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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資陽債券可行性報告

發布時間: 2021-06-17 04:59:38

① 發行債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關於發行債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這一塊網上很多,但都不全,這里給你准備一份最全最詳細的,就不用網上到處找了,不明白的還可以問俺。

首先一定要找咱券商問一下,就因為券商操作規范,中間細節不麻煩,你只需問相關費用即可,覺得可以就互相加起來。等最後落實了帶上材料到銀H券商等相關單位跑一兩天就完事了。中間雜事就交給手下人跟蹤安排時間對接就行了,少操心,不要聽其他人瞎嗶,會擾亂你的,讓他做事就行。後面就是券商出人來調研,出具材料,走流程等結果,畢竟我做企業債券發行這塊時間長了,相對還是比較熟練的,看到了就是緣分,問下心中有底,你放心即可。

以下有有相關條件和繁瑣的流程與准備的材料,可以大致瀏覽以下,很齊全的。

一、申報材料製作階段
1、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
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應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安排擔保事宜。發行人做好企業債券發行的擔保工作,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其他獨立經濟法人依法進行擔保,並按照規定格式以書面形式出具擔保函。
6、安排審計機構。發行人及其擔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和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經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7、安排信用評級。發行人聘請有資格的信用評級機構對其發行的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
8、安排律師認證工作。企業債券發行申請材料由具有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和提供法律認證。
9、組建營銷團。企業債券由具有承銷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企業不得自行銷售企業債券。主承銷商由企業自主選擇。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承銷商承銷企業債券,可以採取代銷、余額包銷或全額包銷方式,承銷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10、其他。主承銷商協助製作完成債券申報材料,並報送省發改委,由省發改委轉報國家發改委。
附發行申請材料目錄
1、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或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材料的文件;
2、發行人關於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主承銷商對發行本次債券的推薦意見(包括內審表);
4、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發債資金投向的有關原始合法文件;
6、發行人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連審)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
7、擔保人最近一年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如有);
8、企業(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9、企業(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
10、承銷協議;
11、承銷團協議;
12、第三方擔保函(如有);
13、資產抵押有關文件(如有);
14、信用評級報告;
15、法律意見書;
16、發行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7、中介機構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18、本次債券發行有關機構聯系方式;
19、其他文件。
二、發行報批階段
1、上報發行申報材料。按照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材料目錄及其規定格式,逐級上報企業債券發行方案。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核後,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
2、跟蹤核准進程。、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企業發債申請後,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發債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請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補充有關材料的,應及時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出反饋意見。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根據反饋意見對申請材料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重要問題應出具文件進行說明。
3、修改方案及材料。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饋意見,對企業債券發行方案及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和調整,並出具文件進行說明。
4、債券發行會簽。國家發展改革委分別會簽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後,印發企業債券發行批准文件,並抄送各營業網點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等有關單位。
5、會簽結束拿到批文。企業債券發行批准文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給省發展改革委後(中央企業除外),再由省發展改革委批復給企業或相關市發展改革委。
三、債券正式發行階段
1、刊登發行公告。發行人應當通過指定媒體,在債券發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業債券發行公告或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和募集說明書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市場宣傳工作。承銷團做好債券銷售市場宣傳工作,推廣債券的發行和認購工作。
3、債券銷售工作。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各承銷商面向社會公開零售企業債券的所有營業網點及每個營業網點的承銷份額。
4、承銷團工作監控。發行人應當及時了解承銷工作進度和發行銷售情況。
5、募集資金劃付。承銷團銷售債券募集到的資金應劃付到發行人專門的資金賬戶。
6、驗收資金。發行人根據債券的發行情況對募集資金相關情況進行查驗。
四、發行後期管理工作
1、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債權登記託管。託管人為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的法定債權登記人,在企業債券發行結束後負責對企業債券進行債權管理、權益監護和代理兌付,並負責向投資者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2、制定償債計劃。發行人、擔保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償債計劃並認真執行,確保企業債券本息按期兌付。
3、發行人應當在債券本金兌付首日60日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告兌付方案,並於兌付首日5個工作日前通過指定媒體公布兌付事項。
4、企業債券本息兌付首日5個工作日前,發行人應當將兌付資金全額劃入指定賬戶。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劃入託管人指定的賬戶;無記名實物券企業債券劃入主承銷商指定的賬戶。
5、發行人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履行兌付義務的,主承銷商應當及時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6、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的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發行人、擔保人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並公開披露。
7、主承銷商應當在企業債券發行和兌付工作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將企業債券發行、兌付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8、在企業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擔保人發生可能影響企業債券兌付的重大事項時,發行人應當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並公開披露。
9、在企業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應當委託原信用評級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跟蹤評級,並於信用評級機構出具企業債券跟蹤評級結果之後十五日內,將跟蹤評級結果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並公告披露。
註:參考文件包括
1、《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1993]121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04]1134 號)
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下達2007年第一批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及發行核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財金[2007]602號)
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08]7號)

