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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券市場按橫向結構關系可分為

發布時間: 2021-06-16 00:51:35

證券市場分為幾個市場.

中國證券市場從狹義上來說,一般是指比較活躍的資本證券市場、貨幣證券市場和商品證券市場,是證券產品(股票債券,商品期貨、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因此,中國證券市場可以根據不同的依據進行多種分類:

1、根據證券市場的層次結構,也就是進入市場的先後順序,將證券市場分為發行市場(又稱為一級市場)和交易市場(又稱為流通市場)。

2、依有價證券的品種可以將證券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3、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可以分為有形市場(場內市場)和無形市場(場外市場)。

(1)證券市場按橫向結構關系可分為擴展閱讀:

證券市場特徵:

1、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質上只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2、證券市場是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作為經濟權益憑證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有價證券,它們本身僅是一定量財產權利的代表,所以,代表著對一定數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以及相關的收益權。證券市場實際上是財產權利的直接交換場所。

3、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既是一定收益權利的代表,同時也是一定風險的代表。有價證券的交換在轉讓出一定收益權的同時,也把該有價證券所特有的風險轉讓出去。所以,從風險的角度分析,證券市場也是風險的直接交換場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市場

Ⅱ 證券市場按交易機制可分為哪兩種基本的市場他們有什麼區別交易委託分為哪兩

呵呵,我只知道中國有A股市場和H市場。
A股市場就是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股票,交易機制是T+1,也就是說,今天賣的股票不能今天賣,要到明天之後和可以賣。
H股也就是港股了,就是在港交所(香港)上市的股票。交易機制是T+0,就是當天賣的可以當天賣。
還有期貨市場。也是T+0交易。期貨不是股票,比較復雜,我搞不蠻清,只是知道是種杠桿效應,比方說一百塊錢可以買一千塊錢的合約,但縮起水來也是同樣的倍數了……
交易委託就不知道了,大約是與開戶的地方有關系的吧。我知道的有網上交易和營業廳交易。你問一下就知道了。

Ⅲ 什麼是證券市場啊

證券市場是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從廣義上講,證券市場是指一切以證券為對象的交易關系的總和。從經濟學的角度,可以將證券市場定義為:通過自由競爭的方式,根據供需關系來決定有價證券價格的一種交易機制。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證券市場的結構證券市場的結構是指證券市場的構成及其各部分之間的量比關系。最基本的證券市場的結構有以下兩種: 縱向結構關系 這是一種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按這種順序關系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證券所形成的市場。證券發行市場作為一個抽象的市場,其買賣成交活動並不局限於一個固定的場所。證券發行市場體現了證券由發行主體流向投資者的市場關系。發行者之間的競爭和投資者之間的競爭,是證券發行市場賴以形成的契機。在證券發行市場上,不僅存在著由發行主體向投資者的證券流,而且存在著由投資者向發行主體的貨幣資本流。因此,證券發行市場不僅是發行主體籌措資金的市場,也是給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的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是已發行的證券通過買賣交易實現流通轉讓的場所。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證券交易市場又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證券經過發行市場的承銷後,即進入流通市場,它體現了新老投資者之間投資退出和投資進入的市場關系。因此,證券流通市場具有兩個方面的職能:其一是為證券持有者提供需要現金時按市場價格將證券出賣變現的場所;其二是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證券交易市場又可以分為有形的交易所市場和無形的場外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緊密聯系,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發行市場是交易市場的存在基礎,發行市場的發行條件及發行方式影響著交易市場的價格及流動性。而交易市場又能促進發行市場的發展,為發行市場所發行的證券提供了變現的場所,同時交易市場的證券價格及流動性又直接影響發行市場新證券的發行規模和發行條件。 橫向結構關系 這是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的結構關系。這種結構關系的構成主要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以及衍生證券市場等子市場,並且各個子市場之間是相互聯系的。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股票市場的發行人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籌集的資金是長期穩定、屬於公司自有的資本。股票市場交易的對象是股票,股票的市場價格除了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有關外,還受到其他諸如政治、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綜合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於波動之中。 債券市場是債券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債券的發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債券市場交易的對象是債券。債券因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期限,其市場價格相對股票價格而言比較穩定。 基金市場是基金證券發行和流通的市場。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開放式基金是通過投資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和贖回實現流通的。 衍生證券市場是以基礎證券的存在和發展為前提的。其交易品種主要有金融期貨與期權、可轉換證券、存托憑證、認股權證等。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交易工具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三個方面。 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1)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證券公司一般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2)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1)證券交易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竟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職責有: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中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協會應當履行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會員執行有關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制定規則,組織培訓和開展業務交流,調解糾紛,就證券業的發展開展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管理監督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性法規的起草,負責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全國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中介機構的行為等依法實施全面監管,維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證券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種形式。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證券買賣活動,這是證券交易場所的規范組織形式;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它包括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形式。

