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登記的全國性信託登記平台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董勤發10月26日表示 ,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機構有望年內獲批。
根據上海市政府與銀監會的溝通情況,上海市金融辦建議由上海國際集團和浦東新區共同出資,在上海信託登記中心的基礎上,由上海市政府向銀監會提出申請,在浦東設立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機構,組建的初步方案已經形成。但目前還不清楚上海國際集團和浦東新區的出資比例。
2006年6月,上海浦東新區成立了國內首家信託登記中心——上海信託登記中心,但一直只是地區性平台。信託登記中心主要負責辦理信託各項登記手續、信託登記事項的公告、依法提供外部人員查閱、信託登記事項的注銷等事務。
分析人士表示,經過多年發展,信託業亟須從法律和制度上「正本清源」。實現信託產品登記、發行、轉讓、買賣的統一平台的推出,則是向這個目標邁出的第一步。
董勤發昨日還透露,目前,滬版OTC市場——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交易系統的開發與相關協議規則的制定已經基本就緒。16家資質較好的企業作為首批掛牌企業的遴選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接下來要配合上海市金融辦,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抓緊調整股權結構。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去年7月揭牌成立,今年6月完成場地裝修。中心定位於證監會統一監管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目標是發展成為面向長三角地區利得財富的OTC市場。該中心注冊資本8000萬元,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上海國際集團、信託網分別以50%、30%、20%的比例出資持股。
⑵ 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和交行哪個好
中國信頭登記有限公司和交行哪個好?我認為中國信託登記有限公司是比較好點兒的。
⑶ 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集團公司控股企業,成立於1981年,注冊資本金人民幣25億元。自成立以來,公司始終堅持穩健經營、規范管理,不斷推進科學發展、自主創新,在市場上樹立了品牌形象,贏得了良好信譽,綜合實力居全國信託公司前列。
公司曾被國務院指定為全國對外融資十大窗口之一;獲地方金融機構最高信用評級(穆迪Baa2、標普BBB-);被指定為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中首家合規試點單位;被推舉為中國會計學會信託分會會長單位;發起設立中國第一家信託登記機構——上海信託登記中心,並被推選為理事長單位; 被一一致推選為第二屆信託業協會會員理事單位和副會長單位。
公司先後榮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權威媒體評選出的「最佳信託公司」、「最優秀信託公司」、「最值得尊敬的信託公司」、「最佳知名品牌」和「最佳風控獎」、」最佳信託經理獎」等多項行業大獎。
公司現已獲得資產證券化業務、代客境外理財(QDII)、企業年金業務受託人資格。公司長期致力於推進產品創新,在全國率先推出「優先劣後」受益權的結構性信託產品,在證券投資、房地產和基礎設施領域,逐漸形成產品特色,打造了「藍寶石」、「紅寶石」、「白金」、「明珠」、「現金豐利」等系列品牌,為不同風險偏好和理財需求的投資者提供產品選擇和服務。公司在2010年推出了全新的品牌形象,提出「信利正 睿見遠」的品牌宣言,未來將秉持開拓創新的信念和履行社會責任的決心,努力實踐受託管理的庄嚴職責,全力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2001年5月,是由原上海財政證券公司和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證券總部新設合並成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26.1億元人民幣,股東單位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2005年12月,公司成為全國創新試點證券公司之一。同時,公司也是上海國際集團核心成員企業之一。
公司現擁有各類專業人員1000餘人,營業網點56家,已形成以上海為中心,北京、深圳、重慶、溫州、南京、杭州等發達城市為主體的經營網路。公司資產質量優良,業務資格齊備。公司下屬現有海際大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海證期貨有限公司兩家子公司。公司於2007年正式受讓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類資產,實現了經紀業務的快速擴張,進一步推動了公司的戰略發展。
公司成立以來,一貫秉承「誠信、專業」的核心價值觀,以誠信經營為根本,以專業服務為中心;規范運作、穩健務實、開拓進取、和諧創新;立足上海,服務全國,在市場上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公司將致力於打造自身經營品牌,走現代金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斷做強做大,努力成為國內一流的券商。 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1999年10月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為集團公司控股企業,注冊資本人民幣50億元,連續八年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評定為資信等級AAA級單位。公司自成立以來,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發揮出「三個平台一個通道」作用,即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國有企業改制改組平台、資金資產管理平台和盤活國有資產的通道,在創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新思路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公司積極參與國泰君安證券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以及浦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改制重組、引進戰略投資者和上市等業務。公司支持國有企業上市重組,收購重組B股上市公司上海陽晨公司,還參與了交大南洋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公司促進國有資本有序進退,通過各種業務運作形式歷年累計盤活國有資產近百億元,協助市國資委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不實資產處置業務的運營系統,累計接收處置73家(次)集團公司不實資產270多億元。