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債券借貸,債券借貸期限如何確定
什麼是債券借貸
所謂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押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
債券借貸適用范圍
目前債券借貸業務僅限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市場尚未推出,參與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用社、基金公司等。
債券借貸期限
債券借貸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年。
債券借貸的作用
債券借貸對於債券融出方來說,可以盤活存量資產,為持有到期債券為目的的投資者在不改變資產配置的情況下提供額外收益;對於債券融入方來說,可以用信用債券質押換取利率債來進行質押式回購,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同時也可以直接做空或配合國債期貨進行基差交易和利差交易套利。
債券借貸與買斷式回購的區別
債券借貸是以質押券的形式獲得所需債券,債券借入方需要向融入方支付一定的費用;買斷式回購是正回購方通過向逆回購方賣出債券融資,且需向逆回購方支付一定的費用
『貳』 公募基金能否參與股指期貨、融資融券
關於融資融券,目前公募基金還沒有明確的細則規定可以參與,且市場上現有的公募基金在產品設計以及契約規定中都沒有對融資融券作出說明。目前國內融資融券試點中只允許券商利用自有證券從事融資融券,不能從其他的金融機構融券。因此,在融資融券的發展初期,國內公募基金參與其中的可能性非常小。對於股指期貨,基金投資股指期貨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按照《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並不存在障礙。且按照目前大部分基金投資范圍的規定,雖都沒有提及到股指期貨,但是為股指期貨的投資埋下了伏筆,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因此,對於基金,原則上只要獲得主管部門的同意,是可以參與的。
1、收益和風險的衡量
基金如果不參與股指期貨,可以使投資者避開股指期貨可能帶來的高風險,但也讓投資基金失去了獲得較高高收益的機會。此外,公募基金從穩健的角度來考慮,投資股指期貨更多是為了套期保值。如果不能參與其中的話,這也意味著基金失去了套期保值工具,一旦市場下跌,就只有被動承擔系統性風險。
當然,在管理層為投資基金參與股指期貨放行的情況下,投資者通過購買能夠採取股指期貨的基金也要多留心,畢竟股指期貨對於投資基金來說也是一種全新的嘗試,基金經理的投資管理經驗以及對衍生品的風險控制還有待市場的考驗。因此,如果持有人希望通過基金來參與股指期貨,不妨進行分散投資,將資金分散到多家投資基金當中,以分散股指期貨交易可能帶給投資基金的高風險。
2、成熟市場情況
融資融券交易也稱為信用交易,包括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也可以理解為是「做多」與「做空」。在「做空」方面,美國超過7000個共同基金的投資組合中,只有不到300個組合有空頭的頭寸,比例不到5%,這其中絕大部分是創新型的130/30基金,傳統意義上的共同基金基本都不使用融資融券工具。共同基金的目標是獲取相對收益,而不是絕對收益,因此沒有必要大量使用融資融券進行對沖。即使是2008年金融危機時,國際上的共同基金也很少賣空,甚至連倉位調整幅度都不大,基本靠行業和個股配置控制系統性風險。
『叄』 公募基金關於可交換債的業務模式有哪些
如何玩轉私募可交換債,看這一篇就夠了(附三大經典案例)-搜狐
http://mt.sohu.com/20161020/n470795167.shtml
1、可交換債概念及圖示
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交換債或可交債,Exchangeable Bond,簡稱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發行人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存量股票作為質押,如果換股則實現了換股減持,如果贖回或者回售則實現了低息融資。
可交換債券是一種在純債基礎上,內嵌期權的金融衍生品。對於持有人而言,除了可以獲得像普通債券一樣的持有期票息以及出售轉讓的資本利得外,還可以獲得按照約定價格將所持債券轉換成特定股票的選擇權。除了交換權之外,我們目前發行的可交換債通常還設置給予持有人有條件的回售權,給予發行人有條件的贖回權和修正交換價格的權利。
2、私募可交換債
私募可交換債指的是非公開發行的可交換債,非公開發行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每次發行對象不能超過二百人。
可交換私募債主要法規背景
