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简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风险预防
预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风险尚未发生时,发卡机构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这里对签名制管理、挂失止付管理和透支进行具体分析。
1.签名制的风险管理
2.挂失止付的风险管理
3.透支风险管理
(二)风险的分散转移
分散转移方法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指发卡行通过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业务手段将自己所面临的信用卡风险分散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承担的一种策略。
1.向担保人转移
2.向保险机构转移
(三)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发卡机构因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
B. 求一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论文的结论,和一些相关的参考文献
目 录
绪论 3
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的现状 3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营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一)信贷资金配置决策层次低及主体多元化 4
(二)信贷资金配置方式和手段落后 5
(三)信贷资金转移价格体系不健全 6
三、信贷资金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分析 6
(一)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6
(二)规避资金信用风险的方法研究 8
(三)资金价格的变动及其风险管理 9
四、我国商业银行改进资金管理的思考 11
(一)建立资金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主线的概念 11
(二)改革银行体制 11
(三)优化货币政策工具 12
(四)采用中介服务与资金投放协调管理的策略 14
参考文献 14
C. 谁能帮我写写论文啊 题目是<浅析银行风险监管的重要性>..
与传统的风险衡量方法相比,VaR提供了一种考虑杠杆、相关性和当前头寸的组合风险的整体观点,被称为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风险衡量方法,已发展成为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标准和理论基础。基于VaR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目前,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监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管理三个方面,旨在尽可能地寻求利用市场工具和市场激励的方法,通过银行的政策、行为和技术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关键词】VaR;银行风险管理;文献述评
VaR的真正发展得益于世界各著名金融机构对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视。许多著名金融机构,如JP.Morgan,Bankers Trust,Chemical Bank,Chase Man-hattan等,都投入了大量经费开发新的市场风险管理工具,旨在准确辨识和测量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种既能处理非线性的期权,又可提供总体风险的市场风险测量方法,VaR就是基于这一背景开发出来的。它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被一些金融公司用于测量交易性证券的市场风险,获得了广泛应用。根据Jorion(2001)的概念:VaR(Value atRisk,常译为在险价值或风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在一定的置信水平和持有期内,衡量某个特定的头寸或组合所面临的最大可能损失。与传统的风险衡量方法相比,VaR提供了一种考虑杠杆、相关性和当前头寸的组合风险的整体观点,被称为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风险衡量方法。风险的数量化量度发展从灵敏度到波动性,再到下侧量度,经历了从简单逐步走向准确的过程。VaR属于下侧量度,已经证明风险的下侧量度是对灵敏度与具有不确定性不利结局的波动性的整合。VaR作为一个很好的风险管理工具正式在2004年的新巴塞尔协议中获得应用推广,已成为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标准和理论基础。
一、VaR与商业银行监管研究