公司積極落實上海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投資污水治理工程,公司和旗下上市子公司陽晨公司控股的竹園第一污水處理廠是目前我國污水處理領域最大的BOT項目之一。公司實施並完成上海市政府對上海同盛集團、上海申鐵投資公司等項目的戰略投資。 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1987年,注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管理資產規模市值近80億元人民幣。作為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投資控股框架下的資產管理平台,公司以自有資金杠桿社會資金開展直接投資業務,並提供相關資產管理服務,具備完整的資本增值鏈條,作為集團金融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努力成為上海構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中堅力量。
成立20多年來,公司運用國際通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模式,形成直接投資、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專業化的業務功能,共開發了上百個大中型私募股權投資項目,涉及金融、地產、製造等行業,在直接投資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資源,投資夥伴均為著名的國際國內企業。公司以豐富的資產管理經驗提供價值增值服務,並通過上市、股權轉讓等多種渠道實現了數十個項目的增值退出。公司經營穩健,業績卓著,連續23年實現盈利。
公司秉承誠信、合作、堅韌、創新的核心價值觀,團隊整齊、資源豐富,具有強大的核心競爭力和優秀的企業文化。公司連續六屆十二年蟬聯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是首批通過浦東新區企業社會責任評估達標的唯一金融單位,是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10年,公司被命名為「上海市企業文化建設示範基地」。 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1987年5月,現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1.09億元,主要從事與資本、資產服務和管理有關的各類投資、經營和咨詢等業務。
公司前身是上海市投資信託公司(後組建為「上海國際集團」)業務部,早年主要從事技術設備的進出口業務,曾為上海市的市政基礎建設和技術引進做出過突出貢獻。自2003年起連續三屆榮獲「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
2009年6月,根據集團戰略部署,公司更名轉型為投資管控型企業,開始了在金融服務領域的投資探索。作為集團金融服務板塊的重要載體公司,公司承載著整合集團的金融服務業務資源,投資新興金融服務業務領域,補充集團金融產業鏈,支持集團戰略的重任。現階段,公司主要在「衍生類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性中介及相關配套服務業務」兩個領域謀求發展,通過對這兩個領域內相關產業的投資和經營,逐步完善業態布局,形成產業服務鏈,並成為集團金融產業鏈的有機組成和自然延伸。公司經營目標是通過3-5年的發展,成為以上海為核心、以長三角為基礎的全國一流的金融服務公司,為推進上海「兩個中心」建設做出貢獻。 上海國際集團(香港)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公司),成立於2006年8月,是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推動集團進一步發揮金融國資平台功能,聯通滬港兩地資本市場,積極參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集團通過歸集德國、日本、美國及原香港有關子公司和辦事處資源,制訂戰略規劃,重組轉型香港公司,以發揮市屬金融國資的海外投融資平台功能。
香港公司以「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為原則,做大做強資產管理和直接投資兩大業務板塊並形成經紀業務、投資銀行等共同發展的業務布局,成為集團金融主業新的增長點。公司將通過香港本地上市打通集團海外資本市場通道,最終發展成為與國內集團聯動並行的海外金融控股公司。
香港公司的業務主體已在香港擁有成熟的運作經驗,下屬的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是上海第一個在境外注冊和管理上市基金的資產管理公司。
香港公司的轉型發展將致力於為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努力探索和積累經驗,在探索過程中充分發揮如下功能:
資源整合功能——通過搭建海外投融資平台架構和香港本地上市,集成與整合境內外兩個市場的優勢資源,推動市屬金融國資國企參與國際資本市場,提高金融國資證券化水平。
業務協同功能——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並以優勢資源為基礎,積極拓展資產管理和直接投資主營業務,在業務運作中建立協同機制,促進海外與上海金融機構展開業務深度合作,實現發展共贏。
人才培養功能——以培養鍛煉集團優秀人才為基礎,逐步發展成為市屬金融國資國企的海外培訓基地,吸引全球優秀人才參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5月,由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持股51%)和JP摩根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司(持股49%)共同組建。
借鑒摩根富林明資產管理150餘年享譽全球的專業資產管理經驗,結合上海國際信託豐富的本地金融運作經驗,上投摩根將全力打造中國基金業的旗艦品牌,奉獻給國內投資者先進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國際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投摩根已推出十二隻開放式基金產品——中國優勢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阿爾法基金、雙息平衡基金、成長先鋒基金、內需動力基金、亞太優勢基金(QDII)、雙核平衡基金、中小盤基金、純債基金、行業輪動和大盤藍籌,管理資產規模近600億元人民幣。
