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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改革开放外汇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6-13 09:41:13

A.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币改革历史进程详情!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人民币。1949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币汇率。四十多年来,在不同的时期,人民币汇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着不同的特点。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50~1952)。由于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因此,对西方国家货币的汇率,最初不是按两国货币的黄金平价来确定,而是以“物价对比法”作为基础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建国初期人民币汇率制定的依据是物价水平,这是一种比较市场化的汇率安排。
建国初期,由于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物价节节上涨。如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以1949年6月为100,到1950年3月则上涨至2242.93。由于国内物价上涨、国外物价趋跌的价格对比关系,根据前述政策要求,我国人民币对美元汇价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旧人民币,调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旧人民币,在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内,人民币汇价下调49次。至于和其他外汇的汇价,则是根据它们对美元的汇价进行间接套算的结果。
从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随着国内物价由上涨转变为下降, 同时,由于美国对朝鲜发动了侵略战争,大量抢购战备物资,美国及其盟国接连宣布一系列对我“封锁禁运”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降低外汇汇价,以利于推动本国进口。因此,根据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汇率政策的重点也由“推动出口”改变为“进出口兼顾”,并逐步调高人民币汇价。1952年12月,人民币汇价调高至1美元=26170元旧人民币。
这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对象主要是美国,对外贸易主要由私营进出口商经营。人民币汇率的及时调整,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保证出口的增长。
2.第二阶段(1953~1972)。从1953年起,国内物价趋于全面稳定,对外贸易开始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而且主要产品的价格也纳入国家计划。计划经济本身要求对人民币的汇价采取基本稳定的政策,以利于企业内部的核算和各种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同时,由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确立,各国之间的汇价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对稳定。再加上我国同西方工业国家的直接贸易关系和借贷关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货币汇率变动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在国内物价水平趋于稳定的情况下,我国进行建国以来的首次币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开始发行新人民币,新旧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自采用新人民币后,1955年至1971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直是1美元折合2.4618元新人民币。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兑黄金官价宣布贬值7.89%,人民币汇率相应上调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币。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政策采取了稳定的方针,即在原定的汇率基础上,参照各国政府公布的汇率制定,逐渐同物价脱离。但这时国内外物价差距扩大,进口与出口的成本悬殊,于是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出口统负盈亏、实行以进口盈利弥补出口亏损的办法,人民币汇率对进出口的调节作用减弱。
3.第三阶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解体,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为了避免西方国家通货膨胀及汇率变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我国从1973年开始频繁地调整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仅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就调整了61次),而且在计算人民币汇价时,采用了钉住加权的“一篮子”货币的办法,所选用的“篮”中货币都是在我国对外贸易的计价货币中占比重较大的外币,并以这些货币加权平均汇价的变动情况,作为人民币汇价相应调整的依据。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价政策的直接目标仍是维持人民币的基本稳定,针对美元危机不断发生且汇率持续下浮的状况,人民币汇率变动较为频繁,并呈逐渐升值之势。1972年为1 美元=2.24元人民币;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币;1977年为1美元=1.755元人民币。
自5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外自我封闭,对内高度集权,直至80年代初,国家外汇基本上处于零储备状态,外贸进出口主要局限于社会主义国家,且大体收支平衡,国内物价水平也被指令性计划所冻结,尽管人民币汇率严重高估,但它并未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

