託計劃的方案設置而定,尚無二級市場,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二,REITs對投資者的回報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比如美國要求把所得利潤的95%分配給投資者;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對投資者的回報為信託計劃方案中的協議回報,一般在3%-9%左右。
第三,REITs的運作方式是:負責提供資金並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經營團隊進行投資運營;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運作方式是:提供資金,監管資金使用安全,或部分或局部參與項目公司運作獲取回報。
第四,REITs的產品周期一般在8-10年,更注重房地產開發後,已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的經營;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產品周期較短,一般為1-3年。
第五,REITs的稅制優惠:如信託收益分配給受益人的,REITS免交公司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分紅後利潤按適用稅率交納所得稅。而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沒有相關的稅制安排。
第六,中國的房地產信託概念較為寬泛,可以是REITs模式,也可以是貸款信託、優先購買權信託、財產權信託、受益權轉讓信託等等。
總之,簡單地講,REITs就是將投資大眾的資金,由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在商務辦公大樓、購物中心、飯店、公共建設等商用建築物,投資人不是直接拿錢投資不動產,而是取得受益憑證,報酬以配息方式進行,且REITs可以掛牌公開交易,因此投資人還可以在公開市場買賣,賺取資本利得。
14風險控制
房地產信託的主要風險來自於:[2]
(1)賠償風險。央行發布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只有當信託公司違背信託合同擅自操作時,投資者所遭受的損失才由信託公司負責賠償。也就是說,信託公司不負責運營過程中發生的風險。[2]
(2)項目風險。單個項目的風險往往很難評估預測,而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時又往往有意無意地多介紹項目盈利前景,很少揭示項目風險,如投資者輕信信託公司推介,不審慎決策,將面臨很多潛在的風險。[2]
(3)操作風險。信託公司的實際操作難度較大。我國的「資金信託管理辦法」對資金信託計劃有200份的限制,普通投資者一般資金在二三十萬、三四十萬,但因為房地產融資額大,有的需要一兩個億的資金,有了200份的限制,單筆金額便很大,給融資造成困難。信託計劃「合同不超過200份、認購起點不低於5萬元」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並不容易接受。[2]
(4)自身風險。房地產信託本身也有缺陷。比如業務模式散亂,經營風險偏高,利潤較低等;在運營模式上,多數產品採取的是貸款形式,形式比較單一;資金和產品僅限於信託憑證轉讓,流動性差。[2]
信託公司在控制信託投資即貸款的風險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手段,一般依賴於銀行後續資金介入,或由銀行資金替代而順利退出,或在銀行資金確保項目建成銷售後實現資金退出,能否順利退出往往取決於銀行的支持程度。因此,房產信託在我國當前環境下,必須與銀行緊密配合,單獨運作的風險非常大。但銀行後續放款與否受政策因素及環境變化因素的影響非常大,在信託公司做出投資(或貸款)決策時,難以把握這些潛在影響因素,因此,信託公司的決策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無法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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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是我本人手打的,不過很簡單的概括並不能說明問題,特別是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限制,房地產作為中國主流經濟支柱之一,以及地方財政主要收入的產業鏈,後續的房地產與金融行業之間的合作將會出現更多的方式方法,信託最早出現在國外,但是並不完全適用於我國大陸,因此,希望朋友們不僅了解其然而且要了解其所以然,才能制定更合適自己項目的方式方法!
另外,依然要說一句抱歉,我自己本人對於房地產信託掛鉤,還是屬於很初級的。
③ 商業銀行體制改革
在建立中央銀行之後,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是加快我國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劉鴻儒教授認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新型金融體制,這一新型的金融體制的主體是商業銀行的改革。若不實行商業銀行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就難以深化;而另一方面,企業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重點,企業改革必須與商業銀行體制改革相結合起來進行。商業銀行是企業資金供應的主體,商業銀行的機制對企業機制的制約和推動作用都很大。企業機制的轉換和商業銀行運行機制的轉換是相輔相成的。
1979年以來,關於商業銀行改革的討論一直在進行,有的改革措施已經實施了,有的仍在繼續探討。研究和討論過程中的主要焦點體現了我國商業銀行改革思想的變化和改革的過程。這里讓我們傾聽一下劉鴻儒教授對我國商業銀行體制改革思路與焦點的有關談論。
一、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能不能建立商業銀行制度
前面講過,1979年分設專業銀行時及以後相當長時期內,人們都認為應當建立按產業部門劃分業務范圍的專業銀行,而這種專業銀行又是國家銀行。專業銀行也以作為國家銀行為榮,並以國家銀行的指導思想進行改革,不可能進行市場經濟需要的商業銀行改革。
在商業銀行體制改革的背後, 有個思想認識的進化和深化過程。1992年之前,在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經濟的思想的誤導下,許多人誤認為商業銀行也「姓資」,不「姓社」。因此,對於是否要提「商業銀行」這四個字頗有爭論。在很多場合,只能提「綜合性銀行」。新型的商業銀行出現後,每每召開研討會,只能稱「新建銀行研討會」;「商業銀行學會」始終得不到承認。1990年曾一度打算把交通銀行改為專業銀行,變成專業分工的官辦銀行。1993年以後,「商業銀行」這一提法才明確下來,允許多設商業銀行,並且鼓勵銀行間的競爭,可以說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1995年我國頒布了《商業銀行法》,有人認為這部法律未充分體現市場經濟的要求,對它不滿意,但它畢竟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商業銀行的地位和作用,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商業銀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第四條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些規定從立法上確立了商業銀行的法人地位。當然,法律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商業銀行的完善化、規范化和國際化,也需要較長的時間。
