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外汇管理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全面一些。
网络文库里面有一大堆
⑵ 对外汇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自2012年8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而言,这个改革提高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监管效率,减少了进出口企业、银行、外汇局、税务局在货物贸易运作、管理方面的时间和人力,降低了社会成本,有利于进出口企业诚信意识的增强和竞争力的提高,对我国的对外贸易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但在改革新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贸易信贷管理不完善、系统操作不便等问题,应尽快完善。
【关键词】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 政策 问题 建议
一、存在问题
自2012年8月1日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正式实施,改革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简化了业务操作流程,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但在改革新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贸易信贷管理不完善、系统操作不便等问题,应尽快完善。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货物贸易改革的需要
1.企业方面。新政策对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操作能力、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县域中小企业的业务人员都为兼职,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新增操作员、给操作员赋权、做企业报告等具体业务操作不理解,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增加了企业自身的违规风险和外汇局开展综合分析等相关工作的难度。
2.外汇局方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基层外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基层外汇局人员配置一般为3~5人,难以适应近年来外汇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并且操作型人员居多,综合分析和准确判断能力尚有欠缺,监测分析水平亟待提高。
(二)贸易信贷管理有待完善
1.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以辖内某企业为例,其预收货款到位至货物出口的周期最长可达一年,相当于企业举借外债一年而不经外汇局审核。在目前信贷趋紧的形势下,借预收货款融资的现象将愈加普遍。预付货款也存在类似问题,以辖内某企业为例,2011年2月预付了190万美元的铜精矿款,到目前还没有到货,其周期已快接近两年。
⑶ 外汇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外汇管理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
⑷ 外汇管理方面的知识(通俗易懂)。
一、 对外汇储备的认识
目前针对如何管理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许多学者或实务工作者从各个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想法,但由于缺乏对外汇储备的正确理解,导致一些建议不可行,或相互矛盾。因此,在讨论外汇储备管理之前有必要正确认识外汇储备的内涵。
外汇是央行的一种资产,其对应的负债主要是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的存款,这意味着外汇的增加同时导致了国内人民币的增加,所以外汇是不能直接用于国内消费和投资的,因为这相当于增加货币供应量,可能会导致通胀。
外汇是我国对国外的一种债权(主要指贸易顺差产生的,不是借外债),外汇相当于国外发行的“债券”,国外用这种“债券”换回了我们的产品、服务,当然我们可以用这些“债券”在将来从国外买回产品和服务,但是如果“债券”贬值了,我们买回来的少了,就受损失了,如果“债券”升值了,买回的多了,我们就盈利。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世界进入了浮动汇率的国际货币体系,持有外汇意味着要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
拥有外汇相当于为国外的铸币税作贡献。铸币税实质上是对货币发行并保持货币信用的一种补偿,拥有他国的货币数量越多,对该国铸币税的贡献就越大。目前,美元是最主要的外汇资产,因此美国是从铸币税中获益最多的国家。
外汇储备对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至关重要。外汇储备是保障一国汇率体制稳定、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清偿支付的必要措施。外汇的增加主要由贸易顺差、借债、直接投资等组成。我国汇率体制实质是有浮动的固定汇率,央行对外汇资产统一管理,企业进口、对外投资、归还国外债务、外资企业利润汇出,都需要兑换外汇,因此必须保证一个基本的储备量,否则会产生支付危机。
二、 巨额外汇储备带来的问题
外汇储备对稳定一国的货币汇率体系,平衡国际贸易收支非常重要,但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巨额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
巨额的外汇储备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目前我国外汇的主要资产是美元资产,在美元贬值时外汇储备的实际价值会大大缩水。由于资产金额巨大,进行币种调节的空间也很有限。近两年来,美元对各种主要货币贬值20%左右,由此产生的损失数百亿美元。
外汇储备的增加会挤压货币政策的空间。外汇占款的增多要相应扩大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对国内物价水平的影响,须通过回笼现金,或提高利率等方式来减少货币供给,这样却增大了本币升值压力;相反,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带来的本币升值压力,须通过降低利率等方式增加货币供给,这样又强化了通货膨胀。因此央行货币政策的内外目标产生冲突。
高外汇储备显示出在外汇市场上,就是外汇供给大于需求,容易造成本币升值预期。本币升值往往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本币升值导致本币资产价值高扬,易形成资产泡沫化;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美日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作为主要证据,对人民币值施压;国际投机者将此作为人民币汇率水平不合理的依据,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中国,反过来又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高额的外汇储备需要付出巨额的机会成本。即如果货币当局不持有储备,就可以把这些储备资产用来进口商品和劳务,增加生产的实际资源,从而增加就业和国民收入,而持有储备则放弃了这种利益。另外,我国是急需资金的国家,而把外汇以较低的利率借贷给美国和其他国家使用,没有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的潜力。
三、 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原则
外汇储备是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及国际贸易体系下的产物,为了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来自外界的冲击,促进本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外汇储备管理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保持多元化的货币储备,以分散汇率变动的风险。按照“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外汇币种应该多元化。可以按照下列原则:(1)根据进口商品、劳务或其他支付的需要,确定币种数量、期限结构以及各种货币资产在储备中的比例;(2)选择储备货币资产形式时,既要考虑它的收益率,同时必需考虑它的流动性、灵活性和安全性;(3)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或不定期的调整各种货币的比例。
