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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汇核销收款逾期如何补救

发布时间: 2021-06-14 10:29:03

Ⅰ 收汇结汇了,没核销,时间过去一年了,怎么办也没有登记。

无暇顾及是否已经报关了。当时款是按照预收款收汇并结汇的,说明当时是没有关单的。目前一个事情你确认了就好办:1.当前公司有没有核销单没有核销?一旦确认,可以赶紧用这笔收汇核销掉,没有问题的(随意核,不管是不是这笔的报关)。

Ⅱ 出口收汇核销延期了一次,还是没收到客户的钱,能再办理一次延期吗

不能了,现在出口收汇核销期限是180天,超过了只能办理一次延期

Ⅲ 在线急求!!!!国际收支银行逾期未申报了怎么办!!!!

我是中行的,这事的严重性我倒是知道。但是你错的太离谱了。外管局这些人就等着你这样的,好罚款。
你赶紧和业务主管汇报,部门主任,分管行长,逐级上报,直到你们市行或者省分行国际结算主管部门。然后向外汇管理局作出书面说明,先积极补报。这样,外管局有数据了,不会对客户有影响。不然客户找你算账,如果出口受到影响,或者结汇核销有影响,还有汇率损失。你就2面得罪人了。
行内处分,就看你们行长和国结部门的态度了。真要狠了,扣你的一个季度奖金,也有可能。当然,除非这事外管没摆平。回来拿你撒气。如果外管摆的平,给你小处分,罚款,也就罢了。
你所要做的是积极汇报,态度诚恳,这事你肯定摆不平,得行长和国结部门的领导出面,外管局才理会。他们吃喝请客送礼,这些肯定少不了。一般是这样。
最直接和最狠的方法。就是认识外管的人,最好认识涉外科的。在青岛山东这边,叫涉外申报科,专管收支申报这摊活。认识里面的人,就什么都好说了,他们操作起来极简单。行里作出说明,那边一修改,就当没发生过。如果你的关系和直接经办的很过硬,可能外管的科长都不知道。但是,外管是你摆平的,你一定和行里、国结部门的说,你找了关系,这事摆平了,他们就不会追究你的行内责任了。

Ⅳ 出口逾期未收汇怎么办

你是什么类别的企业?出口收汇核销不是180天吗?
小规模纳税人或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10天内核销。
收汇核销期间超过90天的款项。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这是外管局的电子化外债登记而已。
纳税申报期结束之日是90天。

Ⅳ 外汇核销单过期未核销如何处理

丢了就做个核销单挂失,因为每个地方不一样,还是去外管局问一下怎么补单核销,一般来说逾期核销不会罚,但是当你未核金额累积到500万美元的时候,他们就会找你麻烦了。

Ⅵ 没有按时核销外汇怎么办

进口付汇逾期未核销”系指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未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付汇业务。而不是以预付货款后计算的,你可以判断一下你的业务是否属于逾期。
对于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外汇局核销部门会及时清理并向进出口单位催核,经催核依然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移交外汇局检查部门查处。
即使逾期了,你现在及时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并向外汇局做出合理解释,罚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建议你尽快去核销吧。

Ⅶ 逾期核销怎么办

外管局会催核的啦~即使已经过了核销期限外管还是会给一定的时间核销的,不用急,但是外管如果签发催核通知几次之后企业都没有去核销的话就有可能会被处罚哦~尽快去核销就好啦!

我们就有过一次被处罚了~~~惨!!!!!!!!

Ⅷ 出口收汇核销中核销超过收汇日期三十天怎么办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5 文号:汇综发[2008]176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资产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保证跨境贸易活动与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指引。企业货物出口项下延期收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简称“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逐笔登记。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延期收款的收汇额(以下简称“延期收汇额)实行余额管理,并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延期收汇额进行调节。 第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延期收款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按照《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进行操作,同时按照本指引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的注销手续。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结汇或划转以及注销环节的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 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延期收款,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以下简称“债权登记)。 货物出口合同中如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实际出口后办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为自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至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采纳哦

Ⅸ 各位大虾你们好,我们公司现有几笔逾期未核销和未结汇的款,现在遇到麻烦了,要如何解决,请看补充!

你的那些出口有3种情况:
1、未报关就出口。(含代理报关产品不符的情况)你后来为了补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里的额度,自己找代理补报关,虽然这样一来额度有了,银行给你结汇,但报关的产品不一样啊,去外汇局核销的时候会有不一致的问题。
另外,你那几笔自己出口但没报关的货款,如果是08年7月14日后签约的合同,应该要登录企业贸易信贷系统,按照预收货款处理,先做预收货款的合同登记,收到钱再做提款登记,系统给你确认后,银行那边联网核查就会有额度,就会给你结汇,但你真正核销的时候还是要有关单的,这个关单要跟你签的合同一致。银行看见了关单才给你出核销专用联,你拿着专用联可以去办理退税的,所以你不实际出口,只能是核销没完成,且做不了出口退税。建议你还是提供跟合同一致的关单。
2、丢失关单的处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纸质进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电子底帐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出口单位遗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原签发海关可直接调用报关单结关库予以打印补发,并在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局根据进出口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进出口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和商业单据,通过“核查系统”及“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核实该笔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未核销后,在“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外汇局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将“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一联同“情况说明”一并留存,“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二联退进出口单位。 进出口单位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后,情况正常的,由经办关员签字,并加盖“验讫章”,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不需再补办报关单证明联。
3、报关单金额超过实际结汇金额:这个也要去外汇局做差额核销。还有,逾期未核销要抓紧准备核销用的材料去外汇局做核销,不然会影响企业在外汇局的信誉,比如如果外汇局把你标成黑名单企业,那么你进口付汇每次都要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银行才给你付汇,还有其他的监管措施,很麻烦的。

Ⅹ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逾期未核销的该怎么办啊请大家指教,该如何做具体点我公司已收到外管局的崔核通知书

进口付汇核销其实不存在严格的过期与不过期的说法,但是外管局方面的确要求在付汇30天内进行核销。其实这只是敦促企业尽快处理,以免挂在当地外管局的系统中不好看,被上级机构看到了会对当地外管局进行批评。
既然外管局催核,你们就尽快填制表格去核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