二、是建立多功能的商業銀行,還是建立分業管理的商業銀行
在我國,長期以來有兩種觀點:主張多功能商業銀行的,更多地考慮了范圍效應;主張與證券、投資業分業的商業銀行的,更多地考慮了宏觀調控的實施。對此,劉鴻儒教授認為,我們要從中國的現實條件來考慮這一問題。首先,固定資產投資膨脹是我國多年來未解決的老問題,「投資飢渴症」根深蒂固;其次,我國的宏觀調控能力較差;第三,我國的市場條件尚未發育成熟。因此,不便於馬上建立綜合性的、多功能的銀行。中國從1984年擬定金融改革方案時,就確定了實行分業管理的原則。
在改革中也以個別銀行試驗多功能經營,如交通銀行恢復後,曾作為多功能銀行的試驗。當時批准該銀行業務范圍比較廣,可經營長期融資,甚至保險業務。但最近幾年,固定資產投資膨脹嚴重,通貨膨脹加劇,宏觀調控的難度加大,需要強化金融宏觀管理,於是,便取消了這一試驗。其保險業務獨立出來,成立了太平洋保險公司;其證券業務也分設出來,成為海通證券公司。
在《商業銀行法》的起草、修改和審議過程中,對於是否允許商業銀行進行投資,以及投資的范圍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我國是一個主要依賴銀行間接融資發展經濟的國家,目前銀行負債主要是存款且以活期存款居多,這就決定了銀行信貸資金應主要用於對工商企業貸款以及其他短期性資金需求。如果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實行混業經營,使短期資金長期運用,必然會加大信貸資金的風險。在我國市場機制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如果聽任銀行業和信託業、證券業、保險業和房地業交叉竄位,混合經營,不僅不能保護存款人的利益,降低銀行經營風險,反而會助長證券市場的投機和房地產市場的混亂,易產生泡沫經濟,不利於整個金融與國民經濟的穩定。同時,銀行利用自己的信貸便利從事非銀行業務,必然會加劇金融業的不公平競爭。在目前我國銀行業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尚未達到8%的要求的情況下, 銀行業只能是通過運用信貸資金投資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如果投資於證券和不動產,一方面不利於銀行業的穩健經營,另一方面將擴大信貸需求,形成「倒逼」機制,增加中央銀行的信貸壓力,進而削弱整個宏觀調控的效力。前幾年發生了亂集資、亂拆借,把信貸資金投向房地產和證券業,到現在還有相當一部分沒有清理,有的還造成了資金損失。因此,這種意見主張金融業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禁止銀行投資於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於證券和不動產。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從國際銀行業的實踐看,商業銀行的投資與商業銀行的貸款構成了商業銀行的兩大資產業務,這是銀行資金運用的最主要途徑和銀行收入的最主要來源。隨著資金證券化趨勢的不斷加強,投資業務對於商業銀行的重要性日益明顯。商業銀行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是獲取收益、降低風險和增加資產流動性。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資產業務過於單一,信貸資產質量下降,允許商業銀行投資於國債等政府債券,有利於增強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允許商業銀行買賣政府債券,也有利於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操作,為防止風險可進行比例控制,允許商業銀行投資於商業票據,進行票據貼現,有利於商業票據的流通,有利於央行再貼現調節經濟,從而促進商品流通。商業銀行在達到資本充足率、設立銀行的最低資本金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其運用自有資金投資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一方面有利於金融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符合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對於銀行投資於股票和房地產,由於投資的風險性大,與銀行業的穩健經營原則相悖,因此,必須嚴格禁止,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國際銀行業的發展趨勢是,銀行業與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及其他金融業務日漸融和,全能性銀行業務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德國和日本的銀行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融合對這兩個國家的經濟起飛,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很少出現銀行破產的現象,而且美國國會也正在考慮修改《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放鬆對銀行從事證券業的嚴格管制。因此,可考慮允許我國的商業銀行進行各種投資業務,同時加強管理,這樣既有利於企業的發展,有利於推動資本市場的發展,也有利於銀行增強國際競爭能力,全面發展我國的銀行業。
考察一下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銀行法對銀行投資的約束性規定,我們可以得到一些啟示。
第一、對銀行投資於企業及非自用不動產的限制。香港、瑞士、新加坡、德國都對銀行投資企業及不動產的總額占銀行自有資本的比例作出規定。香港銀行條例規定,銀行不得直接投資於任何農、工、商或者其他企業,但為追償債務而取得股票者,不在此限。瑞士銀行法規定,銀行對單一企業的投資應與銀行自有資本保持適當比例。新加坡銀行法第27條規定,銀行取得或持有金融、商業、農業、工業或其他企業的股份總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的40%,但為追償債務而持有的股份除外。德國銀行法第12條規定,信用機構對土地、建築、生產設備、船舶、信用機構及其他企業股權的投資,依帳面價值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責任資本。
第二,對銀行投資於自用不動產的限制。各國銀行法一般都允許銀行投資於自用不動產,但同時限制投資額所佔銀行資本或存款余額的比例。韓國銀行法規定,金融機構投資於營業用之不動產不得超過該金融機構的凈值。台灣銀行法第75條規定,商業銀行對自用不動產之投資,除營業用倉庫外,不得超過其於投資該項不動產時之凈值;投資營業用倉庫,不得超過其投資於該倉庫時存款總額的5%。 新加坡銀行法規定,除以經營業務為目的或提供職員住宿用之合理需要外,銀行購置不動產或取得其所有權的總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的40%。香港銀行條例規定,銀行購買或持有的土地,其總額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與公積金之和的25%,但監理官批準的為經營業務或為職員住宿目的所必須的部分不在其內。
