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两种业务要区分核算,两者区别就是长期应收款是约定的收款期超过1年的。
② 请问收到融资租赁贷款怎样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卖出的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收到货款,已经开票的业务: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收到货款,没有开票的业务: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③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①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②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3)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1)期末
①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②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①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②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①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④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1)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④ 长期应收账款方面关于融资租赁不懂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尽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也有设备购买人的身份,但购买设备的实质性内容如供货人的选择、对设备的特定要求、购买合同条件的谈判等都由承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是租赁物件实质上的购买人。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⑤ 融资租赁能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增信么
现在越来越多以应收账款质押作为非标融资的增信手段,在操作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应收账款质押以在“中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的办理出质登记为标志,宣告应收账款质押权设立。
2、设立应收账款质押是否要通知次债务人的处理。
次债务人即该笔应收账款的付款方,现在稳妥的操作方式是质押权人和质押人应书面通知次债务人该笔应收账款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和还款的特殊账户,并要求次债务人就上述通知内容向质押权人出具一份书面的确认书或承诺函。
如果应收账款质押如果没有通知次债务人,后果将很严重,则次债务人将依据物权法定原则和债的相对性原则,向质押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进行清偿。然而,如果通知了次债务人,但没有取得次债务人的书面确认或承诺函,结果依然比较麻烦,即依据债的相对性原则,通知无法对次债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在实践中,一定要在通知次债务人并获得次债务人的书面确认或者承诺函的义务作为抵押合同的某个条款(最好是前提条件),通过质押合同的约定促成质押人负责通知次债务人并为质押权人获得书面确认和承诺函。
3、应收账款质押权和次债务人抵消权的冲突处理。
如果次债务人对质押人也存在债权,则会有质押权人向质押人主张质押权和次债务人向质押人主张抵消权的冲突。有观点认为:1、次债务人行使抵消权是主动行使,不是被动受偿,不能等同于普通债权的受偿;2、应收账款质押权虽为物权,但其依附于应收账款的存在。根据《担保法》第73条,质权因质物消灭而消灭。一旦次债务人主动行使抵销权,应收账款即不复存在,应收账款质押权也归于消灭;3、基于前文所述的债的相对性原则以及物权法定原则,次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由此,我们看到应收账款抵押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旦次债权人行驶抵消权,则应收账款就没有了,据此存在的应收账款抵押权就此灭失。此时,质押权人只能依据《物权法》第216条(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要求质押人增加相应的担保。但这时质押人的财产情况往往很艰难了。
因此,质押权人应在实务操作中增加下面几道风险防范措施:1、在签署质押合同之前,对质押人和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查;2、在质押合同条款中订立,要求质押人促成次债务人无任何债权的确认书及承诺函,或者如次债务人对质押人有债权但承诺不行使抵押权的书面确认书或承诺,若行使抵押权则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的书面确认书或承诺函。(这里引入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是因为抵销权系属法定权,不可以简单地放弃行使)。
4、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
根据《物权法》第219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应收账款质押权属于权利质权的一种,其实现同样适用于以上条款。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拒绝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因此,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时,质押权人可以要求次债务人对其承担清偿责任
⑥ 求助:融资租赁公司账务处理
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了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的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满足一项或数项以下条件的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选择权;
3)即使租赁资产所有权没有转移,但租赁期占据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动,只有承租人可以使用;
二、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为承租方有权行使使用租入资产的权利的开始日期;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的,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以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出租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担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之外的资产余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账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三、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涉税处理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⑦ 融资租赁怎么入账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①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②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3)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1)期末
①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②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①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②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①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④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1)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⑧ 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属于本次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吗
主要看登记物是什么?不同的登记物,登记机关也不同。房产抵押登记到房管局、土地使用权抵押到土管局、车辆抵押到车管所、设备抵押到工商局。质押出了权利质押需登记外一般不需用登记。
⑨ 关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运送的是办公用品,借:管理费用--其他费用
如果运送的是购进商品,则应与商品一块,借:库存商品
如果运送的是购进原材料,则应与原材料一块,借:原材料
如果运送的是销售商品送货上门,则借:营业费用--运杂费
二级科目根据公司管理需要而设置.可以设置:交通费,将各费用笼统核算,也可以在设置三级明细:租车费、汽油费、过路费等.
首先要有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决定如何做账.如果没有合同,有些费用(保险、车船税等带抬头的发票)由于发票抬头不是公司,不能入账.如果有合同就可以入账了.
如果是经营租赁,所有的费用直接记入制造费用(生产用车)或管理费用(办公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报销分录: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租赁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是融资租赁比较复杂,一般汽车也很少做融资租赁.
(9)汽车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扩展阅读
行政单位公车取消后汽车租赁计入科目
1、行政单位公车取消后租车费计入经费支出科目.
2、经费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为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所有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公务活动费用、设备的修缮费等等;
3、经费支出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或上级部门的拨款,拨入经费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
4、经费支出需要单独核算,并向财政或上级部门单独列报;
5、经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都有具体规定,行政单位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6、为了总括地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设置"经费支出"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 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贷方登记支出收回或冲销数;
平时该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年终转账后,该科目无余额.发生支出时的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年终转账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经费支出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