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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投資限額管理的基本原則

發布時間: 2021-06-14 09:11:15

債券投資基金奉行積極的管理策略有哪些

我所理解的就是加杠桿。
如果合同許可,還有加轉債,加垃圾債還有加股票(二級債基許可)

⑵ 怎麼進行債券投資

協商確定公開發行的定價與配售方案並予公告,明確價格或利率確定原則、發行定價流程和配售規則等內容。

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司債券公開發行的價格或利率以詢價或公開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協商確定公開發行的定價與配售方案並予公告,明確價格或利率確定原則、發行定價流程和配售規則等內容。

發行人和承銷機構不得操縱發行定價、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託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過其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2)債券投資限額管理的基本原則擴展閱讀:

債券投資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發行人、承銷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發行定價和配售過程中,不得有違反公平競爭、進行利益輸送、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其他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2、上市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可以附認股權、可轉換成相關股票等條款。

3、上市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可以發行附可交換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條款的公司債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發行附減記條款的公司債券。

⑶ 債券的定價原則是什麼

價格基本就是未來現金流折現,折現率則主要由市場無風險利率和債券發行人的風險溢價決定

⑷ 我國國家公債管理的原則

公債是公共債務的簡稱,是政府的債務。公債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兩個方面,而國債專指中央政府的債務。在我國,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債務,所以我國目前所有的公債都是國債。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債余額(內債)以年均增長率高達33%的速度遞增,而且政府發行公債不僅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還為了穩定經濟運行。盡管如此,在我國,不管是理論界還是實際部門,甚至在財政學教科書中,對公債管理特別是公債管理政策的內涵,尚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試圖對公債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些初步探討。
公債管理包括對公債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組織、決策、規劃、指導、監督和調節等一系列環節。公債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公債發行、發行許可權和管理許可權的規定,對債務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公債券流通方面的規定,對公債償付與調整和對公債持有者結構的規定等規章與制度。
1、公債的發行權問題

在公債管理制度中,規定公債管理許可權的依據是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級財政一級公債發行管理權。許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如日本《地方財政法》即規定日本地方政府能發行公債,當然要有中央的審核和批准。給與地方一定的募債權,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將權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債主體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的機動性就會得以增強,整個國家的財政風險也會隨著下降。[7]而我國目前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是需要改變的。

2、對債務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國家法律嚴格禁止將債務收入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如日本的財政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的財政支出,必須用公債和借入款以外的財源來解決。只有作為公共投資費和投資貸款的財源,才可以發行公債和介入資金,這種公債就是所謂的建設公債。[8]之所以將公債的用途限定在建設性項目上,主要是因為建設性項目具有直接償還債務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財政借款的風險。而我國目前未區分公共預算中的公共投資項目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中的盈利性投資項目,是不妥當的。

(二)引入法律經濟分析方法,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債是一個涉及比較多的經濟學工具和技術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債制度,需要借鑒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進行計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財政風險。國債的風險管理包括:國債發行的規模、國債發行的結構、國債發行的方式、國債流通的規模風險、國債的償還規模和結構風險等等。對於這些問題,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腦袋就可以制定的;並且制定後標准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有所變化,因此需要法律經濟的分析方法,從技術上降低國債的風險。

(三)程序法上應著重強調對國債的審查監督。

審查方面,應同時堅持財政民主主義,國債的發行規模、種類、期限等問題都需要經過人大的批准。在監督方面,應該建立完備的債務監測、統計和預警公告體制,按照一定的指標及時向人民披露各種公債信息。提高審查和監督的公開透明度。

