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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融资担保执业资格

发布时间: 2021-06-13 12:01:21

⑴ 怎样申请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说到借款,很多人都会想到银行贷款,一般银行贷款的常规要求包括:1、借款人需要是中国大陆居民并且符合贷款年龄;2、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借款人有稳定收入;4、借款人征信良好;5、借款人有良好的还款能力;6、其他银行贷款条件。不过,由于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在提出申请后等待银行核实审批才能发放,时间较长,很多人就选择了一些大品牌靠谱的信用贷款来解决急用钱的问题。

这里提示大家,信用借款最好选择市面上靠谱的大品牌,比如支付宝旗下的借呗,度小满金融旗下的有钱花。有钱花是纯线上申请的平台,申请简便、放款快、借还灵活,用户可以主动申请。有钱花的息费透明,大品牌更加靠谱利率低,日息低至0.02%起,借款一万元一天利息最低2元,最高可借额度20万,可以满足大多数贷款者的需求(点击进入有钱花官方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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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金融担保公司人员能不能凭成绩单申请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所有非银行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其他非银行业机构的考生、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但申请证书时已离职的考生)均不能获得证书。
非银行从业人员考试通过后将会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无需申请,考试结束后将按照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邮寄地址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以挂号信寄出。此成绩合格证明两年有效,两年内成为银行从业人员后即可申请证书,逾期成绩作废。

⑶ 担保投资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什么资格证件啊

担保投资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担保投资证(Guaranteed Investment Certificate,GICs)是一种安全的投资,可以为投资者的资金提供保护。

选择担保投资证,投资者的投资所赚取的利息会根据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与市场挂钩的公式计算。对许多人来说,担保投资证(或其他保守的固定收入投资)是对投资组合具保障作用的优质选项。

(3)融资担保执业资格扩展阅读:

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七条 资格标准: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资格考试都可以申请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 资格考试:根据资格认证办公室和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编撰的“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考试科目。考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判断和论述。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 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全国担保委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组织、命题、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委托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负责。

第十条 资格审核:凡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

⑷ 湖北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注意些什么

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申请条件要求,在申请条件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关于从业人员任职资格:
1、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相应具备履职所需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有良好的从业记录的专业人员。
2、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具备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要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3、从业人员应具备其分管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并且取得本行业主管机构或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应有三年以上的管理经验。

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申请材料上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对新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申请,应注意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涵盖了拟设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开展业务的行业和领域、组织管理架构、效益分析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内容。


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其他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须注明“融资租赁”字样,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2)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3)合营合同/章程无需规定“投资总额”,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中也无“投资总额”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4)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5)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6)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7)境外投资者应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

⑸ 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佳担保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1日,是由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北京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2011年12月,诚信佳担保公司获得了由北京市金融局颁发的有效期为5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
诚信佳担保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担保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律事务部、财务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等专业职能部门,同时设置了评审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等决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系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科学严谨,有效地巩固了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的主营业务。
诚信佳担保公司自高级管理层至基层员工均具有较为丰富的担保从业经验和资历,公司人员构成以金融、投资、财务、法律专业为主,总体人员学历结构层次较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的100%, 60%以上人员拥有3年以上金融或担保行业从业经验,其中高级管理层均拥有5年以上担保从业经历,主要部门管理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中高级经济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公司人员配置合理,专业化程度较高,在企业经营管理、金融服务、风险控制、资本运作等方面具备较为突出的优势。
诚信佳担保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性贷款担保业务,兼有部分工程履约担保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绿色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营业区域以北京市丰台区为中心,辐射至北京市全辖区。公司业务渠道丰富,合作范围广泛,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工商联合体以及各行业协会等建立了深入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十四家银行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累计综合授信总额度逾人民币90亿元。目前,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数量仍在进一步扩充,预计2014年度签约合作银行可达20家。
作为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诚信佳担保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政策和监管标准,继续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紧跟区域规划发展方向,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心,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不同行业特点,稳健灵活地展开担保业务,设计开发更灵活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延伸业务范围,实现服务方式的创新,树立更为专业高效的品牌形象,晋身融资担保行业的前列,争取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法定代表人:何维
成立日期:2003-12-31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577055984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Beijing Chengxinjia Sponsion Co., Ltd.
人员规模:50-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0号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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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关于投融资担保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担保投资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七条 资格标准: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资格考试都可以申请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 资格考试:根据资格认证办公室和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编撰的“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考试科目。考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判断和论述。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 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全国担保委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组织、命题、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委托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负责。
第十条 资格审核:凡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获得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直接向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2、向当地投资担保主管部门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3、无从业经验但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当地担保机构推荐或实习证明。
第十一条 证书颁发: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并在全国担保委官方网站上公示,该证书在全国投资担保行业内有效。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十六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资格认证证书管理系统将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记录。

