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何謂簿記建檔,哪位高手能告訴我
簿記建檔是一種系統化、市場化的發行定價方式,包括前期的預路演、路演等推介活動和後期的簿記定價、配售等環節。簿記建檔人一般是指管理新發行出售證券的主承銷商。其具體流程為,首先進行預路演,根據反饋信息並參照市場狀況,簿記建檔人和發行人共同確定申購價格區間;然後進行路演,與投資人進行一對一的溝通;最後開始簿記建檔工作,由權威的公證機關全程監督。簿記建檔人一旦接受申購訂單,公證機構即刻核驗原始憑證,並統一編號,確保訂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簿記建檔人將每一個價位上的累計申購金額錄入電子系統,形成價格需求曲線,並與發行人最終確定發行價格。
Ⅱ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
(2)採用簿記建檔方式發行的債券擴展閱讀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5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採用定向承銷方式
Ⅲ 簿記建檔和招投標發行有什麼區別
簿記建檔和招投標發行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招投標發行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簿記建檔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招投標發行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招投標發行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工作內容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制定、修改關於許可權和職能責任的組織結構,建立雙軌的、相互的、縱向及橫向的信息交流系統。預測對於工作人員的需求,做出人員投入計劃,並對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計劃做出預先設想。
人員的配備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安置等。幫助工作人員不斷提高個人工作能力,進行任職前培訓和在職培訓。
而招投標發行主要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作人員的工資定級、升級和各種保險福利工作。通過各種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工作情況和程序進行總結、評價,以便改進管理工作。
5、背景不同
簿記建檔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人事部的內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鑒了《企業會計准則》,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
而招投標發行在稅收規范上,採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准則與稅法的協調。在利稅影響因素方面,相對於人力資源也有了具體的改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招標發行
網路-簿記建檔
Ⅳ B市財政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券10億的分錄
2015年5月15日 來源: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根據《預演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及地方政府債券(以下簡稱地方債)發行管理有關規定,近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5〕10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5年省、自治區、直轄市(含經省政府批准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在財政部下達的置換債券限額內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一定額度地方債,用於置換部分存量債務。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指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定向承銷方式進一步豐富了地方債發行方式,有利於推動地方政府高效、便捷地開展存量債務置換。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財政部門會同各地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共同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地針對2015年第1批置換債券額度的定向承銷發行工作,應當於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和相關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操作規程》(《通知》附件,以下簡稱《規程》),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規程》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的債券期限、債券承銷團、信息披露、定價機制、債權確認和登記託管、流通轉讓安排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規程》明確,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一般債券期限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專項債券期限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定向承銷方式和公開發行方式發行的地方債規模之和不得超過財政部下達的2015年本地區地方債限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發行利率區間下限不得低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暫不可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進行現券交易,可以通過試點商業銀行櫃台市場進行流通。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質)押品范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債券,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可納入部分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范圍,納入商業銀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品范圍,並可按規定開展回購交易。
Ⅳ 什麼是債券分銷
債券分銷是在財政部、國開行或進出口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時,企事業客戶向銀行提出認購申請,並簽訂分銷協議。客戶在一級市場買入債券後,持有一段時間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持有到期獲取利息收入。
在發行過程中,承銷人的分銷總額以其承銷總額為限,如發生超賣,中央結算公司將不予辦理過戶,並書面報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
(5)採用簿記建檔方式發行的債券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分行。主要機構類型有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外資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等。
參考資料:華夏銀行官網 債券分銷
Ⅵ 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是什麼
我國國債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發行: 債券招標發行、簿記建檔發行、商業銀行櫃台發行。
目前,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絕大多數通過招標發行;部分信用債券通過簿記建檔方式發行;記賬式國債大多數通過招標發行,儲蓄式國債通過商業銀行櫃台發行。
Ⅶ 債券的募集方式是什麼
一般有兩種 公開發行和簿記建檔。 公開發行是通過系統以招標的方式完成,結果由系統按照事先說明的規則{比如荷蘭式 混合式啦}有系統自動生成結果並公布。 簿記建檔是承銷商接收到投資者認購後 根據各個投資者認購的價格或者收益率,自行確定票面以及如何分配。
Ⅷ 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發行方式目前有哪些
目前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業務主要採取簿記建檔發行方式,有些規模較小的項目採取的是協議定價發行模式(即直接由原始權益人和計劃管理人協商確定發行價格,不採用嚴格的簿記建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