一、公債管理政策的含義
公債管理是指政府為了控制公債的規模和構成、調整公債購買主體的結構、選擇適當的公債期限結構和利率水平等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從狹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維持現存公債的一系列運作;從廣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影響政府未償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所有措施(註: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財政學家阿伯特就給公債管理下了一個最為綜合的定義:「公債管理的含義就是選擇公債形式和確定不同公債類型所佔的比例數量,選擇債務期限結構和確定不同階層持有者所擁有的公債數量,作出到期公債的償還或公債以舊換新的決策,確定公債發行的條件和價格,對不同公債持有者的待遇,有關到期公債和新發行公債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財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註: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債管理的原則取決於不同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時期的客觀經濟條件。現代經濟運行條件下,公債管理的「中性原則」(即它不應對經濟運行產生影響)已被廢除,並且,公債管理被作為是控制國民收入的財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財政手段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據漢森的觀點,現代公債管理的基本原則是:(1 )政府債券必須是安全可靠的投資,到期必須立即償還而且要隨時能變現。(2 )公債必須維持其貨幣價值,以避免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影響。(3 )公債應當盡可能廣泛地為全體公眾所擁有,以配合累進所得稅制,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化。(4)聯邦支出、 課稅和舉債的預算控制應當作為國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基本目標。
所謂公債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發行新債或以新債還舊債時,通過公債種類、發行條件等政策性操作,對經濟運行產生預期影響的政策。公債管理政策的實質在於在:財政政策規定了國債規模、貨幣政策規定了可利用的貨幣資金和借貸資金的前提下的債務結構特徵問題,包括政府未償債券種類、所有權格局和國債期限結構(註: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歸納起來,公債管理政策的基本內容包括下列四個方面:(1 )在發行新公債時, 是發行長期公債還是短期公債? 長期公債與短期公債如何搭配組合?(2)在公開市場操作時, 應將哪一種類和條件的公債作為對象?是減少短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而增加長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或是相反?從公債管理政策的角度來看,公債種類的多樣化是有利的。因為,公債種類多樣化一般來說都伴隨著公債購買者增多,民間持有公債的數量就會增加,在費用一定的情況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穩定。(3)在發行公債時,如何確定公債利率?一般來說, 償還期限越長,利率就越高,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較穩定。相反,償還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因此,利率差異導致利率變化對經濟影響的不同。(4 )公債持有主體如何選擇? 如果以銀行特別是中央銀行作為購買主體, 勢必帶來通貨膨脹壓力,對經濟穩定產生沖擊;如果以企業作為購買主體,無疑會減少企業用於實際資本的投資;如果以個人作為購買主體,可能減少消費,也可能減少私人儲蓄。
可見,公債管理政策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延伸,對國民經濟運行產生極大影響。
二、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
既然公債管理政策既與財政貨幣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政策,那麼,作為更接近於財政政策的公債管理政策,其目標必須符合財政政策目標的要求。就財政政策與經濟運行的關系來看,財政政策目標體系可列為三大類,即經濟穩定目標(包括價格穩定目標、充分就業目標、國際收支平衡目標)、經濟發展目標(包括經濟增長目標、資源合理配置目標、反周期波動目標)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標。因此,財政政策的上述目標也是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同時,公債管理政策作為獨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標,諸如拓寬公債的發行和分配范圍、確保政府債券的順利推銷,維持政府債券市場的穩定、盡可能降低舉債成本、實現均衡的期限構成等等。
在理論上,有關公債管理政策目標有兩種見解。第一種見解也稱為古典見解,認為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直接相關。因此,倘若政府要發行公債的話,應當發行流動性較低的長期公債。第二種見解也稱現代見解,雖然有許多觀點,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1 )通過發行一定規模的短期公債來刺激預期總需求;(2 )盡量減輕因公債構成變化所產生的影響;(3)在實現預期總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公債的利息費用;(4)根據(3)的主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公債的最適構成主要是長期公債佔主導地位。
第一種見解是圍繞著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的關系來展開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討論,而第二種見解盡管在許多方面有些差異,但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公債構成的變化來討論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
從現代見解來看,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之間有時會發生沖突。例如,從財政角度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標是公債的利息負擔最小化,但從經濟穩定的觀點來看,公債發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這兩個目標在現實中往往是對立的。如果公債總額一定,短期公債的比重若高,流動性就高,市場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著持有資產的價值增加,而且通過資產效應促使個人消費需求增加。同時,利率降低使企業的投資需求增加,總需求亦增加。相反,長期公債的比重若高,則流動性降低,市場利率升高,總需求減少。因此,在維持一定總需求的前提下,要適當選擇使公債利息負擔最小的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組合。
可見,如何確定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是公債管理政策的重要課題。但是,在實現中,壓低公債的利息成本與促進經濟穩定這兩個目標之間經常不一致:為了降低公債的利息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由於利率水平較低,故應趁機發行長期債券,以減輕利息負擔;在經濟繁榮時期,則宜發行短期債券,以免增加長期公債的高利負擔。可是,為了經濟穩定,在經濟衰退時期應當發行短期債券,以刺激總需求增加;而在經濟繁榮時期,應當發行長期債券,以抑制需求過旺(註: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這樣, 在政策目標上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在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發生沖突時,以哪一目標為主?二是如何解決公債政策目標之間的沖突?就前一問題而言,由於公債管理政策只是財政政策的實施工具,故此,從全局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目標要服從財政政策總體目標。就後一個問題而言,如果通過貨幣政策能實現經濟穩定,則利息費用最小化可以作為公債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標。但是,如果公債管理政策研究同時實現上述兩個目標,就需要適當選擇公債種類。

