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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債券市場監管

發布時間: 2021-03-17 13:44:39

A. 銀行投資債券有哪些監管要求

銀行投資債券一般是需要監管部門的審核和批准。

B. 政府對我國債券市場有哪些監管手段,效果如何(希望能回答的詳細些,謝謝。)

1、評級機構
2、准入限制
3、行政管制

....

C. 中國債券市場有哪些應對風險措施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1.強調債券市場投資者教育
要加強對債券市場從業人員的能力培養,推動投資者加快體制改革、建立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投資者提高風險管理和市場運作能力,引導機構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有效維護債券市場的健康有效運轉。
2.加強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一般來說,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包括市場機構的內部風險控制、市場化的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和監督管理機構及相關制度安排三個層次。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要加快完善信用風險管控的市場化機制建設,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定價、信用評級、信用增進以及信用風險轉移等;同時完善相關監管框架和制度,包括加強對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和信用風險管理工具等市場行為的監管,並設立債券持有人集體行動制度和控制權轉移制度。
3.加快產品創新,發展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和信貸資產證券
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是銀行用以對沖和管理風險的措施,缺少它們信用風險將會集聚於銀行體系,也會加大金融體系的隱患。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提高銀行運營靈活度的工具,一方面它能將銀行的存量貸款資產轉化為證券,從而為銀行提供了一個有效的資產流動性管理工具,同時還實現了間接融資到直接融資的轉換。
4.完善投資人結構
要破除對投資者不合理的制約性法規,擴大投資者在債券市場的投資范圍和自由度,增加投資者類型,提高不同類型投資者的投資意願。在債券市場化趨勢和方向已日益成熟的背景下,適度完善法規,為增加機構投資者入市創造條件,已經成為形勢所需。
慧擇提示:應對中國債券市場風險的措施就是以上介紹的幾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D. 什麼是中國債券市場

《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從發展與演變、市場結構、市場運行機制、亟待解決的問題等四個方面,對中國債券市場30年的改革和發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和分析。第一篇發展與演變,較為全面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歷程,揭示了市場的發展特徵;第二篇市場結構,深入分析了當前中國債券市場的組織結構、參與者結構、產品結構、工具結構和監管體制;第三篇市場運行機制,詳細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審批機制、市場監督機制、定價機制、登記託管機制、交易機制和清算結算機制的情況;第四篇亟待解決的問題,對當前發展債券市場迫切需要解決的破產償債機制問題、託管清算和結算制度問題以及市場監管體制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作為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不只是簡單介紹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歷程和運行狀況,而是致力於對我國債券市場改革和發展過程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對發展過程中所面臨問題的研究和探討。此外,在研究我國債券市場的同時,《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分專題介紹了國外債券市場的一些情況,包括場外債券市場結構和監管模式、國際債券市場的登記託管結算體系等,以便讀者進行國際比較,並為進一步發展我國債券市場提供可借鑒的思路。

E. 中國證券的監管機構有哪些,他們各自的功能是什麼謝謝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職能劃分,證監會所監管的機構有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其他機構的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所監管的機構各自的主要功能是:
證券期貨交易所的功能是:提供交易平台和交易信息,是證券交易中介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服務性機構。
上市公司功能:證券方面,發行證券與分紅的主體部門。其他方面是主要是經營相關業務。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功能是: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買賣證券,或者代理買賣證券期貨,提供咨詢和信息服務。
其他的證券機構功能大致是:信息傳播和證券咨詢。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顯然,中國證監會的是經政府授權的法定監管部門,履行的是法定監管職責。
在中國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期貨監管部下設綜合處、交易所監管處、期貨公司監管處、境外期貨監管處和市場分析五個處。
職能職責

職能
建立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加強對證券期貨業的監管,強化對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其他機構的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加強對證券期貨市場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
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定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與證券市場有關的事項;對期貨市場試點工作進行指導、規劃和協調。

統一監管證券業。

職責
研究和擬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規章。
統一管理證券期貨市場,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督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監督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託管和清算;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監管境內期貨合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規定監督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義務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協會。
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清算公司、期貨清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監管境內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機構;監督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
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相關的業務活動。
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F.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詳細一點!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拆借,如銀行,證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場是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場所,是流通市場的核心。交易一般採用持續雙向拍賣的方式,是一種公開競價的交易。

2、職能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

交易所市場是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體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場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個人投資者。

4、交易方式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交易所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6)中國債券市場監管擴展閱讀:

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債券市場。

中國主要有二大債券交易市場,其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其二是交易所債券市場,主要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約占據中國債券總交易量的90%以上。

G. 中國債券市場的內容簡介

《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從發展與演變、市場結構、市場運行機制、亟待解決的問題等四個方面,對中國債券市場30年的改革和發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和分析。第一篇發展與演變,較為全面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歷程,揭示了市場的發展特徵;第二篇市場結構,深入分析了當前中國債券市場的組織結構、參與者結構、產品結構、工具結構和監管體制;第三篇市場運行機制,詳細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審批機制、市場監督機制、定價機制、登記託管機制、交易機制和清算結算機制的情況;第四篇亟待解決的問題,對當前發展債券市場迫切需要解決的破產償債機制問題、託管清算和結算制度問題以及市場監管體制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
作為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不只是簡單介紹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歷程和運行狀況,而是致力於對我國債券市場改革和發展過程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對發展過程中所面臨問題的研究和探討。此外,在研究我國債券市場的同時,《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分專題介紹了國外債券市場的一些情況,包括場外債券市場結構和監管模式、國際債券市場的登記託管結算體系等,以便讀者進行國際比較,並為進一步發展我國債券市場提供可借鑒的思路。

H. 債券市場如何監管

我國債券市場高度分散的監管體制,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監管體制的分散化,導致我國債券市場監管政出多門,債券市場發展缺乏有效監管和統一規劃,債券二級市場呈現市場分割局面,不利於全國統一互聯債券市場的建立,影響了資本市場有機整體的形成和發展。
債券市場監管,我感覺應該建立更有效的監控機制,在適當時機推出跨部門的合作平台進行聯合監控,及時、准確掌握境內外「熱錢」和銀行、保險等資金進出股市的情況。這既有利於維護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也有助於打擊跨國境洗錢行為和配合推動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

I. 中國金融監管模式是

分業監管
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1、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3、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4、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5、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6、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7、經理國庫。
8、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9、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10、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11、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13、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中國銀監會主要職責包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3、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7、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8、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9、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0、 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11、 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12、 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13、 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14、 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15、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5、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8、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9、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10、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11、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12、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1、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定業內規章。
2、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3、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定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4、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5、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6、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7、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8、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9、制定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