Ⅳ 按照市場職能分類,證券市場可以分為哪些

按照市場職能分類,證券市場可以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證券市場。

1、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股票市場的發行人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籌集的資金是長期穩定、屬於公司自有的資本。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股票市場交易的對象是股票,股票的市場價格除了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有關外,還受到其他諸如政治、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綜合影響。

2、債券市場是債券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債券的發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基礎。

3、基金市場是基金證券發行和流通的市場。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開放式基金是通過投資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和贖回實現流通的。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一種憑證來籌集資金,並將資金用於證券投資。

4、衍生證券市場是以基礎證券的存在和發展為前提的。其交易品種主要有金融期貨與期權、可轉換證券、存托憑證、認股權證等。

(4)證券市場按橫向結構關系可分為擴展閱讀

證券市場的特點有:

1、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為解決資本供求矛盾和流動性而產生的市場。

2、證券市場以證券發行和交易的方式實現了籌資與投資的對接,有效地化解了資本的供求矛盾和資本結構調整的難題。

3、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4、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質上只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Ⅳ 證券市場按橫向與縱向怎樣分類

縱向結構指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分法
橫向結構指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等的分法

Ⅵ 證券市場的縱向結構關系是由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構成的.

結構關系 分為 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一級市場知道是發行市場,二級市場指的是流通市場, 而你所說的股票債券等指的是在金融市場下品種分類。 比如說股票在結構上也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Ⅶ 證券市場按其交易的性質,可分為

1、證券市場按其交易的性質,可分為證券市場和借貸市場。
2、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為解決資本供求矛盾和流動性而產生的市場。證券市場以證券發行和交易的方式實現了籌資與投資的對接,有效地化解了資本的供求矛盾和資本結構調整的難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3、證券市場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徵:
第一,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質上只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第二,證券市場是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作為經濟權益憑證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有價證券,它們本身僅是一定量財產權利的代表,所以,代表著對一定數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以及相關的收益權。證券市場實際上是財產權利的直接交換場所。
第三,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既是一定收益權利的代表,同時也是一定風險的代表。有價證券的交換在轉讓出一定收益權的同時,也把該有價證券所特有的風險轉讓出去。所以,從風險的角度分析,證券市場也是風險的直接交換場所。

Ⅷ 證券市場按交易組織形式不同可以分為什麼

證券市場按交易組織形式不同,可以分為機構和散戶。

Ⅸ 證券市場按其職能可分為

證券交易所的基本職能是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可根據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證券集中競價交易的具體規則,制定證交所的會員管理制度、證交所的從業人員業務規則,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為此,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其職能范圍內制定和修改業務規則。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包括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其他與證券交易活動有關部門的規則 。可見 ,證券交易所的基本職能主要體現在監管交易活動、監管會員、監管上市公司等方面,以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一、證券交易所的職能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具體職能主要包括:
(1)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2)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3)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4)組織、監督證券交易;(5)對會員進行監管 ;(6)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 ;(7)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8)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9)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為了保證證券交易所切實履行職能,《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證券交易所禁止從事的業務 。即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業務:
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新聞出版業;發布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為他人提供擔保;未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等。

二、監管證券交易活動

(一)確立證券交易的原則
根據《證券法》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2修訂本)的規定,證券交易必須遵循以下基本規則:

(1) 間接交易原則。具有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才可以派出場上經紀人進入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競價交易,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在證券公司開立帳戶,以書面、電話及其他方式,委託為其開戶的證券公司代理其買賣證券。投資者本人不能直接參與證券的交易。
(2) 集中競價交易原則。即若干證券買方和若干證券賣方,依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確定價格,進行證券交易的方式。這是證券交易所的特殊交易規則,區別於場外的當面交易。
(3) 清算差額原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結果,清算出各證券公司應收和應付價款,針對二者相抵後的差額在各證券公司的帳戶上劃撥交割,辦理證券的登記過戶手續。
(4) 行情公開原則。為了保障集中競價交易的公平,證券交易所應當公布證券交易行情,按日製作行情表並當日進行公布。

(二)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應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其內容包括:
(1) 證券上市的條件、申請程序以及上市協議的內容及格式;(2)上市公告書的內容及格式;(3)交易證券的種類和期限 ;(4)證券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5)交易糾紛的解決;(6)交易保證金的交存;(7)上市證券的暫停、恢復與取消 ;(8)休市與關閉;(9)上市費用、交易手續費的收取;(10)交易所證券市場信息的提供與管理 ;(11)對違反證交所業務規則的行為的處理;(12)其它事項。

(三) 公布即時行情與成交情況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公布即時行情,並按日製作證券行情表,以適當方式公布。證券行情表記載的內容包括:
(1)上市證券名稱;(2)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3)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4)成交量、值的分計與合計情況;(5)股價指數及其漲跌情況;(6)證監會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其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 監管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所應當保證投資者平等的獲得交易行情和公開披露的信息,並保證平等的交易機會。為此,

Ⅹ 1.證券市場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基金市場,是按( )劃分的

B.交易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