第三,對銀行投資於企業股票的限制。韓國和泰國禁止商業銀行購買其他銀行的股票。韓國銀行法第27條規定,金融機構不能購買或長期持有金融機構的股票,但經韓國國民銀行監督院長核準的除外。泰國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買賣或持有其他商業銀行的股份,但其取得是由於債務的清償或授信的保證,並於取得之日起六個月內予以處分的,不在此限。韓國、台灣和香港規定,銀行對股票或有價證券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其存款余額或銀行資本的一定比例。韓國銀行法規定,金融機構承受之股票,或償還期限超過三年的公司債或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不得超過其吸收活期存款的25%,但關於政府公債及韓國銀行通貨安定證券不在此限。香港銀行條例規定,銀行取得或持有一家或多家股票的總額,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該銀行實收資本與公積金之和的25%,因追償債權而取得的股票不在此限之內。新加坡銀行法規定,1984年銀行(修正)法頒布以後,凡欲與任何公司締結協議,直接或間接取得或持有超過該公司20%以上股份的銀行,應事先報知主管機關表明其參與該項協議的意圖,並須獲得主管機關的核准。泰國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下列投資活動,須經泰國銀行同意:1、 買賣或持有有限公司的股份;2、擁有有限公司股份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額的10%;3、買入或持有股份或無擔保公司債的總額,超過該商業銀行資本金的20%。
我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商業銀行法》過程中,多數委員認為,參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應根據我國銀行業的發展現狀和國家的金融政策,在目前階段,對銀行業的投資問題採取慎重態度,實行嚴格的分業管理、分業經營。
劉鴻儒教授指出:《商業銀行法》明確我國要實行分業管理,是符合中國的當前的實際情況的。近年來,世界范圍內出現兩大趨勢,一是分業逐漸淡化,多功能銀行強化;二是一些大銀行開始合並,增強實力。東京銀行和三菱銀行合並後,一躍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銀行。從長遠看,淡化分業經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因為,隨著市場體系的發育成熟,宏觀管理力量的加強,多功能經營的高效益就能體現出來,這是符合經濟原則的,中國將密切注視這方面的發展,供下一步改革參考。
三、建立新的商業銀行,還是先改革國有專業銀行
劉鴻儒教授談到:我們曾計劃集中力量改革國有專業銀行, 並於1986年在試點城市進行企業化經營的實驗。反復研究和改革試驗後表明:四大專業銀行的改革難度較大,主要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難以解決,現實的政策性借款的要求也不能迴避。於是,決定採取「農村包圍城市」的方法,建立新型的商業銀行,強化專業銀行的競爭對手,以樣板的力量來推動專業銀行的改革。這既有利於統一思想,又有利於摸索經驗。近十年的實踐證明,新建的商業銀行機制靈活,效益較好。
從1987年至1996年,我國先後建立了11家新型的商業銀行。
首先,重新組建了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 年, 1958 -1986年期間,其國內業務被停止了。1986年,國務院決定重新組建交通銀行,恢復其國內業務,並於1987年4月1日正式開業。
其次,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1987年3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其前身是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銀行部。<BR> 以後,又有一批新型商業銀行陸續成立。為鼓勵兩省和特區經濟發展,先後成立了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和海南發展銀行。為推動浦東經濟發展,成立了浦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的成立,是首鋼綜合改革試點的結果。光大銀行是由光大公司創辦的。民生銀行成立於1995年,由全國工商聯牽頭創辦,以民營企業為股東。到1995年底,我國共成立新型的商業銀行11家。這些銀行成立之初,其業務范圍和分支機構設置都受到嚴格限制,現已逐步放寬。另外,還有一家中國投資銀行,是中國建設銀行全資附屬的銀行,它正向商業銀行轉化,還有兩家為住房制度改革服務的試點銀行,即煙台住房儲蓄銀行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它們還不是規范的商業銀行。
新建的11家商業銀行(不含中國投資銀行和兩家住房儲蓄銀行),具有機制靈活的特點,效益較好。其主要特點如下:
1、產權清晰,制約力強。11 家新建商業銀行基本上都建立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股份制結構。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類是以大中型企業為股份持有者,如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這些銀行的股東們從企業和經濟效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並對銀行的管理層給予充分的支持和一定的壓力,建立了有力的制約機制。第二類,政府投資和企業投資相結合,如廣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政府投資由財政代表,由此會不會導致過多的政府幹預,從而影響銀行的效益呢?實踐證明,這一擔心是多餘的,因為股份制的銀行首先要考慮自身經營的風險和效益,更何況政府也只是股東之一,不可能獨斷專行。此外,董事會和股東會也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第三類,向公眾募股並上市,目前僅有深圳發展銀行一家。從這家銀行的經驗可以看出,來自股東和社會的壓力是比較大的。同時,也應看到我國的銀行業還沒有形成完全平等的競爭局面,處於半壟斷狀態,因此,它還不是完全競爭條件下的商業銀行。其利潤和收益不能完全反映自身的經營狀況,同時,數萬個股東如何去參與銀行的管理和決策也是有待於深入探索的問題。因此,國務院決定,銀行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並上市暫不擴大。中信實業銀行是由公司集團設立的全資控股銀行,也正考慮募股。這是因為,銀行的發展需要強大的資金實力,單靠一家公司的力量是難以與其他銀行競爭的;而且銀行經營的安全性要求也決定了銀行不能只服務於一個「老闆」,聽從一個「老闆」的支配;銀行吸收的存款來自全社會,就必須服務於全社會,受社會力量制約。
2、真正能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自我發展。新型商業銀行得不到政府補貼,也不承擔國家政策性貸款業務,很少受政府幹預,機制靈活,經營規范。
3、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人事制度。 新型商業銀行在人事制度上比較靈活,人員可以選聘,可以辭退,工資待遇與效益相結合,一些銀行還取消了過去的行政級別制度。
4、業務多樣化,管理制度嚴密。 上述銀行大都建立了嚴密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各種內部管理制度,具有較好的經營管理水平,不斷開拓金融業務,改進金融服務。
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這些新建商業銀行的發展不平衡,基礎條件也不一樣,領導層和管理層人員多是原國有大銀行培養起來的,不熟悉新型商業銀行的經營。因此,原有官辦銀行的習慣勢力和思想體系在不知不覺中阻礙著銀行自身的深化改革。「穿新鞋走老路」的危險依然存在。今後新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課題是如何堅持改革的方向,發揮自身的優勢,向國際化的現代商業銀行方向發展。
四、如何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
