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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在新會計准則下的分類

發布時間: 2021-06-14 21:23:06

❶ 新金融工具准則三分類分別對應財務報表上的什麼項目

一、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

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旨在通過在金融資產存續期內收取合同付款來實現現金流量,而不是通過持有並出售金融資產產生整體回報。

例如貸款、應收賬款、債權投資等,這些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金融資產被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會計科目為「債權投資」。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認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對於企業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2、例如,企業的目標是管理日常流動性需求同時維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將金融資產的存續期與相關負債的存續期進行匹配。會計科目為「其他債權投資」。

3、該金融資產還有種特殊情況,企業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該類型金融資產業務模式並非為本金+利息,而是不關系價格波動,長期持有獲得穩定分紅

4、該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時到終止確認,除了分得的現金股利計入損益,其他自始至終不得影響損益,全部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終止確認時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留存收益。科目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如果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來實現其目標,該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於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作出決策並對其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目標是通過出售金融資產以實現現金流量。

3、即使企業在持有金融資產的過程中會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來實現其目標,因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對實現該業務模式目標來說只是附帶性質的活動。該金融資產為兜底分類,會計科目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債券在新會計准則下的分類擴展閱讀:

一、「債權投資」科目在財務報表中分三種情況列示:

1、 「債券投資」:根據「債權投資」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減去「債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中相關減值准備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分析填列。

2、「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

3、「其他流動資產」:企業購入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

二、「其他債權投資」科目在財務報表中分三種情況列示:

1、「其他債權投資」: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

2、「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

3、「其他流動資產」: 企業購入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

三、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只有「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報表項目列示和會計科目名稱是保持一致的。