保持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进行经济调节、实现内外平衡的重要手段。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动用外汇储备可以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当国内宏观经济不平衡,例如出现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可以动用外汇组织进口,从而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宏观经济的平衡;当汇率出现波动时,可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汇率,使之趋于稳定。因此,外汇储备是实现经济均衡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增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毕竟其本质是将本国资金放在海外,持有它是要付出代价和风险的,因此确定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对于维持我国宏观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富余外汇储备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多元化是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外汇的运用。对于富余的外汇储备,一些国家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进行多元化的投资。如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储备重要的战略资源等。多元化投资较为成功的例子是新加坡。新加坡财政部通过全资控股淡马锡,运用政府注入的资本在全球投资,其股东年平均回报率达到18%。日本由于本国资源缺乏,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转换成了战略物质储备,目前日本是石油储备最为充足的国家之一。
四、 对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政策建议
外汇储备管理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关于合理规模内的外汇储备管理;二是超过外汇储备需要以上的外汇资产运用。对于前者,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汇率稳定,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对于后者,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保值。相应的,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来管理我国的外汇储备。
1.合理外汇储备的管理
重视储备的安全存放保管。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大多是美元、欧元债券和主要西方货币表示的金融资产。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以及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潜在冲突可能波及到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这就需要从战略上考虑,从安全出发,如何选择存放保管外汇储备资产。
根据国内外形势,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汇储备下限和上限以及外汇储备的区间。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外开放程度、国际收支状况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发展目标,制定阶段性的储备调整规划。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夏斌教授的建议,我国保持7000亿多元的外汇储备是比较合适的。
按照“安全、流动、盈利”的 “三性”原则,从中长期考虑外汇储备的资产配置。在外汇储备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除国债之外,高信用等级的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和国际金融组织债券等,也是我国储备资产运用的重要方面。考虑到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仍居主导地位,美国金融市场也仍是世界最发达的市场,美国无疑仍是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的重要市场。在资产结构调整时应该基于对主要国际货币中长期走势的战略研判,资产结构的调整必须是谨慎而渐进的,以防引起国际资产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不利于我国的外汇管理。
2.超额外汇储备资产的管理
可以考虑成立一家专门投资公司作为多余外汇资产的运作主体,来进行商业化、专业化运作。具体说来,成立由政府控股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是值得考虑的方案。至于“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由央行主导还是财政部主导,我们认为应该是后者。央行是货币政策的责任机构,国有金融财产的管理从职能上来说应该归属于财政部。同时也可考虑将部分储备交国际上的私人投资基金代管。事实上,当前不少国家央行都把部分储备交给一家或几家基金代管。这些基金由专家把储备按不同比例进行资产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结构。从多年的情况看,这些基金获取的收益较高。
增加外汇储备的多元化。一是考虑增加黄金在外汇资产中的比重,黄金作为天然的货币,具有良好的保值作用,并且可以作为最终的国际结算货币。我国外汇资产中黄金比例较低,只占1.5%,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将外汇储备转换为黄金存储。截至2005年1月,黄金占各国外汇储备的比例分别是:美国为61.1%,意大利为55.8%,法国为55.1%,德国为51.1%,荷兰为50.5%。此外,中国也可以考虑将外汇储备转为资产储备。目前我国石油、铁矿石、锰矿石、铬铁矿等进口量大幅增长,利用国外资源的成本在惊人的大幅度上升,我国应将部分外汇储备转变为资产储备,以缓解国际资源价格上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利用外汇储备进行能力储备建设。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真正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对资源的占有和控制能力,而且要有强大的使用和控制资源的能力。能力的提高,才能最终解决资源约束。能力储备的主要手段有:
(1)鼓励“走出去”战略,扶持和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化时代资源配置的主导权,培养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于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真正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鼓励对海外重要经济资源开采权的收购。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壮大,我国对海外经济资源的依赖程度将不断提高,控制海外资源的开采权,比直接进口资源更加合理。