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這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劉鴻儒教授說:1984年以來,這個問題一直在研究之中。因為要使國有各大專業銀行真正轉化為商業銀行,並防止新建商業銀行不重蹈國有專業銀行的老路,其重要條件之一就是將政策性業務分開,逐步建立專門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的銀行。
日本的金融制度中,政府金融機構有其獨特的地位和作用。1947年,為了復興戰後日本瀕臨毀滅的經濟,向基礎產業提供的資金,日本成立了復興金融金庫。1950年左右,又設立了國民金融出庫、住宅金融出庫、日本輸出銀行、日本開發銀行等政府金融機構,專營政策性業務。
政策性金融機構通常是由政府制定的,或參股或擔保,其業務領域主要集中在國民經濟比較薄弱的環節或急待發展的方面,根據特殊的融資原則,不完全以盈利為目的。我國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由我國為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決定的。分離我國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是為了深化我國金融體制改革,促進地區間經濟協調發展及產業結構的合理化。1994年我國先後成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主要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籌集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建和技改等政策性項目及配套工程建設,從資金來源上對固定資產投資總量進行控制和調節,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國家開發銀行的注冊資本為500億元人民幣, 由財政部核投。國家開發銀行對國家政策性貸款的拔付業務,優先委託建行辦理,並對其委託的有關業務進行監督。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其運營資金來源是: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發行金融債券;財政支農資金;境外籌資;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貸款。其業務范圍是:辦理由國務院確定,中國人民銀行安排資金並由財政予以貼息的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貸款;辦理農副產品的收購貸款及糧油調銷、批發貸款;辦理承擔國家糧、油等產品政策性加工任務企業的貸款和棉花粗加工企業的貸款;辦理國務院確定的扶貧貼息貸款、老少邊窮地區發展經濟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
1994年3月19日成立的中國進出口銀行, 其業務范圍是: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與機電產品出口有關的外國政府貸款、混合貸款、出口信貸的轉貸;國際銀行間貸款;出口信貸擔保等。
成立三家政策性銀行是個良好的開端,但業務范圍的劃分和資金來源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有待於進一步摸索。
此外,劉鴻儒教授還就建立地方性銀行談了看法,他指出:從金融體制改革之初起,各地政府就要求建立地方銀行,以適應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這些要求一直未獲同意。因為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力量較弱,而地方政府幹預經濟的力量較強,建立地方銀行容易失控,帶來較大的風險。
為滿足各地發展經濟所需的金融支持,國家批准各地成立了一批信託投資公司,分為地方政府投資為主體的信託公司和由金融機構設立的信託公司。這些公司的成立,適應了發展地方經濟的要求,以其靈活多樣的籌資方式,推動了經濟的發展。但實踐也表明,一些地區的政府對信託公司干預過多,使之資金效益欠佳。我國現有信託公司394家, 正在清理整頓,強化管理。
1994年,我國加強了中央銀行對金融的調控和監管的力度,考慮到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國務院決定成立城市合作銀行,作為地方性商業銀行,給地方一定的融資餘地。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有利於清理整頓城市信用社,解決其現存的問題;有利於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從而帶動城市輻射地區經濟的快速增長;有利於引導地方財政信用進入正常的金融軌道,穩定金融秩序;有利於引進競爭機制,促進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化,完善我國商業銀行體系;有利於加強中央銀行的監管。城市合作銀行,實際上是地方商業銀行,對解決地方融資渠道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城市信用合作社原定為小企業、個體戶服務的目標就難以實現。這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④ 信託公司 業務部幹嘛的 做什麼工作
信託公司的業務部主要做信託業務工作,工作內容如下:
1、對相關行業領域進行市場調研、開發,考察信託項目、設計交易結構,完成盡調報告並配合起草相關合同與法律文本。
2、配合部門與項目相關方協商、談判,落實項目實施的各項條件,協助制定發行方案和流程並配合執行信託計劃發行,在項目存續期內,完成運營報告,資金收付、利益分配及清算。
3、維護、拓展項目渠道和資金渠道推進產融結合。
4、負責信託業務拓展、營銷、經營與管理工作。
5、負責投資模式與投資策略的研究,編制投資戰略與投資規劃,並對投資規劃實施進行跟進分析,並及時提供投資分析報告或參考建議。
6、負責投資項目的市場機會分析、項目調研、可行性分析,組織投資商務談判、商務方案策劃及投資與風險管理分析;
7、負責信息渠道建設及合作夥伴關系管理,拓展並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8、搭建和管理投資、融資團隊。
⑤ 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社會責任
上海信託一直堅持以人為本,重視人才培養,將人才戰略作為企業實現財富管理、資產管理多重轉型的重點。公司始終以「公正、包容、責任、誠信」為價值導向,堅持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的人才理念,在內部建立起學習型組織,幫助員工更好制定職業發展目標和規劃,為員工發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平台。
多層次、全覆蓋的員工培訓體系 為了實現公司長期經營目標,公司業已將人才培養提升至戰略高度。目前,公司已經逐漸建立一套常態化、多層次、全覆蓋的員工培訓體系,內容包括新員工入職、信託業務、職稱教育、工作技能、中高層管理技能等多個維度。為了更好地推動員工培訓工作,公司由人力資源部整體統籌,根據公司戰略布局、部門業務開展需要、員工職業發展規劃等制定了詳細的員工培訓計劃,以此保證了員工培訓的有序性、系統性。通過不斷地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全體員工的業務創新與拓展能力得到有效地提高,為公司在長期實現業務轉型提供了重要的支撐。