新巴塞尔协议所提倡的内部模型法(VaR模型法)反映了监管当局提倡在尽可能的地方寻求利用市场工具和市场激励的方法,通过银行的政策、行为和技术提高银行的监管水平。几次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以来,关于银行风险行为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焦点。如何通过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影响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帮助银行获得更精确的风险测量和合适的风险激励,一直是监管当局和银行业共同努力的方向。巴塞尔协议集中反映了金融监管的各种理论与实践成果。除此之外,关于银行风险行为的监管文献也很多,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集中反映在巴塞尔系列文件中的相关研究成果。1988年,Basel资本协议对风险调整的银行资产强加了统一资本要求,总的风险量等于各风险资产乘以相应的风险权重,这时的风险权重主要旨在反映具体资产的信贷风险。在资本要求的计量方面,1988年的资本协议遗漏了许多重要的问题。短期的账户余额和政府持有的证券没有包括投资组合的识别问题,表外项目中轧差协议的敞口计算问题未曾涉及等。由于该协议只考虑了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而没有考虑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随着市场交易风险在银行投资组合中的相对重要性增加,迫使监管者重新考虑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要求体系。因此,巴塞尔委员会于1996年1月公布了一个旨在包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协议修正案,以修改1988年的资本协议。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建议的最终版本(下面统称为“1996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包括了覆盖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引起市场风险的最小补充资本储备要求(BIS,1996a)。同时,提供了两种计量方法供银行选择:一是在满足监管和审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以VaR为基础的内部模型法(IMA);二是采用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的标准法(Building Block Method)。具体思路是:先分别计算每个风险模块的资本要求,然后通过简单加总来计算整体的资本要求。IMA确定了基于银行内部风险测度的结果计算银行资本要求的方法。为了确保IMA计算出来的资本要求是充足的,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了内部模型建立的标准。如风险价值必须每日计算;至少用12个月的数据计算持有期为10天的损失分布,并且计算出充足的资本要求以覆盖99%的损失事件。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最小的资本要求等于包括整个巿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或特殊风险)的总的资本要求,这里市场风险要求等于在最近60个交易日内平均每两周的VaR报告的一个倍数(≥3),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等于风险调整资产的8%。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的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急剧扩大,银行的营运风险呈上升趋势,由于内部控制失效而造成严重损失乃至机构倒闭的事件频繁发生一在1999年6月披露的新资本协议的建议改革案中,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列为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之后的第三大风险,并建议用总收入作为银行计量操作性风险的基础指标,总收入乘上一个比例指标α(≤12%,BIS,2001),所得即为操作性风险的资本要求。为了检查IMA的精度和顺利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开展后验测试(Backtesting),将内部模型的风险测量结果和真实的交易结果进行比较。为了提高模型的精度,主张银行去发展利用每天损失的分布进行后验测试的能力。Kupiec(1995)认为由于银行资产波动性的不可观测,对于监管者的主要问题是无法排除错误的VaR报告和投资组合同报的非正态分布(如肥尾等),主张后验测试必须要求有许多观测变量(≥250个交易日)。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对于不能满足后验测试精度标准的银行将遭到附加的资本要求,后验测试和一些惩罚措施本质上是为了提高银行增强模型精度所采取的激励措施。Basak & Shapiro(2001)发现在VaR约束下,资产管理者只能部分地确保它们投资组合的损失,尤其在坏的资产状态下根本无法保障。在它们的模型中,VaR约束必须满足一定的期限T,允许银行管理者可以持续地重新调整它们的投资组合。为了得到瞬时的投资组合风险,监管当局对交易活跃资产的VaR后验测试期设置为一天(Bsael银行监管委员会,1996b)。但以上文献没有考虑银行监管机制对银行风险策略选择的互动影响。
第二类是银行在连续时间框架内银行监管的问题。Merton(1977,1978)应用Black Scholes(1973)的期权定价模型获得了固定期限存款的保险费价格,提出了监管者随机审查的方法,并且实现了在银行资产连续波动的假设下,合理存款保险价格的确定。Pennachi(1987)根据金融杠杆率定义风险,考察了银行风险承担的激励,提出了防止银行破产以避免存款人遭受损失的监管重要性。Keeley(1990)、Thomson(1990)、
