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負債規模:審計署和銀監會報告的差別在哪裡
然而根據銀監會的報告,截至2010年底,全國有一萬家融資平台公司,負債規模達到9.1萬億元(見表1)。4.97萬億元與9.1萬億元的巨大差距引起各種猜疑,認為審計署的數據低估了中國地方政府負債的規模。
實際上,這兩個數據的差距是由於統計口徑的差異造成的。根據審計署的定義,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但在銀監會的統計口徑下,機關、事業、企業三類平台法人均被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范圍,而審計署公布的平台數及其負債僅限於「平台公司」,這可以從兩個角度得到驗證。
第一,審計署報告的「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舉借主體情況表」顯示,除了平台公司的4.97萬億元債務余額外,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的債務余額合計為4.47萬億元。平台公司與這三項合計為9.44萬億元(見表1)。這說明,銀監會的平台貸款的統計口徑與審計署的平台公司負債的統計口徑相比,從舉債主體看更寬泛。也正是由此產生了9.1萬億元和4.97萬億之間的差別。
比如,以江西省為例,2008年以前主要以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為銀行平台貸款的承貸主體,在2009年中型企業平台公司超過機關事業單位法人,成為獲得銀行貸款總量最多的平台公司,年末貸款余額為345.09億元;而增速最快的是大型企業平台公司貸款,增長109.86%,比增速最低的機關事業單位法人平台貸款高70.81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平台和平台公司負債是有嚴格區別的。
第二,銀監會的平台貸款數據9.1萬億元,與審計署的地方政府銀行貸款數據8.4萬億元,在統計口徑上更為吻合。從表2可以看出,銀監會的平台貸款統計中需要地方政府支持的部分6.3萬億元,和審計署的地方政府銀行貸款統計中需要依靠政府支持的部分6.9萬億元,也是比較接近的。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審計署的數據和銀監會的數據相比,並不存在嚴重低估地方政府債務的情況。它們之間的差距,是因為銀監會關注的角度是銀行系統在地方政府總體的貸款風險敞口,從而採用了更寬泛的統計口徑。審計署則對地方政府的負債主體有了更為細致的劃分。
(作者系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資深研究員。世界銀行前高級經濟學家)
㈡ 關於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城投債
城投類企業就是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城投債指城投類企業發行的企業債,不包括中期票據和短融。城投債可以在交易所上市,具體取決於該企業能否達標。
㈢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發行企業債券的流程是什麼地方政府的級別有什麼要求嗎
地方政府企業債券,也叫城投債,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審批,再有券商在證券市場上銷售,券商包銷。個人要購買要到證券市場上買,要到上海或深圳證交所開立債券賬戶才能購買。發債地方一般是地級市,也有好點的縣級市。
㈣ 地方政府性債務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的關系
地方政府性債務范圍很廣,債務形成的直接主體很多,比如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只是其中一部分。地方政府與債務的關系也分為以下幾種:
(一)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舉借,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國債轉貸、外債轉貸、農業綜合開發借款、其他財政轉貸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舉借、拖欠或以回購(BT)等方式形成的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不含車輛通行費、學費等收入)償還的債務。三是地方政府糧食企業和供銷企業政策性掛賬。
(二)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政府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一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舉借,確定以債務單位事業收入(含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收入)、經營收入(含車輛通行費收入)等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債務。二是地方政府舉借,以非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視同政府擔保債務。
(三)地方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是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為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擔保的債務(不含拖欠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政府在法律上對該類債務不承擔償債責任,但當債務人出現債務危機時,政府可能需要承擔救助責任。
(四)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即在2011年國務院《關於做好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6號)規定的上述三類債務范圍之外,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一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且由非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通過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新的方式形成,用於非市場化方式運營的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三是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不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新的舉債主體,通過舉借、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於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
㈤ 銀監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全口徑融資統計表哪裡有
你好
您可以去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官網看看
如果有的話可以下載下來自己列印
謝謝
㈥ 地方政府債務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是一個意思嗎
不太一樣,前者直接欠款,後者等於投資成立一個公司,公司接受債務,必要時政府承諾以財政還款(換句話說,就像你搞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資不抵債了,你可以繼續砸錢進去,也可以不管了,反正你口袋裡的錢不必強塞進去,不過你的信譽肯定會損失的)。
㈦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地方政府債券,究竟是什麼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說的是那些城投公司、具有法人性質的公司,乾的是:融資,建設、修橋修路、
地方政府債券是債券市場發行的機構認購的,跟普通投資者沒有關系
㈧ 關於銀監會對政府融資平台的限制性規定
針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授信增長快、風險隱患大,銀監會提出了監管要求:嚴禁發放打捆貸款,嚴格按項目逐個進行調查、評估、審批、放款,不得與地方政府簽署無特定項目的大額授信合作協議,已經簽的不允許執行;結合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加強對融資平台還款能力及貸款風險的評估和把控;項目貸款的期限一般不應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0年,最長一般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5年;搭橋貸款只能用於非生產性項目,嚴禁對生產性項目發放搭橋貸款;原定計劃內資金到位後即應歸還搭橋貸款本息,不得給予優惠利率,不得長期佔用,更不得用作項目資金。
其餘可以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