2012年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先後舉辦了新員工入職、商務禮儀、財富管理技能、信託業務實踐、信託新政、法律合規、風險防範與化解等專題培訓。通過加強公司員工培訓,引導員工多方式、全方位、深層次地認同企業文化,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此外,公司還先後多次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清華大學管理培訓班、EMBA學歷教育、海外業務培訓與考察等,全年累計參與培訓人次達562人次,較上年同比大幅上漲32.8%,經過培訓,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部分業務骨幹在戰略意識、團隊管理、業務拓展、風險控制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整體來看,完善的員工培訓體系擴大了培訓的受眾面,極大地提高了員工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與可持續性,為公司信託業務的進一步拓展與創新提供了堅強的支持。
以支部為載體,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建設 為了更好地開展信託業務、履行受託人責任,保持公司安全、高效、穩健地持續運營,建立起一支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忠誠廉潔的業務團隊顯得尤為重要。公司一直對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建設十分重視,制定了員工行為規范,將職業道德、職業操守作為員工教育的重要內容,並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員工守法意識、職業道德的培養,不斷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嚴格控制道德風險。具體實踐上,公司以支部組織為載體,建立了定期化、常態化、員工職業道德建設體系,通過專題組織生活會、專題講座、主題教育現場觀摩會、圖片展、自我教育等形式有效地推動了公司員工職業道德建設。
2012年,公司繼續加大員工道德教育創新力度,積極倡導、嚴格奉行金融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提高公司員工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員工道德建設、宣傳和教育活動。公司召開以創先爭優為專題的組織生活會,總結交流創先爭優經驗,健全創先爭優長效機制,從而調動廣大黨員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黨員在業務拓展中的模範帶頭作用。
為了提升公司廣大黨員幹部的黨性修養,公司多次組織黨員幹部觀看警示教育片,加強黨員幹部對黨的理論知識學習,通過觀看宣教影片,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進一步深刻的認識到黨的理論知識學習的重要性,並堅持在工作中時刻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組織全員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利用宣傳欄、OA黨務公開專欄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員工自覺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和職業道德規范,培養公司員工關愛他人、服務社會的優良品質,從而營造愛崗敬業、創先爭優的企業氛圍。
為了促進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在辦公區設置了多個閱覽區,放置各類圖書和雜志供員工取閱並進行定期更新,滿足了不同年齡層次員工的閱讀需求,也有效地推動了企業文化與學習型組織建設。
簽訂勞工合同,保障員工權益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與所有在職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明確職工享有的權益與應履行的義務,員工可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公司穩步推進人事制度的市場化改革,逐步提高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為全體員工增加辦理團體門診醫療保險,提高整體保障水平,讓員工充分享受企業發展的成果,以此維持現有團隊的穩定性並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進而為公司的發展創造更大的價值。
2012年,為了更好地保障員工權益,公司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新的《待崗培訓暫行辦法》,從而建立起一套「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有效地增強了公司內部員工之間的流動性;同時,為了樹立先進典型,推進全員營銷活動的開展,公司對部分全員營銷活動中表現優異的個人與部門進行了表揚與獎勵,大大提升了員工的營銷積極性,也為公司未來做大、做強信託業務,提升產品直銷能力、向財富管理轉型提供了重要支撐。
關愛職工身心健康,提高員工健康質量 公司一直高度重視職工的身心健康,為員工提供了較為周全的、系統化的健康保障制度,建立了員工健康體檢制度,通過定期健康體檢制度、年休假制度和個性化健身活動計劃等措施,進一步關心員工健康。
2012年,公司多次邀請中醫專家前來公司為員工進行健康保健知識咨詢服務,有效地培養了員工的健康生活理念,提升了員工的幸福感與歸屬感。公司工會先後組織成立了羽毛球、足球、籃球、棋牌桌游和瑜伽等興趣小組,進一步豐富員工業餘生活,激發員工對運動和健康生活的熱愛。
公司繼續分批組織全體員工參加「紅色之旅」活動,先後參觀了遵義會議舊址、紅軍烈士陵園等革命聖地,以及西江千戶苗寨、黃果樹瀑布等自然人文景觀,有效地加強了員工隊伍建設、增強員工之間的凝聚力,並推動了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
發揚內部民主,強化工會制度 為有效維護員工權益,發揚內部民主,公司不斷強化工會制度,充分發揮工會在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並建立了職工監事制度,保障員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權利。此外,公司不斷強化工會、團支部等基層組織在團隊建設中的作用,工會定期組織員工參加上海市、黃浦區政府舉辦的市民運動會、滬市金融系統錦標賽、綠化「公益林」認養活動等,增進職工之間的交流與友誼,增強團隊戰鬥力;團支部也積極組織青年團員開展「密室逃脫」等素質拓展活動,與兄弟公司青年員工開展籃球比賽、足球比賽、羽毛球比賽等,為員工之間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提供了輕松愉悅的環境,也有利於前中後台員工相互熟悉、增強凝聚力,在工作中更好地發揮協同效應。
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的發展歷程
2002年7月
北京博思銀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2002年12月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山東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濟南掛牌成立;
江蘇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南京成立。 2003年3月
銀行卡信息服務提供商—上海卡友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上海掛牌成立,銀聯商務占股41.76%。
上海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成立。
2003年5月
銀聯商務控股深圳市銀聯金融網路有限公司。