Kaufman(1996)从不同层面对市场纪律改善银行监管效率进行了分析和实证研究,一致的结论是:充分应用市场方法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银行机构的条件和环境,从而可以显著增强投资者和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有效约束存款机构向政府转嫁风险的激励,改善金融监管的水平和效率。Rochet(1992)证明了有限的银行负债产生一个激励,它使风险厌恶的银行(银行投资组合管理者尽力实现预期效用最大化)追求一个高风险的投资策略,建议最小化资本要求以克服这种风险承担行为。Fries etal(1997)在平衡社会破产费用和未来审查费用之间分析了最优的银行破产边界,发现了银行管理者承担风险的激励原因,通过对股东价值函数的线性化,获得了消除银行风险承担激励的奖励政策和权益支持计划,这里风险被定义为潜在状态变量的波动性而非杠杆率。Bhattacharya etal(2002)提出了消除银行风险承担激励的最优破产边界及其在这一边界内银行所需的资本量。该文献的模型假设潜在状态变量的波动性是连续的,银行风险承担的激励的存在只是通过股东价值函数的凸性(如有清偿力的银行价值函数是凸性的,因为大多数银行的资产价值满足最小资本要求)来减少,很少涉及银行风险转换的过程。
第三类是关于金融部门在一个连续时间内的风险转换。Ericsson(1997)&Leland(1998)提出了银行股东从一种风险水平向另一种风险水平转换的模型旨在通过资产替换的费用支出,对企业股票定价,并且获得最佳的资本结构。然而,这里较少虑及存款保险的因素。由于存款保险机制,使得银行负债能被无风险利率支持。因此,存款保险者和银行股东之间存在一个利益冲突。为减少存款保险制度的费用支出,银行必须满足通过审查机制强加的监管约束。
二、VaR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研究
资本和风险资产在银行内部更加合理准确地配置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关于VaR与银行资本管理研究的文献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文献是基于静态视角的银行资本优化管理研究。在静态均方差的分析框架下,Kahane(1997)、Roehn、Santometro(1980)提出了一个非常严格的资本要求以引导银行用更低的风险资产取代更高的风险资产,但因此可能会增加投资组合的交易风险和违约风险。Kim & Santomero(1988)建立了在风险权重资产的基础上确定资本要求,除非风险权重对资产的β是按比例的,否则资本要求将导致银行承担更多的风险。Fudong & Keeley(1990)认为,在存款保险和有限负债的条件下,均方差框架分析资本要求的效果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有限的负债导致有限的资产回报分布,特别是考虑到金融机构的价值最大化,并且表现出更严格的杠杆限制明显减少了最佳的风险承担。这个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在资本要求范围内资产组合选择最大的风险承担旨在存款保险价值的最大化。Gennotte&Pyle(1991)拓展了他们的分析结果,认为可以允许非零现值的投资组合,并表明在更严格的资本要求条件下会导致金融机构增加资产风险。对于静态集合,Chan、Greeballm & Thakor(1992),Giammarino、Lewis&Sappington(1993)在提供存款保险的情况下研究了一个如何引导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其真实风险的机制设计。Hovakimian&Kane(1994)将Merton的单期存款保险期权模型扩展为无限展期的股东收益模型,并据此对美国1985年到1994年的商业银行风险转嫁和资本监管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证明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并未有效地阻止银行业的风险转嫁问题,而且由于转嫁风险给银行带来大量的政府补贴,产生了风险转嫁的激励。Patri-cia Jackson,David J.Maude&William Perraudin(1998)基于VaR在银行资本管理中的应用展开了实证研究。Hellmann等人(2000)建立了资本监管的比较静态博弈模型,证明在金融自由化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不对存款利率实行必要的限制,银行选择投机资产的行为将不可避免,资本充足性监管将无法实现pareto效率。Flannery(1998)和Maclachlan(2001)认为,资本充足性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存在较大缺陷,要提高资本监管的有效性,还必须配合相应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市场约束机制。芬兰银行研究局(2001)结合新巴塞尔协议,分析了基于VaR方法的银行资本缓释。Philippe Jorion(2002)研究了如何利用VaR值分析银行的投资组合风险。Jerrmy Berkowitz&Jarmes O'Brien(2003)研究了如何提高VaR模型在商业银行应用中的精度。以上关于静态条件下银行最优资本要求的研究存在两大不足,一是没有考虑银行的交易费用;二是没有考虑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偏好对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第二类文献是关于动态条件下银行资本优化模型的研究。Blum(1999)在动态均方差的分析框架下,用一个两期模型证明在动态投资组合中,更加严格的资本要求会导致投资组合风险的增加。Ju andPearson(1999)验证了当罚金与例外联系时,1996年修正案能够激励金融机构揭示它们真实的VaR风险。