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財務核算執行的會計法律和制度有哪些
會計法律制度一覽
一、會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二、會計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
4、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
5、醫院會計制度
6、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7、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8、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9、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10、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2、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3、中小學校會計制度
14、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
15、測繪單位會計制度
16、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三、財務制度
1、企業財務通則
2、金融企業財務制度
3、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規定
4、證券公司財務制度
5、關於對《證券公司財務制度》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通知
6、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7、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8、醫院財務制度
9、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0、地質勘察單位財務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12、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3、關於執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4、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5、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6、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7、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8、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9、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20、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21、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22、測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國家物質儲備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四、會計准則
1、事業單位會計准則
2、企業會計准則
3、關於深化企業會計核算的制度改革、實施會計准則的意見
4、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
6、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7、企業會計准則——收入
8、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
9、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
10、企業會計准則——投資
11、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12、企業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
13、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
14、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
15、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
16、企業會計准則——租賃
17、企業會計准則——中期財務報告
18、企業會計准則——存貨
19、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五、審計准則
1、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准則序言
2、獨立審計基本准則
3、獨立審計具體准則(27條)
4、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條
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2、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七、會計核算方法
1、汽車運輸企業內部單車承包租賃產權轉讓經營會計核算辦法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3、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計核算辦法
5、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6、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7、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
8、物業管理企業會計核算補充規定
9、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補充規定
10、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11、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八、會計處理規定
1、關於企業處理期初庫存納稅問題有關會計核算的通知
2、關於將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3、關於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關於上市公司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5、郵電通信企業市話初裝基金會計處理規定
6、郵電通信企業郵電附加費會計處理的規定
7、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8、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9、企業代國家儲備棉花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0、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11、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
12、關於企業資產評估等有關會計處理通知
13、保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會計處理辦法
14、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15、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16、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7、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8、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9、就業機構就業經費會計處理規定
20、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問題解答
21、車輛購置稅會計處理規定
22、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23、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
24、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會計處理規定
25、保險公司個人抵押貸款保險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
26、關於新增糧食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佔用貸款會計處理問題的通知
27、關於下發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收入聯營會計處理辦法的通知
28、關於改變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和方法的會計處理規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0、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1、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金融相關審計業務暫行辦法
33、關於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34、財政部關於印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35、關於執行《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
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1、《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規定
2、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准則問題解答
3、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准則問題解答
4、國有企業申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程序及報送材料的規定
5、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6、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十、其他會計制度
1、財政部關於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3、財政部關於印發《保險公司投資連結產品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5、關於貫徹實施《會計法》加強會計監督的意見
6、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
7、關於對契稅會計處理辦法請示的復函
8、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章程
9、國務院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10、關於短期投資收益核算問題的復函
11、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暫收款等有關會計問題的復函。
Ⅱ 財政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頒布時間是2013年嗎
證券投資基金募集設立面委託基金管理進行投資運作另面委託託管保管基金資產於基金資產保管應達兩目:首先安全保基金資產使發非損失;其及記錄基金資產變情況解基金資產所處狀態基金投資范圍品種投資於交易所掛牌證券(股票債券等)投資於銀行間市場債券期間要發費用支付及股票紅利、債券利息收取等其事項系列投資運作使基金資產總處於斷變化何及記錄並掌握基金資產狀態呢實踐部工作主要通基金進行計核算實現
、計核算依據
基金計核算指收集、整理、加工關基金投資運作計信息准確記錄基金資產變化情況及向相關各提供財務數據及計報表基金計核算遵循般計原則同主要依據財政部頒布《證券投資基金計核算辦》進行實踐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計核算責任主體所管理基金應基金計核算主體獨立建賬、獨立核算保證同基金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面相互獨立同由於基金託管基金管理公司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業績報告負復核責任基金託管亦需要所託管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計核算並關結同基金管理公司相核
二、計核算科目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計核算辦》基金計科目包括資產類、負債類、持權益類損益類資產類計科目主要設置銀行存款、清算備付金、股票投資、債券投資、應收利息、應收申購款、其應收款、投資估值增值等科目負債類計科目主要設置應付管理報酬、應付託管費、應付贖款、其應付款等持權益類計科目主要設置實收基金、未實現利、本期收益等損益類計科目主要設置股票差價收入、債券差價收入、債券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其費用等述級計科目核算根據需要設置二級或三級明細科目各計科目具體核算內容參見《證券投資基金計核算辦》
三、計核算流程
