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
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B. 请问这是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为什么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的持股比例很低,如5%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允价值;
而长投的持股比例则较大,具有重大影响;当持股比例很低,同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公允价值,应按长投的成本法来核算。
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投的成本法两者共性是持股比例都很低,具体比例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低于5%,成本法核算的长投低于20%。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有活跃市场或容易获得公允价值,而成本法核算的长投没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所以这道题所述的投资应当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比较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与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法核算中是否相同。急求,明天有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成本: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前者长投入账价值为享有的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份额加上原并购被投资方时产生的商誉,后者等于支付对价公允(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支付券商佣金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于支付对价公允(包括初始直接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成本核算的长投计入管理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长投不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减值:长投持有期间不允许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通过损益转回。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长投不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确认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均确认为投资收益
D. 会计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概念
1.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如果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前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2)限售股权的分类
①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怎样计量的呀~
楼上的讲的不够全面哦~首先,交易费用都是要计入成本核算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为股票和债券。 如果是债券的话,购入时,按面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交易费用及支付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如果是股票的话,购入时,按交易费用加股票公允价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是没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这一项的哦~
F.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投资后只能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情况下,长投成本法个别报表转为可
需要,但是由于不需要追溯,投资收益的归属期调整只涉及因连续编报而做的分录。
借:投资收益(代替长投,已假定全部卖出)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代替以前的投资收益)
G.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按摊余成本计量,又按公允价值计量,无法理解。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有关系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在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时,要采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来计算。
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摊余成本,所以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等于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是影响摊余成本的,因此在确认减值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
(7)按成本法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算法: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4、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5、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6、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1)实际利率法摊销是折现的反向处理。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 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3)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4)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5)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怎么理解请举例说明!谢谢
你好,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是金融资产中比较难的一种类别,其主要分为两种工具的投资对象的,即一种是债券投资,一种是股权投资,
我们知道,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并按实际利率法对利息调整进行摊余,从而形成摊余成本的概念的一种历史成本核算形式。
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又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基础,对该类金融资产的期末以公允价值为依据来确认其期末价值的核算方式。
所以说以上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核算原则与基础的。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是分别根据其两种投资工具的不同而具有综合上述两种核算方式的特有形式。下面我分别就其核算要点概括一下吧!
对于股权投资为对象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核算的基本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有很大的类似性的,所以这一类资产的核算,你可以结合交易性金融资产去理解记忆的。二者的相同之处,都是以公允价值的核算作为后续计量原则的。所以都是会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问题的,不同的只是公允价值变动记入的对象是不同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去的,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是将公允价值变动额直接记入到了所有者权益中去了,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
对于债券为投资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是相对比较难的,其不仅要用公允价值作为后续计量原则,同时还得将债券所独有的利息调整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余调整相结合的,所以只有这类别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才会有“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不相等的,两个独立的概念的。也就是说,一方面到了期末后,对其债券成本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利用实际利率进行调整,同时也要对其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账面价值变动进行调整,两线合一,这就是金融资产中最难的一类了。
我这里手头上没有现有的例子,如果你在具体解题中有这样的例子,可以就此问题,通过实例的办法,让我给你解析!
愿我的回答,对你从整体上理解金融资产的核算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I. 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后能冲回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可以转回,但是需要区分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只能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而不能通过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通过损益转回。
J.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的减值损失等。
2、“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盈利或损失等。
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10)按成本法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
1、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从而形成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改按权益法核算当期的投资收益。
2、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转换为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成本法核算。
转换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初始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改按成本法核算当期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