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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反映證券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是

發布時間: 2021-06-17 05:10:44

A.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指數、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時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通過本所網站或其他媒體予以公布。
5.1.3 本所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
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將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證券交易信息的管理辦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2.1 開盤、收盤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集合競價參考價、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5.2.2 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近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價位買入申報價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價位賣出申報價和數量等。
5.2.3 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該證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盤價,但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上市債券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二)恢復上市股票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暫停上市前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或恢復上市前最近一次增發價;
(三)基金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四捨五入至0.001元),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證券除權(息)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該證券除權(息)參考價;
(五)本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5.2.4 即時行情通過本所許可的通信系統傳輸,會員應在本所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5.2.5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式和內容。 5.3.1 本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證券指數,以反映證券交易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5.3.2 證券指數的設置和編制方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4.1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分別公布相關證券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當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五隻證券;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公式為: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證券漲跌幅-對應分類指數漲跌幅
證券價格達到漲跌幅限制的,取對應的漲跌幅限制比例進行計算。
(二)當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五隻證券;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
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最低價×100%
(三)當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五隻證券;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
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100%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主板A股股票、中小企業板股票、創業板股票、B股股票、封閉式基金的對應分類指數分別是本所編制的深證A股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深證基金指數。
5.4.2 第3.3.17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5.4.3 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 倍,且該證券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證監會或本所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發布異常波動公告或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3.3.17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5.4.4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專用交易單元的,公布名稱為「機構專用」。

B. 什麼是大盤指數

大盤: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分股指數」的股票。大盤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制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

C. 股票價格指數的編制形式及含義

股價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制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

根據股價指數反映的價格走勢所涵蓋的范圍,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性指數和反映某一行業或某一類股票價格上勢的分類指數。

例如、恆生指數反映的是香港股市整體走勢,而恆生國企指數反映的是在香港上市的日股價格走勢、恆生紅籌股指數則反映香港股市中紅籌股的價格走勢。

按照編制股價指數時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樣本數量,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全部上中股票價格指數和成份股指數。

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算術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兩種。

算術平均法,是將組成指數的每隻股票價格進行簡單個均,計算得出一個平均值。

例如.如果所計算的股票指數包括3隻股票,其價格分別為15無、20元、30元,則其股價算術平均值為(15+20+30)/3=21.66元。

加權平均法,就是在計算股價個均值時,不僅考慮到每隻股票的價格,還要根據每隻股票對市場影響的大小,對平均值進行調整。

實踐中,一般是以股票的發行數量或成交量作為市場影響參考因素,納入指數計算,稱為權數。

例如,上例中3隻股票的發行數量分別為1億股、2億股、3億股,以此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則價格加權平均值為(15x1+20X2+30X3)/(1+2+3):24.16元。

由於以股票實際平均價格作為指數不便於人們計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價來表水指數水平。

而是以某一基準日的平均價格為基準,將以後各個時期的平均價格與基準日平均價格相比較。

計算得出各期的比價.再轉換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為股價指數的值。

(3)反映證券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是擴展閱讀:

價格指數編制的歷史較早。18世紀英國及一些歐美國家的政府和經濟學家便開始從事價格指數理論的研究和應用。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各國廣泛開始編制和應用價格指數。

中國於1920年正式編制價格指數。1927年天津南開大學編制和發布了華北地區批發價格指數,以後又編制和公布了一系列的物價指數。

其中包括:1867~1937年的進出口貿易物量物價指數、1913~1952年的華北批發物價指數和1926~1952年的天津生活費用指數等。

國民政府以1926年為基期,編制有比較系統的批發物價指數。廣東省在40年代初開始了對主要商品零售價格的統計,北京、上海等地也以1926年為基期,編制有系統的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

D. 什麼是統計學上講的絕對數和指數

絕對數:
統計中常用的總量指標就是絕對數。它是反映客觀現象總體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的總規模、總水平的綜合指標。
總量指標也可以表現為某現象總體在一定時空條件下數量增減變化的絕對數。
絕對數的計算方法:
根據統計調查登記的資料進行匯總,或根據現象之間的各種關系進行推算,如,利用抽樣方法推算農產品產量,利用平衡關系法推算商品庫存量等。

