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是非常特殊的一種情況。
假設:
1、公司發行債券;
2、債券籌集的資金回購對應溢價的股票;
3、公司的總資產百分比增加的比例超過發行債券負債率增加的百分比;
這種情況下,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股票為何會降低負債比率。
補充:這是一種比較典型的財務技巧。
2. 債券回購有風險嗎
這要看你是做債券正回購還是逆回購,一般來說正回購(即用債券做抵押向市場融資)風險很大,而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購(即把資金借給別人收取成交時所約定利率所對應的利息)則是無風險的。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逆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且不會虧本的,主要原因是在於國債正回購方(即債券融資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所的結算公司)會代為墊付相關款項給逆回購方,對於正回購的違約方及違約方的券商,中登公司會有相關的懲罰措施,如限制正回購方買入證券,只能賣出不能買入,還有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質押債券,若賣出質押債券的資金不能清還欠款,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該欠款證券帳戶上的其他證券等措施。
而對於正回購來說除了上述的違約的懲罰措施外,由於債券正回購實際上是用債券做抵押向市場融資然後進行再投資,這樣會起到放大投資規模的效果,這也使得盈利和虧損也放大了,而原投資的本金則要面對已放大的盈利和虧損,即起到了一定的杠桿作用,若所質押的債券價格下跌,由於逆回購不承擔相關風險,這方面的風險全部由正回購方全部承擔,故此做正回購遇上行情不好時風險很大的。
3. 發行的債券都要回購嗎債券和債券回購有什麼不同嗎
不是,分種類。有回購條款的也不一定會回購。大部分債券都會到期還本付息。還有部分債券可轉換為普通股
4. 債券回售和債券回購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而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2、受益方不同
債券回售是在觸發某個條件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利將持有的證券賣回給發行人,是針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投資者選擇權。而債券回購條款的設計主要是賦予了原始權益人一種可以提前結束專項計劃的權利,主要是保護原始權益人。
3、發生的條件不同
債券回售這種條款通常出現在期限較長的產品中,例如以不動產、物業收費權等作為基礎資產的ABS產品中往往都會設計這樣的條款。而債券回購是當資產支持證券的未償本金低於某個閾值的時候,原始權益人通過行使清倉回購選擇權提前結束專項計劃。
5. 請問什麼是央行逆回購,回購的債券是誰發行的這些債券是已經賣給民眾再從其手上回購嗎
請問什麼是央行逆回購,回購的債券是誰發行的?這些債券是已經賣給民眾再請問什麼是央行逆回購,回購的債券是誰發行的?這些債券是已經賣給民眾再從其手上回購嗎其手上回購嗎
6. 什麼是債券回購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角度出發,凡是抵押出債券,借入資金的交易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
7. 公司發行債券用於回購股票對於該公司的股價有什麼影響,舉例說明,謝謝~
這種情況利好於股價,會造成股價上漲,中國A股市場目前好象還沒有這種例子可以說明。公司發行債券用於回購股票說明公司管理層認為當前股價遠低於內在價值,同時通過回購減少股份總額會帶來每股收益的提升。
8. 正回購和發放債券有什麼區別
正回購是指債券的擁有方以債券質押來融入資金。債券是融資方的資產。而債券發行人發行債券是不需要資產質押,發行人一般以公司信用(無擔保債)或擔保人信用(有擔保債)來發行債券融資。一般債券要走審批流程而且費用較高。正回購手續簡便,一般為短期融資(1天、7天、1天)。
9. 怎麼評價用發行債券回購股票的利弊
相對其他的交易來說,由於融資方必須有足額的債券作抵押,因此債券回購作為一種安全性高、收益穩定的投資品種,已成為一些機構對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的工具之一。
但是運用回購也會面臨違約風險和操作風險。由於開放式回購引入不履約制度,允許融券方與融資方以放棄履約金的方式擺脫到期還券或收券義務,具有鎖定還券價格上限和收券價格下限的期權性質。交易雙方在衡量後可以選擇放棄履約金而違約,例如逆回購放手中倉位價值大大超出遠期價格,或正回購方市場價格大大低於遠期價格,可能導致惡性違約。當然也存在由於流動性不足導致的被迫違約。履約金在一定程度上鎖定了損失上限,也能調節市場參與的活躍程度。
10. 請問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
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 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 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 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 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 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 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 「標准券欠庫」。
(7) 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日辦理資金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