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銀行的債券託管業務的問題
首先,理財和託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託管代表的是「存放」,只收取「存放」的費用,而理財則是代客進行投資打理,會收取投資管理和業績提成的費用。
目前中國有兩個債券市場,一個是場內市場,即交易所市場,指的是滬深交易所的債券市場;一個是場外市場,即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由人民銀行組織成立的,在各金融企業法人機構之間進行債券交易的市場。
交易所市場在滬深交易所交易,兩個交易所是這些債券的總託管。銀行間債市在同業中心(也就是上海的外匯交易中心)交易,但這些債券的總託管是人民銀行下屬的中央國債登記公司(中債登),這家公司在北京。
在中債登託管的客戶中,分為甲乙丙三類客戶。前兩類可自主交易,丙類客戶只能委託甲類進行交易。甲類除了代理託管丙類客戶以外,還可以在櫃台將債券賣給自然人,這些債券在中債登的薄記系統里也是放在甲類的託管賬戶里的。
所以,你這里指的銀行的債券託管業務,有些不清楚,得看前後文。可能是甲類商業銀行的債券託管業務,也可能是中債登所總託管的所有銀行間債券的業務情況。
2. 排名前十的證券公司有哪些
1、中信證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公司」),於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證券向社會公開發行4億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簡稱「中信證券」,股票代碼600030。 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碼為6030。
2、海通證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成立於198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證券公司中唯一未被更名、注資的大型證券公司。公司前身是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於1994年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並發展成全國性的證券公司。
3、廣發證券
廣發證券成立於1991年,是國內首批綜合類證券公司。公司先後於2010年和2015年分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碼:000776.SZ,1776.HK)。公司營業網點已實現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全覆蓋,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有證券營業部256個。
4、國泰君安
國泰君安,國內領先的綜合金融服務商和全能型投資銀行,目前注冊資本為61億元人民幣。始終以客戶為中心、紮根於國內資本市場,是國內規模最大、經營范圍最廣、機構分布最廣、服務客戶最多的證券公司之一。
5、華泰證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一家中國領先的綜合性證券集團,具有龐大的客戶基礎、領先的互聯網平台和敏捷協同的全業務鏈體系。公司於1991年5月成立。2010年2月26日,公司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碼601688。
6、銀河證券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代碼:06881.HK)是中國證券行業領先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提供商,提供經紀、銷售和交易、投資銀行等綜合證券服務。
7、申萬宏源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簡稱「申萬宏源」),是由新中國第一家股份制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內資本市場第一家上市證券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1月16日合並組建而成。
8、招商證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業,經過二十年創業發展,已成為擁有證券市場業務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代碼600999),截止目前,招商證券成為中證100、上證180、滬深300、新華富時中國A50等多個指數的成分股。
9、國信證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性大型綜合類證券公司,AA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70億元,在全國38個城市擁有54家營業網點,法定代表人為何如,現有員工9443人,其中公司本部員工1167人,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佔90%以上
10、東方證券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一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其前身是於1998年3月9日開業的東方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部設在上海,現有注冊資本52. 82億元,公司於2015年3月23日成功登陸上交所。
3. 如何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發展與完善企業債券市場的方略
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證明,沒有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舉債是公司發展的最本能的融資方式。因此,在發展我國股票和國債市場的同時,要大力發展企業債券市場。
1.修正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實行國民待遇和國際慣例的要求,調整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法規條款應明確地界定企業債券的含義和內容,統一規范提法和管理,《債券管理條例》以及《公司法》和《證券法》中有關企業債券的條款必須統一,使債券融資行為有統一的法規約束。盡快出台與形勢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條例》。應盡快頒布實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新條例應該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市場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審批制度、利率水平、資金使用、中介機構的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各個方面,全面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企業債券融資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們應當在相關的證券法規的基礎上,制定與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從而規范企業債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的運作。必須盡快出台新「破產法」,允許發債企業破產,同時還應加強《破產法》有關條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產機制,使企業債券持有人的權益得到保障。
2.從制度安排入手,在發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場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諸方面進行改革,為企業債券的發展拓展出較為廣闊的空間