2003年6月
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成立,銀聯商務參股15%,為上海市各類公用事業提供收費服務平台;
廈門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掛牌成立;
在長沙開發無銀聯地區專業化服務系統平台,並投入調試。
2003年7月
江西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南昌掛牌成立,這是銀聯商務在無銀聯地區成立的首家分支機構;
廣東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廣州成立。
2003年7月16日 福建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福州正式掛牌成立。
2003年8月
銀聯商務與中國移動、北京博升共同出資成立北京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實現與中國最大的移動運營商的技術和業務合作;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掛牌成立,是銀聯商務在無銀聯地區成立的第一家分公司;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掛牌成立。
2003年9月
新疆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烏魯木齊掛牌成立。
2003年9月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立。
2003年10月
海南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海口成立。
2003年10月
銀行卡專業化服務研討會在海南召開,這是銀聯商務成立以來首次大型研討會,萬建華董事長在會上提出了「市場第一,客戶第一,服務第一」的市場經營理念。
2003年11月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鄭州掛牌成立;
無銀聯地區專業化服務管理系統在哈爾濱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投入運行;
吉林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在長春掛牌成立。
2003年12月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在杭州掛牌成立;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長沙掛牌成立;
銀聯商務注冊資本增加到15000萬元,進一步增強了公司的資本實力。
2003年12月1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在太原正式成立。 2004年2月
2月5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在昆明掛牌成立;
2月25日——2月28日 2004年度銀聯商務經營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這是銀聯商務公司成立以來的首次經營工作會議。該次經營工作會議為2004年全年的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思想:堅持「市場第一、客戶第一、服務第一」的經營理念,以市場為中心,以服務為宗旨,全力拓展專業化服務市場,深化內部經營管理,打造「優質、規范、高效」的銀聯商務服務品牌,為把銀聯商務建設成為服務一流、管理高效、品質卓越的現代化銀行卡綜合服務企業而共同奮斗。
2004年3月
3月10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在合肥掛牌成立。
2004年4月
4月 軟銀亞洲信息基礎投資基金加盟銀聯商務,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17400萬元,進一步增強了資本和資金實力;
4月20日 由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控股的上海銀商資訊有限公司正式掛牌成立,填補了銀聯商務在積分業務領域的空缺。
2004年5月
5月1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武漢掛牌成立;
5月2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四川成都掛牌成立。
2004年6月
6月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在遼寧大連掛牌成立。
2004年8月
8月1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在沈陽掛牌成立。
2004年9月
9月 財務軟體NC系統正式在銀聯商務各分支機構范圍內投入運行。
2004年10月
10月20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在山東青島掛牌成立。
2004年11月
11月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入股北京數字王府井有限公司;
11月5日——11月7日 銀聯商務2004年經濟活動分析會在廈門召開。總結以往經營成果與經驗,並對2005年的經營重點和預算工作做了總體部署;
11月26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在蘭州掛牌成立。
2004年12月
12月8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在石家莊掛牌成立;
12月6日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正式成立。
12月22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在呼和浩特掛牌成立。 2005年1月
1月1日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成立,主要負責與各商業銀行總行及中央有關部委的聯絡工作;
1月18日 銀聯商務泰國分公司(籌)實現銀聯卡泰國首筆交易,交易金額摺合人民幣約為8000元。
2005年2月
2月28日——3月1日 2005年度銀聯商務有限公司經營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會議回顧總結了銀聯商務2004年的工作,分析當前的形勢和任務,研究確定2005年的工作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經營目標,鞏固市場基礎、擴大業務規范、增強公司實力,為創建一流的銀行卡綜合服務企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2005年4月
4月5日 銀聯商務2005年股東會、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在上海召開;
4月6日 銀聯商務重慶分公司掛牌成立。
2005年6月
6月1日 江西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改制為銀聯商務江西分公司。
2005年7月
7月 總公司晉升為上海市檔案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月—7月,無銀聯地區11家分支機構的專業化服務管理系統全部接入中國銀聯上海信息處理中心。
2005年8月
8月1日-4日 銀聯商務2005年年中經濟活動分析會在江西井岡山舉行,萬建華董事長要求公司弘揚井岡山精神,堅定信心,抓住機遇,加速發展;
8月29日 銀聯商務第一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在上海召開。