② 投資者用哪兩種思路判斷債券投資的可行性

投資者用的兩種思路,判斷,

證券投資可行,主要是債券的夜景。

③ 企業發行債券,需要通過哪些審批程序,需要多久

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偵券,質押債券是詣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

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應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安排擔保事宜。發行人做好企業債券發行的擔保工作,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其他獨立經濟法人依法進行擔保,並按照規定格式以書面形式出具擔保函。

④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怎麼做

一、投資項目經濟可行性分析的步驟和內容:

(1)弄清市場需求和銷售情況。包括需求量、需求品種等的預測。

(2)弄清項目建設條件。包括資金、原料、場地等條件。

(3)弄清技術工藝要求。包括設備供應、生產組織、環境等情況。

(4)投資數額估算。包括設備、廠房、運營資金、需求量等投資數額

註:在計算運營資金需求量時,應先計算出生產成本,然後按照資金周轉所需時間來計算。

(5)資金來源渠道和籌借資金成本的比較分析。

(6)生產成本的計算。包括原材料、工資、動力燃料、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各項租金等。

(7)銷售收入的預測。包括銷售數量和銷售價格。

(8)實現利稅總額的計算。

(9)投資回收期的估算和項目生命周期的確定。

(10)折舊及上繳稅金的估算。

註:通過項目在生命期內提取折舊,計入成本,來測算項目實現利潤和上繳的稅金。

(11)項目經濟效益的總評價。

二、投資項目經濟可行性分析的一般方法:

判斷:預期未來投資收益是否大於當前投資支出,項目實施後是否能夠在短期內收回全部投資。

(1)投資回收期:

也稱投資收回期,以年或月計,是指一個項目投資通過項目盈利收回全部投資所需的時間。

(2)投資項目盈利率:

投資項目盈利率=年平均新增利潤/投資總額×100%

(3)貼現法:將投資項目未來逐年收益換算成現在的價值,和現在的投資支出相比較的方法。

V0=Pn×(1+i)--n

註:V0:收益現值Pn:未來某一年的收益i:換算比率,即貼現率

三、在考慮時間因素情況下的評價指標:

(1)凈現值:指投資項目在生命周期內變成現值後逐年的收益累計與總投資額之差。

註:一般要求的貼現率,凈現值為正的項目都可接受,凈現值越高的項目盈利能力越強。

(2)項目盈利系數:指項目盈利現值累計數與總投資額之比。

(3)內部收益率:指在投資項目凈現值為0時的貼現率。

註:內部收益率大於企業要求的貼現率或利潤率的所有投資項目,企業原則上都可以接受,此時投資項目的凈現值為正;從籌資角度講,如果已知某一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那麼所有籌資成本低於內部收益率的籌資方案都是可行的方案。

四、與分析投資項目經濟可行性有關的其他經濟分析:

(1)最優生產規模的確定:利潤分析法、經驗分析法、成本分析法和盈虧平衡點法。

(2)銷售收入的確定。

(3)生產成本的測算:

原材料費=原材料耗用量×單位價格

燃料動力費=燃料動力耗用量×單位價格

工資及工資附加費=生產定員人數×平均工資及附加費水平

車間經費=車間管理費+折舊費+修理費

管理費用=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勞動保險費+土地使用費+董事會經費+咨詢費+稅金+技術轉讓費+業務招待費+其他管理費