截止2010年,無論投資環境多空變幻,上投摩根均不負重託,為客戶爭取主動管理回報。憑借旗下基金業績表現,上投摩根在業內脫穎而出,贏得獨立專業機構高度評價,並迅速躋身國內基金業領先行列。 上海國利貨幣經紀有限公司由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和德利萬邦(歐洲)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組建,成立於2005年12月20日,是中國首家獲准成立的貨幣經紀公司,開創了中國貨幣經紀行業之先河。公司注冊資本金為4,000萬元人民幣,其中上海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67%,英國德利萬邦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33%。
公司從事以下交易的經紀業務: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2006年獲得進入國內銀行間市場、開展人民幣經紀業務的許可。2009年4月獲准進入國內銀行間市場開展外匯經紀業務。
公司將致力於在中國政策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在中國金融機構間特別是銀行間搭建平台,通過採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充分發揮自身專業經驗和優勢,向國內外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經紀服務,從而為提高市場流動性、豐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功能體系、推動中國貨幣市場專業化分工、促進中國貨幣市場的發展做出有益的貢獻。 上海市再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在上海市委、市政府貫徹中央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背景下成立的,具有較強的國有背景和資本實力,是上海地區成立的第一家再擔保專業機構。
公司經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批准,由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徐匯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上海楊浦知識創新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組建,於2009年8月27日掛牌成立,注冊資本6.5億元人民幣。
公司秉承「市場化運作、政策性職能」的原則,全面支持上海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科學構建上海信用擔保運營體系、努力規范上海信用擔保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大對上海市中小企業的幫扶力度,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作貢獻。
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 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和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為上海國際集團全資子公司,兩公司於2006年7月18日合署辦公。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投房產)成立於1991年8月26日,注冊資本現為7.7億元人民幣。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初,注冊資本現為12.205億元。
作為公司前身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房產部,早在80年代即投身剛起步的上海房地產開發建設,打造了許多上海第一批的涉外寫字樓、公寓和酒店。20世紀90年代,公司參與大型居住區的開發建設和上海市區的商品住宅建設,建造了一批優秀住宅小區。公司還受託承建了市級和國家級重點工程項目——上海市財稅綜合大樓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進入二十一世紀,公司以上海為中心,在長三角地區和環渤海地區開發投資了多個較大規模的住宅項目。
公司自成立以來累計開發建築面積近300多萬平方米,住宅開發項目多次獲得「魯班獎」、「白玉蘭獎」、「人居經典大獎」、「環境設計金獎」等各種獎項。2003-2009年,公司連續榮獲上海市房屋與土地資源管理局評選的「上海市房地產開發企業50強」。2007-2009年,公司連續三年進入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行列;2007-2008年連續兩年入選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成長性TOP10,2009年入選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穩健性TOP10。 上海華東實業有限公司原為南京軍區軍辦企業,1999年整體移交地方後,隸屬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為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總資產5億元,主要經營管理投資企業,提供與投資相關的咨詢和服務業務以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暫定)。
公司現主要資產為「新華東國際大廈」,位於上海市浦東南路1540號,總建築面積3.2萬平米,總投資4億余元人民幣,於2011年下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兩個:上海華東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和上海華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產、商務樓出租業務。
近幾年,華東公司積極調整資產結構,加快企業發展轉型,對原有的物流、汽車服務業資產進行了全面清理處置,現已基本實現由生產服務型向資產管理型的轉變。公司依託國際集團金融產業鏈優勢,將分步驟參與中小型企業金融服務業的投資,以組建小額貸款公司為切入點,逐步向金融服務領域滲透,通過與集團其他金融板塊的對接形成特有核心競爭力,最終形成以金融服務為主、資產管理為輔的經營業態。 上海國際集團金融發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究院),成立於2003年6月19日,注冊資本270萬元;是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獨家持有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研究院擁有強大的戰略合作資源。其母公司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是具有投資控股、資本經營和國有資產管理三大功能的戰略控制型的以金融投資為主業的投資集團。上海國際集團控股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利貨幣經紀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再擔保有限公司;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並投資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和現代服務產業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產業布局涵蓋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資產管理和金融服務等多個金融領域,並擁有一大批中高級金融投資管理專業人才。
