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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股票和債券的法律性質

發布時間: 2021-06-15 23:46:52

⑴ 公司債券股票的區別是什麼,有什麼法律規定

您好,
一,股票與公司債券的不同點:
1、資本性質不同。股票是權益資本,是一種投資關系;公司債券是負債資本。是一種借貸關系。
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東,依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享有權利;而債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債權人,對公司僅依約定享有債權人的權利。

3、發行者不同。股票的發行者僅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公司債券的發行者即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
4、發行價格不同。股票的發行價格必須等於或高於其票面金額,不得折價發行,而公司債券不僅可以溢價發行、或平價發行,可以折價發行。

5、回報不同。股票的持有人從公司分配取得的紅利是不固定的,隨公司利潤的多少而變化,當公司有利潤可分配時即可分得,當公司無利潤可分配時則不可分得,回報幾率小。而債券的利息一般是固定的,不管公司盈利虧損都必須按照約定向債券的持有者支付利息,回報幾率大。

6、本金回收不同。股票的持有者在公司存續期間除法定情況外不可退股,只可通過轉讓股票而獲取現金,而債券不僅可以轉讓,在期限屆滿時公司應當向債券的持有人退還本金。

7、利益實現不同。公司股票分配的利潤在公司的毛利潤繳完所得稅之後,而公司債券的利息在公司繳納所得稅之前,作為公司的財務費用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在公司清算時,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償還順序在先,而股票的持有人則只能在其後分配公司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如果債券是有擔保的債券,則能獲得比一般債務優先的償還。
相關法條包括《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行業規章主要包括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自律機構制定的規則、准則等,涉及行業管理、公司治理、業務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諸多方面。

⑵ 股票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一、股票和債券的共同點:
1、都是有價證券。
2、發行的主體都以募集資金或者籌集資本。
3、都是雙贏的投方式:通過這樣的方式募集資金,投資人可以獲得收益。
4、都是流通的證券,可用於買賣和轉讓。
二、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投資的性質不一樣。
股票投資者即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有一定的公司經營權。債券投資者與發行主體之間僅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2、投資風險不一樣。
股票投資成為股東之後需要承擔比較大的風險,而債券的風險比較小。
3、投資回報不一樣。
股票的收益最終還是看公司的經營情況,經營情況越好,收益回報越多;債券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利息。股票的收益一般要比債權高得多,但需要投資人承受更大的風險。
(2)股票和債券的法律性質擴展閱讀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⑶ 股票、基金和債券三者在法律(民法)關繫上的區別

股票作為股東的股權憑證,可享受不定期分紅,當然目前主要可以溢價轉讓,不可退股;
債券作為借款憑證,在規定期限內可退還本息,利息固定,當然也可轉讓交易抵押;也有可轉為股票的債券;
基金就是你吧現金交給你信任的人或組織打理,讓高手來給你生錢,在賺很多時就可以連本帶利返還,基金主要投向股市、期貨等資本市場;
股票、基金不保證保本、盈利,虧了拉倒,債券有固定的利率,但不高,如發生企業破產也只能參與最低級別的分配。

⑷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⑸ 股票和債券的概念特徵聯系與區別

債券是按約定的利率和日期並且到期是要償還本金的,收益來說要比存銀行高又比股票低,總的來說要穩定得多。而且債券到期之前也可以在流通市場上實現,流動性還是較強。利率一般是定了的,而且其償還期限受法律保護,比股票要優先受償的。
一、股票定義: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二、股票主要特徵:
1、不返還性,股票一旦發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給公司,只能通過證券市場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全部回購已發行的股票,從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業。
2、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
3、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自由買賣、自由轉讓進行流通。
4、收益性。
5、參與權。
三、債券定義: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包含了以下四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4.債券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四、債券特徵: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
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2)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⑹ 股票和債券 功能 性質 及償還方式的區別 妄能解答

股票和債券可以在同一市場上發行,又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轉讓。對於投資者來說,都是融資的手段。但是這兩者還是存在很大的區別的,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股票和債券的區別之一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但是股票卻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
2、股票和債券的區別之二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就是規定好了的,不管公司是否獲利,到期了就可以獲得固定的利息了。而股票一般是根據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而定的,盈利多就多的,盈利少就少的。
3、股票和債券的區別之三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了就可以連本帶利的全得到。而股票卻是無期的,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收回了,只要公司還在,就歸公司支配。
4、股票和債券的區別之四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從上面我們對股票和債券的區別的情況來看,我們可以看出股票和債券時兩種不同性質的有價證券。它們的經濟利益關系也是不一樣的。債券知識對公司的一種債券,而股票卻是表示對公司的所有權。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卻可以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股票和債券的區別之五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風險性不是很大,安全系數高。而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但是市場上的價格變動幅度較大,所以它的安全性較低,風險較大。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是有的,也有一些相同點。股票和債券的差別有哪些?以上介紹的就是關於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方面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看看,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⑺ 簡述股票與債券在法律特徵方面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2.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5.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可再退回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期收入,要看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必須准備承擔風險。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多樣,有公司內的,也有公司外的;有經營性的,也有非經營性的;有經濟的,也有政治的;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的;等等。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第四,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大,市場價格越波動,就越有利於投機。投機有破壞性,但也加快了資本流動,加速了資本集中,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社會總供給,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