Sentanon & Vorst(2001)、Basak&Shapiro(2001)认为,交易者的投资选择要受到交易组合VaR的外在限制,但没有考虑到金融机构的资本要求约束。Cuo、He and Issaenko(2001)认为,交易组合的价值函数是有限变化的,认为监管者能够完全而连续地观察到金融机构的VaR,并且在任何时点上的最小资本要求简单地等同于同时期VaR的一个固定乘数(对例外没有罚金),由于资本要求不是外生的,而是机构最佳的报告策略的内生结果,因此,可以用二元鞅和参数二次规划求解。DomenicoCuoco & Hong liu(2004)基于VaR,分析认为利用IMA方法确定资本要求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真实风险揭示方面都是非常有效的,Cuoco等人的分析代表了基于VaR银行资本优化模型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相当的前瞻性。但他们的成果中没有考虑银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没有进一步就在报告期末如果出现例外,违约仍然有可能发生并且银行的资本对于覆盖相应的罚金是不充足的情形展开研究。
第三类文献是基于VaR的银行风险资本配置与绩效评估研究。将VaR拓展到风险资本(CaR)和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RAROC)。Matten(1996)详细介绍了计算RAROC的各种方法;Zaik等人(1996)解释了美洲银行将各营业部门的RAROC与银行股
东的比率进行比较的动因是因为这个比率是股东要求的最小收益率;Zagst and Kehrbaum(1998)用数值方法研究了CaR约束下的投资组合优化问题;Stroughton & Zechner(1999)讨论了RAROC与股东价值SVA的关系;Grouhy等人(1999)对项目价值方法进行了详细比较,发现在一定条件下,RAROC与银行的权益资本成本相等,这些比较也对RAROC存在的部门进行了说明。此后,许多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献一般讨论RAROC的应用实例居多。从整体上来说,CaR和RAROC在理论上是随着VaR的发展而发展的。目前,关于CaR和RAROC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应用领域,在发达国家,关于它们的应用研究已相当成熟,在我国由于会计制度的差异和银行风险管理技术的滞后,尚处于讨论和实验层面。
三、VaR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
VaR方法的应用已由最初集中在定量市场风险正逐步扩展到信用风险的度量与管理领域(Basel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2001)。目前,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有:JP·Morgan1997年给出的Credit MetricsTM模型,1997年CSFB给出的Credit Risk+系统,1998年Mckinsey给出的Credit Portfolio ViewTM系统,都利用了VaR来确定银行信贷组合的风险价值。可以说这些模型是VaR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应用的典范,但是,这些模型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在我国目前的应用范围不是很大。除了2004年6月通过的新巴塞尔协议集中反映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的成果外(主要体现在银行内部评级法的应用中),近年来,关于银行信用风险这一主题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Gordy&Crouhy atal(2000)、Frey& McNeil(2001)、Michael B·Gordy(2002)的成果,他们研究了基于行业违约情形的信用风险建模,发现只存在单个驱动债务人相关性的信用风险因素且信用组合内的任意风险敞口都只占总风险敞口非常小的份额时,银行信用VaR的贡献具有“组合不变性”,虽然他们的研究只涉及单因素风险情形,但论证了基于评级的资本要求与一般的信用风险组合VaR模型是相符合的事实。Susanne Emmer& Dirk Tasche(2003)提出了基于单因素Vasicek信用组合模型的VaR粒度调整方法和半渐进方法。目前,国内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主要是詹原瑞(2004)著的《银行信用风险的现代度量与管理》一书,但该书主要是对国外现有成果的总括性综述。总体而言,关于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这一主题的研究大都只涉及单因素情形,并且很少与银行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形相联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系列因为操作风险所导致的金融案件震惊了国际银行界,使银行经营者和监管者普遍认识到了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Duncan Wilson(1995)最早提出了操作风险的VaR度量,认为操作风险可以像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样应用VaR来度量;Relnhard Buhr(2000)提出了一种计算金融机构VaR的方法,该方法详细地描述了所有相关的操作流程,各种内部控制方法被看作是控制点,估计出每一控制点在失去控制的情况下的最大损失(MD)以及失去控制的概率P,则该控制点上的VaR为MDxP;Medova(2000,2001)和Kyriacou(2002)在McNEIL以及Alexander J(1999)在极值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应用VaR和极值理论对操作风险进行了量化分析。由于低频率高冲击事件爆发的概率很低,单一银行关于这类事件造成损失的数据不足以支持操作风险模型的建立。总体上来说,目前国外关于VaR的操作风险度量研究主要是各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展开的,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研究框架。与国际研究相比,国内关于操作风险的文献大都限于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介绍,对操作风险的信用量化分析极少,更谈不上相应的数据库建设。
