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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券副總裁抓了

發布時間: 2021-06-16 23:06:20

『壹』 中信證券高管被抓,對股價有影響嗎

高管被抓,主要是由於內幕交易,利用自身的權利和信息不對等優勢獲取個人利益。對於公司的經營業績影響不大。中信證券由於為券商龍頭且為上證指數重要標的,且其國有企業屬性,幾名高管被抓不會對於其基本面產生多大影響。這兩天指數大跌中的護盤就能看出,如大勢轉好該股反彈還是會有一定空間的。

『貳』 中興證券的老總們為什麼被抓了

做空唄

『叄』 國信證券副總裁名單

國信證券002736副總裁:胡華勇,廖亞濱,岳克勝,陳革

『肆』 我朋友上班的證券公司涉嫌詐騙.公司老闆涉嫌詐騙被抓了.所有員工也抓了.現被關在安靖看守所.

你這種情況一般一個月出來後就沒事了,畢竟只是在公司上班 又沒有業績 一般經濟案件不會動刑的 放心好了
至於會不會受欺負嘛 應該不會 但是看守所關押的人員不同 會受到所謂的「老人」的言語沖撞是很正常的 不過也不一定
裡面除了吃的差點 其他都還好 可能就是有點無聊吧 不判刑的不用勞動
定期送衣物和生活費就好了 生活費不用太多 因為在裡面時間不長 也沒什麼開銷
如果你本人是本地的 可以找派出所商量看能不能提前保釋

『伍』 老婆在股票證券公司上班被抓了,現在已經刑拘了,公安局說涉嫌詐騙罪,現在在看守所。

2018最新詐騙罪量刑標准規定
一、立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准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詐騙罪量刑標准之加重處罰情形: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詐騙罪量刑標准: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共同犯罪的詐騙罪量刑標准: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詐騙罪量刑標准(未遂):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詐騙罪量刑標准: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詐騙罪量刑標准之數額:
對於多次進行詐騙,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未查明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屬惡意取得,應當一律予以追繳;如確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申付強詐騙案如何認定詐騙數額問題的電話答復:即在具體認定詐騙犯罪數額時,應把案發前已被追回的被騙款額扣除,按最後實際詐騙所得數額計算。但在處罰時,對於這種情況應當做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詐騙罪量刑標准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地方具體規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超過數額較大起點未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5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超過數額巨大起點未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100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8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到一年六個月刑期。
(3)超過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根據超過的數額,可相應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詐騙生產資料,影響生產的;
(2)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3)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量刑指導規則
刑事案件數額標准,詐騙罪: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屬於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200000元以下,屬於數額巨大;200000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望採納

『陸』 中信證券投行部 是不是都掛職副總裁

當然不是
副總裁在中信投行部算是入職3-5年的title,碩士生剛進去給高級經理,以前博士直接進的話還有給副總裁的,現在不清楚
副總裁在投行部就是中間上傳下達的,沒名字聽得那麼唬人

『柒』 厲害了,證券的人被抓了,這是怎麼做到的

所有的交易的有電子記錄的,只要查都能查到蛛絲馬跡。國家很強大,個人力量太渺小!

『捌』 東北證券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被批捕,怎麼證券圈老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東北證券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被批捕的具體事件如下:

12月23日,證監會通報5起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情況。分別為前西南證券高管季敏波涉嫌「老鼠倉」交易案、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案、大富投資及新思路投資涉嫌「搶帽子」操縱市場案、陽光私募國貿盛乾夥同個人陳傑「搶帽子」操縱市場案,以及惠順裝飾法人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案。

其中,季敏波案為首例上市券商高管涉嫌構成《刑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案件,秦宣案為首例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保薦代表人涉嫌內幕交易並移送處理的案件,國貿盛乾案則為首例涉及陽光私募「搶帽子」操縱市場的案件。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因景谷林業今年4月12日出現股價異動隨後被媒體質疑,證監會展開初步調查,發現異動賬戶與西南證券時任副總裁季敏波存在關聯關系。

今年7月26日,證監會對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立案調查。經查,2008年9月進入西南證券,曾任西南證券副總裁、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兼投資經理的季敏波,於2009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掌握公司股票自營信息,並通過其親友控制的多個個人證券賬戶與西南證券自營賬戶對倒交易股票40餘只,成交金額約5000萬元,獲利約2000萬元。

由於季敏波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刑法》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監會依法於10月12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目前季敏波已被依法逮捕。

『玖』 原深圳證券處長孔雨泉被抓了

真的啊?這些人操縱市場,太可惡了

『拾』 投資銀行部高級副總裁是幹啥的 請教一下證券公司及投資銀行部的職務體系和具體管轄權。

vp相當於高級經理以上一個級別,較ed即執行董事低一個級別.
投行業務序列最高一般是md,即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