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更好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下材料供你参考:
加强金融监管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如何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质的飞跃,建立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是当前所面临的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下手来加强金融监管:
(一)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为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遵循国际惯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开发的状况、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金融行业竞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履约水平显著提高,降低金融风险,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为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当对金融监管的执法理念进行调整,给金融个体更大的行动和选择空间,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明确金融监管内容。从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来看,主要存在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偏重于合规性监管和事后监管等弊端,已难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应当更新监管理念,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向经营性风险监管和功能性监管转变,现在的合规性监管主要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是一种一般性、浅层次、静态的金融监管方式;而经营性风险监管则是以风险监管为中心,着重设立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早期预警体系和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等,是一种深层次,前瞻性动态的监管方式,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提高监管成效;功能性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各监管规则,强调的是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二是从单纯维护金融安全监管提升到兼顾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上来。
过去金融监管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安全”,难免会产生“惜货”和“大量超额储备”等现象,这是一种监管成果的变形和异化;真正的监管应当在维护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在监管中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措施,将监管和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兼顾安全和效率。三是以外部监管向内外结合型监管转化。目前我国金融业自律意识较差,行业竞争往往处于无序和牺牲效率追求总量的状态,加上金融监管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所以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外部监管;但是从国外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来看,应当采用内外结合型监管方式,逐渐将监管重心转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督促他们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披露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看金融监管制效率和成果,从美国安然公司和环球电讯公司破产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完全披露信息或披露假信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当前,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披露的作不真实,如高估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等;二是披露的信息不充分,如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和风险管理的定量信息,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等;三是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规范和统一规定等等。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统一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标准,规范披露内容,
注重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真实性,满足披露信息的有用相关、可靠和中立,报表附注则应当包括会计政策、资产质量情况,可能构成损失的或有事项金额和衍生金融产品的实际状况等。要进一步改进披露方式,采用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补充报表的披露;创新披露手段,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以实时披露代替定期披露,以复合数据披露代替财务数据披露以期达到巴塞尔协议和国际通行惯例的要求。
(四)完善金融监管操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要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统一量化监化监管标准,确定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结构,确定金融业务结构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严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而保证适度竟争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科学地设计统一的金融机构报表体系,力求金融信息全面、真实和及时地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开发先进的报表分析软件,建立一套严格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运用结构、流动性、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等情况的比例分析体系,强化预警功能,对金融机构进行连续跟踪,充分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将金融风险扼制于萌芽状态。第三,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基本设施建设,因为金信息不仅是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进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依据,也是其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发展变化,标准统一,检索方便,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和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实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素质,我国己加入WTO,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汹涌而至,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同异,这些都要求金融监管人员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最新的技术手段,最先进的监管方法和最新的金融信息。监管人员如不具备这些素质,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备以上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一是要建立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机制,择优调配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实副监管岗位,并在人、财、物方面向监管一线倾,形成突出金融监管这一主线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对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如指派监管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践锻炼,逐步熟悉金融机构的各项金融实务和业务流程,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聘请学有所长,精通业务的学者,专家办理讲学,使监管人员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掌握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开拓视野,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着重抓好对监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考核,使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此外,金融监管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应当在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教训,在坚持效率性、协调性、独立性和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继续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使我国经济稳步、持续、健康的发展。
希望能帮到你。
2. 金融监管方面市场退出机制的含义及内容
市场退出是指金融机构作为法人退出金融业,不再存续经营。其核心是金融机构法人资格的消灭,即该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被剥夺或丧失。从退出的原动力来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可以分为主动式退出和被动式退出两种形式。主动式退出也称为自愿式退出,其主要特点是“主动要求离市”。被动式退出也称为强制性退出,是指由于法定的理由如资不抵债、严重违规经营、客户利益严重受损等,依据相关法律或行业制度,取消其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其主要特点为“被迫退市”。
3. 试比较中国金融市场与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中国存在哪些
中国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制度比较一国的金融制度一般包括三大要素,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金融机构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各种金融组织。金融市场是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主体从事金融活动的场所和领域。金融工具则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并能证明金融交易金额、期限和价格的书面文件。由于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上的主体,而金融工具是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活动的手段,对金融工具的交易构成了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因此,一国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下面我主要通过介绍美国、英国、德国三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与我国进行比较。