⑸ 投資組合管理的原則

基金經理一方面可以通過組合投資的方法來減少系統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風險管理措施來對基金投資的系統風險進行對沖,從而有效降低投資風險。而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量和專業知識方面的欠缺,很難做到組合投資。因此,從這一點來說,基金非常適合平時工作繁忙,又不具備相關金融投資知識的中小投資者進行家庭理財。
在設計投資組合時,基金管理人一般依據下列原則:在風險一定的條件下,保證組合收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的收益條件下,保證組合風險的最小化。
具體來說,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進行證券品種的選擇,即進行微觀預測,也就是進行證券投資分析,主要是預測證券的價格走勢以及波動情況。
第二,進行投資時機的選擇,即宏觀預測,預測和比較各種不同類型證券的價格走勢和波動情況。例如,預測普通股相對於公司債券等固定收益證券的價格波動。
第三,多元化,即依據一定的現實條件,組建一個風險最小的資產組合。

⑹ 債券合格投資者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你好,合格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資質條件: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以及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以及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3.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4.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經其備案的私募基金
5.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
6.名下金融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7.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⑺ 投資者范圍增加了哪些規定

10月22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稱《資管細則》),作為《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配套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資管細則》十大看點

從昨日正式落地後的規定來看,《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適度借鑒公募基金的運作制度,同時嚴格落實《指導意見》「去通道」要求,禁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此外,《資管細則》設定了發布實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並作了「新老劃斷」的柔性安排。

以下是新規細則的十大關鍵看點。

1、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有哪些修改?

證監會昨日表示,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給予了廣泛關注,證監會對反饋意見逐條進行了研究,絕大多數意見已採納,並相應修改完善了《資管細則》。

具體來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一是適度放寬私募資管業務的展業條件,包括降低投資經理、投研人員數量要求等。

二是允許資管計劃完成備案前開展現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優化組合投資原則、完善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限額管理要求。

四是考慮私募股權投資(PE)業務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倉期、委託資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給予一定靈活性。

五是允許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擔任資管計劃的投資顧問,推動平等准入。

此外,還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確賬戶名稱、增加份額轉讓規則等。

2、七方面重點規則

昨日正式發布的《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主要有七方面重點規則:

一是統一法律關系,明確基本原則。依法明確各類私募資管產品均依據信託法律關系設立,並在此基礎上確立了「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等基本原則。

二是系統界定業務形式,釐清資產類別。統一現有規則「術語體系」,系統界定業務形式、產品類型,以及標准化、非標准化資產。

三是基本統一監管標准。覆蓋機構展業的資格條件、管理人職責、運作規范和內控機制要求等方面。

四是適當借鑒公募經驗,健全投資運作制度體系。包括組合投資、強制託管、充分披露、獨立運作等方面要求。

五是壓實經營機構主體責任。專設一章,系統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資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機制要求。

六是強化重點風險防控,補齊制度短板。重點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以及利用關聯交易向管理人或者託管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的風險。

七是強化一線監管,加強監管與自律協作。健全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派出機構一線監管,強化責任追究。

3、適用范圍

《資管細則》適用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即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前述機構依法設立的子公司開展的私募資管業務,包括投資於上市公司股票、債券等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也包括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等非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從事私募資管業務的,參照適用《資管細則》。

此外,考慮到證監會對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業務已有專門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主要根據現行監管規定開展QDII業務,《資管細則》的實施不對現有QDII業務模式產生影響。

