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是如何如何缴税的
一、应该交哪些税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分配关系。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税款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人你应当对照下述情况,依法自觉如数交纳税款:、】
1、从事生产、收购和进口经营的,国家规定的应税产品应缴纳产品增值税和营业税;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缴纳所得税;
3、从事农业生产并获益的农民,应缴纳农业税;
4、自筹资金进行破土、动土、修造等基本建设活动的,应上缴建筑税;
5、将原油、重油用于生产燃烧用途的,应上缴烧油特别税;
6、如果占用耕地盖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则应上缴耕地占用税;
7、从事生产和进口盐的,应缴纳盐税;
8、从事应税牲畜交易活动,要上缴牲畜交易税;
9、如拥有或经营管理、承典和代管应税房产的,则应缴纳房产税;
10、从事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应交纳资源税;
11、拥有并使用车辆船只的,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12、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应缴纳关税;
13、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并依法取得个人收入的,要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二、纳税人怎样缴纳税款
1、自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在征税工作中,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货物和应税财产进行查验登记。对于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责成其提供纳税保证人或预缴一定数量的纳税保证金,限期进行纳税清算,超过期限未进行纳税清算的,由其保证人负责缴纳税款或以所预缴的的保证金抵缴税款。
⑵ 详解金融增值税新规: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很多金融产品以前都是交营业税,是根据机构整个的营业额,乘以5%统一增税,现在改成增值税后,每一个业务都要收取,每个业务结构不一样,有进项、销项等,和以前的方法不一样,因此给金融业务带来的影响不一样。
一、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股票为例
(一)如何确定股票的买入价确定股票买入价时,是否扣除股票持有期间的股息?增值税目前没有固定,但是可以参考营业税的规定。《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规定,股票的买入价,按照购入价减去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的余额计算确定。
(二)如何计算转让股票的销售额假定A公司2015年4月购入一只股票,2016年5月转让。购入价是100元,持有期间取得股息5元,卖出价是120元,支付佣金和收付费2元。则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20-(100-5)=120-95=25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5/(1+6%)*6%=1.415
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债券为例
(一)如何确定债券的买入价 在确定债券买入价时,是否要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明确规定,在确定购入价时,应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但是根据营改增后的规定,不应自买入价中扣除利息。因为,在营业税时,持有期间的利息,在转让前,是不征税的。但是,营改增关于贷款服务的税目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也就是债券持有期间,只要取得利息,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因此,在转让债券时,不应再自购入价中,扣除持有期间的利息,不然就重复征税了。当然,没有征收过营业税的利息,应该自购入价中扣减。
(二)如何计算转让债券的销售额A公司2017年8月转让债券收入100,该债券是2015年9月购入的,购入价是60元,2016年1月取得利息5元,利息收入没有缴纳营业税,2017年1月取得利息6元,缴纳了增值税。A 公司2016年金融商品转让亏损15元,2017年8月之前,当年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元。则转让债券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00-(60-5)-15=100-55-15=30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30/(1+6%)*6%=1.7
⑶ 我公司将银行闲置资金购买部分短期金融理财产品,理财收益要交税吗,都要交什么税。以上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赵润静 点击次数:258次 时间:2010-3-11
作为一种小额电子支付工具,近几年储值卡在我国迅速发展,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可以说,储值卡在刺激消费、拉动内需、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储值卡发行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非金融机构发行储值卡越来越多地跨行业参与小额支付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担当起货币职能,这不仅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带来影响,而且,一旦发卡机构因经营不善或倒闭等出现支付风险,极有可能给持卡人带来经济损失,从而给支付体系的安全带来冲击。因此,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规范储值卡的发行与运作,推动储值卡类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一、储值卡应用及存在问题
1.储值卡的应用
储值卡根据使用范围不同,一般分为单用途和多用途储值卡。最初的储值卡主要是单一用途,由发卡机构自身提供商品或服务,如电话卡和校园卡等。单用途储值卡仅限于行业内部使用,不涉及外部资金的清算和往来。