以上介绍的是国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当前,我国对VaR的应用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学者最早对VaR进行研究的是郑文通1997年的《金融风险管理的VaR方法及其应用》。在国内关于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王春峰(2001)著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该书系统地介绍了VaR的有关理论基础。总体上来说,国内关于VaR的研究大都是国外文献的综述或模仿,着重于在证券市场的应用,缺乏基于VaR对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四、结束语
在新巴塞尔协议(BaselⅡ,2004年6月通过,2006年实施)中,关于资本金(或风险资本)计算公式的设计和相关参数的确定与检验都借鉴了VaR的思想和方法。VaR方法因为其概念简单,易于沟通,成为当今国际银行业风险计量和信息披露的标准工具。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集中反映了VaR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许多研究成果,但是,协议本身主要反映了发达国家银行业的资本管理要求,对于变化多样的各国银行体系来说,它只是提供了,一个很宽泛的分析框架。VaR方法在观察和处理风险时具有独特的视角,虽然其中一些已经完全超出我国当前金融研究和实践的现状,但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以VaR为核心的新巴塞尔协议在我国的实行只是时间的问题,我们要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特点,未雨绸缪,针对以上分析中现有VaR研究和应用的不足,加强VaR方法在我国银行风险管理领域的理论和应用研究。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studa.net
D. 求一篇:谈谈你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的论文,3000字以上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受市场的影响加重,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中国的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商业银行一方面存在经营风险和大量的效率损失,一方面又缺乏进行体制改革、改变现状的动力,整体陷入一种低效率的均衡状态。 这一切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问题,并且尽快解决问题。
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是首要问题。无论是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制度安排上都存在着缺陷。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实质上是产权主体单一抽象的自然人产权形式,政府行使国有银行的财产所有权,政府的职能又通过中央政府部门引导、控制和监督。这种产权模式导致银行产权关系模糊、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利润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等不良状况的出现。因此要解决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对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股份制改造,促使其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转变。
另外,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我们必须减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上的差距,减少认识上的偏差,首先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其它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在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再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调整:(1)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3)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
