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有什么区别是否存在包含关系
一、在初始计量上的区别
1、股票。初始计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交易费用的处理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其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若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其核算一样,都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2、债券。则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支付的价款中若含已宣告的利息,则借记:“应收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其差额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相似。
二、在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区别
1、若为股票,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宣告之日都记为借: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则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时则作相反分录。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低于帐面价值时,则作相反分录。
2、若为债券,确定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时,在资产债表日,按票面金融乘票面利率,借记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确定为按可借出售金融资产时,则要看该债券是什么类型的,若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则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差额部分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若为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金融,贷记“投资收益”,其差额部分记入“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利息调整”
三、在出售时的区别
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期帐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其差额记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在资产负债表日已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记到“投资收益”中。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融,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帐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将该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记入“资本公积—其他公积”的累计变动额转出,其差额记入“投资收益”
四,上述不同的核算方法,则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选择。
在股票投资(短期,仅以交易出售为目的)时,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在资产负债表日,前者将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后者不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这将给企业利润带来调整空间,势必将影响到税收。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在叫什么
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你想想实际生活的例子,我们就拿最典型的炒股来说,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获利,划分到交易行金融资产理所应当,可以理解吧!那么交易费用其实在你购买股票的时候就会产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时候从你的帐户里扣除对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时候扣除相当于从你的收益中扣除这个费用,可以类似看成投资收益的扣除,不知道这样你能理解吗?!按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如说股票,它的变动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等直接作为投资费用,记入投资收益,就象印花税要记入管理费用一样,会计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相关交易费用,一般是指购入时的手续费等,要直接进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否则与取得的实际成本不符,初始成本不包括债券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包括相关税费。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贷方反映因投资而发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因投资而发生的损失,取决于投资收益科目的性质。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借:应收股利/利息
借: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购买日,购买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利息,是已经发生,没有收到,所以进行确认,计入应收账款;只有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才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购入的分录是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交易费用是在借方反映,等于是冲减的投资收益。这是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交易性资产取得的收入也是要计入投资收益的,所以,相关的费用也要放入投资收益。购买时计入投资收益是因为投资期限较短,没有必要放入成本,等你学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非企业合并)就了解了。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买进卖出获利,所以相关费用直接计入损益。而长期股权投资等,是长期资产,就好比固定资产一样,所有的相关支出都会计入资产成本,而不是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类时就分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里,所以交易费用不能计入成本。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限相当较短,且最终收益不确定,如果把这部分费用计入成本了,会虚增资产,处置时有可能增加损失,出于谨慎性原则,应当在取得时就将交易费用列为损益。
D.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几个问题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变动入账 为什么还要提减值???
应区分下跌是否属于重大或者非暂时性下跌。如果认为属于重大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则构成了减值的客观证据,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一般情况下的价格下跌可以直接减少权益,无需计入损益。
提减值的话 之前的资本公积怎么处理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公允价值的暂时性差异变动时,计入资本公积,这个资本公积作为一个过渡性的科目,核算的是资产未真正实现的损益。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那就是公允价值的持续下跌,且预计将来短期内不会回升,此时可以理解为损益真正实现,所以应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如果之前公允价值上升,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要转出。站在会计的角度,同一项资产不可能一边核算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一边计提着减值,这样不符合逻辑,所以不管之前产生的是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还是收益,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都应将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最终体现为减值的一种状态。
3.还有一个地方不是很明白 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候要把资本公积转为损益 但是期间发生的价值变动应该不会影响最终损益的啊 这样做一笔分录不就不平了吗
处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时,应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从原则上讲,取得所有资产的成本包括所支付的全部与取得资产相关的必要费用,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却进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这一会计科目,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要在当期计入损益,所以在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产生的费用是直接记入损益,或者是等年底重估价值时候再记,对当年和以后年的报表都没有区别,所以为了省掉这个麻烦,就在购买时直接计损益处理了。
F.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问题
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就是用它的摊余成本减去它的公允价值,其中摊余成本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算方法一样。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摊余成本和账面价值并不一样,之所以要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因为正常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并不影响利润表,但是特殊情况下要计提减值准备并影响利润表。
G.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问题
07-1-1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72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7800
07-12-31(题目的4%是实际利率吧,不可能有两个票面利率呀)
借:应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8888
贷:投资收益 38888
08-1-1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08-12-31
借:应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9243.52
贷:投资收益 39243.52
09-1-1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09-1-10
借:银行存款 90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9668.48
投资收益 88331.5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 1000000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问题
1,2008,01,01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
应收利息 4
贷:银行存款 204
借:银行存款 4
贷:应收利息 4
2,2008,06,3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 (206-2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6
3,2008,07,02
借:应收利息 4 (200*4%*1/2)
贷:投资收益 4
借:银行存款 4
贷:应收利息 4
4,2008,07,10
借:银行存款 102
投资收益 1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1/2)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1/2)3
借: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6*1/2) 3
贷:投资收益 3
债券对2008年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 =4-1+3=6
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不懂.请举例说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
J.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为了反映和监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和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核算。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不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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