(3)鼓励对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出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入。我国周边国家蕴涵着丰富的能源储藏,通过跨境输油气管道、铁路与公路的建设,对于保障资源与能源供给的安全性,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4)引进和培养海外人才。国家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应该制定中长期海外人才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将政府官员、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人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士(会计、法律、咨询、建筑等)派往海外进行培训。同时可以考虑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海外土人才。
⑸ 外汇管理知识你知道多少
想要炒外汇赚钱就必须掌握更多的外汇管理知识,下面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外汇管理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答: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答: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3、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
4、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1) 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5、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6、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7、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6]32号办理。
8、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9、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如何理解?
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直系亲属账户之间的划转;如划转账户属于同一主体类别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要求办理;如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还需符合《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账户内资金汇出规定。
10、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
答:可以。
11、外汇账户间资金跨行划转,汇入行如何识别汇出行账户交易性质?
答:为确认账户交易性质,跨行账户资金划转,汇出行应标注账户交易性质(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12、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有效期多长?
答: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13、个人所购外汇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答: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外所购外汇、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均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14、境外个人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境内个人移居出境后离休金、离职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的购汇可在哪些银行办理?
答:具备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15、境外个人旅游购物项下外汇收支应通过哪种账户办理?
答:旅游购物贸易是海关监管下的一种货物贸易方式。境外个人办理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外汇收支应通过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16、个人在同一银行柜台提取A账户资金,并转存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B账户,账户资金没有离开柜台的,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是否需到外汇局报备?
答:该种情况下,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不需到外汇局事前报备。
17、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是否必须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收汇及结汇?
答: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时,可以由外贸公司代为收汇,也可以本人收汇。本人收汇、结汇的,应通过其开立的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18、《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是什么?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严格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9、境外个人凭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兑换水单是否可以办理人民币兑回业务?
答:对于原兑换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兑换水单,在其办理兑换时,距原兑换日在24个月内的,可以作为兑回的有效凭证。
20、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是否可进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答: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可进入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21、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不能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22、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进行联网核查?
答: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在银行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前进行联网核查。
23、企业的现钞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联网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业的现钞收入需要接受联网核查,但不必进待核查账户。企业办理出口对应的现钞收入结汇或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应填写《出口收汇说明》,银行应登录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24、企业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企业应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正本,经银行审核无误后,该笔外汇不必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
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正式实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停止执行。
26、企业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汇是否需要接受核查?
答:企业已在2008年7月14日前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出口收汇不在联网核查范围。
27、软件出口项下收汇是否需要核查?
