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佳兆業破產原因
一、破產的原因
破產原因,也稱破產界限,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申請,法院據以啟動破產程序、作出宣告破產所依據的法律事實。破產原因也是和解程序與重整程序開始的原因。對破產原因規定之寬嚴,不僅體現出對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之平衡及保護傾向與力度,而且可能影響到失業人數與社會秩序等諸多方面,所以破產原因的規定對新破產法的實施效果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關於企業破產的原因,我國新舊企業破產法有不同的表述: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此規定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此規定適用於非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此規定適用於不但適用於企業法人,而且其他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外的組織的清算,屬於破產清算的,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
二、關於破產原因的分析
破產法試行對破產原因規定了三個條件:1)經營管理不善;2)造成嚴重虧損;3)不能清償至期債務。此破產原因中什麼樣的情況才算「經營管理不善」;「嚴重虧損」如何衡量等都太抽象,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一直很難認定和操作。民訴法第十九章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中關於破產原因規定了兩個條件:1)因嚴重虧損;2)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同樣也具有不易界定、缺乏可操作性等弊端。新《破產法》對破產原因規定了兩個條件:1)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此規定有助於改變過去實踐中一直難以認定和操作的問題。
從以上三種破產原因的不同表述來看,新破產法對破產原因的表述更加科學,破產申請的門檻大大降低。新破產法的破產原因去除了「經營管理不善」、「嚴重虧損」等實踐中難以把握的內容,更加強調「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這一原因,同時考慮到其他情形,如,當債務人自身申請破產時,除了「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外,還要提供「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相關材料;而對於債權人申請破產時,新《破產法》要求的就不是特別嚴格,只要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客觀上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就可以了,而不必考慮債務人是否「資不抵債」。相對於前兩種情形,「債務人有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更易認定,其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因此,從司法實踐上來講,新《破產法》的破產原因將更容易把握、更具操作性。
B. 集中供地政策相繼「赴約」 房企謀穩健增長
集中供地政策相繼「赴約」,「缺貨」已久的廣州率先打響四個一線城市「第一槍」。22個重點城市中,青島、天津等地之前已相繼公布。
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發現,審慎成房企主要態度,不少房企管理層表示將注重多元化拿地方式,在降檔等相關新政要求下,尋求穩健發展。
政策陸續出台
3月26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出讓48宗國有建設用地,全部為涉宅地,供地總面積約393萬平方米,起拍總價超901億元,計劃於4月26日至27日分批限時競價出讓。
廣州是四個一線城市中率先集中供地的城市。從出讓的區域來看,這次供地主要集中在外圍區域,其中增城區18宗,是供地最多的區域,白雲區有8宗。
今年2月底,有消息稱四個一線城市及南京、蘇州、杭州、廈門、福州、重慶、成都、武漢、鄭州、青島、濟南、合肥、長沙、沈陽、寧波、長春、天津、無錫18個二線城市開始實施「兩集中」供地政策。
所謂的「兩集中」,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並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
青島是第一個公布集中供地的城市。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月24日發布消息稱,2021年嚴格實行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並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引導市場理性競爭。2月25日晚間,濟南跟進。
市場普遍認為,該政策有利於「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的實現。某TOP20房企投資總監稱:「集中供地會讓房企拿地更加謹慎,前期做好准備工作,有針對性地去爭取自己最擅長的地塊,畢竟在某一時段可以用於投資的資金量有限。」
多元投資成重點
供地風格生變下,房企應如何應對?融創中國董事會主席孫宏斌稱,不調控,地價比房價漲得快,開發商賺不了錢,老百姓也買不起房。不調控,對誰都沒好處。