指數(統計指數):
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講:統計指數是指同類事物變動程度的相對數。包括動態相對數、比較相對數和計劃完成相對數等。即所有的動態比較指標。
狹義講:統計指數是綜合反映多種不同事物在不同時間上的總變動的特殊的相對數。即專門用來綜合說明那些不能直接相加和對比的復雜社會經濟現象的變動情況。實際上,指數是指標的一種。
指數的特徵:①相對性②綜合性③平均性④動態性和靜態性
指數的作用:指數能綜合反映現象總體的變動方向和程度,這是指數的主要作用。

E. 急求證券投資學答案。。。

股票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主要有:
(1)算術股價指數法。算術股價指數法是以某交易日為基期,將采樣股票數的倒數乘以各采樣股票報告期價格與基期價格的比之和,再乘以基期的指數值,計算公式為算術股價指數=1/采樣股票數×∑×(報告期價格/基期價格)×基期指數值
(2)算術平均法。是計算這一股價指數中所有組成樣本的算術平均值。
(3)加權平均法。是計算這一股價指數中所有組成樣本的加權平均值。通常權數是根據每種股票當時交易的市場總價值或上市總股數來分配。證券投資風險:

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一般而言,風險是指對投資者預期收益的背離,或者說是證券收益的不確定性。與證券投資相關的所有風險稱為總風險。總風險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兩大類。
1、 系統風險:是指由於某種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資收益的可能變動,這種因素以同樣的方式對所有證券的收益產生影響。系統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經紀周期性波動風險、利率風險和購買力風險。
2、 非系統縫隙:是指只對某個行業或個別公司的證券產生影響的風險,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與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不存在系統、全面的聯系,而只對個別或少數證券的收益產生影響。非系統風險可以抵消或迴避,因此,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可迴避風險。非系統風險包括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等。

F. 股票的分類

1、股票按照股東的權利可以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1)普通股。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種股份,它是構成股份公司股東的基礎。普通股有以下幾個特徵:
①經營參與權。普通股股東可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擁有選舉表決的權利。
②收益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憑其所持有的股份參加公司盈利分配,其收益與公司經營狀況直接相關,具有不確定性,且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順序後於優後股。
③認股優先權。如果股份公司增發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東有權優先認購新發行的股票,以保證其對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
④剩餘資產分配權。股份公司破產清盤時,在其清償債務和分配給優先股股東之後,剩餘資產可按普通股股東所持有股份進行分配。
目前在我國滬深兩市上市的A、B股均為普通股,未上市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民基本上都屬於普通股。

(2)優先股。優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給予認購者某些優先條件的股票,優先股有以下幾個特徵:
①約定股息率。優先股股東的收益先於普通股股東支付,事先確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與公司經營狀況無關。
②優先清償剩餘資產。股份公司破產清盤時,其分配優先於普通股股東。
③表決權受限制。優先股股東無經營參與權和選舉權。
④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優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 在我國股份製革初期,曾發行過優先股,如上海市場的一汽金杯,北京天龍等等,隨著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規范,目前在我國優先股的數量已經比較少,且大多屬於歷史遺留問題。

2、按投資主體的性質股票可發分國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

(1)國家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國家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
(2)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3)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投資可上市流通股票所形成的股份。內部職工股和轉配股也屬於社會公眾股,除社會公眾股、轉配股和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持股之外,其他社會公共股均可上市流通,可以上市流通的社會公眾股也稱為流通股。
(4)由於我國的特殊情況,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又可分為A股、B股、H股、N股、S股等等。
①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是由我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②B股,即人民幣特種股票。是以人民幣標明通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目前我國B股股票共有100餘只。
③H股,即在內地注冊,在香港上市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即為H股,依此類推,在紐約上市的股票為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為S股。