研究院與集團戰略發展總部、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探索與研究》編輯部合署辦公。研究院將緊緊依託股東資源,致力於經濟與金融方面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及其實務應用研究,在金融專業高層次人才培訓、高管人員領導力培訓以及後備幹部培訓方面辦出特色。具體業務包括,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決策咨詢支持;開展上海市金融業內橫向科研合作;承接金融國資監管與戰略布局方面的課題研究以及金融與投資實務咨詢項目;提供中高級金融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培訓;建立國際國內金融學術與實務交流平台,舉辦高層次研討活動等等。
⑷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⑸ 上海陸家嘴入駐企業的優惠政策
浦東新區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了18項任務和措施。為抓好任務和措施的落實,明確責任部門、工作內容、時間節點和工作小組,現作出以下工作部署和任務分工:
1、完成陸家嘴金融城規劃布局方案。此項工作由發改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集團配合。按照尊重歷史樓宇配置、尊重現實功能需求的原則,完善陸家嘴金融城規劃方案:在發揮小陸家嘴地區(1.7平方公里)的核心功能的基礎上,加快上海船廠地區(0.7平方公里)、嶗山地區(0.7平方公里)和新上海商業城—竹園商貿區(1.2平方公里)的規劃編制與完善,拓展陸家嘴金融城發展空間。7月,就金融城規劃備選方案徵求市規土局和市金融辦等部門的意見;8月,根據市有關部門意見,對規劃備選方案作進一步完善;9月,將完善後的規劃備選方案提交新區規委會審議,確定最終規劃方案,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工作小組:衛明、陳滸、王德宏、徐而進)
2、完善張江金融信息後台基地規劃方案。此項工作由發改委牽頭,張江集團、張江功能區、金融辦配合。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完善張江銀行卡產業園三期0.5平方公里的規劃,在曹路等地區研究銀行卡產業園後續發展規劃,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預留空間。7月,完成三期0.5平方公里規劃,形成詳細的報告,徵求各有關部門意見;8月,根據各部門意見修改完善方案;9月,方案上區規委會審議通過;年內,研究在曹路等地區規劃銀行卡產業園後續發展空間。(工作小組:衛明、金明華、過志英)
3、完善陸家嘴金融城及其延伸區域配套環境。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集團、陸家嘴街道配合。編制適合金融從業人員需求特點的商業配套方案,對存量商業設施,進行改造和完善,對新增商業設施,堅持規劃和配套同步,持續改善陸家嘴重點樓宇的商業配套,增加必備的商業業態。7月,編制上海船廠和嶗山地塊商業配套方案,研究世紀大道沿線商業配套方案和黃浦江東岸景觀設計方案;8月,將上海船廠、嶗山地塊、世紀大道沿線、黃浦江東岸沿線等地區的商業配套方案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議。年內,推進國金中心招商工作,對以高雅文化休閑娛樂為主的公益項目,給予財政扶持。(工作小組:陳中茂、衛明、王國棟、陳滸、王德宏、徐而進、吳安橋)
4、優化張江金融後台基地商業配套環境。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金融辦、張江功能區、張江集團配合。加快張江銀行卡產業園的商業、交通和生活配套環境建設,建立公共交通短駁系統,完善多層次商業配套體系。7月,研究張江交通短駁系統方案,研究出台補貼政策,形成方案上報區府常務會議;8月,編制在銀行卡產業園的二期和三期中分別形成約15萬和10萬的生活性配套設施的方案,完成地塊清理工作。(工作小組:陳中茂、衛明、王國棟、過志英、金明華)
5、制定出台新區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政策。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財政局、金融辦配合。制定出台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政策,加快引進急需的商業業態。7月,在分析調研現有商業配套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急需引進的目標商業配套機構;8月,在調研新區現有商業配套機構的基礎上,完成「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的起草工作,徵求各部門意見後,10月底前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工作小組:陳中茂、徐欣、過志英)
6、創新陸家嘴金融城動拆遷機制,爭取市有關部門下放陸家嘴金融城動拆遷審批許可權。此項工作由建交委牽頭,發改委、陸家嘴集團配合。研究制定動拆遷政策,按照分批分期、滾動開發的原則,推進金融城擴容拆遷工作,爭取市房管部門的支持。9月,在調研基礎上,設計陸家嘴金融城成套公房動拆遷政策;10月,就金融城成套公房動拆遷政策向市有關部門徵求意見;年底,制定出台動拆遷政策實施辦法。(工作小組:陶建設、吳強、徐而進)
7、加快重點地塊動拆遷工作,推動進入土地轉讓程序。此項工作由陸家嘴集團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陸家嘴功能區配合。加快sn1地塊、浦東大道141號地塊等重點地塊動拆遷,推動進入土地轉讓程序。年內,完成sn1地塊的動拆遷工作,基本完成浦東大道141號地塊動遷,進入土地儲備;完成盛大金磐地塊的回購和規劃變更程序。(工作小組:楊小明、盧梅艷、陶建設、顧曉鳴)
8、加快金融城重點項目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陸家嘴集團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陸家嘴功能區配合。做好服務,提高效率,加快推進重大交通設施和重點金融項目,確保待建工程盡快開工、在建工程按既定時間節點順利推進。年內,加快小陸家嘴二層步行連廊建設、花園石橋路地下空間開發和北濱江改造;確保上海中心、國金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按既定時間節點推進;確保與上海金融交易廣場(巴士地塊)、新華08(cfc大廈)等重點金融項目按既定時間節點開工建設。(工作小組:楊小明、衛明、顧曉鳴、陶建設)