二、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84)。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从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间, 我国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贸易外汇1美元=2.80元人民币;官方牌价即非贸易外汇1美元=1.50元人民币。前者主要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后者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且仍沿用原来的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随着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国相应调低了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使之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已调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币,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持平。
2.第二阶段(1985~1990)。在人民币双重汇率制下,外贸企业政策性亏损,加重了财政补贴的负担,而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外国生产厂商对双重汇率提出异议。1985年1月1日,我国又取消了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币。
事实上,1986年随着全国性外汇调剂业务的全面展开,又形成了统一的官方牌价与千差万别的市场调剂汇价并存的新双轨制。而且当时全国各地的外汇调剂市场,在每一时点上,市场汇率水平不尽相同。这种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制一直延续到1993年底。其间,外汇调剂市场的汇率形成机制,经历了从开始试办时的人为定价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过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物价上涨速度加快,而西方国家控制通货膨胀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有意识地运用汇率政策调节经济与外贸,对人民币汇率作了相应持续下调。1995年8月21日,人民币汇率调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币;同年10月3 日再次调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币;同年10月30日又调至1美元=3.20元人民币。
从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币放弃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做法,改为管理浮动。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币汇率适应国际价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币汇率再度大幅调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币。1989年12月16日,人民币汇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调,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币调至当日的4.7221 元人民币。1990年11月17日,人民币汇率再次大幅下调,并由此前的4.7221调至当日的5.2221元人民币。
从改革开放以后至1991年4月9日的十余年间,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别实施过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与公布牌价并存的双重汇率体制,以及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体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按市场情况调整,且呈大幅贬值趋势,这与同期人民币对内实际价值大幅贬值以及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是基本上相适应的;三是在人民币官方汇率的调整机制上,做过多种有益的尝试,如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小幅逐步调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调整的方式,这些为以后实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是市场汇率的机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场汇率的调节作用在我国显得越来越大。
3.第三阶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国开始对人民币官方汇率实施有管理的浮动运行机制。国家对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改变了以往阶段性大幅度调整汇率的做法。实际上,人民币汇率实行公布的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即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多重汇率制度。
我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币官方汇率的有管理的浮动,其基本特点是,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与发展的状况,特别是对外经济活动的要求,参照国际金融市场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动情况,对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调低,但仍赶不上水涨船高的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
4.第四阶段(1994~2005)。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1993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人民币5.8元;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7元左右。从1994年1月1日起,将这两种汇率合并,实行单一汇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定为1 美元兑换8.70元人民币。同时,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革汇率形成机制。这次汇率并轨后,我国建立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趋稳,并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相继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我国政府承诺:在2000年之前,将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
事实上,1994年我国已开始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并已削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中的绝大多数限制,如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安排已完全废除,而绝大多数经常项目交易的用汇和资金转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后仍保留的经常帐户下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汇的汇兑限制,扩大了供汇范围,提高了供汇标准,超过标准的购汇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起初后即可购汇;1996年7月1日,我国将外商投资企业也全面纳入全国统一的银行结售汇体系,从而取消了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尚存的经常项目汇兑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将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第2款所规定的过渡性安排,并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国将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此不再限制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郭树清指出,根据中美1998年签订的有关协议,中国承诺将扩大人民币弹性。因此,如果现在中国选择钉住其它币种或采取一揽子货币联系汇率制度,不但会违背承诺,还是一种后退。增加汇率弹性是现实的选择。中国现阶段仍将以稳定汇率为主,同时用足每日3‰的汇率浮动区间,使市场逐渐适应汇率波动。今后将采取措施,提高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调整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结汇制度。

三、人民币汇率安排的新阶段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第 16 号文——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事宜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4)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5)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汇率浮动区间。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这一次的人民币汇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弃单盯美元,改盯一篮子货币,以建立调节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从此次人民币短期升值来看,这将有利于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的巨大压力,同时,释放人民币潜在的升值压力,并能淡化人民币兑美元的国际矛盾。从长远战略来看,人民币汇率新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推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最终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可兑换创造渐近条件。

http://..com/question/122345505.html

B.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获得大量的境外投资,由于中国没有开放外汇管制,导致美元等外币不能在中国国内流通。

他赚了钱,要换回美元也要根据汇率,也就是说我们留下了6200,美国也增加了1000。国内这6200再去购买1000的美国货,就不存在通胀了

C. 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外汇管制

原因:
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长期的国际收支逆差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显著的消极影响,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是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政府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调节国际收支,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他调节措施可能意味着较大代价。例如,政府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可能改善国际收支,但它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并使失业状况恶化。
2、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
汇率的频繁地大幅度波动所造成的外汇风险会严重阻碍一国对外贸易和国际借贷活动的进行。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国家或有很强的借款能力的国家可以通过动用或借入储备来稳定汇率。对于缺乏外汇储备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外汇管制是稳定本币对外币的汇率的重要手段。
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存在着非常多的可供投机资本利用的缺陷。例如,在经济高速发展时商品价格、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往往上升得高于其内在价值。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会吸引投机性资本流入,后者会显著加剧价格信号的扭曲。一旦泡沫破灭,投机性资本外逃,又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经济局势迅速恶化。外汇管制是这些国家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
4.增加该国的国际储备任何国家都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国际储备资产。
国际储备不足的国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增加国际储备,但是其中多数措施需要长期施行才能取得明显成效。外汇管制有助于政府实现增加国际储备的目的。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外汇管制使政府拥有更大的对外汇运用的支配权。政府可以利用它限制某些商品进口,来保护该国的相应幼稚产业;或者向某些产业提供外汇,以扶植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该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在该国企业不足以保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的条件下,政府可以借助于外汇管制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例如,规定官方汇率是外汇管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政府直接调低本币汇率时,或限制短期资本流入时,都有助于该国增加出口。
7.增强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指一国在金融国际化条件下具有抗拒内外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能力。开放程度越高,一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越大。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包括国内不良贷款、金融体制改革和监管等内部因素,也涉及外债规模和使用效益、国际游资冲击等涉外因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有种种缺陷,特别需要把外汇管制作为增强该国金融安全的手段。