E. 跪求一篇2千字左右的金融风险管理论文!
浅析金融创新条件
下的金融风险管理
摘要]当前中国金融创新业务领域向纵深推进,金融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理财业务成创新亮点。正
确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监
管、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自我风险管理、国际间的合作,在金融创新的路径上设好防火墙,为金融创新提供良
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促进当前金融创新。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长期以来,在成熟的市场监管、众多的金融产品的庇
护下,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似乎离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
遥远。不管是1997年席卷亚洲的金融危机,还是1994年
开始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先后经历的“拉美型”危机,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只是隔岸观火。2008年美国
华尔街金融风暴使美国、欧洲、日本等国金融体系纷纷受
到重创,冰岛、巴基斯坦几乎国家破产。透过金融危机可
以发现,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对金融创新风险的谨
慎管理十分必要。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金融创新活跃程
度不断加深的时代,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是国内外经济金
融形势变化对中国金融行业提出的新挑战,也是大转折
时期中国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说金融创
新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风险管理则是金融
创新的“护身符”,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
管理之间的关系。
一、当前中国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金
融创新是指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引入
新技术、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在战略决
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准备、管理模式、业务流程
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新活动。当前中国金融业
已全面对外开放,金融业加大了金融创新的力度,创新业
务发展迅速,金融创新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
(一)理财业务成创新亮点
2007年以来,居民投资意愿持续走强,受市场需求的
推动,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方面的竞争趋于白热化,理财
创新的速度和频率更是史无前例。根据《上海证券报》统
计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4月末,共有22家中、外资银行
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中外资银行共推出21
期26款代客境外理财产品。2007年5月份,银监会下发
通知,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范围扩大至与
银监会签有备忘录的境外股票市场。多家商业银行随即
快速反应,在较短时间内研发推出了新一代QDII产品。
针对火爆的股票市场,工行、建行、中行、招行等根据客户
需求研发了各式各样的“新股申购”理财产品。
(二)创新业务领域向纵深推进
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使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伸展
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已从过去的
存、贷、汇“老三样”,拓展到了个人理财、资产证券化、衍生
产品、电子银行、银行卡等多个领域。
当前世界各国金融业普遍呈现出业务多元化的趋
势。全球有50多个国家允许银行经营证券业务,30多个
国家允许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
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以及探索设立保险公司,尝试
着银行资金的跨业流动。2005年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开
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建行研究报告显示,银
行理财产品期限结构已从1个月、半年,发展到3年、6年
以及更长期限不等;投资领域也从单一的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展到企业债、资产证券化产品、货币基金、信托计划
等;挂钩指数从利率、汇率,发展到股票、石油、黄金等资
源类指数;银行理财产品创新视野由国内延伸到国外,由
以高端客户为重点到逐步倾斜至普通客户,由以一般金
融产品为依托到重点借力于衍生金融产品。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2006年年报显示,截至2006
年底,我国已有69家中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品的交易资
格;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规模达122
万亿元;银行卡发卡量增加至11.7亿张。在综合经营方
面,工行、建行、交行发起设立工银瑞信、建信和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公司,这3家基金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资
产净值,已从2005年的300亿元增至2007年的600亿元。
(三)金融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人
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前3
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166043亿元,同比增长11.5%,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6元,扣除价格因素,
实际增长13.2%,增幅高于上年同期3.2个百分点。中国
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个人财富积累,为商业银行开展
财富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
提供针对特定客户“量身定做”的财务规划、投资分析和
私人银行等个性化服务。除了推行面向高端客户的私人
银行业务外,突出的表现就是小企业贷款的推广。2006
年,我国主要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不少
地区的小企业贷款满足率已经达到50%以上。
(四)金融机构同质化
由于金融机构在业务形式和组织机构上的不断创
新,使得银行与保险、信托、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
的职能分工界限逐渐变得越来越不清楚,各国的金融机
构正由分业经营向综合化方向发展。
