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為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上海證券交易所為1990年11月26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為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位於上海浦東新區。截至2019年末,滬市上市公司家數達1572家,總市值35.6萬億元;2019年全年股票累計成交金額54.4萬億元,日均成交2229億元,股市籌資總額5145億元。
(1)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簡介擴展閱讀:
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內容:
1、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
2、上海證券交易所為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
2. 深圳證券交易所怎麼樣
簡介:深圳證券交易所地處中國深圳市,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深交所致力於創造 公開、公平、 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注冊資本:50000萬人民幣
3. 中國比較大的證券所有哪裡例如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大陸只有兩家證券交易所,就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1、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2、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於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是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能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相同。
4.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是哪家公司開發的
STSV5全稱「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五代交易系統」,是深交所自主研發和建設的新一代交易系統。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4)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簡介擴展閱讀:
經過多年發展,深圳市場已形成了以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創業板指數、深證100指數和深證300指數五條指數為核心的指數體系。其中,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和創業板指數還具有重要標尺職能,分別表徵深圳全市場、中小板和創業板。
1、深證成指
深證成分股指數是深市整個市場的基準指數,選取的樣本均為藍籌股。未來將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創建一個合理涵蓋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市場基準指數,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
2、深證100指數
在上交所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盤股指數」,對應上交所50和上交所100的定位。深圳100指數是深圳市場重要的產品指數。相關指數產品已形成較大規模的規模和良好的品牌影響力,是深圳指數系列開發產品鏈的先驅。
3、深證300指數
在深交所的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中盤指數」,對應上證180和上證300。深證300具有代表性充分、產業結構均衡的優勢,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將是深證指數產品發展的重要載體。
4、中小板指數
中小板指數是中小板市場的標尺指數。發行以來表現良好,充分體現了中小板的高增長,已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代表性指標之一。中小板市場的總體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服務」,但個體規模差異日益顯著,因此研究建立嚴格意義上的規模指標體系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中小板市場規模及相關指數產品發展迅速,因此有必要及時制定樣本數量較大的規模指數。
5、創業板指數
創業板指數是創業板市場的基準指數,新興產業佔60%,高新技術企業佔90%以上,充分體現了創業板市場的特點。創業板組合投資需求強勁,有必要盡快推出創業板系列指數,形成中小板300和深證300的系列。
5.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份股價指數的介紹
深證成份指數,簡稱深證成指(SZSE COMPONENT INDEX)1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准選出50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股,用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數作為權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自2015年5月20日起,為更好反映深圳市場的結構性特點,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深交所對深證成指實施擴容改造,深證成指樣本股數量從40家擴大到500家,以充分反映深圳市場的運行特徵。截止至2015年6月1日,深證成指暴漲5.07%報16971.53點
6.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組織結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本所日常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本所黨委、紀委日常工作。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所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工作。
財務部:負責本所財務管理工作。
稽核審計部:負責本所內部稽核審計工作。
法律部:負責本所法律事務。
公司管理部:負責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監管工作。
市場監察部: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工作。
會員管理部:負責本所會員日常運作監管及會籍、席位管理等工作。
基金管理部:負責上市基金、債券日常服務與監管,以及深市基金、債券市場拓展工作。
信息管理部:負責本所信息資源組織、開發、管理工作。
系統運行部:負責本所交易系統以及監察系統、中心資料庫、業務管理系統、互聯網站和辦公系統等的日常運行工作。
電腦工程部:負責本所交易、監察、中心資料庫、業務管理等系統的研究、規劃、開發和維護工作。
策劃國際部:負責組織協調本所發展戰略策劃、政策研究、產品創新,編輯《證券市場導報》和《深交所》內刊,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上市推廣部:負責市場宣傳推介以及保薦人督導工作。
綜合研究所: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7年4月,主要從事本所、證券監管機構以及證券市場關注的各類課題研究,為本所追蹤國際證券市場發展動態、開發新產品和進行重大決策前期論證提供智力支持。綜合研究所同時負責本所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創業企業培訓中心: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1年4月。中心以推動創業企業的基礎管理和持續發展為目標,以「誠信、守法、創新」為主線,組織實施對創業企業、上市企業等的培訓工作。
深交所行政服務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3年12月,負責本所後勤服務、技術保障、設備采購與管理等工作。
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3年8月,是一家為證券市場提供數據通信服務的專業通信公司。公司擁有由衛星通信網和地面通信網組成的、當時國內規模最大的專用證券通信網——深圳證券通信網,承擔本所與全國各地證券營業部之間全部的證券信息傳輸任務。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4年,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實時行情、上市公司信息公告的發布、經營和管理。公司致力於推動中國證券信息業的發展,運用高科技信息技術通過多種媒介向社會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智能化的證券信息服務。
7. 有知道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時間和具體地址的嗎
你好!深圳證券交易所位於深圳羅湖區,深南東路5045號。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於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
8. 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1990年11月26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開業。1990年11月26日在上海華南賓館舉行上海證券交易所大會暨會員大會。這是新中國建立以來中國大陸建立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89年11月15日籌建,1990年12月1日開始集中交易(試營業),1991年4月11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立,並於同年7月3 日正式成立。
拓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於1990年12月,經國務院授權,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這是建國以來內地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此前的中國人,只是從茅盾的小說 《子夜》及據此改編的電影中依稀對股票交易所有一點印象。開市那天,來自上海、山東、江西、安徽、浙江、海南、遼寧等地的25家證券經營機構成為交易所會員,分專業經紀商、專業自營商、監管經紀商和自營商幾種。交易所採用現貸交易方式,不搞期貨交易,開業初期以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交易為主,同時進行股票交易,以後逐步過渡到債券和股票交易並重。
9. 證券交易所是干什麼的為什麼中國只有兩個證券交易所
一、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二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再報國務院進行批准。
2、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制定章程。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3、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證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
二、中國股市為什麼要分兩個交易所:
因為1990年和1991年時股市交易不像現在這么方便,以前沒有電話季托,也沒有網上交易,買賣股票都要在證券交易所,而深圳和上海又是當時飛速發展的主要城市,這樣開設兩個交易所也就方便了當時的管理。
上海是老金融中心,深圳是新興的經濟特區,金融就是融金,有錢才有發展,上海和深圳都是中央的心尖子,最後就平起平坐的一邊一家交易所,
上海主要是老國企+央企還有規模比較大的製造企業等,是和上海的實際情況相契合的,而深圳是中小企業的天堂,所以深圳的上市公司多為中小企業和私企。
(9)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簡介擴展閱讀: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