9、積極推動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在浦東率先試點。此項工作由金融辦負責方案,國資委負責資產,金橋集團、張江集團、外高橋集團、陸家嘴集團配合。加強對參與試點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統籌協調,進一步梳理和遴選合適物業資產池,做好方案的細化完善工作,盡快上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7月,和中介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中介機構開展現場工作,針對監管部門的要求准備公募方案和信託方案兩種方案;8月,試點方案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在月底前將方案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國家有關管理辦法出台後,率先在浦東發行reits產品。(工作小組:施海寧、賈繼鋒、過志英、蔡嶸、陳恩華、林賢培、章關明、郭林)
10、配合設立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市場。此項工作由張江集團牽頭,金融辦配合。配合市金融辦等有關部門,爭取在張江功能區建立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市場。6月,做好otc市場擬用辦公場所的場地清空;8月,做好裝修設計、招標等各項准備工作;10月,完成對長三角代表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調研,了解企業對otc市場掛牌的需求;年內,積極關注市金融辦的各項工作進展的動態,配合做好otc市場的籌備工作。(工作小組:劉小龍、過志英)
11、爭取建立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體系。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上海信託登記中心配合。爭取銀監會的支持和指導,配合做好國家信託登記立法工作,加快啟動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與上海信託登記中心的進一步合作,爭取合資公司盡快落地。8月,與主管部門溝通,了解《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的提交情況和審議程序,促進該辦法早日進入國務院會議審議議程;年內,爭取中債登和浦東共同成立合資的全國性信託登記公司,雙方成立籌備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擬訂《籌備工作方案》;做好全國性信託登記機構辦公場地裝修工作和二期信息系統建設,爭取全國性信託登記機構在浦東落地。(工作小組:過志英、夏鋒)
12、推動消費金融公司在浦東率先試點。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配合。深化與商業銀行、商業機構的合作,爭取銀監會的支持和指導,推動消費金融公司在浦東率先試點,切實擴大浦東消費需求。7月,在選定主要合作金融機構的基礎上,選擇商業企業,組建專門的籌備小組,研究相關的配套扶持政策;8月,配套扶持政策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推出消費金融試點業務,研究成立合資公司的具體方案;9月,總結試點經驗,修改完善試點方案,全面做好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准備;年內,密切關注銀監會政策動態,政策出台的同時上報浦東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方案,爭取在全國率先成立消費金融公司。(工作小組:過志英、陳中茂)
13、參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金橋功能區、張江功能區配合。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和市金融辦等有關部門,積極爭取浦東更多的企業和銀行參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8月,召集新區貿易企業、業務總部或采購中心,邀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金融辦等相關負責人進行政策宣講;9月,召開專題會議,了解新區商業銀行對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需求和准備工作開展情況;10月,將商業銀行和企業的需求反饋給監管部門,爭取更多的銀行和企業參與試點。(工作小組:徐葉青、陳滸、顧曉鳴、簡大年、顧軍、趙金龍)
14、推動重要金融機構在浦東落戶。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陸家嘴功能區、張江功能區、陸家嘴集團、張江集團配合。深刻把握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結合sn1、浦東大道141號等重點地塊動拆遷及盛大金磐二期地塊回購,推進重要金融機構在浦東落戶。8月,與知名證券公司簽訂落戶協議,年內爭取大樓奠基;年內,新區與重點金融機構簽署協議,力爭一批重點金融機構在浦東陸續落地,地塊完成動拆遷的,力爭大樓建設盡快開工,地塊未完成動拆遷的,力爭達成用地或建樓意向。(工作小組:施海寧、王德宏、趙金龍、徐而進、殷宏)
15、鼓勵發展船舶融資。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鼓勵浦東融資租賃企業開拓業務領域,加快發展船舶融資業務;與大型船舶製造企業的合作,研究設立專業的船舶融資租賃公司。年內,與知名融資租賃企業合作,鼓勵開展在建船舶抵押融資、資產證券化、單船公司項目融資等新型船舶融資業務;在鼓勵現有金融租賃企業和融資租賃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上,啟動與中國船舶等大型船舶製造企業的合作,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研究提出在浦東設立專業融資租賃公司的試點方案,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機成熟時,將試點方案上報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中茂、陳滸、簡大年、薛翔)