(五)金融创新还需努力克服同质化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业真正自觉性的创新活动仍然很不
充分,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存在较大不足,行业内照搬复制
式的“创新”占了很大比重,金融创新产品中,超过半数是
外资银行的专利注册。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金融风险是指在资金的融通和货币的经营过程中,
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从而
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性,它与金融活
动相伴相生。金融风险管理则是指公司在资金的筹集和
使用过程中,对各种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进行辨识、度
量、预测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和分散金融风
险,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
理方法。
(一)风险管理与金融创新是相互正向博弈的关系
风险管理的需求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
又反过来促进金融风险管理更加完善,两者之间是一种
正向的博弈关系。金融风险的日益增大,金融风险管理
显得越重要,人们对金融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就越迫切。
随着人们避险需求的日益扩大,各种新的金融风险管理
工具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如金融期货、金融期
权、金融互换及远期利率协议等。但金融创新是金融业
为逃避监管而进行的,金融创新使原有的监管失效,金融
当局便制定出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以约束金融业的行
为,而约束的结果是更为高级的金融创新形态出现。
(二)金融创新的发展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任何收益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创新产品交易是一
种零和游戏,不能消除风险,只是将风险和收益在不同偏
好客户之间重新分配,一方的收益则是另一方的损失,其盈
亏之和为零。金融创新只是在微观上降低了风险,在宏观
上却是将风险从风险回避者转移到风险偏好者,以新的方
式重新组合,金融体系的总体风险并未因此而减少。
三、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我们知道金融创新无法消除整体风险,而只是分散
和转移了个别风险,而且在当前的金融创新活动中还产
生了新的金融风险,这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挑战,在
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风险将更加复杂,治理或者规避将更
加的困难。具体表现如下:
(一)金融创新带来的资产证券化加剧了金融风险
证券化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促进了金融商品的标
准化,也为投资者防范风险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手段。然
而,证券化仍容易产生许多问题。对于银行而言,能够证
券化的资产首先是质量良好的资产,尽管它可以利用时
间差将不良资产置换出去,但它也必须冒信誉受损的风
险。对于货币当局,证券化也为其提出了许多挑战。首
先,它使货币当局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直接控制能力减弱,
这必然影响到货币政策执行的效力。其次,证券化所产
生的许多证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常常成为货币的代用
品。这就打破了货币当局对货币发行权的垄断,形成一
种货币竞争的局面。同时,货币当局难以对货币给出明
确的界定,这也削弱了它控制货币的能力。
(二)投机市场的存在加大了风险破坏性
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为金融市场的安全提供
工具,但与避险相对应的还有大量投机行为的存在。因
为如果没有投机者,避险者就无法将风险转移出去。衍
生产品市场的出现,为客户提供了进行投机和避险的场
所。而衍生产品具有的高流动性和杠杆作用,使得这个
市场具有极大的波动性和破坏性。因为一旦投机失败成
为大多数进入者的结局,则不仅避险功能无从谈起,而且
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冲击和破坏性更是常规的金融业务所
无法比拟的。
(三)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经营风险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同质化,加剧了金融机构间的
竞争,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缩小。激烈的竞争迫使各金
融机构不得不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这又导致金融机构经
营风险增加,信用等级下降。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和自
由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这对一国的汇率及
银行的流动性造成影响,此外,一些金融创新工具能把本
该属于本国的经营或投资风险,通过风险输出影响全球
资本市场,这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美国的次货危
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之大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四)金融创新产品风险主要来自市场基础不完善以
及使用不当和监管失控
在开放经济中,只要经济、尤其是金融市场价格存在
不均衡现象,就可能被国际游资利用。国际游资往往是
洞悉并顺应了市场向均衡方向演变的趋势,才投机成功。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果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产品创新过
渡,超过了本国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遭受国
际游资袭击的可能性就会增高。“市场中留有投机的空
间是政府的错误”,索罗斯的这句话不无道理。相对而
言,欧洲货币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风暴、华尔
街金融风暴等一系列风险事件都证明了内因是危机产生
的直接根源,而国际游资利用创新金融工具冲击是外因,
只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发展金融创新产品
市场应充分考虑本国的市场基础条件,宏观经济管理部
门应该经常检查本国经济是否存在不均衡,并主动调节。
四、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当前金融创新
从某种角度来看,此次华尔街金融风暴给世界范围
内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但我们
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而畏之如虎、敬而远之。因此,在促进金融创
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
(一)加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提供良
好的外部环境
从监管理念上,引领创新与稳定的协调发展。从国
