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融资类保函有哪些
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例如:
1.履约保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结束后签订法律文件后,甲方会要求乙方提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乙方能够正常的按照合同条款履相关条款,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履约保证金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提交,可以减少资金的占用和增加项目的正常。
2.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产生时间为2004年,目前主要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两个种类。作用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在民工工资发生索赔的情况下,建设局持保函向担保方,要求担保方索赔后者调解,以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问题。
3.预付款支付保函,预付款支付保函主要是让建设单位合法合规的使用预付款的保证函,若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预付款则业主方有权索赔。
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的区别包括适用情况不同和有无编码的区别两个方面。融资类保函一般为以企业寻求融资以及帮助企业取得授信额度而开立,并不存客观贸易背景。而非融资类保函则具备客观的贸易背景。另外,融资类保函带ISIN编码,非融资类保函不带ISIN编码。
融资性保函又称“融资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非融资性保函是指在规定范围内,以客户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条件为基础,银行为客户的贸易或工程投标等非融资性经营活动开具担保文书提供信用担保。
简单来说,融资性保函是为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而非融资性保函则是针对具体的贸易、投标或其它某种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
㈡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融资性仅仅保函的业务品种有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非融资性包括消费贷款和投资贷款。
2、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可以做资金过桥、财产保全担保、工程担保、合同履约类担保、信用仓储担保、出口保付代理业务等。而融资性则是以企业融资、个人贷款等业务为主的。
3、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就是与银行合作,替借款人担保,他们有银行授信额度。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在国内大多主要做资金过桥及短期借贷业务,就是俗称的高利贷。
㈢ 什么是非融资性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
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 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其他经 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3)非融资性履约担保扩展阅读
变更终止
(一)、担保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1、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行业指导部门交回原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或者核定等级后领取相应的等级证书;
2、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行业指导部门备案,取消其资质等级资格后,依法按企业歇业、破产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行业指导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的,应终止担保业务;
5、股权发生变更。
(二)、 担保机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应依法保护其财产,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
㈣ 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是否合法
名义上合法
但是其实就是自己给自己担保
实际用款人出事了
公司也就出事了
都是忽悠外行的把戏
㈤ 融资类和非融资类保函的具体区别,请详细说明,不要字面理解
区别:
1、两者所适用的情况不同。
融资类保函一般为以企业寻求融资以及帮助企业在某家银行取得授信额度而开立,并不存在真实固定的贸易背景。
非融资类保函一般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付款保函。另外还可能有财产保全保函、海关税款保函,这样都是有一定的贸易背景的。
2、有无编码。
融资类保函带ISIN编码,非融资类保函不带ISIN编码。
(5)非融资性履约担保扩展阅读:
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
借款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延期付款保函﹑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授信额度保函等。
非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海事保函﹑即期付款保函﹑关税保付保函﹑诉讼保函等。
㈥ 如何区别“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定义如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就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㈦ 以下哪些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哪些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业务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保函业务、再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出口退税贷款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交易担保、企业产权交易担保。
㈧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
1、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 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
2、其他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3、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担保的定义如下:
1、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
3、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