()計數據收集計數據收集計核算工作起點相關數據源基金投資運作各類經濟數據按照獲取渠道同三種類型:經由證券登記結算限公司通衛星發送基金場內交易交數據;通管理發送場外交易數據;戶行資金入賬通知及基金權益事項公告信息等
依.基金投資市交易證券交易所通單向衛星傳輸系統向託管發送每交易交數據託管進行計核算通專用財務核算軟體讀取交數據並自相應計記賬憑證
貳.除市交數據外於其投資及維持基金投資運作進行所需費用支均自基金管理投資指令投資指令基金管理向託管發送關於處理基金資產書面指令進行資金清算依據計核算員進行相應計賬簿記錄依據依照權責發制核算要求基金管理投資指令具真實交易前提投資指令執行即交易實際發核算員即進行手工賬務處理憑證並記入賬簿於銀行存款利息等應收款項及基金應負擔管理費、託管費等應付款項託管通專用財務軟體每自計息、計費憑證記入計賬簿
基金投資運作程發相應費用包括:
(依)管理費
管理費計提比例計提式由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契約具體規定管理費率般超所管理基金資產凈值依.5%基金始運作每基金資產計提管理費月託管根據管理指令應付管理費劃向指定賬戶
(貳)託管費
同管理費類似託管費計提比例計提式由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契約具體規定託管費率般超託管基金資產凈值0.貳5%基金始運作每基金資產計提託管費月託管根據管理指令應付託管費劃向指定賬戶
(三)其費用
基金投資運作發其費用注冊登記費、市費、信息披露費、持費用、審計費用、律師費用等述費用基金管理、託管雙核誤由基金管理向託管發付款指令款項劃向指定賬戶
三.基金戶銀行能產些入賬款項比銀行結息、申購新股餘款退等託管收戶行入賬通知書據入賬增加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於基金所持股票、債券權益事項包括紅派息、增發公告、新股市等託管根據報紙、資訊媒體公告信息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二)計數據處理基金計處理基金投資運作經濟信息象進行加工整理程程計核算員根據基金相關規、協議及基金計核算相關規定通復式記賬錄入記賬憑證基金投資運作經濟信息轉化計信息估值及各類計報表備投資、監管部門等查考相關熱詞:計核算基金投
Ⅲ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什麼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現行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
1、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由財政部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 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部門規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業會計准則——具體准則。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3號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具體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具體准則共計38項。
3、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18號 2006年10月30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二、企業會計制度 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
第二、規范目標不同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
三、小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3)財政部證券公司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為主導,對企業財務會計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為制定具體准則和會計制度提供依據。
基本准則
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樓繼偉
2014年7月23日
財政部關於修改《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決定
為了適應我國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實現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持續趨同,經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將《企業會計准則》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修改為:「(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會計准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准則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本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條企業會計准則包括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具體准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准則。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於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第三十九條利潤金額取決於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並列報於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入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入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算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採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八條附註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Ⅳ 現在以取消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因此行業會計也就不存在了嗎
會計法律制度一覽
一、會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二、會計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
4、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
5、醫院會計制度
6、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7、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8、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9、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10、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2、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3、中小學校會計制度
14、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
15、測繪單位會計制度
16、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三、財務制度
1、企業財務通則
2、金融企業財務制度
3、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規定
4、證券公司財務制度
5、關於對《證券公司財務制度》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通知
6、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7、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8、醫院財務制度
9、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0、地質勘察單位財務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12、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3、關於執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4、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5、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6、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7、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8、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9、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20、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21、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22、測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國家物質儲備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四、會計准則
1、事業單位會計准則
2、企業會計准則
3、關於深化企業會計核算的制度改革、實施會計准則的意見
4、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
6、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7、企業會計准則——收入
8、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
9、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
10、企業會計准則——投資
11、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12、企業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
13、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
14、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
15、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
16、企業會計准則——租賃
17、企業會計准則——中期財務報告
18、企業會計准則——存貨
19、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五、審計准則
1、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准則序言
2、獨立審計基本准則
3、獨立審計具體准則(27條)
4、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條
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2、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七、會計核算方法
1、汽車運輸企業內部單車承包租賃產權轉讓經營會計核算辦法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3、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計核算辦法
5、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6、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7、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
8、物業管理企業會計核算補充規定
9、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補充規定
10、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11、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八、會計處理規定
1、關於企業處理期初庫存納稅問題有關會計核算的通知
2、關於將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3、關於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關於上市公司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5、郵電通信企業市話初裝基金會計處理規定
6、郵電通信企業郵電附加費會計處理的規定
7、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8、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9、企業代國家儲備棉花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0、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11、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