⑺ 融资担保公司行业前景可好啊 从事融资担保工作职业前景可好

我就不复制粘贴那些大段宣传的了,就客观来讲这个行业还很年轻,相比较有上百年历史的银行业、证券业,担保行业在国内不过不到20年的历史,所以现在普遍的市场认可度不高,群众一提到担保公司就觉得像中介一样,银行则对大量的担保公司收取高额保证金才认可其担保资格,加上行业机制不健全,使得担保公司良莠不齐,其中存在大量投机分子,借担保之名放高利贷、商业行骗等,不过由于当前信贷紧缩的大环境影响,以及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给担保行业的成长带来了机遇,加上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力提倡,这些都有助于担保业的发展,当前国家也开始出台政策开始规范担保行业,最密切相关的当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范了担保业的基本进入门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他要求各个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总得来说担保行业正在高速发展,不过新的一轮行业洗牌已经开始,如果你想从事担保行业最好找一个好一点的起点,诸如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或者行业协会开办的担保公司,如果是民营私人的话最好是注册资本比较雄厚的,业界口碑较好的,这样职业前景相比较而言明朗点,这些公司的客户一般都是银行或者协会介绍,或者是已有客户介绍,企业基本面什么有一定保证,不会出现可能进入某些私人担保公司然后发现自己变成像卖保险一样到处拉客户的无奈,希望对你的职业规划能有帮助~

⑻ 金融方面有哪些职业

  • 银行业(包括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

  • 证券业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

  • 保险业: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 信托业:信托业(Trust Instry)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 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

  • 投资银行业:投资银行业是指以,、项目融资、资金管理、公司理财等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与金融咨询的行业。

  • (8)融资担保执业资格扩展阅读:

    金融业起源于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寺庙和公元前 6世纪希腊寺庙的货币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业务。

    公元前5~前3世纪在雅典和罗马先后出现了银钱商和类似银行的商业机构。在欧洲,从货币兑换业和金匠业中发展出现代银行。最早出现的银行是意大利威尼斯的银行(1580)。

    1694年英国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这为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确立了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⑼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印发以来,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完善政策法规,明确监管责任,推进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融资性担保行业基础薄弱,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机构规模小、资本不实、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一些担保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规范。为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定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重点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
(二)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构建适度审慎、联动协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快培育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严密、风险管理有效、具有较强承保能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融资性担保体系。
二、推动行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稳妥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承保能力。要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行业性、专业性担保业务,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形成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特竞争力。鼓励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和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鼓励县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强行业资本实力,促进市场竞争,满足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
(五)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自律管理、开展教育培训、实现行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储备和使用规划,逐步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三、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外部环境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足本地实际,科学规划,按照市场原则合理布局,重点扶持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制定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强扶持资金管理,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扶优限劣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因地制宜,通过设立再担保机构等方式,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核奖励等手段,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实现扶持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七)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审贷流程,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长期、稳定、深入的业务合作,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征信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征信管理制度,促进信息交流共享。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查询、确认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八)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抵(质)押相关制度,研究建立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公示和查询平台;为担保债权的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支持,维护融资性担保机构合法权益。
四、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
(九)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对地方监管部门的履职评价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地方监管部门等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为主体,协调配套的融资性担保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加快建设标准统一的统计信息系统,提高行业统计分析工作水平。
(十)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融资性担保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地方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地方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审慎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监管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

⑽ 注册融资租赁公司 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主要有以下七点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关于从业人员任职资格: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所述“专业人员”指具备履职所需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记录的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指具备其分管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并且取得本行业主管机构或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指三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
二、申报材料
(一)对新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申请,应注意审查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涵盖了拟设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开展业务的行业和领域、组织管理架构、效益分析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内容。
(二)对已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增资申请,应注意核查原注册资本是否已全部到位,并要求公司对运营及已开展业务情况、增资资金具体用途等进行如实说明。
(三)同一投资者及其母公司在境内设立两家以上融资租赁公司,须提供已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须按期到位)、业务情况说明。新设公司的业务领域应与已设公司有明显区别。
三、审核要点
(一)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须注明“融资租赁”字样,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二)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三)应要求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
(四)合营合同/章程无需规定“投资总额”,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中也无“投资总额”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五)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六)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七)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