16、支持發展航運保險。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8月,在保監會指導下,新區政府與平安保險、太保集團等知名保險公司合作,鼓勵開發試航保險、船價保險、運費保險和船隊保險等多種航運保險產品;年內,研究在外高橋保稅區或洋山保稅港區試行設立航運保險再保險市場方案,借鑒國際成熟再保險機構管理機制,吸引國內外保險機構入駐;在總結開展航運保險業務經驗的基礎上,與大型航運企業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研究提出在浦東設立專業航運保險公司或航運再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議;時機成熟時,將試點方案上報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滸、徐葉青、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17、建立浦東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公司。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經委、科委配合。促進金融支持科技企業發展,加快設立信用再擔保機構,發展擔保市場,深化中小企業信用增級服務工作。9月,全面分析新區擔保資源,提出組建浦東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公司的方案,徵求各有關部門意見後,進一步修改完善;10月,方案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1月,信用再擔保公司正式開業。(工作小組:施海寧、徐欣、徐葉青、李勇軍)
18、探索投貸聯動機制。此項工作由科委牽頭,金融辦、張江集團配合。促進金融與科技聯動,支持銀行創新信貸審核和業績考核機制,探索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等各種新型融資模式,推進投貸聯動機制在浦東先行先試。8月,在備案基礎上,建立股權投資企業與商業銀行的信息共享平台,新區和上海銀監局合作,研究支持銀行向張江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配套政策,報銀監會批准後予以發布;9月,在上海銀監局指導下,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給予配套政策,創新信貸審核機制和業績考核機制,試點設立科技支行;10月,簽訂科技支行和浦東科技金融服務公司合作備忘錄。(工作小組:李勇軍、過志英、林賢培)
19、促進銀行綜合授信轉化為實際貸款。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科委、台辦、張江集團、外高橋集團、浦發集團配合。建立政府、企業和銀行間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強對綜合授信貸款額的統計分析和適時監控,確保綜合授信按既定時間節點轉化為實際貸款。年內,制定貸款發放時間節點表,每月對實際貸款數進行統計分析,對未按時間節點完成的責任部門和集團公司進行督辦;建立企業與銀行信息交流平台,確保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授信按既定時間節點和額度轉化為貸款;結合南匯並入浦東實際,對放款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根據需求情況決定是否舉行追加授信簽約。(工作小組:過志英、李宇宏、蔡龍海、程渡江、林賢培、陳曉青、呂軍)
20、促進金融支持國資國企改革。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國資委,陸家嘴集團配合。以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為載體,理順管理體制,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促進公司做大做強,使公司成為浦東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9月,按照市場化、國際化的原則,選定專業的管理團隊,提升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按照完善國資布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要求,制定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發展戰略;10月,結合浦東機構改革,借鑒上海市金融國資管理經驗,明確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管理體制;年底,根據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戰略定位,進一步整合現有國資金融資源,增強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長期發展能力。(工作小組:施海寧、陸方舟、楊小明)
21、促進中國銀行業研修學院落戶張江。此項工作由張江集團牽頭,金融辦配合。加強與中國銀監會的溝通,促進中國銀行業研修學院項目落戶張江銀行卡產業園。8月,幫助學院通過在建項目轉讓方式取得張江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的地塊,完成立項工作,並在用地面積、支持立項和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給予幫助;年內,配合推進學院的籌備建設工作,爭取學院盡快開業。(工作小組:殷宏、金明華、過志英)
22、加快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項目落地。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編辦、社發局配合。積極推進與美國西門集團等國際機構的戰略合作,促進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項目盡快落地。9月,新區政府作為主發起人,與美國西門公司合作,發起成立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同時組建中心理事會;11月,選聘中心主任及研究部主任,落實中心辦公場地、內部裝修及設施配備;明年2月,培訓正式開業。(工作小組:陳滸、金莎、張錦華)
23、推進金融社區文化建設。此項工作由陸家嘴街道牽頭,陸家嘴功能區,金融辦、社發局配合。兼顧百姓認同感,大力營造社區金融文化氛圍,推進金融講座進社區等活動,在陸家嘴街道率先試點,今後逐步向陸家嘴地區和全區推行。8月,支持金融機構同業公會編制金融知識手冊,普及金融知識;10月,支持浦東司法機關舉辦提高居民風險防範意識金融法制類講座等工作;年內,和金融行業協會、大型金融機構合作,舉辦各種類型的金融社區文化活動。(工作小組:吳安橋、宋占義、陳滸、張錦華)
24、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文廣局、社發局、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街道配合。研究文化節主題、確定合作方,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將提升陸家嘴金融城國際影響力和百姓認同感有機結合。9月,研究文化節主題、規格和合作方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10月,將活動方案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參會;11月中旬,正式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工作小組:陳滸、胡建平、張錦華、宋占義、吳安橋)