美国
《一》美国的以联邦储备体系为中心的金融机构体系美国的金融机构主要由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府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组成。
(1) 联邦储备体系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储备银行以及几大顾问性质的机构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监管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联储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确保美国支付体系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负责执行有关消费信贷的联邦法规。同时,委员会还须向国会提交起经营情况的年报,以及一年两度的有关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联储货币与信贷供应增长目标特别报告。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负责实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的专门机构,即由他来决定联储在公开市场上应做何种交易。这些交易是指通过买卖政府和联邦机构的证券,以吞吐存款机构的储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公开市场委员会也规定和指导外汇市场上美圆对外汇的操作。美国有12个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这些银行在本区内设立自己的分行。它们的职责有:提出有关贴现率的建议;存款机构的准备金,通过贴现窗口向其提供贷款;印制、保管货币;清算存款机构的支票,为其转帐;代理国库;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二》商业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有两个主要特点,双轨银行制度和单一制。双轨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的注册分为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单一制是指,美国政府一般不允许跨州设分支机构。还有美国对银行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除了50个州每州有一个银行管理机构外,联邦共有3个银行管理机构并存,即:财政部所属的通货总监、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三》政府金融机构 这是指有美国联邦政府创办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住宅信贷机构、农业信贷机构和进出口银行。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美国,将商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包括,储蓄贷款社,互助储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金融公司、投资公司以及投资银行。在这些机构中有的可吸收存款,如储蓄贷款社、信用社等;有的则不接受存款,且资产的流动性较小,如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等。前者称之为非银行存款机构,后者称之为非存款金融机构。
《五》美国在国外的银行二战后由于美元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货币,美国垄断资本迅速扩张,海外投资激增,以及跨国公司的崛起,需要巨额资金支撑美国垄断资本在海外的扩张,这样促使了美国银行在国外的迅速发展。
以上这些主要内容就是美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框架。
下面接着介绍英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部分。 英国英国的金融机构由两部分构成,英国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英格兰银行是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主要的职能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英国的银行系统种类齐全,数量众多,按照英国最新分类,"英国的银行"主要包括零售性银行、商人银行、贴现行、其他英国银行和海外银行等机构。
英国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各类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房屋互助协会、国民储蓄银行、单位信托公司、金融行、养老金基金机构、保险公司。分行制是英国银行体系的特色之一。
英国的银行最早普遍实行分行制,被称为英国模式,其特征是:总行设在大城市,然后在国内外广设分支机构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由此控制全国的大部分银行业务。英国银行制度另一重要特点是,存在着不少专门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贴现所。英国与其它国家不同,企业一般不直接向存款银行要求贴现,存款银行也不直接向英格兰银行要求贴现,而是通过贴现所办理贴现与再贴现业务。
最后,伦敦作为世界上重要的金融中心,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因而就有大量的外国银行云集伦敦。
德国德国的银行体系是从19世纪中叶,随着国家工业化及其所引起的资本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德国的金融体系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组成。德意志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拥有较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联邦银行被认为是欧洲各国中最具有独立性的中央银行,按银行法规定,联邦银行可以不接受政府对该行发布的指示。当联邦银行和联邦政府在处理问题上有分歧而不能取得协议时,政府只能提出推迟作处决定的要求,而不能否决银行的决定。
德国的商业银行资本雄厚,非常活跃,在金融市场上处于强有力的地位。属于商业银行的有大银行(主要三大家)、区域性银行、外国银行和私人银行。德国的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控制力较强,主要是采取参股办法进行控制,通过参股,形成许多以银行为核心的大的垄断资本集团,由于是同一集团,银行对企业资金的支持也是积极的。
还有德国的银行业务基本上是多样化和综合化。除了商业银行还有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
以上就是这三个主要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体系结构,下面我主要写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从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差别。中国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格局。具体结构是: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1)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它具有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一般特征:是通货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而设立,作为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其辖区内的金融监管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2)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成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它们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具体分工的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所以也叫政策性专业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银行。在起经营过程中,贯彻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
(3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主体地位的是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无论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几市场占有分额上,均处于我国整个金融领域绝对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以上三大板块以外,还有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上面的四大部分主要是介绍了四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部分。通过对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很大区别,我国可以借鉴它们的某些优点。
4. 中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的关系各自在市场上的表现
外资金融机构注重的是高端客户群
中资为占有市场罗卜白菜都收
5. 什么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一般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
6. 有哪些书讲解金融机构的运作和案例分析(比如某计划或案例如何策划和运作的)谢谢!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研究与案例分析
7. 体系同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有何异同
中西方不同的金融体制是由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政治体制决定的,西方是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参与者主体是民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领导下的混合特色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现代金融监管制度也发展了几百年的历史,最开始是由世界金融中心荷兰---英国----美国 。其实现在全世界国家的金融机构设置及业务监管模式,还有金融业态大体都差不多,都是由 保险 证券 银行业 三大板块组成的,剩下的就是金融创新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金融衍生品发展程度也不一样。西方的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更好更完善,他们的金融产品比较多,业态也比较丰富,。
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政府在金融制度监管方面比较保守,相对来说,中国金融机构发展也不成熟,市场化程度不够,因为中国几乎所有大金融机构都是政府经营,大家也知道体制内保守而又缺乏创新,所以导致中国投融资市场主要由银行承担,主要以间接融资,金融产品不丰富,辐射群体不广泛,社会资产分布也冷热不均。当然,随着中国金融业逐渐全开放也会与国际主流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趋同,同时中国未来金融业发展也会反向影响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监管政策。
这个课题太专业而又宽泛,涉及的知识也很多,这里没法一 一 展开详细描述,如果你喜欢的话,自己多到网上搜罗些相关知识学习。这样更能系统专业化得了解这行业,及这行业未来发展变化趋势。
8. 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体系同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有何异同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国外的金融体系咱国家都有,但每个市场里,品种不如外国多,比如人家外国有期货、期权,咱国家正在酝酿中,股票人家国外没有涨跌限制,也可以T+0,但国内还是有涨跌限制,并且T+1的,最大的区别还是法律法规的监管没有外国严格和严禁,咳,慢慢进步吧
9.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