⑻ 債券投資風險的管理方式

面對著債券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各種風險,投資者應認真加以對待,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風險、識別風險,尋找風險產生的原因,然後制定風險管理的原則和策略,運用各種技巧和手段去規避風險、轉嫁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力求獲取最大收益。
1.認真進行投資前的風險論證
在投資之前,應通過各種途徑,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種信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去分析投資對象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從宏觀角度,必須准確分析各種政治、經濟、社會因素的變動狀況;了解經濟運行的周期性特點、各種宏觀經濟政策尤其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變動趨勢;關注銀行利率的變動以及影響利率的各種因素的變動,如通貨膨脹率、失業率等指標。
從微觀角度,既要從總體上把握國家的產業政策,又要對影響國債或企業債券價格變動的各種因素進行具體的分析。對企業債券的投資者來說,了解企業的信用等級狀況、經營管理水平、產品的市場佔有情況以及發展前景、企業各項財務指標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還要進一步了解和把握債券市場的以下各種情況: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市場規模、投資者的組成,以及基本的經濟和心理狀況、市場運作的特點,等等。
2.制定各種能夠規避風險的投資策略
①債券投資期限梯型化。所謂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散投資在不同期限的債券上,投資者手中經常保持短期、中期、長期的債券,不論什麼時候,總有一部分即將到期的債券,當它到期後,又把資金投資到最長期的證券中去。假定某投資者擁有10萬元資金,他分別用2萬元去購買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種債券,這樣,他每年都有2萬元債券到期,資金收回後再購買5年期債券,循環往復。這種方法簡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資者有計劃地使用、調度資金。
②債券投資種類分散化。所謂種類分散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別投資於多種債券,如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各種債券的收益和風險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將資金集中投資於某一種債券可能會產生種種不利後果,如把所有資金全部用來購買國債,這種投資行為盡管非常安全、風險很低,但由於國債利率相對較低,這樣做使得投資者失去投資企業債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資金用來投資於高收益的低等級企業債券,收益可能會很高,但缺乏安全性,很可能會遇到經營風險和違約風險,最終連同高收益的承諾也可能變為一場空。而投資種類分散化的做法可以達到分散風險、穩定收益的目的。
③債券投資期限短期化。所謂短期化是指投資者將資金全部投資於短期證券上。這種投資方法比較適合於我國目前的企業投資者。因為我國大部分單位能夠支配的長期資金十分有限,能用於證券投資的僅僅是一些暫時閑置的資金。採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債券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又能取得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由於所投資的債券期限短,企業一旦需要資金時,能夠迅速轉讓,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採取這種投資方式能保持資金的流動性和靈活性。
3.運用各種有效的投資方法和技巧
①利用國債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國債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對規避國債投資中的利率風險十分有效。國債期貨交易是指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國債現貨的同時,相應地作一筆同類型債券的遠期交易,然後靈活地運用空頭和多頭交易技巧,在適當的時候對兩筆交易進行對沖,用期貨交易的盈虧抵補或部分抵補相關期限內現貨買賣的盈虧,從而達到規避或減少國債投資利率風險的目的。
②准確進行投資收益的計算,並以此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投資收益的計算有時十分復雜,必須准確進行。

⑼ 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的風險管理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哪些方面

《商業銀行法》第59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訂本行的義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商業的各項業務都具有很大的風險性,特別是貸款業務,如果管理不嚴格,制度不完善,商業銀行的經營安全就會受到威脅,可能導致信用危機的產生。所以商業銀行必須建立、健全完善、嚴格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信貸資金管理暫行方法》規定,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貸款審查審批制度、完善信貸風險准備制度等。為此,商業銀行要根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建立起貸款責任制和資產風險管理制度,對貸款企業要建立科學規范的信用評級制度,對各類新增貸款和投資項目要認真進行市場調查和預測,進而確定資金投向和調整結構的著力點。此外,要建立貸款三查、崗位分離和審貸職能分離制度,健全貸款制約機制。要積極利用現行的呆帳准備金制度,盡快將呆帳核銷工作開展起來,力爭使每年提取的呆帳准備金能按規定用於呆帳貸款的核銷,防止風險積累。要實行國際通行的風險度管理辦法,參照巴塞爾協議,用量化指標預測和評估各類貸款風險度,據以作為考核貸款質量、劃分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依據。 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制度涉及以下內容: (1)業務管理制度。即要求商業銀行貫徹實施其業務活動規則,包括建立、健全儲蓄利率管理制度;建立抵押貸款的保證貸款制度;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制度;加強建立經營效益的考核制度;建立各項會計結算管理制度。以使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符合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原則。 (2)建立現金管理制度,即商業銀行根據的授權,對開戶單位的現金收付活動,即對使用現金的數量和范圍進行控制和管理制度。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要對現金業務進行監督,對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和現金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和檢查,通過制定本行的現金管理制度,來完成現金管理任務。 (3)建立各項安全防範制度。商業銀行有大量的現金、外幣和有價證券,為了防止社會不法分子的違法犯罪活動,和商業銀行內部員工的不法行為,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防範制度以確保資金安全,具體包括對現金庫、銀行帳務、保管箱及消防、安全保衛等方面的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