2005年10月
10月 ePOS系統上線運行。
2005年11月
11月12日 2005年銀聯商務臨時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召開;
11月30日 新疆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改制為銀聯商務新疆分公司。 2006年1月
1月,銀聯商務全面受讓中國銀聯產權POS終端資產,成為銀聯體系POS終端設備投資主體。
2006年2月
2月27日—3月1日,銀聯商務2006年經營工作會在上海召開,提出「擴大規模,提升服務,開拓創新,加快發展,努力打造銀聯商務核心競爭力」的指導思想。
2006年3月
3月10日,寧波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掛牌成立。
3月21日,銀聯商務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成立。
2006年4月
4月3日,2006年股東會、第一屆第八次董事會、第一屆第五次監事會及第27次執董會在上海召開。
2006年7月
7月15日-7月17日,銀聯商務2006年年中經濟活動分析會在山東威海召開,提出了「做銀行卡服務專家,創客戶首選品牌」的戰略目標。
2006年8月
8月,擁有自主著作權的金融MIS-POS軟體系統通過專家評審,並在全系統范圍推廣應用,市場反映情況良好。
2006年10月
10月11日,第一屆第九次董事會、第28次執董會在北京召開。
2006年11月
11月8日,新一輪增資工作完成,公司注冊資本達到30010萬元,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
11月30日—12月2日,「銀聯商務2007年經營工作務虛會」在上海召開,研究確定了2007年工作指導思想及公司中期發展若干戰略問題。
2006年12月
12月,與中國銀聯達成協議,開展外卡收單合作業務。 2007年1月
1月27日-29日,銀聯商務2007年經營工作會議在哈爾濱召開,會議確定了「主動策應銀聯戰略,全面加快公司發展,進一步打造銀聯商務核心競爭力」的指導思想。
2007年2月
2月5日,銀聯商務2007年春節晚會在上海召開,晚會氛圍積極向上、融洽團結,充分展現了銀聯商務蓬勃向上的企業文化。
2007年3月
3月19日-20日,銀聯商務二○○七年股東會、第一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十九次執董會在上海召開。
2007年4月
4月1日,公司正式啟動新一代專業化服務系統建設;
4月27日, 公司購置位於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張衡路1006、1008號新辦公樓,新辦公樓的購置和投入使用,將極大地滿足公司快速發展的要求,提升公司社會形象,為公司進一步更好更快地發展奠定基礎;
4月28日,總公司POSP上線接入中國銀聯上海信息中心。
2007年5月
5月,因工作需要,經公司股東中國銀聯推薦,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審議同意,蔡劍波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萬建華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1月-5月,完成貴州、吉林、內蒙古、山西、黑龍江等五家分支機構過渡前置系統上線;
3月-5月,公司領導帶隊,三支調研小組分赴十五家分支機構和二級地市對公司經營發展所面對的問題、難點、重點開展調研,為公司下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和調整經營思路奠定了基礎。
2007年6月
6月19日-20日,銀聯商務2007年下半年經營工作務虛會在上海召開,會議結合上半年工作和公司領導分組調研,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重點和經營思路;
6月25日,IBM亞太零售創新中心懸掛銀商LOGO,公司正式成為IBM合作夥伴。
2007年7月
7月30日,銀聯商務客服系統正式進入項目開發階段;
7月,銀聯商務ATM運營機具總數突破1000台。
2007年8月
8月,公司完成新一輪增資工作,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30570萬元;
8月8日-9日,銀聯商務有限二○○七年ATM業務工作會議在濟南召開,李凌總裁作了「承擔責任、調整思路、創新模式、克服困難、加快發展」的重要講話;
8月10日,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監事會在上海召開;
8月14日,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股東會、董事會,第三十次執董會在上海召開;
8月15日-18日,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二○○七年年中經濟活動分析會在上海召開,深入探討了公司的發展策略、經營思路和工作重點。
2007年9月
9月10日,銀聯商務客戶服務系統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9月,銀聯商務維護POS機具突破50萬台。
2007年10月
10月30日,中國銀聯許羅德總裁親臨公司總部召開中高級管理人員座談會,充分肯定了公司2002年至今五年來的成績和貢獻,並為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和戰略定位指明了方向;
10月,銀聯商務青海、寧夏業務部注冊成立。
2007年12月
12月6日,總公司新一代專業化服務平台上線試運行;
12月11日-13日, 銀聯商務2007年經營工作務虛會在上海召開,研究確定2008年工作指導思想及工作重點;
12月,銀聯商務BMS系統風險監控系統試運行;
12月,銀聯商務2008年度POS設備集中采購進行選型招標,POS終端采購價格大幅下降,有效降低了公司經營成本;
12月,銀商E銷存商業管理系統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2008年1月
1月22日,公司舉辦「銀聯商務五周年慶典暨2008年迎春晚會」。
1月30日,2008年經營工作會在上海召開,會議確定了「全力策應銀聯整體戰略,努力打造和諧市場環境,實現公司在新形勢下的健康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
2008年3月
3月27日,公司遷入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潤和國際總部園區新址。
3月29日至30日,公司在山東泰安舉辦二級地市專題會議,研究加強二級地市基礎工作及市場拓展的措施和辦法。
2008年4月
4月13日至25日,李凌總裁率團赴美國就收單系統軟體、機具功能開發、收單服務產業架構、收單服務企業運營等課題進行商務考察。
2008年5月
5月28日,公司委派抗震救災小組副組長盧建魁副總裁赴四川分公司指揮抗震救災。
5月28日至6月27日,公司系統10名志願者與四川分公司15名員工參加了「銀聯卡應急取現志願服務隊」,在四川地震災區開展了歷時一個月的應急取款服務。
2008年6月
6月1日,蔡劍波董事長、李凌總裁一行趕赴四川災區指導工作,並代表公司向四川省紅十字會捐款150萬元。
6月1日至3日,公司與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在全國范圍內沃爾瑪105家門店開展聯合促銷活動,共發放帶有銀聯商務標識的環保購物袋30萬個。
6月16日至18日,公司在武漢召開2008年ATM業務研討會。
2008年7月
7月7日,銀聯商務市場專家咨詢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總行銀行卡業務部門主要領導出席會議。
2008年8月
8月13日,公司與金鷹國際商貿集團就銀行卡受理服務和全面業務合作在南京舉行簽約儀式。
8月14日,公司2008年年中工作會議以視頻方式在上海召開。
2008年9月