營業費用=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差旅費+銷售人員工資及其他費

產品製造成本=原材料費+燃料動力費+工資及附加+車間經費+管理費用+營業費用

五、收購兼並項目經濟可行性分析:

(1)現金收購兼並的經濟可行性分析:

A、一般步驟:

a、預測被收購兼並企業以後各年的可能收益,確定收購兼並後的現金流量;

b、確定收購兼並對象應該實現的最低可接受報酬率;

c、確定收購兼並最高的可接受現金價格;

d、計算收購兼並並投資所能獲得的報酬率;

e、根據企業的資金結構,分析現金收購的可能性;

f、分析收購兼並產生的影響。

B、避稅效應:

當某一盈利企業兼並一虧損企業時,兼並後虧損企業的虧損額將沖抵盈利企業的盈利,使盈利企業應稅利潤減少,從而實現避稅效應。

C、現金流量預測:

a、現金流量=經營利潤-所得稅+折舊及非支出現金的費用-流動資金增加數-固定資產新增數

b、第N年的現金流量=第N-1年的銷售收入×(1+銷售收入增長率)×第N年的銷售的銷售利潤率×(1-所得稅率)-(第N年的銷售收入-第N-1年的銷售收入)×(每1元銷售收入所需增加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產投資)

D、估計可接受的最低報酬率:

借入資金成本=借入資金利率×(1-所得稅率)

自有資金成本=無風險報酬率+風險系數×市場風險補償率

最低報酬率=長期負債÷結構性負債×長期負債利率+所有者權益÷結構性負債×自有資金成本

註:無風險報酬率通常取國債券的收益率;風險系數是收購兼並者股票的價格或企業的價值隨市場波動而波動的幅度,是項目投資者風險大小的指數,對於上市企業可以取該企業股票價格增減百分比和股票總指數增減百分比的比值;市場風險補償率是指具有代表性的股票市場指數的報酬率超過無風險報酬率的部分,通常在5%~5.5%之間;如果被收購或兼並企業的風險系數和借入資金的借款利率較高時,應該以被收購兼並企業資金總成本為計算最低報酬率的依據。

E、計算最可能接受的現金價格:

可接受的最高現金價格=累計現值+殘值+有價證券現值-債務

註:某年現值=某年現金流量÷(1+最低報酬率)對於上市股份制企業來說,可用最高現金價格除以股票總數來得到收購兼並時每股的最高出價。

F、計算各種價格和方案的報酬率:

G、分析現金收購或兼並的可行性:

H、評估收購或兼並對每股收益和資金結構的影響:

(2)股票收購兼並的經濟可行性分析:

A、一般步驟:

a、確定增發股票的數量,即增加多少股票不至於影響企業的控制權;

b、確定增發新股對每股收益和股票價格的影響;

c、估計被收購企業的股票價值,比較股息收益率高低,以決定是採用何種收購方式;

d、確定可以用來交換的股票的最大數量;

e、評價收購對企業每股收益和資金結構的影響。

B、用於評價上市公司的特殊財務比率:

a、每股收益=凈利潤÷年度末普通股份總數

Ⅰ、合並報表問題:編合並報表時,應以合並報表數據計算。

Ⅱ、優先股問題:如果公司發行了不可轉換優先股,則應扣除。

每股收益=(凈利潤-優先股股利)÷(年度末普通股份總數-年度末優先股數)

Ⅲ、年度中普通股增減問題:在普通股發生增減變化時該公式的分母應使用按月計算的「加權平均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平均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發行在外月份數÷12)