❷ 企業會計准則的具體准則可分為哪幾種

領學網為你解答:
新會計准則體系的主要內容
1.基本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的修訂徵求意見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為基礎,以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為依據,借鑒IFRS《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修訂而成的。它在整個准則體系中起到統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准則的准則」,指導具體會計准則的制定;另一方面,當出現新的業務,具體會計准則暫未涵蓋時,應當按照基本准則所確立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基本准則規定了整個准則體系的目的、假設和前提條件、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等內容。會計准則體系的總體目標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人、債權人、社會公眾、有關部門和管理測光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這是全社會對會計信息共同的基本標准。總則部分同時也明確了會計的基本假設,包括持續經營(表明該准則體系中不含破產清算會計准則)、會計主體、會計分期、貨幣計量。其中對會計分期問題,由於《會計法》的限制,仍然規定以日歷年度作為會計年度。
基本准則第二章為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也就是會計基本原則。其中繼續保留了重要性原則、謹慎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等,也強調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則。劉玉廷認為: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則貫徹不夠,造成了大量「垃圾」信息,並不是越多越好。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並入會計分期基本假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中。
新會計准則體系下的會計要素仍保留原先的六要素分類,規定的主要內容為定義和相關的定性規定。各會計要素的定義表述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類似,但在內涵上借鑒了IFRS《框架》,有所擴大。
會計要素的計量單列一章。計量是本次准則修改中重點把握的問題。美國會計准則和IFRS比較側重公允價值的應用,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為此財政部多次與IASB討論相關問題,例如生物資產是否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等。公允價值反映現時價值,與決策確實比較相關,但如何取得並確保其可靠性?而且公允價值增值的收益並無相應的現金流。基本會計准則明確以歷史成本為各會計要素的計量基礎,但如果能取得公允價值並且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則採用公允價值計量。考慮到中國市場發展的現狀,本次准則體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採用了公允價值。財政部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可視同投資,且各大城市均有房地產交易市場,該市場的交易機制正在不斷完善中,可以認為有活躍的市場。但是總體上說,新會計准則體系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還是比較謹慎的。另一方面,IFRS也並未完全否定歷史成本計價,因此公允價值運用程度上的差異不構成中國新會計准則體系於IFRS之間的重大差異。
本次會計准則體系中對公允價值的運用已經引起中評協的關注,認為是拓展評估師業務的重要時機。
主要變化
2. 各具體會計准則的主要變化
(1)存貨准則。這是對原准則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為:
l 取消後進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度的改進計劃中已經取消了後進先出法,理由是成本流與實物流在大多數情況下不一致。本次准則體系建設中,對於非原則性問題,盡可能與IFRS保持一致。
l 對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問題,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資產所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也就是可資本化的資產不再限於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
(2) 投資准則。主要修訂內容為調整投資的分類方式。調整後的投資分類為:
l 交易性證券投資,類似於原先的短期證券投資。期末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採用現行的單邊調整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l持有到期投資,即原先的長期債券投資,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較長,主要為債券。此類投資以歷史成本計量,但如發生減值,則需計提減值准備。
l 權益性投資,即長期股權投資。其成本法、權益法核算基本維持現狀,這與IFRS僅在合並報表中使用權益法不同,可稱為「會計核算的權益法」,准則同時管到會計核算而不僅僅是報表列報,IASB對此也已認同。
(3) 固定資產准則。基本變化不大,主要變化是在確定凈殘值時,引入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概念。由於尚難直接借鑒和全面引進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經與IASB協調,要求改變固定資產凈殘值的確定方法。
(4) 生物資產准則。本准則主要規范農墾企業對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將生物資產劃分為生產性、消耗性、公益性三類,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該准則的可操作性較強,其規定與農墾企業的現行會計實務也比較接近(另一項與相關企業的會計實務比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氣開采》准則)。該准則不引進公允價值計量,這里的部分原因是在調研時農林主管部門反對。
(5)資產減值准則。明確了若干項資產減值跡象,以及可收回金額為協議銷售價格減去處置成本後的凈額或者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同時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這是考慮到借減值准備的計提和轉回操縱利潤的問題很大。新會計准則體系與IFRS的實質性差異之一,對此IASB表示,因美國准則也不允許減值准備轉回,所以他們將與美國方面協調此問題)。在執行該准則時,應注意避免在計提金額確定上「拍腦袋」。
(6) 投資性房地產准則。該准則是一項新准則,用於規范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不是自用)項目的處理。在會計報表中將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會計處理可以採用成本模式(與固定資產差異不大)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同時規定如有活躍市場,能確定公允價值並能可靠計量,也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或者減值准備。財政部的觀點也是謹慎使用公允價值,但在准則中不能排除公允價值的使用,這與IAS40以公允價值為主導還是有差異的,但IASB也已表示認可。
(7) 職工薪酬准則。對應於IAS19,職工薪酬也就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包括工資、福利、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其他社會保障性繳款、住房公積金等。該准則規范的內容與現行政策基本比較接近。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終定稿可能會取消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規定,而改為所有企業一律據實列支,職工福利類支出超過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整。補充養老保險在准則中也有規定,並已在深圳、上海等城市試運行企業年金。年金繳款可以交給信託管理人或者其他受託投資管理機構。年金在IFRS中有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大類,其中設定提存計劃的處理基本與補充養老保險一致。設定受益計劃在國內的法規中未作規定,實務上國內也沒有,所以准則中對此未作規定。
(8) 債務重組准則。改變現行的「一刀切」將由於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而是恢復最初債務重組准則的原狀(但規定限制條件),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財政部認為,此時抵債物資雖然可能沒有活躍的交易市場,但是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其公允價值,如果雙方是非關聯方,雙方的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9)所得稅准則。該准則是新准則體系中實施難度最大的准則之一。與現行的應付稅款法相比,該准則的理念有重大變化,參照IAS12的規定,強調權責發生制原則和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以利潤總額為基礎調整若干項目後求得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基礎(按資產負債表觀調整利潤總額)。
(10) 非貨幣性交易准則。引入公允價值和評估作價。如沒有活躍市場,則非關聯的交易雙方在無第三方干預的情況下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11) 企業合並准則。本准則的影響較大。企業合並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按照合並雙方是否處於同一控制下,分為處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在中國的企業合並中為大多數)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控股合並不取消法人資格,實質是股權投資,在投資准則中規范;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是本准則所規范的內容。而中國的企業合並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例如中央、地方國資委所控制的企業之間的合並,或者同一企業集團內兩個或多個子公司的合並,這不一定是合並方和被合並方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並可確認購買商譽。商譽的減值問題在資產減值准則中單獨予以規定,只減值不攤銷。該准則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處理方法與IFRS3一致;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IFRS中尚無規定,因此該項規定不作為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之間的差異看待。