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多用途储值卡(一般为带芯片的IC卡或者带内置晶片的非接触式智能卡)逐步出现并迅速发展,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例如城市公交卡,不仅应用于公交系统,还广泛使用于书店、影院、药店、超市等小额支付领域,有的还实现了周边城市跨地区联合通用。多用途储值卡的使用一般涉及发卡机构、商家和消费者。持卡人预先交付一定资金金额并存入卡内,以卡内金额支付发卡机构或由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一般的交易过程是:持卡人持卡消费时向商家付款,卡内金额转移到商家的销售终端里,商家定期与发卡机构核对账目并将持卡人消费金额由发卡机构转移到商家开设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中,青海邮政储蓄银行。因跨行业使用,多用途储值卡存在第三方资金清算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储值卡合法性存在质疑
我国现有法律中,《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但对代币票券却未给出严格的定义。国务院自1998年下发《关于坚决刹住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之风的紧急通知》后,对代币票券曾三令五申进行查禁。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公室、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下发文件明确禁止银行发行代币券。因此,诸如商场之类的非金融机构发行储值购物卡曾引来多方争议,是否属于代币票券尚无定论。近年来,各类储值卡在全国各地区各行业迅速发展并广泛应用,但因合法性存在质疑,其存在及发展面临较为尴尬的局面。
(2)发卡主体众多,金融监管空白
目前,储值卡发卡主体涉及公交、市政、社保、缴费、商品零售等多个部门或行业。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仅规定了对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卡业务的批准和监管,对非银行机构的发卡和业务监管没有规定。另外,多用途储值卡跨行业多领域支付存在第三方清算问题,而对非银行机构的结算业务也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定。可以说,储值卡发卡机构从发卡、接受持卡人预付资金(具备吸收公共资金性质)到资金的清算都处于金融监管之外。
(3)发行机构资金监管缺位,潜伏信用风险
储值卡的发行以信用为基础,发行机构的经济实力是维护信用的保障。首先,因发行机构自有资金规模远远小于其吸收的社会公众押金和预付资金金额,当企业经营不善或倒闭时,难以向持卡人提供服务和商品;其次,因缺乏严格的资金监管,如果发行机构对于相当规模的资金沉淀运行或管理不当,亦将产生商业信用风险,造成支付危机,给持卡人带来经济损失。
(4)缺乏行业化标准,社会资源浪费
储值卡发行机构不同,采用的技术标准往往不同。商家的读卡设备和处理系统要识别和接受来自不同发行机构的储值卡技术标准,设备和系统有可能面临更新或改造,这种运行成本的提高,必将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
(5)支付范围扩大,银行卡市场份额减低
储值卡的产生源于一定的社会需求,对消费者、商家特别是对发卡机构显然具有明显的吸引力。储值卡越来越多地在公交、医疗、餐饮娱乐等小额支付领域拓展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卡市场的原有份额。银行卡作为“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引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监管规则、行业标准和安全性等诸多方面较非银行机构发行的储值卡更为成熟和规范,虽然储值卡在功能上明显有别于银行卡,但是如果对储值卡的消费金额和支付范围等要素缺乏限制,对较为成熟的银行卡市场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二、监管策略
单用途储值卡的使用仅限于行业内部,只涉及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不涉及外部资金清算和往来,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有限。因此,对单用途储值卡应当从方便管理、提高效率的角度鼓励发展,直接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包括发卡审批、登记备案、定期检查等,可不纳入金融监管范畴。但从货币管理及制订货币政策的角度需要掌握其规模发行时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因此,应由发行机构向储值卡业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发卡数量,资金规模和应用情况。
多用途储值卡则应在完整的金融监管框架下,实行严格规范的运行和管理。
1.建立法规,明确监管
完善及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代币票券”作清晰的界定,并明确规定储值卡的发行和使用范围。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担当货币政策制定、维护金融稳定职责,又是支付系统运行的监督及管理者,因此,应当明确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机构发行储值卡的监督管理职能。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由中央银行实行对储值卡及其发行机构的监管。
2.加强监管,规范运作
(1)建立严格的发行准入制度。应对发行机构资本规模、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发行主体内部建立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具备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措施。
(2)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一是规定发行机构用于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最低资金比例,要求发卡机构向监管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资金安全性的基本保障;二是严格限制发行机构对吸收的押金和预收款资金即沉淀资金的使用,严格规定流动性资金比例和资金经营范围,防止资金运行不当和经营风险等带来的支付危机。
(3)限定卡内金额。严格限定卡内最大金额、消费最大金额、使用范围等要素,江苏兴业银行,使非银行机构发行的储值卡在功能上既有别于银行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又能发挥其交易快捷、费用低、在银行卡覆盖不到的消费网点更易普及的特点,在小额支付领域发挥优势,与银行卡互为补充,共同发展。
