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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村金融服务部分工

发布时间: 2021-06-16 22:11:23

1. 并村后两委干部如何分工

县并村之后 村干部有以下几种可能 1原有干部下调,职位不动 级别不动!2职位下调,级别不动或下调!(这是最坏预算,最好上面有人)3原有干部调离 或升职由政府调动

2. 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应如何分工、分别承担什么工作和责任

《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
驻村工作队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3. 村干部都有什么分工

村干部本身不就是村民代表吗?你是否想问能否选为人大代表啊?那需要一层层的选拔。只有你不间断为民着想,为民做事,村民们会看到的。选举的时候会给你投票的。

4. 村委会成员的分工是怎么样操作的

现在我想仔细问你一个也是有关于村委会中委员所任职位由谁来分工任职的问题:是这样的,村民委员会里面的下属机构妇女、计生主任,共青团书记,民兵营长,林果专干,农董,治保主任等职务是村委员会成员分工任职还是由村党委会成员分工任职?法律上有什么规定?现在我们村的经济权居然掌握在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手里?而是由村党委成员管理村的经济,竟然出现这样的事情是镇政府出文件通知定出来的。现在我村正在为这个问题争论,我们村委员会认为是属村委会的事务,村党委也认为是他们的事务。如果要是这样,那还有什么村民自治,还要《村民自治法》干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 蚌埠人民银行百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办法

紫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繁荣农村经济,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是依托村支部和村委会,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的为农户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机构,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资金使用效率低、农民理财不发达等现实问题。
第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与村委会合署办公,服务站工作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由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站长,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济能人中选拔招聘工作人员,并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有条件的村委可聘请金融机构离退休人员对日常金融业务进行指导。
第四条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的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部署开展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研究并决策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
第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设立、运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府办和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对乡村金融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指定相关部门及人员挂点乡村金融服务站,专门负责加强与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八条 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由行政村村委会向当地镇政府提出设立申请,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上报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行政村,也可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镇政府直接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设立。
第九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村委会(镇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交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核准,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对于批准成立的,通知其挂牌开展工作,并协调安排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挂点;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应当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对新设立的乡村金融服务站进行指导和培训。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到乡村金融服务站上门指导开展相关业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负责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一)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二)受理金融业务咨询;
(三)协助收集、反馈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信息、投诉、意见建议等;
(四)在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代理部分金融业务;
(五)协助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工作;
(六)协调处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纠纷;
(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
(八)协助开展反假货币、打击非法集资和六合彩等违法活动;
(九)贯彻落实国家惠农补贴的有关政策,协助农民办理各种涉农补贴、社保、医保、农保等资金的缴纳与领取;
(十)办理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主要宣传反假货币、反洗钱、个人信用、利率、汇率等政策法规;贷款、国债股票、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业务知识;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抵制六合彩等金融风险知识;其他百姓需要的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一)悬挂、张贴金融知识图片、宣传口号;
(二)在乡村金融服务站办公场所开辟“金融知识角”、设立信息宣传、公示窗口;张贴公布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三)协助举办金融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利用乡村广播滚动播报金融知识;
(五)定期联系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举办金融知识宣传会;
(六)其他宣传方式。
第十四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受金融机构委托,代办金融业务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流程进行办理。具体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收集农户贷款需求,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款材料,向挂点涉农金融机构推荐和报送申请资料;
(二)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情况,并及时反馈挂点涉农金融机构;
(三)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
(四)定期开展农户与挂点金融机构的对接互动,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处理乡村金融服务站收集的金融服务需求;
(五)代理办理评估、登记、保险等事项;
(六)接受农户有关金融业务咨询;
(七)金融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 农户向乡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的有关金融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进行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主管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反馈。
第十六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定期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按时将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原始数据报送县征信中心(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引导农民树立信用意识和金融意识,自觉维护自身信用记录。
第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导农村企业运用网上银行建立资金流转中心,推动电话银行在农村的广泛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民超市安装POS机具、ATM机具等。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与农户、金融机构的信息联系和反馈机制。通过开通联系电话、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等途径,帮助农民及时反映金融服务需求、投诉和意见建议等。
第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与挂点涉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促进村银(社、司)合作常态化。
第二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对服务站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理的金融业务咨询、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到村开展培训、对接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根据农户金融需求情况,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建立移动农村金融超市。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设备直接到村集中办理金融业务。包括:贷款申请、信用评级、组织信用担保、理财、结算、咨询和人民币兑换等无需在金融机构网点办理的金融业务。
第二十二条 各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培训方案,定期对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对成绩达标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与镇、村群众交流。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等部门应当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促进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村银(社、司)合作、农村金融服务改进等工作情况纳入镇政府和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该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六章 经费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县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县政府对工作突出的乡村金融服务站给予适当奖励;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助办理业务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金融机构和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派专人建立账户,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业务开展以及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奖励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守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农村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如何开展呢流程是什么样的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活动宗旨
宣传金融知识,积极引导农村牧区青年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科学理财,掌握信贷和投资技能,增加财产性收入,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团组织在提高国民金融素质、促进金融生态建设、服务青年生活、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宣传金融知识,服务青年生活,建设新农村新牧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至XX月
四、活动内容
xx团委协调有关金融部门,组织金融专家和金融机构青年志愿者,充分利用共青团组织和农村牧区青年中心的宣传平台,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牧区广泛宣传有关金融知识,把股票、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理财知识,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流程,以及反假币、预防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等常识,传送给农村牧区青年。
(一)举办金融知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播放宣传片、开展金融知识讲座、有奖竞答、广场文艺表演等宣传形式,为农村牧区青年提供金融知识咨询服务。xx团委将协调xx法学会金融证券法研究会、金融办、xx公司等有关金融部门在全区巡回宣讲各种金融知识。
(二)建立金融知识服务站。
xx公司与各旗县(市、区)团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金融知识服务站。通过xx公司网点向公众发放《送金融知识下乡系列丛书》,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提供便民金融服务。
(三)组织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xx公司组织本系统团员青年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并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牧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支持。
五、活动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
xx团委会同有关金融机构成立“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行动方案。各级团组织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青年金融服务需求,制定行动方案并逐级上报。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金融机构按照行动方案,全面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金融机构对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评选“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精品行动、优秀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吸收有关金融机构分管领导担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沟通合作,构建宣传平台,努力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注重实效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长效机制。要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青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准确把握农村牧区青年的金融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努力打造品牌活动,构建长效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团刊、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上报有关活动的动态信息,交流活动经验,深化活动效果。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参与与合作,营造声势,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7. 村支部支部和村委的明确分工和职责是什么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分工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分工是:

1、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3、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7)村金融服务部分工扩展阅读: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社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村委会在议事时,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召开村班子负责人办公会议和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每一名党员都要以光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加议事,积极主动地、忠诚坦白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党员议事前,党组织要做好安排,每次都要有议事重点,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分工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党员议事要和党员大会区别开来,党员所议之事,主要是为党组织、村委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能做出决定,党员议事主要是议大事,不能事事都议,不能代替村委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