12、關於企業資產評估等有關會計處理通知
13、保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會計處理辦法
14、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15、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16、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7、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8、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9、就業機構就業經費會計處理規定
20、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問題解答
21、車輛購置稅會計處理規定
22、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23、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
24、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會計處理規定
25、保險公司個人抵押貸款保險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
26、關於新增糧食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佔用貸款會計處理問題的通知
27、關於下發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收入聯營會計處理辦法的通知
28、關於改變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和方法的會計處理規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0、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1、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金融相關審計業務暫行辦法
33、關於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34、財政部關於印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35、關於執行《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
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1、《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規定
2、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准則問題解答
3、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准則問題解答
4、國有企業申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程序及報送材料的規定
5、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6、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十、其他會計制度
1、財政部關於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3、財政部關於印發《保險公司投資連結產品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5、關於貫徹實施《會計法》加強會計監督的意見
6、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
7、關於對契稅會計處理辦法請示的復函
8、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章程
9、國務院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10、關於短期投資收益核算問題的復函
11、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暫收款等有關會計問題的復函
Ⅳ 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都包括哪些
財務會計制度有哪幾種?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小企業會計制度》。
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5.《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6.《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7.《內部會計控制規范》。
8.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Ⅵ 《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是不是已廢止
外商投資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 使用《企業會計准則》或《小企業會計准則》,《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已廢止。
財政部發布《關於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會計准則制度類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包括39項會計准則制度類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是財政部根據已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對從「兩則」「兩制」(1992年)至企業會計准則頒布實施之間相關准則制度類會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明確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相關文件目錄如下:
1.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33號)
2. 財政部關於印發《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7號)
3. 財政部關於印發《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8號)
4. 財政部關於印發《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9號)
5. 財政部關於印發《施工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70號)
6. 財政部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3]2號)
7. 財政部關於印發《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3]3號)
8. 財政部關於科技企業執行新的行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會字[1993]22號)
9. 財政部關於印發《工業企業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3]29號)
10. 財政部關於印發《商品流通企業有關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3]35號)
11. 財政部關於出口應稅消費品有關消費稅會計處理問題的復函(財會四字[1994]4號)
12. 財政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以未分配利潤轉賬增資適用匯率問題的復函(財會一字[1994]15號)
13. 財政部關於消費稅會計處理有關問題的復函(財會一字[1994]26號)
14.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執行現行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財會字[1994]31號)
15. 財政部關於企業提取住房折舊會計處理的復函(財會二字[1995]6號)
16. 財政部關於對外經濟合作企業若干會計處理問題的通知(財會字[1995]8號)
17.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5]10號)
18. 財政部關於印發《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5]11號)
19. 財政部關於旅行社繳納質量保證金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財會字[1995]13號)
20. 財政部關於民用航空企業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復函(財會一字[1995]14號)
21. 財政部關於優勢國有企業兼並困難國有工業生產企業後有關銀行貸款利息會計處理的通知(財會字[1995]19號)
22. 財政部關於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增值處理的復函(財會二字[1995]25號)
23. 財政部關於編報進出口商品銷售利潤(虧損)表格式及編制說明的通知(財會字[1995]30號)
24. 財政部關於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歸還投資有關會計處理的復函(財會一字[1995]36號)
25. 財政部關於進出口企業向海關報送有關會計報表的補充通知(財會字[1995]72號)
26. 財政部關於合並會計報表合並范圍請示的復函(財會二字[1996]2號)
27. 財政部關於印發《汽車運輸企業內部單車承包租賃產權轉讓經營會計核算辦法(試行)》的通知(財會字[1996]65號)
28.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7]30號)
29. 財政部關於對契稅會計處理辦法請示的復函(財會字[1998]36號)
30. 財政部關於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會字[1999]44號)
31. 財政部關於《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問題解答(財會字[1999]49號)
32.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的通知(財會字[2000]6號)
33.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等8項准則的通知(財會[2001]7號)
34.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企業會計准則——存貨》的通知(財會[2001]57號)
35.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通知(財會[2003]12號)
36. 財政部關於印發《證券公司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03]17號)
37.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通知(財會[2003]32號)
38. 財政部關於印發《小型工業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04]16號)
39. 財政部關於印發《信託業務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會[2005]1號)
Ⅶ 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轉載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就是對原有的財務制度進行補充和完善,做到盡善盡美。
1、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是會計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稽核工作的職責、許可權;審核會計憑證和復核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方法。
稽核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審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可靠,有關計算是否銜接等;
(2)審核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若發生問題要及時加以改正;
(3)審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要求;
(4)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並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確定帳實是否相符,並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