9月4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股東會、董事會及第三十二次執行董事會在上海召開
2008年10月
10月9日,公司召開風險管理工作視頻會議。
10月16日,北京公司邵闊義在「北京市2008年奧運會銀行卡環境建設工作總結暨表彰大會」上榮獲「北京奧運支付環境建設先進個人」稱號。
10月21日,青島分公司獲青島奧運支付環境建設暨金融服務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08年11月
11月25日,銀聯商務被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辦公室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008年12月
12月17-18日,公司2009年工作務虛會在上海召開。
12月29日,銀聯商務市場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一屆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9年1月
1月21日,公司舉辦「2009年迎新春晚會」,中國銀聯許羅德總裁出席並作重要講話。
2009年2月
2月11日,公司在上海召開2009年經營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中國銀聯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重點工作。
2009年3月
3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東會、董事會及第三十三次執行董事會在上海召開。
3月17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監事會在上海召開。
2009年4月
4月22日,公司在雲南麗江召開2009年市場工作會議。
4月23日,「銀聯商務後台服務中心落戶武漢簽約儀式」在武漢市人民政府禮堂舉行,公司將在武漢建設包括客戶服務中心和災備中心在內的後台服務中心。
2009年5月
5月14日,銀聯商務市場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一屆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5月18日,公司在山東濟南組織召開「銀聯商務專業化服務地區商戶風險管理工作會議」。
2009年6月
6月1日,以「新一代」專業化服務系統、客戶系統和綜合管理系統(BMS)為基礎搭建的ATM運維管理平台投產運行。
6月26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簽署銀行卡業務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6月29日,公司分別與深圳市金蝶移動互聯技術有限公司、用友軟體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09年7月
7月2日,公司黨委召開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8周年暨「一先兩優」表彰大會。
7月23日,公司與惠普公司在北京舉行戰略合作簽約發布會。
7月27日,公司在吉林延吉市召開2009年年中工作座談會。
2009年8月
8月24日,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署銀行卡業務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8月27日,公司在山東青島召開2009年ATM業務工作會議。
8月31日,公司通過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與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萬行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合資設立中銀通支付商務有限公司。
2009年9月
9月3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9月17日,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簽署「自助設備聯合運營項目」商務協議。
9月22日,銀聯商務西藏分公司正式在拉薩開業。
9月29日,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簽署銀行卡業務戰略合作協議。
9月29日,公司與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廣州銀聯網路支付有限公司完成股權重組工作。
2009年10月
10月15日,公司參展由湖北省政府、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武漢市政府主辦的「2009中國·武漢金融博覽會」。
10月15日,中國銀聯許羅德總裁視察銀聯商務武漢後台服務中心。
2009年11月
11月23日,青海分公司籌備會議在青海省西寧市召開。
11月24日,公司召開POS類終端資產管理會議。
11月30日,公司完成所持上海卡友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2009年12月
12月3日,公司在海南三亞召開2010年工作務虛會。
12月9日,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銀行卡收單專業化服務合作框架協議。
12月10日,公司首屆專業化服務知識技能大賽在上海舉辦。
12月23日,寧夏分公司籌備會議在寧夏銀川市召開。
12月24日,吉林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完成。
12月28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股東會、董事會及第三十四次執行董事會在上海召開。
12月28日,公司2009年股東會、董事會在上海召開。
12月28日,公司2009年監事會在上海召開。
12月29日,公司召開全系統視頻會議,中國銀聯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裁、銀聯商務董事長蔡劍波宣布了中國銀聯黨委和銀聯商務董事會關於銀聯商務黨委和經營班子調整的決定和決議。
⑦ 全國著名的商業大學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GuanghuaSchoolofManagement,PekingUniversity)成立於1994年,前身是成立於1985年的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系,是中國大陸高校中科研實力最強的商學院之一。光華管理學院的著名教授包括厲以寧、張維迎等。現任院長是蔡洪濱。目前學院設有9個系,分別是應用經濟學系、金融系、組織管理系、市場營銷系、戰略管理系、會計系、管理科學與信息系統系、商務統計與經濟計量系、衛生經濟與管理系。下設金融學,市場營銷,企業戰略,財務會計,人力資源管理等多個專業。
⑧ 法語專業,以後想去外企工作,考研的話哪個方向比較好金融國貿
你好,其實500強外企倒是對專業限制不大,外企的招聘看學校牌子勝過專業,即使你還是考語言類專業也能進外企,比如上外每年進外企的就不少。至於經濟管理類專業跨考限制其實不多,中國經濟管理類研究生估計有一半都是跨考的(所以金融,會計分數高啊)。金融經濟類專業的導師相對來說更喜歡理工科背景的學生,但語言類考生老師也不是特別排斥(我們班就有語言類的,從德語跨考到數量經濟學,人才),所以你要考也可以,你的背景其實考新聞傳播類的專業不錯,既能接得上,未來就業也可以去外企。
如果你的目標確實是類似寶潔、箭牌之類的外企,那麼建議你在選擇專業的同時,學校也要慎重挑選,考些名氣比較大的學校(985高校),這樣會比較好。我是去年畢業的經濟類碩士,有什麼想要咨詢的可以接著問,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