25、理順銀行、保險和交易所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此項工作由財政局牽頭,稅務局、金融辦配合。爭取市財政局和市金融辦等部門的支持,創新稅收分成辦法,形成理順稅收征管和結算體制的具體操作方案。7月,摸清銀行、保險、交易所的稅收貢獻情況,理順銀行、保險和交易所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的方案;8月,就稅收事權下放的操作方案向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和市金融辦徵求意見,爭取支持;9月,根據市有關部門意見,修改完善方案,向市政府上報理順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方案的請示。(工作小組:黃建中、蔣震平、施海寧)
26、出台《上海市浦東新區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試行辦法》。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工商局配合。加強與著名外資股權投資企業的戰略合作,支持境外投資者在浦東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9月,在全國知名財經媒體宣傳政策,邀請外資股權投資機構召開政策宣講會,舉辦浦東與知名股權投資企業(包括黑石集團、安佰深集團、貝恩資本等30家左右國際國內知名機構)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儀式;年內,結合內資股權投資政策,做好政府服務,抓好政策落實,吸引重點股權投資企業落戶。(工作小組:陳滸、孫永強、徐敏)
27、制定出台《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融資租賃企業發展的意見》。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法制辦配合。做好政策宣傳,擴大政策知曉度,促進浦東融資租賃企業集聚,促進融資租賃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7月,在完成《意見》起草工作的基礎上,向新區各委辦局和融資租賃公司徵求意見,根據各方面意見進一步完善政策,送區政府法制辦審核後,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核通過;通過媒體、融資租賃協會等途徑,對《意見》進行宣傳,吸引融資租賃企業落戶。(工作小組:過志英、李明、蔣薇薇)
28、制定出台《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加強與科研機構合作,借鑒國際航運金融發展經驗,深入研究浦東航運金融發展舉措,研究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9月,與上海海事大學等機構合作,專題研究構建航運發展的金融支持機制,在課題研究的基礎上,針對航運金融發展的薄弱環節,立足新區的定位,研究提出《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10月,分別召開航運金融服務企業和需求企業座談會以及經委、財政局、金融辦和外高橋專題會,對《意見》初稿進行討論和完善;11月,將修訂和完善後的《意見》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工作小組:陳滸、徐欣、徐葉青、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29、研究在外高橋保稅區和洋山保稅港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的方案。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爭取海關總署、外匯管理局、稅務總局等部門的支持,借鑒發達期貨市場在交割方面的運作經驗,深入研究我國期貨市場的建設路徑,提出保稅交割的政策建議。年內,在市金融辦的指導下,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選擇一家或幾家實際參與期貨交易的大型貿易公司,針對期貨完稅交割向保稅交割過渡過程中突出存在的貨權轉移、清關核銷憑證、結算價格、計價貨幣、外匯資金等關鍵問題,提出具體的政策和路徑建議,形成具體方案,邀請業界專家對方案進行討論,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後,選擇適當時機將方案上報金融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中茂、陳滸、簡大年、吳蓉)
30、研究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資基金方案。此項工作由科委、發改委牽頭,財政局、金融辦、國資委、張江集團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和市科委等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浦東優勢產業發展的現狀和高科技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廣泛利用專業管理機構的經驗和浦東科技投資公司的運作經驗,設立新能源產業化投資基金、高新技術產業化並購投資基金和張江產業化投資基金;同時積極研究設立綜合性、大規模產業投資基金方案,邀請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業界專家對方案進行評審,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主管部門審批。(工作小組:李勇軍、王勇、徐欣、過志英、蔡嶸、殷宏)
31、研究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方案。此項工作由經委、發改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市建設交通局等部門的指導下,圍繞浦東航運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和未來發展方向,研究提出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做好與國家發改委的溝通,爭取支持。(工作小組:徐葉青、王勇、陳滸、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32、研究參與設立現代服務業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發改委牽頭,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張江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的指導下,圍繞浦東現代服務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聯合上海國際集團、國開行、國泰君安、通聯支付等知名企業,研究提出設立現代服務業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加快基金管理公司在浦東落地,促進基金投資浦東的網路支付、金融後台、商業連鎖、傳媒資訊等現代服務業。(工作小組:陳滸、王勇、陳中茂、王德宏、趙金龍、簡大年)
