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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可贖回債券為什麼投資

發布時間: 2021-06-14 02:48:16

❶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

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與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區別

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發行者司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
不可提前贖問公司債券,即只能一次到期還本忖息的公司債券。

提前回售和提前贖回類似,不過它是指投資者擁有將持有一段時間的債券提前回售給債券發行機構的權利。提前回售賦予投資者的權利和提前贖回賦予發行機構的權利相同,都是在持有一段時間之後償還本金。債券發行後,如果銀行利率大幅上調,持券人可以選擇將所持有的債券賣給相關發行機構。隨後他們可以用這筆錢投資更高收益的產品。當然,投資者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可提前回售的債券收益率往往比同等債券要低。

❷ 為什麼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條款對債券投資者有利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是指公司債券附加可轉換條款,賦予債券持有人按預先確定的比例(轉換比率)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由於投資者可以視被投資公司普通股的情況決定是否把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即若是轉換為普通股後的價值大於原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則選擇進行轉換,否則不轉換。
投資者付出的代價是,可轉換債券一般都是沒有抵押的低等級債券,並且是由奉賢較大的小型公司所發行的,而且一般可以被發行公司提前贖回。

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有什麼區別,各自賦予哪一方權利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2、權利不同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所以發行價格會高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債券發行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對投資者不利,所以發行價格會低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


3、期限不同

可轉換債券規定當債券市場價格高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提前贖回,而當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義務提前贖回。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者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權利。相當於給了投資人一個看漲期權。所以利率通常較低。

❹ 為什麼發行可贖回債券

因為發行人目前需要融資,但是考慮到自己未來可能資金情況會越來越好,或者預測未來資金利率會下降,就發行可贖回債券。這樣發行人就有權利在自己不需要資金或者資金利率下降的情況下,贖回債券。如果是資金利率下降,發行人可以以更低的利率發行新的債券,節省了融資成本。

❺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5)可贖回債券為什麼投資擴展閱讀:

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❻ 可贖回債券的可贖回債券的動機

可贖回債券的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❼ 公司贖回可轉債,怎麼理解

可轉債是一種公司債,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轉換價格將其轉換成發債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它是滿足資本市場籌資人動態化的資金需求和投資人追求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有效載體。

從性質上看,可轉債實際上是—個債券和—個轉股看漲期權的混合體,因此它具有兩個基本屬性,即債券性和期權性。對於發行人來說,可轉債票面利率水平較低,公司財務費用支出較少;而可轉債轉換為股票受到諸如時間、股價以及市場預期等多因素的影響,利用可轉債融資對減緩發行人因股本擴張而帶來的股本收益下降和股東控制權稀釋等具有明顯作用。對於投資人來說,可轉債的債券性保護了投資本金的安全,期權性又保證了股票價格上漲時可轉債的持有者可以同步分享收益。(主力資金異動,同步跟蹤我的財富…)

可轉債的兩個附加屬性是發行人贖回性和投資者回售性,是兩種具有強制性的到期前償還方式,縮短了可轉換債券期限。贖回是指發行人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可轉債,它更多地考慮了發行人如何避免利率下調的風險、還本壓力和財務風險,限制了投資人在股票牛市和市場利率下調時的潛在收益。從本質上看,這只是發行人加速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的一個手段。回售即投資人在指定日期以事先約定的面值的—定溢價賣回給發行人,它賦予了投資者在特定情況下有一定的選擇權。

❽ 贖回條款怎麼影響債券價格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收益率。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預期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❾ 對於附有贖回權的債權,在市場利率下降時,發行方選擇贖回的可能性增大,為什麼呢求解求解

原因是很多時候債券是採用固定票面利率來進行發行的(對於浮動利率債券也就是俗稱的浮息債除外,以下的論述以固息債為論據),當市場利率下降時,由於固定票面利率,會使得發行方所支付的利息成本會因市場利率下降而變相上升(雖然支付的利息數額沒有變化,但市場利率的下降變相對於發行方來說就是同樣的融資金額卻要多支付比現在市場所要求的利息成本),對於附有提前贖回權的債券來說,發行方會因利息成本的變相上升而會考慮提前贖回債券再發行債券的成本是否存在可行性,即提前贖回債券加上再發行債券的成本是否小於不贖回債券的成本,當小於時就可以選擇提前贖回債券再進行融資從而降低資金成本。由於被提前贖回,投資者所獲得的原來投資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就要面臨市場利率下降所導致的再投資收益下降的問題,故此會蒙受再投資風險。

❿ 可轉債贖回和回售有什麼區別

贖回和回售的區別:

從投資者角度看:所謂的回售是投資者擁有將手中債券賣回給發行公司的一項選擇權,換句話說是投資者擁有的一項看跌期權,你甚至可以理解為在回售條款中,投資者相當於看跌期權的多頭,擁有賣回去的權利。

但在贖回條款中,正好相反,贖回條款是公司擁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把債券買回來,換句話講,對於發行公司,贖回條款相當於一向看漲期權,投資公司擁有將債券買回來的選擇權,而投資者主要承擔將債券賣回去的潛在義務。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