(12)合並財務報表准則。與《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相比,該准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范圍的確定以控制的存在為基礎,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准則排除了比例合並方法,但要求業務與母公司差異較大的子公司也應納入合並范圍。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范圍。
(13)每股收益准則。該准則為新制定的披露准則,不涉及確認和計量問題。重點是解決可轉債、期權性質的認股權證等問題。該准則的制定背景是:繼續沿用2001年證監會發布的第9號編報規則《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已不能滿足要求。本准則借鑒IAS33的規定,要求計算基本EPS和稀釋EPS,且這里的稀釋EPS概念不同於證監會9號編報規則中的攤薄EPS,計算方法更加科學化。同時,在利潤表的後面直接披露EPS數值。
(14)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則。本准則基本維持現狀,無重大變化。但與IAS24相比存在實質性差異。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不能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這一豁免規定,但中國的國有企業,其性質不同於西方,國有經濟規模大,取消該豁免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的確定延續已有的規定,即國有企業之間只有當存在投資紐帶或者其他實質性控制關系時才認定為存在關聯方關系。IASB表示對中國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問題將在IASB下次理事會會議上作專題研究,並且在資產減值准備轉回、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捐贈與補助視同國家投資等現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存在實質性差異的方面,以及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研究中希望得到中國的幫助。
(15) 捐贈與補助准則。IFRS對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採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國有所不同,准則規定對研發撥款等文件明確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從其規定(例如將專項撥款視同國家投資,計入資本公積);沒有特殊規定的才計入收益。這是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的第三項實質性差異。
(16) 金融工具准則。這些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較大,例如將金融資產分為四大類。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 中國自1987年在中國會計學會年會上,成立了七個研究組,其中一個就是「會計原則和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組」。該組織曾先後於1989年起開始研究和探索會計准則的制定工作。於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開了二次研討會,分別討論了會計准則和物價變動與外幣業務會計兩個專題。
1989年1月,這個研究組在上海召開的第一次會議,討論了制定中國會計准則的必要性、會計准則的性質和內容、會計原則與現行統一會計制度的關系、研究和制定會計准則的思路等問題,會後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會計原則說明和研究報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並更名為「會計基本理論和會計准則研究組」。研究組以合適的形式發表自己的意見和成果,並向財政部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
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司也於1988年10月建立了會計准則課題組。課題組在1989年3月提出了《關於擬定中國會計准則的初步設想(討論稿)》和《關於擬定中國會計准則需要討論的幾個主要問題(徵求意見稿)》,並在全國會計工作會議上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准則(草案)提綱(討論稿)》。
1991年11月26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基本准則)(草案)的通知》,向全國廣泛徵求意見;在1992年7月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討論後,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長令形式正式發布了建國以來中國第l號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並決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實施。
從1992年《企業會計准則》發布以後,財政部即著手草擬制定具體會計准則,為保證准則質量,分別成立了國外、國內兩個咨詢專家組和財政部會計准則委員會。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個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稿,分四輯印發各地徵求意見。到2001年先後修訂、頒發了16項具體會計准則。
2006年2月15日頒發38項具體准則形成企業會計准則體系。這些具體准則的制定頒布和實施,規范了中國會計實務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為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證券市場的發展、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4年1月至7月,財政部陸續發布/新增了八項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於2014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新增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准則第40號——合營安排;企業會計准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最新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
二、《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三、《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四、《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五、《企業會計准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六、《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40號——合營安排》
小企業會計准則
什麼樣的企業適合小企業會計准則標准
小企業會計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下列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相同。
第三條 符合本准則第二條規定的小企業,可以執行本准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一)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本准則未作規范的,可以參照《企業會計准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准則的相關規定。
(三)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因經營規模或企業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本准則第二條規定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從次年1月1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四)已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本准則。
第四條 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小企業的劃分詳見: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財政部關於小企業會計准則執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准則》的通知
財會[2011]17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我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准則》,現予印發,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我部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同時廢止。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下載:小企業會計准則.pdf
小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pdf
財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框架比起公認會計原則需要公開的信息較少:例如,無需現金流報表,更少使用公允價值等。
民營中小實體(SMEs)不需要根據公認會計原則(GAAP)報告財務信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昨日公布(AICPA)其擬議的框架,民營中小實體有自己提議的一套財務報表標准。
框架是專門為有限股東公司的所有權管理者設計的,據AICPA,這項框架可以幫助美國2000多萬民營中小實體不必遵循美國GAAP標准,除了一些私人公司自己自願,否則只有上市公司按照要求必須在財務報告中需要遵守GAAP。
AICPA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巴里·梅蘭肯在一份聲明中說, 協會曾收到注冊會計師和服務中小企業的銀行家「迫切希望解除財務報告的請求」。指導的設計比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更簡單,易於理解且更便宜,例如,根據發布在AICPA網站上一個情況說明書來看,框架中不再要求現金流量表,框架將以歷史成本為其計量標准,及不再使用公允價值。除此之外,指導中不再需要對衍生產品、對沖活動和股票報酬進行復雜的敘述。
框架中還包括其他內容,例如其他綜合會計基礎(OCBOA)方法,以及不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准則將收益所得稅和傳統會計合為一體的做法,這已經被會計專業人員所使用。AICPA中小企業財務報表框架特別小組主席大衛·摩根,以及會計咨詢管理合作人布萊、摩根、該隱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樣做對許多小公司來說,既可以節省時間和成本,同時產生的財務報表與業務所有者和貸款機構的相關度更高。」新框架還將減少協調納稅申報收入和賬面收益的需要。
AICPA聲稱:銀行會特別歡迎新框架,因為它將包括傳統的會計原則和利息所得稅計算方法,貸款銀行對這些已經非常熟悉了,多年來一直使用這些為貸款方服務。