應對,成了行業內普遍思考的問題。融創中國在2020年年報中的表述是:公司將密切關注集中供地政策的推行和帶來的影響,審慎把握公開市場的機會。未來,公司將繼續堅持以地產開發為核心主業,保持地產主業的均衡高質量發展,加速提升「地產 」業務的競爭優勢。
「當前土地獲取方式已經發生變化,未來房地產市場從土地紅利、金融紅利轉向管理紅利,有專業能力的服務型公司的價值將凸顯。」在綠城管理控股行政總裁李軍看來,輕資產模式不受「三道紅線」和集中供地等調控政策的影響,可以全周期獲取代建項目並採取主動開發節奏。
時代中國董事會主席岑釗雄在2020年業績發布會上表示,公司繼續看好中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態勢,將確保住宅開發業務更有質量地增長,進一步加大城市更新業務的競爭優勢,協同發展商業、產業園等業務。
「繞道」招拍掛後,越來越多的房企將目光投向收並購、城市更新。「舊改之王」佳兆業集團披露,公司2020年成功轉化9個城市更新項目,轉化貨值為640億元;通過收並購、城市更新等渠道獲取項目25個,預計貨值為1326億元。
「未來三年,公司計劃至少有50個城市更新項目完成轉化,將促進公司毛利率和凈利率的提升。」佳兆業集團管理層在3月25日下午舉行的業績說明會上表示。
變局中尋增長
在「房住不炒」的總基調下,行業的調控正不斷加碼。
湖州3月27日發布通知稱,除明確實行集中供地外,還提出強化住房金融監管,具體為:建立住宅用地購地資金來源審查機制,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審查,嚴禁非自有資金購地。嚴格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借款人資格和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審查,嚴防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等違規用於購房。
之前,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均針對經營貸、消費貸流入樓市表態,呈現「全面圍堵經營貸」局面。3月26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明確,堅決打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海外發展管理層認為,房地產市場的競爭發展是一個長跑,下半場競賽剛剛開始,而分化將是下半場的最重要特徵。具體表現為:市場分化,一二線及強三線城市將是主戰場;企業分化,「三道紅線」和「兩條紅線」將阻斷高杠桿房企擴張路徑,中小型房企規模快速上升的通道被關閉,優勝劣汰的行業整合將進一步加速;投資分化,土地日益稀缺,單項目投資額越來越大,財務穩健、資金實力強勁者擁有更多機會,具備商業資產投資運營、舊改、城市更新等城市運營能力的企業擁有更多機會;精細化、數字化管理能力強的企業才能在競爭中勝出;好產品、好服務永遠是贏得客戶的關鍵。
對房企而言,多措應對求發展是不二選擇。佳兆業集團董事會副主席、行政總裁麥帆表示,公司要提高資本資產運營水平,優化新事業投資,整合旗下多元產業協同發展,地產主業為新事業發展賦能,新事業為主業發展助力,不斷提升「地產 城市更新 產業」的市場競爭力。
世茂股份董事許世壇在2020年業績發布會上表示,面對監管政策調控的新局面,房地產市場整體增速放緩,未來的高速增長點是多元化業務。新趨勢對於開發商的綜合運營能力、財務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世茂股份的優勢恰恰在於多元產品的開發與運營,以及長期以來穩健的財務結構。
C. 佳兆業集團董事長是誰
佳兆業集團董事長是郭英成 。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業務涵蓋綜合開發、旅遊產業、物業管理的企業,成立於1999年,總部位於香港。
2009年12月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2015年榮獲「企業社會責任公益典範獎」。旗下主要業務有地產開發、酒店管理和物業服務等四大板塊。
2018年12月,榮獲第八屆香港國際金融論壇暨中國證券金紫荊獎最具投資價值上市公司。
(3)佳兆業上海證券報擴展閱讀
佳兆業集團的發展
從2012年起,佳兆業逐步轉變為「利潤主導、兼顧規模」。確立以快速開發搶占剛需市場和參與城市更新提升利潤的「雙軌並行」戰略,形成「資本力+產品力」的「雙輪驅動」增長模式,實施精細化運營並提升企業品牌價值 。
業務領域上堅持地產開發;同時加大旅遊、商業、酒店、財富管理、健康醫療、文化體育、科技產業、職業足球俱樂部等領域的發展,形成戰略布局、專業優勢、產品服務、運營管理等四個核心優勢 。
2009年開始,佳兆業堅持地產開發為主的同時,在酒店、商業等業務領域發展,涉及大型居住社區、大型城市綜合體、大型旅遊地產等多元化產品 。
實施「快速開發」、「快速銷售、快速周轉」、「進軍二三線城市」三大戰略。藉助資本平台,堅持「市場剛需」依託,形成多重標准化體系 。
2005年開始,佳兆業步入「區域領先」發展階段,開始全國各主要經濟區域戰略布局。業務領域除地產開發之外,涉足物業、商業、酒店等多元化領域;形成水岸系列、上品系列、金翠園系列、中心系列等產品系列。
D. 深圳市福田佳兆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福田佳兆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06月0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投資咨詢(不含人才中介、證券、保險、期貨、金融業務及其它限制項目)等。
法定代表人:宋偉
成立時間:2011-06-07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0545473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南湖街道人民南路2008號深圳嘉里中心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