Ⅳ、復雜股權結構問題:發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票(如優先股等)的公司,應按國際慣例計算該指標,並說明計算方法和參考依據。

b、市盈率(倍數)=普通股每股市價÷普通股每股收益

註:該指標不能用於不同行業公司比較;市盈率高低受市價影響,市價影響因素很多,包括投機、炒作,長期趨勢很重要。

c、每股股利=股利總額÷年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註:股利總額是指用於分配普通股現金股利的總額

d、股票獲利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市價×100%

e、股利支付率=每股股利÷每股凈收益×100%

股利保障倍數=普通股每股收益÷普通股每股股利

留存盈利比率=(凈利潤-全部股利)÷凈利潤×100%

f、每股凈資產=年度末股東權益÷年度末普通股股數

註:年度末股東權益是指扣除優先股權益後的余額;每股凈資產,在理論上提供了股票的最低價值。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低於凈資產的成本,成本又接近變現價值,說明公司已無存在價值,清算是股東最好的選擇。

g、市凈率(倍數)=每股市價÷每股凈資產

C、確定增發股票的數量:

收購兼並活動要以不降低企業股票的價格和每股收益為原則。

D、估計收購方和被收購方企業的價值,確定收購方式和換股比例:

甲公司1股換乙公司股票的比例=(甲公司股票價格×乙公司市盈率)÷

(乙公司股票價格×甲公司市盈率)

註:當收購企業的價值被市場低估或者以股票價格計算的企業價值低於用現金流量計算的企業價值時,收購企業傾向於用現金收購的方式而不是用股票收購;相反,收購方傾向用股票收購更合算。

E、評價收購對企業每股收益和資金結構的影響:

a、如果收購方支付給被收購方的股票市盈率大於其自身原來的市盈率,則會使收購方的

每股收益減少;反之,則增加;如果兩者相等,則每股收益不變。

b、從資金結構的角度講,股票收購不會引起新的債務,從而會使企業的自有資金負債率降低,但這種降低是否值得,關鍵在於收購兼並行為是否會給企業帶來更高的收益,如果兼並後被收購企業的未來收益增長高於收購企業,則兼並活動能在較短時期內提高整個企業的每股收益,並為收購方創造良好的效益。

(3)杠桿收購的經濟可行性分析:

A、定義:一個企業通過借款收購另一個企業產權,後又依靠被收購企業創造的現金流量來償還債務的收購方式為杠桿收購。

B、意義:

a、目前,杠桿收購已變成了一種融資、避稅、促使企業效率提高和確認企業價值的工具。

b、杠桿收購可使收購方用較小的資本獲得另一企業全部或部分產權,實現其融資的目的。

c、杠桿收購會引起對被收購企業的資產重新評估、可以提高資產的賬面價值,從而提高折舊基數,增加折舊提取數,實現合理避稅。

d、杠桿收購可帶來所有權結構和經營班子的調整,有利於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和效率提高。

e、成功的杠桿收購活動對收購方、被收購方和貸款機構都會帶來利益。

f、杠桿收購已經變成企業謀求發展和增值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C、杠桿收購活動能否成功取決於:

a、收購方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

b、周全、完善的收購兼並計劃;

c、企業的負債減少,現金流量比較穩定、有保障,即收購企業要有負債經營的能力;

d、被收購企業要擁有一部分能夠變現的資產或者一定數量的可以作為貸款抵押物的資產,並且資產的賬面價值可以通過評估而提高;

e、企業要有一段時期的平穩生產經營,在此期間可以不進行更新改造投資,生產經營的凈現金流量可以用來償還負債。

D、當然,進行收購兼並活動不能只從經濟上看是否可行,還要從企業所處的行業、市場、管理經驗等多方面去考慮,要充分發揮收購方生產、技術、資金、管理經驗方面的優勢,這就要求進行收購兼並活動時還要注意:

a、盡可能收購兼並相同產業或相關產業的企業,以發揮生產、技術和管理優勢;

b、盡可能收購兼並產業屬於高速增長階段的產業,因為不成功的收購兼並大多數集中在缺少發展前景的產業領域;

c、盡可能收購兼並擁有自己銷售渠道和客戶的企業,因為企業能否取得現金流入主要取決於企業是否擁有市場。

⑤ 如何發行債券融資

公司債券上市發行的程序
(1)作出決議或決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

⑥ 在計算一個項目的可行性中,公司的債券應該放入哪個報表中

資產負債表,應付債券屬於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