具體說來,應在以下幾方面實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業債券的發行制度。將企業債券的發行方式由過去的審批制變為核准制,監管機構只需對合規性進行審核,不介入具體事務;放鬆直至取消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控制,在符合市場規則的情況下,企業有能力發行並能及時兌付,就應給其擴展規模的機會,等等。第二,逐步實現企業債券利率市場化,使企業債券發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國債收益率為基準,按信用級別的差異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定價的市場化和風險差別收益的補償性。第三,應加強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與實施力度,增強企業運作的透明度,增強證券交易的透明度,為投資者營造一個公開的投資環境。第四,應加強監管體系的建設,尤其是要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保護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第五,要加強市場投資者結構建設,主要應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逐步放寬對社保基金、保險公司、銀行以及其他機構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同時應設立以企業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企業債券基金。市場投資者結構的改變,不僅能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信息的不對稱,也能有效解決「搭便車」問題。』
3.通過產權改革,塑造真正的企業債券市場主體
從性質來看,企業債券作為一種借貸契約,是擁有獨立財產的借款企業與債券持有者之間簽訂的表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對發債企業而言,它代表其按約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財產義務,而對持券人而言,則代表其要求發債企業如約還本付息的財產權利。財產是實現企業債券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經濟基礎和法律基礎,而擁有獨立的財產則是構成企業發債的制度前提。而我國的現狀是企業債券的主要發行者——國有企業並不具有獨立的財產,也就無力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為從根本上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必須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理順企業與政府間的產權關系,使企業能以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承擔發債責任和風險的載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實現財產權的分散化,明確界定和充分保護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途徑則是大力推進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國有資產運營和監督機制等。只有經過規范的產權制度改革後產生的我國公司制企業和公司制金融機構才能擁有真正獨立的法人財產所有權,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也才能成為真正理性的「經濟人」或市場主體。在此基礎上,企業才能轉變「重股輕債」的觀念,才能真正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與責任。這樣,企業在做出發債決策時才會具有內在的約束力,即才會根據融資成本的大小及融資行為對企業資產價值的影響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和相應的發債規模。進而,企業也才會根據對自身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預測,靈活選擇不同的債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業債券信用程度
為樹立企業債券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規范舉債企業行為,提高企業信譽。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接受市場和投資者的合理約束和監督,同時應解決企業債券發行後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機制問題,挑選最優質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使企業債券成為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投資產品,確保企業債券的到期償還。企業債券在我國沒有得以充分發展也和我國部分企業的不守信用有很大關系,所以,有效的償債保障機制是我國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的必要條件。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經過長時間的市場演變,通過債權人和債務人無數次的博弈,償債保障機制已經比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擔保、可轉換,以及破產清算與重組、「戳穿公司的面紗」等。除此之外,債券保險應該說也不失一種不錯的保障機制。第二,建立企業債券評級體制,樹立中介機構信譽。我國自2001年開展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目前,我國的評級行業才初具雛形,面對人世的挑戰,我們應借鑒並吸取國外評級機構的先進經驗,深入研究和開發評級技術,建設強大的評級隊伍,創出既符合國際慣例又符合我國國情的評級體系,藉助政府的推動作用,逐步發展成為有影響力的權威評級機構,使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向國際化和規范化邁進。第三,完善相應的企業財務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託管的償債基金,保證企業的償還能力。
5.調整企業債券的期限結構,並不斷進行品種創新,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我們要打破《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利率的僵硬規定,充分發揮企業債券進行創新的能力,由企業根據自己的信用級別及償債能力制定相應的利率,將企業債券的利率水平與風險進行掛鉤,或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相對自主地確定發行利率。同時,加強對企業債券期限結構的設計,發債企業可根據自身對於資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應的還債期限,改變目前債券期限單一的格局。在品種設計上,針對投資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債券品種,期限上做到短、中、長期連續,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貼息與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種齊全,便於投資者按自身需求選擇持有。我國可借鑒美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經驗,在市場條件成熟時,推出具有靈活的期限、還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時債權人具有不同優先地位的債券品種。最簡單的如浮動利率債券,它是發債企業即使在債券到期前亦能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化調整息票利率,而可轉換債券則是普通債券與期權結合的產物,它賦予持券人在將來按約定價格將債券換為該企業股票的權利,受到那些對公司股價持樂觀態度投資者的歡迎,也使發債企業因提供了這種選擇權而可壓低債券利率,有利於在保持股價穩定的前提下完成籌資計劃。又如附提前贖回權的債券,它是發行企業可按約定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原發行的債券,作為補償,該贖回價格一般高於債券面值,它使企業在利率下降時以更低利率重新發債成為可能。