G.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指數、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時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予以發布。
5.1.3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
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本所同意,不得將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5.1.4 證券交易信息的管理辦法由本所另行規定。 5.2.1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開盤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5.2.2 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
5.2.3 首次上市證券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格為其發行價,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5.2.4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交易參與人,交易參與人應在本所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5.2.5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式和內容。 5.3.1 本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證券指數,以反映證券交易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5.3.2 證券指數的編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5.3.3 證券指數設置和編制的具體方法由本所另行規定。 5.4.1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3隻股票(基金);
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公式為: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基金)漲跌幅-對應分類指數漲跌幅。
(二)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3隻股票(基金);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格-當日最低價格)/當日最低價格×100%。
(三)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3隻股票(基金);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股數(份額)/流通股數(份額)×100%。
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對應分類指數包括本所編制的上證A股指數、上證B股指數和上證基金指數等。
對第3.4.13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本所公布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5.4.2 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3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三)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
對第3.4.13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漲跌幅偏離值的累計比例。
5.4.3 本所根據第4.2.3條對證券實施特別停牌的,根據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
(一)成交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數量和買入、賣出金額;
(二)股份統計信息;
(三)本所認為應披露的其他信息。
5.4.4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的,公布名稱為「機構專用」。
5.4.5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的內容。

H. 跟股票有關的關鍵詞有哪些

1、股息: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發配取決於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發派股息,股東沒有獲得股息的權利。

優先股股東可以獲得固定金額的股息,而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是與公司的利潤相關的。普通股股東股息的發派在優先股股東之後,必須所有的優先股股東滿額獲得他們曾被承諾的股息之後,普通股股東才有權力發派股息。

股票只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是參與公司決策和索取股息的憑證,不是實際資本,而只是間接地反映了實際資本運動的狀況,從而表現為一種虛擬資本。

2、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中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的。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中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在國外發達股票市場,當股票市場發生巨大波動時,個別股票的漲跌停板限制才啟動。

3、股票分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4、股票摘帽:股票摘帽指上市公司原來連續兩年虧損或者重大事項被ST了,現達到了下述證券交易所摘帽的條件,去除股票名稱前面的ST了,就是股票摘帽。

5、股市泡沫:股市泡沫(Bubble)指股票交易市場中的股票價格超過其內在的投資價值的現象。一般來說,在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股票泡沫是一直存在的。現一般所指的股市泡沫,是指股市中的股票價格過度其內在的投資價值的現象。

表現為一個連續過程中,股價急劇上升,其上升使人產生價格將進一步上升的預期,並由此而吸引來大量的以僅以買賣價差為獲利手段的投資者,最終使股票價格大幅度脫離其凈值。

泡沫的大小並無絕對參考方式,歷史上所有的股市泡沫都是事後才被確認的,股市進入泡沫階段並不意味著它馬上就會下跌或者暴跌,而是意味著此時投資於股市風險更大而回報率更小。

I. 指數是什麼

指數,
1.數學概念:在乘方a^n中,其中的a叫做底數,n叫做指數,結果叫冪。
2.經濟學概念:從指數的定義上看,廣義地講,任何兩個數值對 指數函數圖像比形成的相對數都可以稱為指數;狹義地講,指數是用於測定多個項目在不同場合下綜合變動的一種特殊相對數。 根據某些采樣股票或債券的價格所設計並計算出來的統計數據,用來衡量股票市場或債券市場的價格波動情形。以美國為例,常見的股價指數有道瓊工業指數、史坦普500企業指數;最有名的債券價格指數則是所羅門兄弟債券指數(SalomonBrothersBondIndex)和協利債券指數(Sheason-LehmanBondIndex)。在國內,有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製作的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和中信指數、新華指數等。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指數 index。在證券投資領域特指:股價指數;股票指數。運用統計學方法編制,反映股票市場總體價格或某類股票價格變動和走勢的指標,也稱為股價指數或股票指數。根據所涵蓋的范圍,可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指數和反映行業股票價格的分類指數。指數既是衡量整個市場交易波動幅度和景氣狀況的綜合指標,也是投資者作出決策的重要依據。
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勝其煩。為了適應這種情況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 股票指數走勢圖勢,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同時,新聞界、公司老闆乃至政界領導人等也以此為參考指標,來觀察、預測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形勢。
這種股票指數,也就是表明股票行市變動情況的價格平均數。編制股票指數,通常以某年某月為基礎,以這個基期的股票價格作為100,用以後各時期的股票價格和基期價格比較,計算出升除的百分比,就是該時期的股票指數。投資者根據指數的升降,可以判斷出股票價格的變動趨勢。並且為了能實時的向投資者反映股市的動向,所有的股市幾乎都是在股價變化的同時即時公布股票價格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