2015年以前私募可交換債主要是延續發展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展,2012年5月深交所推出了中小企業私募債,2013年深交所發布《關於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業務試點》,隨後發行了深交所首隻可交換私募債「13福星債」。
2015年1月證監會公布新公司債辦法,推出了公司債「大公募」(面向公眾投資者的公開發行)、「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的公開發行)、私募/非公開(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三種發行方式,並且約定可以在公司債附加認股權、可轉換成相關股票的條款。從規定上來說,私募可交換債已經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小企業私募債中「中小企業」的約束。
可交換私募債條款規定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和《深交所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的規定,我們梳理了兩個辦法中對於中小企業私募債的規定。兩個辦法從期限、利率、初始換股價、交換期、標的股票限售條件、質押數量、質押率等方面對私募可交換債進行了規定。
從規定中我們特別關注一點:股票鎖定期也可以完成債券發行。由於試點辦法只規定了在可交換時不存在限售條件,即在發行債券時(尚未進入換股期)質押股票即使處於限售期也可以完成發行,只需要滿足進入交換期時不存在限售條件即可。實際發行中,許多私募可交換在發行當時質押的標的股票也的確是處於限售狀態。
可交換私募債與標的股票股東其他融資
方式對比:上市公司股東如何玩轉可交換債
1、私募可交換債與股權質押融資對比
作為標的股票的股東,與標的股票相關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商業銀行股權質押、券商質押式回購融資、大宗減持、可交換債融資(私募OR公募)。通過對比可以看出可交換債相比於股權質押具有利率更低、質押率更高、更長的融資期限和更寬松的補倉要求等優勢。
2、私募可交換債與大宗減持對比
私募可交換債與大宗減持對比主要具有以下的優勢:1)在限售期也可獲得現金流,上文我們已經提到許多私募可交換債在發行時質押的標的股票是處於限售狀態的。2)減持價格更高,可交換債發行時的初始換股價一般為市價或者有所溢價,而大宗交易則往往折價交易。3)對二級市場沖擊更小,交換債未來分批換股,對市場沖擊較小;而大宗減持不論從心理層面還是實際流動層面對二級市場均有沖擊。
下面對當前已經發行的私募可交換債條款進行案例總結,債券條款方麵包括規模、期限、票息、擔保方式等;股性條款方面主要是換股條款、贖回條款、修正條款等。
『肆』 基金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1、所有權關系不同
債券基金反映的是投資者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債券反映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2、投資方向不同
債券基金屬於信託工具,主要投資方向是債券等有價證券,是一種間接投資方式;而債券屬於融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是一種直接投資方式。
3、收益穩定性不同
投資者購買單一債券,起收益率可以根據購買價格、固定利率、現金流以及到期後的本金計算其投資收益率;但債券基金作為一組不同債券的組合,盡管投資者也會定期獲得收益分配,但分配的收益有升有降,因此收益率較難計算和預測。
4、到期日不同
一般單一債券會有確定的到期日,而債券基金由一組具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組成,因此債券基金並沒有一個確定的到期日,只能根據債券基金所持有的所有債券計算出一個平均到期日。
5、投資風險不同
利率風險:單一債券離到期日越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就會越小。而債券基金沒有固定到期日,所承擔的利率風險是根據債券的平均到期日來估算的,因為債券基金的平均到期日通常相對固定,因此債券基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也會保持在一定的水平。
拓展資料
債券基金有以下特點:
①低風險,低收益。由於債券收益穩定、風險也較小,相對於股票基金,債券基金風險低但回報率也不高。
②費用較低。由於債券投資管理不如股票投資管理復雜,因此債券基金的管理費也相對較低。
③收益穩定,投資於債券定期都有利息回報,到期還承諾還本忖息,因此債券基金的收益較為穩定。
④ 注重當期收益。債券基金主要追求當期較為固定的收入。相對於股票基金而言缺乏增值的潛力,較適合於不願過多冒險,謀求當期穩定收益的投資者。
『伍』 公募基金能抵押貸款嗎