6.加快企業債券運作中介機構的規范發展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從廣義上講,參與企業債券運作的中介機構主要應有信用評級機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企業債券作為一種信用工具,能否發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時兌付,關鍵在於發行人的信用級別的高低,投資者判斷某種企業債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信用評級公司作出的評級結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據。國際上著名信用評級公司——標准普爾評級公司和穆迪投資服務公司的每一項評級結果都直接影響了國際資本市場的投資決策。作為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審計發行人的財務狀況,讓投資者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律師事務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業債券發行章程作為一種契約,是一種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師把關。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債券的承銷機構,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將企業債券發行出去,並且代理發行人兌付企業債券本息。
7.增強企業債券的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活躍企業債券的流動性是發展企業債券市場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增強其流通性,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大量引入專門從事債券投資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其他社會法人。第二,逐步放寬在交易所上市的條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都是AAA級,且都是中央企業債券。為了擴大上市的債券規模,可以把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適當放寬到AA級,上市債券可以是地方企業債券,為了刺激交易,改變目前企業債券交易不活躍的狀況,要適當降低債券交易的交易費用。上證所2003年已經降低了企業債券的傭金和交易經手費。第三,應考慮建立企業債券的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具有門檻低、交易成本低的優勢,針對目前我國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只局限於交易所市場的現狀,我們建議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的做法,設立場外交易市場,考慮以省、區為范圍建立企業債券櫃台交易,並把這一交易納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使銀行間債券OTC業務一般不對個人投資者,為解決這一問題,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有銀行間債券會員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委託代理。第四,增加企業債券回購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於現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證所在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和評估市場風險的基礎上,增開7天以下的短期企業債券回購品種,作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第五,發展債券基金。債券基金應當成為非金融企業和個人間接投資債券的主要渠道。設立債券基金有利於吸引資本向債券市場流動,增加各類債券的發行量,刺激債券市場的發展,有助於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對於提高市場流動性,推進市場化進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於做市商對市場信息的了解程度遠遠勝過普通投資者,他們對包括公司的各種信息來源進行各方面的匯總分析之後進行做市,並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以及公司風險,這樣有利於增強市場投資的信心。美國垃圾債券市場(由於無等級或等級不高而難以在市場流通的低等級債券)發展歷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正是米爾肯敢於對垃圾債券進行做市,從而創造出一個獨立於美國傳統債券交易市場之外的「垃圾債券」市場,並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桿收購」等方式在內的一系列全新的資本市場運用模式。與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開放式債券回購,以全面提升企業債券流動性。 (來源:《中國證券期貨》2005年第1/2期)
4. 什麼是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是指:
(1)「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個鬆散的場外交易場所,該市場交易的證券都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登記託管。
(2)參與該市場的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者,都要直接或間接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開立賬戶。按照參與交易的方式,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賬戶。
中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
(1)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中國的一個重要的場外交易市場。
(2)它的參與者主要是銀行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
(3)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下文簡稱「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4)交易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
(5)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負責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監督;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5. 為什麼銀行間市場要「上清所」、「中債登」2個託管機構
因為這樣可以增加市場的流動性。雖然交易的東西可能是一樣的,但是多一個託管機構就多了一種定價的可能。
6.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債登,上海清算所,上交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作用和區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屬於前台部門,作用與滬深交易所相似。
中債登,上海清算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結算機構,屬於後台部門。
7. 為什麼銀行發行債券要由中債登託管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登記與託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債登是指定的中央債券存管機構,負責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一般金融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券種進行登記與託管。