33、研究金融支持新區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社發局、勞保局、財政局配合。年內,引入健康保險公司,提高農民保障水平,提出推進金融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建設方案,探索由新區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建立保障基金。(工作小組:陳滸、範金成、王德寶、吳惠平)
34、研究金融支持新區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勞保局、財政局配合。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浦東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增厚養老保障,研究推進浦東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方案。年內,研究推進新區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方案,選定合作的保險公司,研究合作推進養老金市場發展和創新,探索適合浦東新區的養老保障發展的方向,引導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作小組:陳滸、王德寶、吳惠平)
35、配合研究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試點方案。此項工作由稅務局牽頭,勞保局、金融辦配合。年內,和知名養老保險公司合作,配合市金融辦等部門,爭取上海保監局、上海稅務局的指導和支持,成立專門課題組,專題研究個稅遞延型養老產品方案,邀請監管部門和業界專家評審,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為開展試點做好准備。(工作小組:吳恩、王德寶、陳滸)
⑹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家族信託該如何兼顧
「家族信託」在中國還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就字面意思上看,」家族信託」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涵:第一,它是一種以家族內部人為受益人的信託;第二,它是有一定規模的信託,一般適用在家族企業上。 我國在信託發展的現階段當然沒有《家族信託法》
⑺ 設立信託必須辦理「信託登記」嗎
是的。信託登記。第一,使得信託有法律效力,第二,使信託財產有獨立性,第三,信託登記有信託公示的效力。
⑻ 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868弄1號樓11-12層(一)集合信託計劃發行公示;(二)信託產品及其信託受益權登記,包括:預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更正登記等;(三)信託產品發行、交易、轉讓、結算等服務;(四)信託受益權賬戶的設立和管理;(五)信託產品及其權益的估值、評價、查詢、咨詢等相關服務;(六)信託產品權屬糾紛的查詢和舉證;(七)提供其他不需要辦理法定權屬登記的信託財產的公示登記服務;(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經營狀態:存續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12-19法定代表人:文海興法人對外投資營業期限:2016-12-19--注冊資本:300000.000000萬人民幣發照日期:2016-12-19登記機關:上海市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文海興
成立時間:2016-12-19
注冊資本:3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00000016830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公司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868弄1號樓11-12層
⑼ 上海浦東所有信託公司
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818號眾城大廈1層
上海建設銀行江蘇省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嶗山東路320號
安徽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651弄16號
⑽ 關於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是怎樣的
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信託登記是公告某項財產為信託財產而非受託人固有財產以對抗第三者的方法。是進行信託公告的方法。對於國家法規明確規定應登記或注冊的財產權,在信託時如不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登記或注冊,則無法對抗第三者。那麼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是怎樣的?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一、申請人應為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申請)。二、應繳相關文件如下:(一)申請書一份。(二)信託契約書或其它信託證明文件。如前手之權利移轉未經登記者,應檢附原登記之製版權人至本案委託人間所有權利移轉過程之讓與契約或其它證明文件。(三)其它有關證明文件:如有下列情事者,應繳之各有關證明文件,列示如下:1、委任他人代理申請者,應繳委任書或代理許可權之證明文件,或在申請書內載明代理人之姓名、地址或通訊處與委任代理之意旨,以及授權的范圍,由申請人及代理人簽名或蓋章。2、由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及其它機構出具之文書,均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3、持外國公文書申請登記者,該公文書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它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或經中華民國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認證。(四)文件系外文者,應繳中文譯本。三、證明文件除委任書外,正本於核驗後發還;影本應記載「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上之責任」字樣,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