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创新作为金融
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监管当局应鼓励而不是限制的。
为促进金融创新,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放松管制,但放松管
制决不是放弃监管。在某些方面的金融监管应该是进一
步加强,如打击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手段等。因此,监管
既要维护金融稳定,又要鼓励金融创新,重要的是把握好
鼓励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尺度,区别违规与创新,找准监管
切入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创新———监管———创
新”的良性互动、螺旋式上升的正常态势。
从监管法规上,在完善健全监管法律框架的基础上,
提高法规的前瞻性。金融监管法规的制定要有更大的包
容性,制定的程序要有公开性,不但要考虑金融监管的要
求,也要兼顾被监管对象的利益,为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
新提供一定的空间。要引导金融业从单纯的产品创新向
产权制度创新、经营体制创新、组织体系创新、市场结构
创新等方向发展。尽快推进目前的法规清理工作:一是
应尽快修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以适应银行创新业务的
实际需要。对银行业竞争中互相攀比打“擦边球”现象,
规避法规的创新业务行为,应迅速地完善法规。二是要
及时废止或修改过时的法规,特别是涉及同业的交叉业
务,如个人理财、代理证券、代理保险业务等,要有针对性
地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
(二)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自我风险管理
首先,必须对金融创新利弊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要
有足够的思想准备。透过此次影响之大的美国次贷危机
发现,金融创新中类似衍生产品的创新工具确实存在着
事前不为人知的巨大杀伤力。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
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必须确立
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其次,金融机构要统一制定有
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
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体系,
对风险进行科学度量。此外,金融机构在创新新产品,推
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切勿盲目从事,
急于求成。
(三)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一个国
家仅靠本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已不足以维护经济稳定
和对付金融风险,而需要各有关国家在防范、遏制经济、
金融风险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比如中国可以与国外政府
签订相关合作监管的协议,还可以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并
且参照其标准制定中国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规则,
从而达到全面有效监管的目的。
(四)在金融创新的路径上设好防火墙
金融创新的路径大致有三条,即金融产品、机构和制
度创新。由此要防止金融风险向危机的过渡还须做到:
从金融产品创新来看,应该以优质资产来衍生出新
产品,不良资产始终只能作为补充。同时,处于创新初级
阶段的我国,更不能追求过于复杂的金融技术,而先要创
新出各种债权和股权类基础产品,避免好高骛远的发展。
从金融机构创新来看,核心问题是要关注混业经营
的风险。混业经营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我们只能遵循渐
近式的改革,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推出。作为金融业的微
观主体,所追求的依然是成为主营业务突出、专业优势明
显的金融服务机构,而不是无所不包的全能银行。
从金融制度创新来看,最重要的就是监管制度和创
新激励约束制度。政府对创新的激励约束政策,要关注
经济周期性风险。产品创新本质上是对未来前景的看
好,如经济背景逆转,则可能出现创新失败,美国房地产
市场低迷与次级债危机的关联,就是很好的例子。针对
我国来说,就是在需要控制市场流动性时,不要鼓励推出
增加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参考文献]
[1]杨涛.所有金融危机背后都有金融创新影子[N].
上海证券报.2007-12-06.
[2]楼文龙.金融创新的背景与主要趋势[J].中国金
融,2007(1).
[3]唐双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支持金融创新
[J].中国金融,2006(13).
[4]张晓琴,冯莉.论金融风险与金融风险管理[J].商
业研究,2005(2).
[5]程克群.金融监管如何为金融创新服务[J].商业
时代,2005(12).
[6]施维书,陈刚.论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J].特区经
济,2005(3).
[7]尹龙.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与金融监管体制演进
[J].金融研究,2005(3).
F.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的论文应如何展开
哈哈,商业银行方面的论文 鄙人比较擅长
之前搞过利率风险管理研究的
应该跟你的差不多的,
所以 咱们可以交流的
G. 求关于金融管理的论文题目!!!
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稳定货币值和货币供求平衡等目标而对货币资金所实行的管理称之为金融管理.下面学术堂为大家整理了二十条关于金融管理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讨
2、三门峡市农村金融管理与创新研究
3、我国金融类企业真实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4、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5、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的比较研究
6、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管理分析
7、面向年轻用户的个人金融管理需求研究与移动服务设计
8、金融危机背景下寿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9、金融资产管理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10、金融管理与实务实训室项目管理的研究
11、X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对公业务客户贷后管理问题研究
12、构建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思考
13、金融管理体制的极左范例: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研究
14、基于工作特征基础上的工作绩效改善研究
15、基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