❸ 新會計准則 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短期獲利或近期出售,屬於流動資產。主要是股票類或認股權證之類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走利潤表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只能是債券類,說實在的,我查過萬科,中石油等,帳上都沒有持有至到期投資,這個按攤余成本計量,利息收入計入利潤表,但是限制很多,不能提前出售,不能隨意改變意圖等,一旦改變意圖或出售就得轉成第四類
3 貸款和應收款項,沒什麼說的吧
4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第一類類似,但屬於非流動資產,也是按公允價值計量,但是公允價值變動死活不走利潤表,而是走資本公積。認股權證之類的只能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還有問題找我

其實你沒有仔細看我的回答,影響和分類的原因已經寫在裡面了
1.首先,企業對金融資產的分類要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和要求。比如你出售了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資,剩餘部分就必須轉到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2.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預算需要來制定,比如你就想把股票的漲跌走利潤表,就應當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你覺得利潤起伏回很大,看起來不穩定,就計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這樣就不走利潤表了。
3.一般情況下,沒有人走持有者對其投資。
就是這些

❹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長期債權投資、應付債券這三個科目在新會計制度里分別對應是什麼科目

在新准則下,所有股權、債權投資的分類口徑完全和以前不一樣了,首先都歸類為金融資產,其分類是按照持有目的:
金融資產的分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並且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所以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都沒有了,但是應付債券這個負債科目還存在

❺ 不同類型的債券在發行時都有哪些法律法規進行規范

您好,我國的法律制度中對企業債券進行規范的主要有三部法律,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三部法律法規互相補充,涵蓋了企業債券發行中所有的方面。
一.《證券法》種對企業發行債券的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必須用於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中對企業發行債券的規定
1.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2.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3.具有償債能力;
4.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
5.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6.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企業發行債券的具體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類型企業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企業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所需相關手續齊全。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60%。用於收購產權(股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於調整債務結構的,不受該比例限制,但企業應提供銀行同意以債還貸的證明;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
5.債券的利率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發行的企業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未處於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狀態;
7.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❻ 債券會計處理與估值的目錄