基金的法律結構有兩種,一種是公司制的,每個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資公司的股東,管理人也是股東之一。另一類是契約型,持有人與管理人是契約關系,不是股權關系。當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約型的,但當前中國法律只允許公募基金採取契約方式募集。
『陸』 券商和公募基金的合作模式有哪些,可以幫我說明一下嘛··········
銷售的合作,主要是券商作為渠道進行基金產品銷售;研究的合作,主要是券商研究所出研究報告給基金公司,然後根據一定程序規則獲得基金分倉的手續費收益,專項合作,如建立專戶或者專門的理財產品等
『柒』 公募基金能投資債權嗎
私募基金:相對公募,募集對象非全社會,投資採取方式很多(股權、債權等等)私募股權:實際上全稱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私募基金的一種,投資方式以資金交換股權為 主私募債:指企業以債權方式募集資金為目的,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對象主要針對投資機構或者規模以上投資人的債券。
『捌』 股權、股票、基金、債券可以抵押貸款嗎具體操作流程和抵押方式是什麼
股權可以質押。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票、基金、債券都可以。
依法設立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可以向銀行當地分行申請股票質押貸款。借款人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包括:
(一)資產具有充足的流動性,且具備還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營業務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風險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取足額的交易風險准備金;
(四)已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定期披露資產負債表、凈資本計算表、利潤表及利潤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經營中未出現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重大違規違紀行為或特別風險事項,任高級管理人員與主要業務人員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重大不良記錄;
(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已實現有效獨立存管,未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七)經營穩健,與我行合作良好;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玖』 公募債券和公募基金,私募債券和私募基 有什麼聯系,有什麼區別
首先給你說下公募和私募的區別。
公募就是公開募集,也就是面向廣大人民群眾,誰都可以來買,對買的人幾乎沒有什麼要求和限制。
私募就是私下、非公開的募集,或者是向特定的人群募集的方式。只有某些對這個東西比較了解或者有一定實力的人才能來參與,不能在公共場合大張旗鼓的宣傳。
再給你說一下債券和基金的區別。
債券就是借錢,A機構發債券,就是說A機構要借錢,債券就是你借給它錢的憑證。你拿著債券,就可以在債券到期的時候跟A機構來索取你借給他的錢,和他承諾給你的利息。
基金是很多人把錢湊到一起,統一由專業的人去管理投資,然後大家一起享受投資所帶來的收益。舉個例子,你有50萬,你存到銀行里,銀行只能給你規定的利息,挺低的;你做股票,又不會做;你買債券,可是很多債券老百姓根本買不到,只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在這些情況下,你可以把錢放到基金里。如大家都把錢放到基金里,你五萬我十萬的,那基金的資金就會很多,5億,10億……專業的基金經理拿著這5億或者10億就可以去投資了。他可以拿到很高的銀行存款利息,他可以坐莊炒股票,基金管理人做股票一般都比我們有經驗,他還可以直接去買你買不到的債券……反正比你單獨拿著50萬能投資的范圍就大多了,而且基金經理如果很專業的話,賺的錢也比你自己拿去投資賺得多。到時候再給你分紅,你就會有一個收益。具體基金分類我就不說了,不同的基金收益不同,風險也不同。
所以你的問題中,基金、債券是指這種產品的性質,也就是說你的錢做什麼去了。而公募、私募是指這個產品募集的方式。具體的組合意思我就不解釋了,雖然你不是學金融的,理解起來應該不困難了吧?
『拾』 公募基金與券商合作模式
公募基金與船上合作的話,模式也是比較正規的,因為他們合作的話肯定會體量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