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監管的手段
指政府以管理和調控證券市場(而不是其他經濟目標)為主要目的,採用間接調控方式影響證券市場運行和參與主體的行為。在證券監管實踐中,常見的有以下兩種經濟調控手段:
1、金融信貸手段。運用金融貨幣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頗為顯著。在股市低迷之際放鬆銀根、降低貼現率和存款准備金率,可增加市場貨幣供應量從而刺激股市回升;反之則可抑制股市暴漲。運用「平準基金」開展證券市場上的公開操作可直接調節證券供求與價格。金融貨幣手段可以有效地平抑股市的非理性波動和過度投機,有助於實現穩定證券市場的預期管理目標;
2、稅收政策。由於以證券所得稅和證券交易稅(即印花稅)為主的證券市場稅收直接計入交易成本,稅率和稅收結構的調整直接造成交易成本的增減,從而可產生抑制或刺激市場的效應並為監管者所利用;
3、行政手段。指政府監管部門採用計劃、政策、制度、辦法等對證券市場進行直接的行政干預和管理。與經濟手段相比較,運用行政手段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具有強制性和直接性的特點。例如,在證券發行方面採取上市審批制度,行政控制上市種類和市場規模;對證券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證券咨詢機構、證券清算和存管機構等實行嚴格的市場准人和許可證制度;交易過程中的緊急閉市等。
行政手段存在於任何國家證券市場的監管歷史之中。區別是在市場發育早期使用行政方式管理多些,至成熟階段則行政方式用得少些。早期證券市場受社會經濟諸方面條件制約,往往是法律手段不健全而經濟手段低效率,造成監管不足的局面,故需行政手段的積極補充。然而,證券市場畢竟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伴生物,其充分的市場經濟特性必然要求伴隨市場的成熟與完善,逐步減少行政干預,因為過多的不恰當的行政干預容易形成監管過度,扭曲市場機制。
2. 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方式有哪些這些監管方式有哪些漏洞或問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3. 我國證券監管有哪些不足
1、證券監管國際合作與協調的實體法與沖突法依據欠缺。
2、中國證監會的執法權力不足。
4. 如何應對證券監管的法律制度缺乏配套性和時效性問題
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跟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是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不夠公開的情況
5. 我過證券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市場現狀如下: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情況下,證券和證券市場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90年12月19日,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家證券交易所—上海真股權按交易所正式開業,1991年7月3日第二家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也正式開張營業,這也標志著改革開放以後,中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1981年至1987年年均國債發行規模僅為59.5億,90年代則達到數千億,而1997年有餘各方面的原因,國債發行規模達到了2412億元人民幣。實踐是證明真理的唯一標准,改革開放的路子是一條正確的選擇,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為證券市場的發揮在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而證券市場的建立跟發展則反饋投資行業體制改革,推動了我國經濟結構的完善,從而推動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快速發展,為我國持續創造世界GDP增速第一的奇跡提供了強有力地支持。
存在的問題如下:
山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
一,證券規模過小
雖然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速度很快,但是從整體規模來看,仍然有很大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也顯得很不成熟,以股票市場為例,全世界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平均比例為8%左右,發達國家如英、美均在20%以上。此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看,世界平均30%左右,美、英、日等國家均在80%以上,而我國僅僅為24.2%,況且在總市值中還包括大部分不流通市值,由此可見,我國證券市場規模很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間有著很大的差距,但也可以看出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著很大的潛力可以開發。下圖為2006年的中國證券公司與其他國家間的比較。
二,資本品種類不足
資本品種類、金融衍生工具無法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需求,也無法滿足我國國內企業多層次發展的大量融資需求。在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種類繁多,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資本品種類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貨.期權,認證股權等投資品種類,甚至美國國家出現欠條的金融衍生品,這類金融衍生工具有超過現貨市場的勢頭。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的集資形式也很多樣化,在票據,債券,存款證三種形式的基礎上,出現了變息工具,浮息工具,信用卡應收債權等多種形式,目前香港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衍生工具以增達129種,而我國大陸的證券市場除股票外,6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至5年的資本品種類又受到了種種限制,不流通股占的比例也遠遠比發達國家大得多,這極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在大部分成熟市場和一些新興市場上,交易所除進行股票、債券的現貨交易外,還有股指期權、期貨產品,以及大量的個股期權期貨產品進行交易。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等結構性產品十分普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增長迅速,資產證券化產品和房地產信託基金產品(REITs)也非常發達。相對來說,中國證券市場交易品種則過少
三,我國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
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跟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是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不夠公開的情況,證監會最近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對隆基股份、勤上光電、華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的情況。近期竟然能發現八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在我國絕對不僅僅只有這八家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從中就可以看出很嚴峻的問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得保障與實現制度不健全,使得投資者投資時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嚴重打擊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法規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導致一些證券交易的環節無法可依,加上對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四,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信息披露不透明
從相關市場信號、各方面數據、相關新聞來看,財務造假、虛增利潤、信息披露等方面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日前,中國證監會通報了勤上光電(002638,股吧)、隆基股份(601012,股吧)、華塑股份、青鳥華光(600076,股吧)、海聯訊(300277,股吧)、承德大路、西藏天路(600326,股吧)、宏磊股份(002647,股吧)8家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這8家公司已被正式立案調查。在新股IPO環節中,上市時優良的業績與一季度、半年報業績數據完全大變樣,有的公司還出現上市時每股盈餘一元多,上市後季報、年報就虧損的情況。這些都可能顯示出在IPO上市審報環節,財務報表造假的可能。從信息披露環節來看可以說仍然具有較大的努力來完善。
五,市場監管力度不夠
我國證券監管體制還沒有實現集中統一管理的目標,依據相關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只會對股票、期貨市場進行監管,而對債券市場沒有實際的監管權力,債券市場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進行監管,從而導致了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方面存在多頭管理的格局,各個部門相互自檢的協調作用比較差,所以目前很多問題只靠監管會很難勝任,,而我國各監管部門之間不協調,職能層次不明晰,沒有一套嚴密有效的措施確保其履行職能,並使其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事發後才會嚴厲制裁的情況,降低了監管的效率。而且我國證券市場中的潛規則也是我國市場有效監管的重大阻力。
6. 我國目前證券監管的模式具有什麼特點缺陷在哪
法律監管、行政監管、自律管理相結合。
缺點:存在監管真空地帶,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者遍地都是。
7. 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方面有哪些問題
總體來說中國的證券市場還很不成熟.首先是投資者還不成熟,投資理念與眼光以及心態與成熟都還差的很遠.其次是法律法規還不夠成熟,特別是有關部門的監管水平低級,對違規者的查處力度遠遠不夠.再次,政府對於證券市場的定位也有失誤,從而造成了一系列的歷史遺留問題,限制了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由於上述原因,中國證券市場一再讓投資者失望.但我們可以看到監管部門的水平在慢慢提高,證券市場也在一步步走向健康,相信中國證券市場會越來越好,會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