第一部分 金融工具准則概述
第一章 金融工具准則概述
第一節 金融工具准則制定背景及特點
第二節 金融工具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節 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
第四節 金融資產轉移
第五節 套期保值
第六節 金融工具的列示與披露
第二部分 新會計准則金融資產(債券)交易實例
第二章 新會計准則下的各項債券交易的會計核算實例
第一節 新准則下的債券業務日計表格式
第二節 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三節 實際利率法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四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五節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六節 持有至到期投資(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債券)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七節 質押式正回購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八節 質押式逆回購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九節 買斷式正回購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節 買斷式逆回購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一節 遠期買入交易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二節 遠期賣出交易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三節 資產支持證券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四節 利率互換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五節 混合資本債券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六節 認股權證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七節 首次執行新會計准則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十八節 執行新會計准則對各項分類的影響
第三章 債券風險管理衡量與債券指數
第一節 2008年6月30日債券資產風險管理衡量表
第二節 債券資產風險管理衡量表編制說明
第三節 本機構債券指數與中債指數的對比及說明
第四章 資本充足率與債券選擇
第一節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口徑說明
第三節 資本充足率匯總表
第四節 表內加權風險資產計算表
第五節 表外加權風險資產計算表
第五章 債券業務風險管理報表
第一節 資產負債項目統計表及說明
第二節 各項資產減值損失准備情況表及說明
第三節 利潤表及說明
第四節 資產質量五級分類情況表及說明
第五節 流動性期限缺口統計表及說明
第六節 流動性比例監測表及說明
第七節 有價證券及投資情況表及說明
第八節 外匯風險敞口情況表
第九節 利率重新定價風險情況表(交易賬戶、銀行賬戶)及說明
第六章 發行收益增值理財產品會計核算實例及產品設計文件
第一節 收益增值理財產品會計核算實例及分析
第二節 收益增值理財產品設計說明書範例
第三節 收益增值理財產品協議書範例
第四節 理財產品報表
第七章 ××金融機構債券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金融機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分類管理辦法
第二節 ××金融機構人民幣利率互換業務操作規程
第三節 ××金融機構涉及債券業務的明細會計科目說明
第三部分 中債價格指標產品介紹
第八章 中債收益率曲線
第一節 收益率曲線的定義與作用
第二節 中債收益率曲線編制原理
第三節 中債收益率曲線的品種與類別
第四節 中債收益率曲線的應用
第九章 中債估值
第一節 中債估值體系介紹
第二節 中債估值的應用——中債估值與新會計准則
第三節 中債估值的應用——中債估值與擔保品管理
第四節 中債估值的質量監控機制
第十章 中債指數
第一節 債券指數簡介
第二節 債券指數在債券投資中的應用
第三節 中債指數的編制及應用
第十一章 如何通過下載通道獲取中債數據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價格產品數據下載
第三節 下載通道注意事項
第四節 下載通道常見問題
附錄
一、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通知
二、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
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四、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主協議
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
六、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關於發布《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操作規程》的通知
七、商業銀行銀行賬戶風險暴露分類指引
八、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
九、中國銀監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的通知
十、財政部關於印發《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十一、中國銀監會關於有效防範企業債擔保風險的意見
十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十三、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
十四、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十五、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611號——商業銀行財務報表審計
十六、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632號——衍生金融工具的審計
十七、關於證券公司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準的規定
十八、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十九、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
二十、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二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二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二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二十四、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二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二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二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二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二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三十、企業會計准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1
三十一、企業會計准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2
三十二、企業會計准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3
參考文獻

❼ 債券分為哪些種類

按照不同的劃分方式,債券可分為不同種類。主要的劃分方式有12種,對應的種類如下。

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

二、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

三、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

四、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

六、按能否提前償還劃分

1.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

2.不可贖回債券

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七、按償還方式不同劃分

1.一次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分期到期債券

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八、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

單利債券指在計息時,不論期限長短,僅按本金計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計算下期利息的債券。

2.復利債券

復利債券與單利債券相對應,指計算利息時,按一定期限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計算利息,逐期滾算的債券。

3.累進利率債券

累進利率債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進方法計息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的利率隨著時間的推移,後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進狀態。

九、按債券是否記名分類

1.記名公司債券

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2.無記名債券

沒有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十、按是否盈餘分配分類

1.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外,還有權按規定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為參加公司債券。

2.不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放棄使用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項目,為不參加公司債券。

十一、按募集方式分類

1.公募債券

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2.私募債券

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十二、按能否上市分類

1.上市債券

可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上市債券。

2.非上市債券。

沒有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非上市債券。

(7)債券在新會計准則下的分類擴展閱讀

盡管債券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包含了相同的基本要素。這些基本要素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指的是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

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指的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注意: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參考資料:網路—債券

❽ 根據我國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企業將其持有的股權和債券性質的投資如何進行劃分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股權投資,是企業購買的其他企業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長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與長期股權投資不同,長期債權投資是企業購買的各種一年期以上的債券,包括其他企業的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債等。債權投資不是為了獲取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債權投資只能獲取投資單位的債權,債權投資自投資之日起即成為債務單位的債權人,並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