D. 简述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一)外汇及外汇管理

所谓外汇, 就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它外币资产。根据各国货币在国际清偿中的不同特点,外汇又分为自由外汇和记帐外汇。

外汇管理又称为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外汇管制。建国初期,基于我国国力较弱以及当时所处的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顺势颁布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新法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主,包括其它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对完善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目前,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二、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我国的外汇收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对它们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我国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实行银行结汇制,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汇回国内,并按照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确需转作定期存款的,须凭法定的文件向开户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可按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局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及核销管理,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居民个人可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限额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然后再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外国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凭证倒外汇指定银行兑付。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国内,在外汇指定银行开列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须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向境外投资的,应向外汇管理当局缴存所投资金的5%作为汇回利润保证金;以设备作为投资的,应按资本设备投资额的2.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外债一般可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对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境内中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之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举借外债,超出差额的,须经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总投资。外债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国家外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对外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因其它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而依法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理并照章纳税。清理纳税后的剩余财产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或携带出境;属于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外汇,应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三、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

(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如下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并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应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同时,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四、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一)人民币汇率管理

汇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相互折算的比率,汇率的高低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其它有关政治经济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反作用。

我国过去一直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局面。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将两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外汇市场管理

外汇交易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我国,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对银行与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五、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

违反外汇管理的各种行为,一般包括逃汇行为、套汇行为、扰乱金融行为、违反外债管理行为、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行为、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行为以及违反外汇经营管理行为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这些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予以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过去30年中,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适应和促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E. 国家外汇管理局 成立时间

从官网上看,应该是在1978年,36年了已经

官网内容如下:

外汇管理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严格外汇集中计划管理,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用汇实行计划分配;对外基本不举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人民币汇率仅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不断培育和增强市场机制在配置外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方向转变。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外汇管理体制。1978年以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这一阶段以增强企业外汇自主权、实行汇率双轨制为特征。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涉外经济领域,过去外汇统收统支的体制逐步松动,出口企业开始拥有一定的外汇自主权。为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外汇资源集中用于国民经济建设,从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在外汇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并允许持有留成外汇的单位把多余的外汇额度转让给缺汇的单位,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双重汇率制度并存。总的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处于由计划体制开始向市场调节的转变过程,计划配置外汇资源仍居于主导地位,但市场机制萌生和不断发育,对于促进吸引外资、鼓励出口创汇、支持国内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阶段(1994-200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汇管理体制框架初步确定。1994年初,国家对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此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体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给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冲击。为防止危机进一步蔓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并重点加强资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总体来看,这一阶段,我国初步确立了适合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外汇供求的市场基础不断扩大,奠定了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地位。
第三阶段(2001年以来),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加速融入全球经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际收支持续大额顺差,对国民经济影响日益增强。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伴随着入世后外汇储备规模的较快增长,2001年,外汇储备经营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建立了投资基准经营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2005年7月启动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业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更加便利,外汇市场加快发展。与此同时,外汇管理方式加快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资本流动双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确立了均衡监管思路,并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国际收支逆转的应急预案,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和规模增大、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外汇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变到“负面清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总体来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作用不断增强,对于促进外贸持续快速发展、引导资本有序双向流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F. 刚改革开放 美元汇率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人民币。1949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币汇率。四十多年来,在不同的时期,人民币汇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着不同的特点。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50~1952)。由于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因此,对西方国家货币的汇率,最初不是按两国货币的黄金平价来确定,而是以“物价对比法”作为基础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建国初期人民币汇率制定的依据是物价水平,这是一种比较市场化的汇率安排。
建国初期,由于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物价节节上涨。如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以1949年6月为100,到1950年3月则上涨至2242.93。由于国内物价上涨、国外物价趋跌的价格对比关系,根据前述政策要求,我国人民币对美元汇价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旧人民币,调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旧人民币,在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内,人民币汇价下调49次。至于和其他外汇的汇价,则是根据它们对美元的汇价进行间接套算的结果。
从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随着国内物价由上涨转变为下降, 同时,由于美国对朝鲜发动了侵略战争,大量抢购战备物资,美国及其盟国接连宣布一系列对我“封锁禁运”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降低外汇汇价,以利于推动本国进口。因此,根据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汇率政策的重点也由“推动出口”改变为“进出口兼顾”,并逐步调高人民币汇价。1952年12月,人民币汇价调高至1美元=26170元旧人民币。
这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对象主要是美国,对外贸易主要由私营进出口商经营。人民币汇率的及时调整,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保证出口的增长。
2.第二阶段(1953~1972)。从1953年起,国内物价趋于全面稳定,对外贸易开始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而且主要产品的价格也纳入国家计划。计划经济本身要求对人民币的汇价采取基本稳定的政策,以利于企业内部的核算和各种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同时,由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确立,各国之间的汇价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对稳定。再加上我国同西方工业国家的直接贸易关系和借贷关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货币汇率变动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在国内物价水平趋于稳定的情况下,我国进行建国以来的首次币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开始发行新人民币,新旧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自采用新人民币后,1955年至1971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直是1美元折合2.4618元新人民币。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兑黄金官价宣布贬值7.89%,人民币汇率相应上调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币。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政策采取了稳定的方针,即在原定的汇率基础上,参照各国政府公布的汇率制定,逐渐同物价脱离。但这时国内外物价差距扩大,进口与出口的成本悬殊,于是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出口统负盈亏、实行以进口盈利弥补出口亏损的办法,人民币汇率对进出口的调节作用减弱。
3.第三阶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解体,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为了避免西方国家通货膨胀及汇率变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我国从1973年开始频繁地调整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仅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就调整了61次),而且在计算人民币汇价时,采用了钉住加权的“一篮子”货币的办法,所选用的“篮”中货币都是在我国对外贸易的计价货币中占比重较大的外币,并以这些货币加权平均汇价的变动情况,作为人民币汇价相应调整的依据。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价政策的直接目标仍是维持人民币的基本稳定,针对美元危机不断发生且汇率持续下浮的状况,人民币汇率变动较为频繁,并呈逐渐升值之势。1972年为1 美元=2.24元人民币;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币;1977年为1美元=1.755元人民币。
自5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外自我封闭,对内高度集权,直至80年代初,国家外汇基本上处于零储备状态,外贸进出口主要局限于社会主义国家,且大体收支平衡,国内物价水平也被指令性计划所冻结,尽管人民币汇率严重高估,但它并未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

二、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84)。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从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间, 我国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贸易外汇1美元=2.80元人民币;官方牌价即非贸易外汇1美元=1.50元人民币。前者主要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后者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且仍沿用原来的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随着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国相应调低了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使之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已调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币,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持平。
2.第二阶段(1985~1990)。在人民币双重汇率制下,外贸企业政策性亏损,加重了财政补贴的负担,而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外国生产厂商对双重汇率提出异议。1985年1月1日,我国又取消了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币。
事实上,1986年随着全国性外汇调剂业务的全面展开,又形成了统一的官方牌价与千差万别的市场调剂汇价并存的新双轨制。而且当时全国各地的外汇调剂市场,在每一时点上,市场汇率水平不尽相同。这种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制一直延续到1993年底。其间,外汇调剂市场的汇率形成机制,经历了从开始试办时的人为定价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过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物价上涨速度加快,而西方国家控制通货膨胀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有意识地运用汇率政策调节经济与外贸,对人民币汇率作了相应持续下调。1995年8月21日,人民币汇率调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币;同年10月3 日再次调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币;同年10月30日又调至1美元=3.20元人民币。
从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币放弃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做法,改为管理浮动。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币汇率适应国际价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币汇率再度大幅调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币。1989年12月16日,人民币汇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调,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币调至当日的4.7221 元人民币。1990年11月17日,人民币汇率再次大幅下调,并由此前的4.7221调至当日的5.2221元人民币。
从改革开放以后至1991年4月9日的十余年间,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别实施过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与公布牌价并存的双重汇率体制,以及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体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按市场情况调整,且呈大幅贬值趋势,这与同期人民币对内实际价值大幅贬值以及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是基本上相适应的;三是在人民币官方汇率的调整机制上,做过多种有益的尝试,如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小幅逐步调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调整的方式,这些为以后实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是市场汇率的机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场汇率的调节作用在我国显得越来越大。
3.第三阶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国开始对人民币官方汇率实施有管理的浮动运行机制。国家对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改变了以往阶段性大幅度调整汇率的做法。实际上,人民币汇率实行公布的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即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多重汇率制度。
我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币官方汇率的有管理的浮动,其基本特点是,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与发展的状况,特别是对外经济活动的要求,参照国际金融市场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动情况,对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调低,但仍赶不上水涨船高的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
4.第四阶段(1994~2005)。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1993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人民币5.8元;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7元左右。从1994年1月1日起,将这两种汇率合并,实行单一汇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定为1 美元兑换8.70元人民币。同时,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革汇率形成机制。这次汇率并轨后,我国建立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趋稳,并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相继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我国政府承诺:在2000年之前,将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
事实上,1994年我国已开始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并已削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中的绝大多数限制,如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安排已完全废除,而绝大多数经常项目交易的用汇和资金转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后仍保留的经常帐户下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汇的汇兑限制,扩大了供汇范围,提高了供汇标准,超过标准的购汇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起初后即可购汇;1996年7月1日,我国将外商投资企业也全面纳入全国统一的银行结售汇体系,从而取消了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尚存的经常项目汇兑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将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第2款所规定的过渡性安排,并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国将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此不再限制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郭树清指出,根据中美1998年签订的有关协议,中国承诺将扩大人民币弹性。因此,如果现在中国选择钉住其它币种或采取一揽子货币联系汇率制度,不但会违背承诺,还是一种后退。增加汇率弹性是现实的选择。中国现阶段仍将以稳定汇率为主,同时用足每日3‰的汇率浮动区间,使市场逐渐适应汇率波动。今后将采取措施,提高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调整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结汇制度。