內部牽制制度規定了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處理,以起到一種相互制約的作用。例如: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即「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管帳」。通過內部稽核制度和牽制制度的建立,既能夠保證各種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又能使各職能部門的經辦人員之間形成一種相互牽制的機制。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實施對會計的再監督。內部審計是實施再監督的一種有效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健全中小的內部控制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查錯防弊,改善經營管理,保證中小持續健康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在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時,要堅持內部審計與財務分別獨立的原則,同時要保證內審人員獨立於被審計部門,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實施會計的再監督作用。
3、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和簽字組合制度。中小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和簽字組合制度的目的在於加強各項支出的管理,體現財務管理的嚴格控制和規范運作。在審批程序中規定財務上的每一筆支出應按規定的順序進行審批;在簽字組合中規范了每一筆支出的單據應根據審批程序和審批許可權完成必要的簽名,同時還應規定出納只執行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對於沒有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支出,出納員應拒絕執行。小通過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私簽字組合制度,對控制不合理支出的發生及保證支出的合法性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4、建立成本核算和財務會計的分析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對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以及成本分析等。特別要提出的是成本分析是財務會計人員的一項重要職責,的經營者必須定期了解的資金狀況和現金流量。財會人員也要定期向管理當局提供成本費用方面的各種報表,以利於經營者進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效益衡量。中小通過財務會計分析制度的建立,確定財務會計分析的主要內容、財務會計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組織程序、財務會計分析的方法和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使掌握各項財務計劃和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檢查國家財經制度、法令的執行情況,有利於改善財務預測、財務計劃工作,研究和掌握財務會計活動的規律性,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5、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工作的水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的管理者應更好地認識到會計服務主體、核算范圍,以及信息質量的新特點。會計工作要滿足各類者、債權人及國家宏觀管理部門的需要,由於會計工作不僅影響到與國家的分配關系,亦影響到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因而應將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抵制和防範各種市場風險作為其基點,使會計信息能夠真實公允地反映資金的運轉情況、經濟效益的提高情況及的發展前景。因而,應從保證國民經濟高效運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角度,使中小的管理者提高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充分意識到會計這一基礎工作的重要意義。同時以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依據,健全中小的會計基礎工作,提高其會計工作水平。
Ⅷ 有哪些現行會計制度
基本會計制度
4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4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4 企業會計制度 4 醫院會計制度
4 工業企業會計制度 4 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4 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 4 中小學校會計制度
4 運輸(交通)企業會計制度 4 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4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4 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
4 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4 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2002.1.1實施)
4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4 企業財務報告條例(2000.6.21國務院287號)
4 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
財務會計其他法規
4關於印發《證券公司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會[2003]17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三)
4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3]61號
4關於印發《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若干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財會[2003]19號
4關於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會字[1999]44號
4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財企[2002]313號
4財政部關於企業資產評估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財會函字<1999>2號)
4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95.2.9 財會字(1995)11號)
4關於合並會計報表合並范圍請示的復函
4企業房地產開發與交易中的若干財務處理問題
4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4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暫行規定 (財會字<1997>30號)
4企業兼並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暫行規定
4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4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財會[2001]61號
4關於執行具體會計准則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問題解答 財會字[1998]66號
4關於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會計問題解答(財會字(1998)16號)
4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規定
4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及其相關准則問題的解釋(一)
4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二)
4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財會[2001]62
4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暫行規定(財會<2001>64號)
4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 財會字<1997>51號)
4財政部關於企業所得稅會計的暫行規定 1994.6.29 財會字(1994)25號
其他會計法規
4江蘇省會計建賬監管暫行辦法 (2000.3) 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財會字(1996)19號)
4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00.7.1實施) 4會計法 (99.10.31修訂)
4江蘇省關於單位採用計算機處理會計業務的規范意見 4總會計師條例
4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02.4.10財政部) 4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 財會[2001]41號
4內部會計制度--采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 財會[2002]21號 4財政部關於印發 《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企[2003]233號
4關於印發《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工程項目(試行)》的通知 財會[2003]30號
Ⅸ 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財務會計制度、企業財務制度、企業財務通則之間的區別與聯系及各自的適用范
制訂企業會計制度的基本原則
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的一項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國家法令和制度的約束,另一方面要適應專業的條件。基層單位的會計制度要根據統一《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適應企業的內部條件。制訂會計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幾條原則: 1.要符合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和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則。 2.要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 3.要適應本行業和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在保證執行國家有關制度的前提下,制訂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制度和實施辦法,以促進改善經營管理。 4.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
編輯本段企業會計制度的基本內容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企業會計准則體系,由基本准則、具體准則和應用指南3個部分構成。 綱——基本准則,在整個准則體系中起統馭作用; 目——具體准則,是依據基本准則原則要求對有關業務或報告作出的具體規定; 補充——應用指南,是對具體准則的操作指引。 這次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包括1項基本准則和38項具體准則以及有關具體准則的應用指南。 中國企業會計准則: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首次構建了比較完整的有機統一體系;為改進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提供了有益借鑒。
財務會計制度
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企業財務通則
2006年12月4日,財政部頒發了新的《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該通則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通則》對財政對企業財務的管理方式、政府投資等財政性資金的財務處理政策、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財務制度、規范職工激勵制度、強化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改革。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製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信息管理。 第四條 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四)實施企業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運行狀況。 (五)研究、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審核屬於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 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系隸屬同級財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