中債登根據投資人的機構性質以及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對債券託管賬戶實行了分類設臵和集中管理。對於普通的機構投資者,需要在中央債券簿記系統開立自營賬戶以記載其自身所持有的債券。對於有櫃台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一方面,作為銀行間市場的普通機構投資者在該系統開立自營債券託管賬戶,用以記載其自身所持有的債券;另一方面,作為二級託管人需要在該系統以名義持有人的身份另行設立代理總賬戶,用以記載其所屬的櫃台零售市場上全部投資人託管的債券總量。對於擔當了國債等固定收益證券的分託管人的中證登,則以名義持有人的身份在該系統分別設立代理總賬戶,用以記載兩個交易所託管的債券總量。 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根據其是否與中央債券簿記系統直接聯網,直接辦理債券結算業務,可分為直接結算成員和間接結算成員。其中,間接結算成員主要是中小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直接結算成員中凡經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代理間接結算成員進行交易結算的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是結算代理人)可以以間接結算成員的名義,代理間接結算成員在中債登開立託管賬戶,並代理債券結算。被代理的間接結算成員可以通過語音(傳真)查詢系統獲得自己賬戶的賬務活動情況,不僅實現了賬務處理功能,而且能讓投資者及時知道並掌握自身資產變動的實際情況,以監督、制約代理人的代理行為。
債券託管一般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債券委託給專門的託管機構或有託管職能的金融機構保管,並由其代為處理有關債券權益事務的行為。
8. 債券交易二級市場有哪些概述及分類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債券流通市場又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一)證券交易所
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我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債券所形成的市場,就是場內交易市場,這種市場組織形式是債券流通市場的較為規范的形式,交易所作為債券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不參加債券的買賣和價格的決定,只是為債券買賣雙方創造條件,提供服務,並進行監管。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
(二)櫃台市場來源
為場外交易市場的主體。許多證券經營機構都設有專門的證券櫃台,通過櫃台進行債券買賣。在櫃台交易市場中,證券經營機構既是交易的組織者,又是交易的參與者,此外,場外交易市場還包括銀行間交易市場,以及一些機構投資者通過電話、電腦等通訊手段形成的市場等。目前,我國債券流通市場由三部分組成,即滬深證券交易所市場、銀行間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櫃台交易市場。
二、中國的債券交易市場
現代意義上的中國債券交易市場從1981年國家恢復發行國債開始起步,歷經20年的發展,經歷了實物券櫃台市場為代表的不成熟的場外債券市場主導、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代表的場內債券市場主導到銀行間債券市場為代表的成熟場外債券市場主導的三個階段的發展過程。
(一)實物券櫃台市場主導時期(1988年-1993年)
中國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之後,經歷了長達7年的有債無市的歷史過程。而債券市場的起步,還要從1988年,財政部在全國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的試點開始算起。這是銀行櫃台現券的場外交易,是中國國債二級市場的正式開端。
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開始接受實物債券的託管,並在交易所開戶後進行記賬式債券交易,形成了場內和場外交易並存的市場格局。但1994年前交易所的交易量一直很小。當時債券市場的主要特點是不記名的實物券沒有統一的託管機構,而是發行後再分散託管在代保管機構,交易只能在代保管機構所在地進行,不能跨地區交易。
1994年以後,機構以代保管單的形式超發和賣空國庫券的現象相當普遍,市場風險巨大。以各級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信託和證券公司為主的無記名實物券國債櫃台轉讓市場,因濫發假國債代保管單而被關閉。以武漢證券交易中心等為代表的區域性國債回購市場,由於虛假的國債抵押,而市場回購資金又有相當部分投向房地產或股市,導致它們在1995年的最終關閉。
作為場外債券市場的實物券交易櫃台失敗了,盡管其原因很多,但關鍵在於沒有記賬式債券作為市場的基礎。由於實物券難以搬運,必然導致託管的分散,其結果是託管的真實性很難監管。事實證明,不論債券交易採取何種形式,前提都需要記賬式債券和統一的託管。
(二)交易所債券市場主導時期(1994年-1996年)
1994年財政部發行國債1028億元,比上年增加近兩倍,從而也促進了交易所債券交易的活躍。更為重要的是,這一年,交易所開辟了國債期貨交易,在其配合之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債券現貨交易開始明顯放大。這種狀況一直維繫到1995年5月,之後因國債「327」事件,國債期貨市場關閉,交易陡然萎縮。
當時,財政部和市場管理部門將實物券流通中所發生的問題,歸因於場外市場的存在,並認為記賬式債券是交易所才可能擁有的特性。隨即,1995年8月,國家正式停止了一切場外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變成了中國惟一合法的債券市場。
1995年財政部僅試點發行了117億元的記賬式國債,到了1996年,記賬式國債開始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大量發行。這一年,證券交易所發行了六期共1 116.7億元的記賬式國債,占當年國債發行量的52.5%。同時,二級市場成交量也迅速放大,1996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成交量比1995年增長了近10倍,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佔成交總量的95%以上。同時,隨著債券回購交易的展開,初步形成了交易所債券市場體系。
(三)銀行間場外交易市場的興起(1997年)
1997年,金融體制改革的需求和偶然外部事件的推動,使得中國的場外債券市場獲得了歷史契機,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形式出現,並得以快速發展。
從當時的情況看,全社會對建立場外債券市場的需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中央銀行要進行直接貨幣政策向間接貨幣政策的轉軌,沒有成熟的場外債券市場制約了間接調控體制的建立。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必須依託於規模大、流動性好的場外債券市場來進行,1996年人民銀行開始進行債券的公開市場操作,由於沒有中國場外債券市場的支持,1997年初就停滯了;二是國家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只有以機構為主的場外債券市場才能支持大規模的國債發行;三是商業銀行需要通過債券回購市場解決銀行間的融資問題,同時需要增加債券資產比重以改善自身的資產結構,這些都必須有場外債券市場作為基礎。
9. 中登、中證、中債登有啥區別
1、稱呼不同:
(1)「中債登」是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中登」是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3)「中證」是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2、具體職責不同:
(1)中債登是指定的中央債券存管機構,負責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一般金融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券種進行登記與託管。
(2)中債登實際上是國債的總託管人,
(3)中證登承擔了國債的分託管人的角色。
(9)中國債券市場優秀託管機構擴展閱讀:
1、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6年,總部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0號,是財政部唯一授權主持建立、運營全國國債託管系統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和商業銀行櫃台記賬式國債交易一級託管人。
2、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為全國債券市場提供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的登記、託管、交易結算等服務的國有獨資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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