(4)建立严格的日常监管制度。发行机构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资产负债表、发卡数量、资金规模、沉淀资金使用情况、年交易量、信息披露情况等信息,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3.制订统一标准
逐步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使多用途储值卡的设计具有充足的防伪技术,并因采用共同标准实现不同发行机构发行的多用途储值卡在读卡设备和服务终端上的通用,一方面降低运行成本,减少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使跨地区的联合通用更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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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金融投资企业都应交什么税,纳税的标准是什么
营业税,税率为5%。纳税标准如下:
1.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2.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股票、债券、外汇等的卖出价减支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原则上应按加权平均价核算,也可以选用财务制度允许的其他方式核算。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货物的期货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4.保险公司办理的储金业务
⑸ 请教:我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实现的 投资收益 是否缴税缴那些税谢谢!
公司的收益属于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大部分的理财收益都不高的,一年收益率最高也就5.4%左右,而且要求高门槛,5万,10万起步的!现在银行里的黄金白银理财最好:周期短(当天买卖即可见收益),收益高(每月保本收益5%),门槛低,有五家银行可以做,去当地银行办网好网银就行了,回来登录网银即可开通黄金白银理财业务,只不过你在开通的时候输入我们服务号,我们给您提供行情资讯,我做这个五年多了,每月保本收益3%! 望采纳
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都需要缴纳什么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购入理财产品如何计缴营业税,目前总局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以下地方口径供参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对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商品买卖,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⑺ 金融投资类公司怎么纳税
营业税,税率为5%。
纳税标准如下:
1.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2.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股票、债券、外汇等的卖出价减支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原则上应按加权平均价核算,也可以选用财务制度允许的其他方式核算。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货物的期货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4.保险公司办理的储金业务
⑻ 请问金融企业怎么交税
1,根据销售额交,只要是一般纳税人,税率都是17%。
2,17%是交给税务局,可以说是买方交给卖方,然后由卖方代交到税务局的。
3,抵扣是指己方购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取得票后到国税局认证就行啦,记住认证是有期限的(自开票之日起90日内,超期是要罚款)。
4,一般交税的时候在国税局都有个账户,把钱交到户上然后再申报就行啦,当然交现金也可以,不过现金也是交到银行(这个银行是指国税局大厅里的那个银行)。
(8)公司购进金融产品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我国目前的金融税制主要是对金融业(银行和保险业)征税。根据现行税法,目前我国对金融业征收的税种有14种之多,其中主要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两大类主体税收。
营业税的税基为计税营业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外汇转贷款费收入、手续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的转让净收入,2003年的税率为5%,但若加上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银行业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为5.5%。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银行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目前税率为33%。除了这两大主体税种外,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种。
⑼ 公司将闲置资金转入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如何记账,是否要交税,交什么税谢谢
一、若为保本产品,实则贷款利息(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定义: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点:(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二)另外还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附加税费,若销售方具有金融企业资质,还会涉及印花税(借款合同)。二、若为非保本产品,实则股权投资收益(一)此非增值税征收范围(二)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若持股不超过12个月,则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三、账务处理方面,可视情况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使非保本性质,通常难以行使股东全部权利,不太可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