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外汇黄金 »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

发布时间: 2021-06-15 14:29:45

1. 什么是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离岸帐户有什么区别

公司在境外 在国内有代表处 客户的资金直接进入总公司的账户!

2. 从境外收款(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的,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是什么意思

国内有外汇管制,所以需要这个

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第二章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

第六条 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及其形成的资产、相关权益实行外汇登记及备案制度。
境内机构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应说明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
第七条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五)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应凭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
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分别向相关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并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
第八条 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境内机构事先已经外汇局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总额。
第九条 境内机构应在如下情况发生之日起60天内,持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一)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就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三)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的,境内机构应就上述重大事项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
第十条 境内机构持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的,境内机构应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天内,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向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或融资性对外担保。
第十二条 境内机构在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投资的,可按规定在其他非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开立专用外汇账户,用于与该项投资相关外汇资金的收付。

4.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帐户和离岸帐户的区别是什么

离岸帐户实际是离岸银行业务,是服务于非居民的一种金融活动,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银行的服务对象为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离岸银行业务的经营币种仅限于可自由兑换货币。

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帐户、离岸帐户资金汇往境外帐户和离岸帐户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拨和转移。 资金调拨自由 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比境外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做,灵活方便。 免征存款利息税 中国政府对离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税。

离岸存款实际净收益更为可观。 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 可充分利用香港银行既可提供在岸业务同时具备境外银行业务功能的全方位服务特点,降低资金综合成本,加快境内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境内操控,境外运作 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或电话理财,方便日常操作

离岸帐户:银行为非居民开立的帐户成为离岸帐户。非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针对非居民的银行业务,如果法人或自然人是居民则不能使用离岸银行业务。 离岸帐户的特点:

(1) 不受本地外汇管制;

(2) 离岸帐户收益在本地免税;

(3) 离岸帐户存款利息免税;

(4) 帐户保密;

(5) 规避政治风险;

(6) 规避金融风险;

(7) 规避商业风险;

(8) 方便集团投融资业务操作。

5. 目前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也允许开立人民币账户 ,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账户之间的

看了你的问题,好像没完。
估计你是问帐户之间资金往来的问题,但是你先要说明帐户性质,因为资本项目和贸易项目的资金管理要求是不一样的。
根据惯常的管理方式,在有合法的真实背景下,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由外管局审核,或由其委托银行审核(后备案)的方式进行审批。

6. 若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7. 境外企业在境内开立的离岸帐户与境内企业的资金收付是否需要国际收支申报

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之间的资金收付,如果需要核销,那么需申报,即使原先没申报,因为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之间的贸易款项往来视同进出口,需要核销。外汇局用于核销的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出口收汇数据是来源于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由于离岸账户原先没申报,从收支申报系统中就没有收汇的数据,因此需要进行手工补录,将离岸账户收汇录入到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完成核销。
但是如果是不需核销的,那么就不需申报了。
什么情况下不需核销呢?
比如:暂进复出口、外交物品、进口返修货物、援外救援物资。。。。

今年外管又推出一个与离岸账户类似的账户称外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它与境内账户的资金划转也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办理,双方发生交易产生各个账户余额的变动,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第四章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汇入及结汇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以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
外汇指定银行在审核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其利润处置决定、上年度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入账或结汇手续。
第十八条 境内机构因所设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或经外汇局批准留存境外。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入账经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准,账户内资金的结汇,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理。
第十九条 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股权出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或注销手续,股权受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受让股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9. 离岸账户和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的区别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所有境内银行均可办理海外公司开户业务。那么这个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NRA和之前国家批准的4家股份制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OSA是一样的吗?NRA帐户和OSA帐户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哪一种功能强大一点,或便于操作?
答案是肯定的,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NRA是扩大化的离岸账户OSA,之前只有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可以办理境外注册公司境内开立账户,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为了方便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公司的资金归集以及更好监控这部分资金,从而将可开户的银行扩大至境内所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