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鐵路建設債券是否可作項目資本金
鐵路建設債券不能作項目資本金。 只能是負債,你的提問就已經定性了。
『貳』 債券資本成本計算
由於利息費用計入稅前的成本費用,可以起到抵減所得稅的作用。因此按一次還本、分期付息的借款或券成本的計算公式分別為:Kb=[Ib(1-T)]/B(1-Fb);式中Kb--債券資本成本;Ib--債券年利息;T--所得稅率;B--債券籌資額(或稱債務本金);Fb--債券籌資費用率(=籌資費用/籌資總額)。或者Kb=[Ib(1-T)]/(1-Fb);Rb--債券利率。
『叄』 套取企業債券資金作為他用違規嗎
違規,小心謹慎別觸犯法律,收到懲罰
『肆』 債券項目中缺口資本金什麼意思
反映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應收項目減去應付的項目的差額,但是在清算中的資金缺口是指所有貨幣資金、應收與存貨固定資產變現後的總額減去企業應付的款項,因為分析它可以反映企業還需要多少資金支付應付款項。
『伍』 債券是屬於資產嗎
債券屬於資產。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5)債券作資本金擴展閱讀:
債券的優點:
1、資本成本低
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具有抵稅作用;另外債券投資人比股票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低,因此其要求的報酬率也較低。故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要低於普通股。
2、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債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費用,債券持有人除獲取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因而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在息稅前利潤增加的情況下會使股東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籌集資金屬於長期資金
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屬於長期資金,可供企業在1年以上的時間內使用,這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4、債券籌資的范圍廣、金額大
債券籌資的對象十分廣泛,它既可以向各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籌資,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單位、個人籌資,因此籌資比較容易並可籌集較大金額的資金。
『陸』 什麼是債券資本
混合資本債券是針對巴塞爾資本協議對於混合(債務、股權)資本工具的要求而設計的一種債券形式,所募資金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作為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重要金融工具,混合資本債券在國際上已普遍為各銀行採用。鑒於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所面臨的資本金不足以及補充渠道有限的現狀,混合資本債券的推出將極大地緩解這些銀行的「燃眉之急」。
與我國銀行此前發行的次級債相比,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較高的資本屬性,當銀行倒閉或清算時,其清償順序列於次級債之後,先於股權資本。此外,混合資本債券在期限、利息遞延、吸收損失等方面具有許多特徵,如債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內不得贖回,10年後銀行有一次贖回權,但需得到監管部門的批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發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遞延的利息將根據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等。自然,商業銀行也將為混合資本債券的特殊條款獲得的便利支付相應的對價。此外,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可轉換債券、長期次級債務和混合資本債券等在內的附屬資本總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100%,其中次級債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另據悉,由於混合資本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和交易須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
『柒』 企業發行債券等不能充當資本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另外,可以這樣理解,企業的資本金必須是企業的自有資金,也就是企業的股本或實收資本,而發行債券所得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到期必須還本付息,如果以債券資金充當資本金,到期還本付息就變成了變相抽逃出資,違反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捌』 債券可以作為資本金嗎依據什麼相關規定拜託各位了 3Q
可以。 債券也屬於可用於出資的財產,債券中就有一種可轉換債券,到期後直接轉為公司資本 。
採納哦
『玖』 公司債券的資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
1、公司債券有利於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穩定資本市場。
在其他投融資渠道的收益難以保障時,債券市場由於其穩健的投融資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資者,這為企業和政府提供了債券融資的基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經濟的放緩或進一步衰退。發展債券融資和公司債券市場對於解決資本市場過於單一的問題,保證資本市場的均衡發展是是十分必要的。
2、公司債券的發行豐富了金融投資工具,降低了市場風險。
公司債券作為一種固定收益證券,其風險和收益水平介於股票和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之間,為機構投資者提供了較好的投資工具。由於短期融資債券和企業債券的投資者眾多,風險責任分散,從而降低了風險集中性,有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
3、公司債券還有利於改善企業資本結構。
對於一個典型的股份公司而言,假定融資方式只有股票和債券兩種,那麼其股票和債務的比重構成企業的資本結構。在給定企業投資決策的情況下,企業的融資政策就是選擇能使企業的市場價值最大化的資本結構。因此在兩者間的抉擇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4、公司債券有助於優化企業治理結構。
公司債券融資會對經理層產生較強的監督和約束作用,一方面,公司履行還本付息的法定義務會激勵管理層努力工作追求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由於投資者會基於自身利益來選擇投資行為,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發債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有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