三、人民币汇率安排的新阶段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第 16 号文——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事宜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4)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5)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汇率浮动区间。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这一次的人民币汇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弃单盯美元,改盯一篮子货币,以建立调节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从此次人民币短期升值来看,这将有利于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的巨大压力,同时,释放人民币潜在的升值压力,并能淡化人民币兑美元的国际矛盾。从长远战略来看,人民币汇率新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推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最终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可兑换创造渐近条件。

G.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历史沿革

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严格外汇集中计划管理,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用汇实行计划分配;对外基本不举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人民币汇率仅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不断培育和增强市场机制在配置外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方向转变。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外汇管理体制。1978年以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这一阶段以增强企业外汇自主权、实行汇率双轨制为特征。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涉外经济领域,过去外汇统收统支的体制逐步松动,出口企业开始拥有一定的外汇自主权。为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外汇资源集中用于国民经济建设,从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在外汇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并允许持有留成外汇的单位把多余的外汇额度转让给缺汇的单位,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双重汇率制度并存。总的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处于由计划体制开始向市场调节的转变过程,计划配置外汇资源仍居于主导地位,但市场机制萌生和不断发育,对于促进吸引外资、鼓励出口创汇、支持国内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阶段(1994-200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汇管理体制框架初步确定。1994年初,国家对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此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体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给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冲击。为防止危机进一步蔓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并重点加强资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总体来看,这一阶段,我国初步确立了适合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外汇供求的市场基础不断扩大,奠定了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地位。
第三阶段(2001年以来),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加速融入全球经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际收支持续大额顺差,对国民经济影响日益增强。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伴随着入世后外汇储备规模的较快增长,2001年,外汇储备经营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建立了投资基准经营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2005年7月启动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业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更加便利,外汇市场加快发展。与此同时,外汇管理方式加快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资本流动双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确立了均衡监管思路,并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国际收支逆转的应急预案,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和规模增大、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外汇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变到“负面清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总体来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作用不断增强,对于促进外贸持续快速发展、引导资本有序双向流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H. 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外汇分成。

二、实行银行售汇制,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在实行售汇制后,取消经常项目正常对外支付用汇的计划审批。

境内企事业单位 、机关和社会团体在此项下的对外支付用汇,持如下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

三、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及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

四、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的依法经营和服务职能。

五、严格外债管理,建立偿债基金,确保国家对外信誉对境外资金的借用和偿还,国家继续实行计划管理、金融条件审批和外债登记制度。

为境外法人(含中资控股的机构和企业)借款出具担保,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办理。

六、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体制仍维持现行办法。

七、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八、加强国际收支的宏观管理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行单一汇率制。

(8)改革开放外汇管理扩展阅读:

建国以后,中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发生过多次调整,不同时期各有其鲜明特色。

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遭遇重创,而中国安然无恙,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功不可没。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改革开放之前,人民币汇率水平由官方确定,实行固定汇率。改革开放之初,形成官定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1

994年初,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转向由市场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