答:采取海关通关方式的软件出口,按货物贸易申报,其收结汇纳入联网核查范围;采取网上传输方式的软件出口,按服务贸易申报,其收结汇不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28、银行如何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答: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可由银行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无须企业申请,也无须外汇局审核。
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29、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可否直接对外支付?
答:待核查账户支出要严格按照外汇局关于其支出范围的规定办理,不得用于对外支付或还贷。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先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方可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还贷等支出。
30、待核查账户余额如何计息?利息如何结汇或划转?
答:待核查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利息结汇或划转按照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不需核查。
31、银行如何管理进入待核查账户的不同币种的资金?
答:待核查账户应分币种设置子账户管理。银行可否应企业要求将收到的外汇统一兑换成某一外汇币种(非人民币)存放在账户中,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办法》对此没有特殊规定或限制。
32、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是否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答: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使用前应先经企业法人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授权。企业的操作员IC卡已经有出口收汇权限的不需重新授权。
33、银行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款项是否需要核查?
答:银行向企业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贸易融资的,企业出口货款从境外收回时需要接受核查;银行向企业提供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形式贸易融资,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出口收汇(包括余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不需接受核查。
34、银行进行联网核查时,误操作多核注的出口可收汇额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用负值冲减误操作多核注的数据,具体操作参见《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
35、《出口收汇说明》上的企业公章可否用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代替?
答:可以。
36、待核查账户资金可否用于理财业务?
答:不可以。
37、一笔贸易收汇中的银行扣费部分是否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答:一笔贸易收汇中的小额银行费用,在进入待核查账户前已被银行扣除的,该部分银行费用不纳入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范围。
38、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外债?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39、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答: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
40、企业非贸易项下预收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答:本次要求登记的预收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
41、7月14日之前签约的预收货款合同,在7月14日后收到预收货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其中,登记日期该写什么时间?
答:应该办理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日期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日期。
42、企业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答:不需要。
43、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合同预定的预收货款金额还是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答: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44、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否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外债的登记?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单独的外债管理、统计,与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的外债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的问题。
45、由于企业收到出口报关单的日期较晚,一般要超过30天,因此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就注销登记的预收货款,难度较大,该怎么办?
答: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的报关单指电子关单。电子关单由海关在结关后第二个工作日传送给电子口岸,即可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46、贸易外债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从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保税货物贸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贸易时发生的预收货款或延期付款,无论企业注册地是否在特殊经济区域,无论货物是否进出关,无论出口收入是否纳入联网核查,均要办理贸易项下外债登记。
47、从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实际签订的出口合同编号多于系统要求输入的14位编号,该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编号中的一部分输入,摘取输入的合同编号易于企业识别即可。
48、企业收到的预收货款被银行扣除了手续费,则提款登记时是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还是以扣除手续费后的预收货款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答: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金额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49、出口合同约定以人民币计价,而实际结算货币为美元,企业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该选择哪种货币?
答:选择美元。
50、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答: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或非保税货物出口项下预收货款,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以上是笔者总结的外汇管理知识,希望您全部弄懂,这会对您的炒外汇有非常大的帮助。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外汇知识吧,您一定会炒汇成功的。
⑹ 外汇管理局相关问题
这个你可以去 外汇管理局咨询下嘛
⑺ 请教一个关于外汇方面的问题。
是套汇吧
《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有下列非法套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非法套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二)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三)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四)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五)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⑻ 关于外汇管理局指标的问题
我看不太清楚你这个图片,
你这个情况好像是没有做延期,我没有看到你有要延期付款的金额,或者你们有预付货款的情况,多付给客户的,再者就是你们出口的多,你也没有做延期收款的报告。
避免方法:和财务对好帐,查清那些已付款,哪些未付,及时做好延期报告,有调整的要随时调整延期付款日期
⑼ 关于外汇管理方面的问题
经常项目交易的损益是什么?就是由于汇率变动对进出口造成的风险.
这与公司价值有什么联系?汇率变动对公司现金流的价值造成影响,导致公司价值变动。比如,某大型国际集团在印度办厂,印度卢比贬值,其他不变,则印度部分美元现金流降低,价值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