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租赁物保险第一受益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2.经营性租赁的租赁物设备折旧应与哪一方计提
租赁物件质量有异议,请承租人直接联系供货方,因为购买合同是三方签订的,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选择,出租方只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同时购买合同上应该是约定由供货方负责的,医疗设备质保是1年,其他的另算!
交银的金额一般较大,轮船 飞机 地铁施工设备是其主攻方向,单价小于1000万的设备很少考虑!且银行系租赁公司经常与大型国企联系,中小企业一般不考虑!
授信额度由银行专门审贷的人负责,这个不是说出来的,人家要调查的,我们公司质控一批人整天就做的是这个!
6我不清楚
7租赁公司内部规定,通常参照承租人前一年的收入,负债率,报表,和现金流来定@!
8租赁期满残值很低的,通常为100元人民币,租赁期满之后通常采用转租,续租等方式,但在承租人已经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满只要做一个所有权变更就可以的,这个承租人很乐意做的,如果承租人不做,那他很亏啊!
9服务费 ,咨询费,管理费都是承租企业的成本,包括承租企业支付的息差都是成本!
我所知道大概就这些了~~我是融资租赁公司的!
融资租赁保险的的第一受益人肯定是是出租人,不论保险费由谁支付~因为设备所有权是属于出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过后 租赁期限慢 所有权才可能转为承租人!
② CIF投保受益人
最好将保单的受益人写成卖方,当交单时,背书给买方。
因为货运险,被保险人在出险时,必须具备保险利益。
cif价交易,是通过目的港船舷来完成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的。在越过船舷之前,货损由卖方承担,如果此时直接在保单上写买方的话会出现一个问题。假设在货运途中发生事故货物受损,卖方不是被保险人无法索赔。买方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无保险利益,也无法索赔。
③ 投保时应该如何指定受益人
那么,我们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黄亮客户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最近我想给自己买份保险,保险公司让我指定受益人,我想对于我这样的未婚年轻人来说,还需要指定受益人吗?该如何指定?(海南 张先生)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决定如何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应当慎重考虑。受益人一般可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约定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而对于身故受益人,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予以指定,保险公司不能在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中预先约定,且法律对于受益人的指定有相关要求,因此其指定相对于生存受益人而言较为复杂。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般均需要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身故受益人在其中予以填列并指定。指定受益人并非购买保险产品的强制性要求,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受益人,也可以不指定。如果客户未指定受益人的,当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保险金予以分配。为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指定受益人。曾经有一位客户,在我的推荐下,为他的儿子购买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两全保险,在投保时由于其儿子未婚,当时并未指定受益人,于是在投保单的“受益人”一栏填写了“法定”二字。不久,客户的儿子与陈某喜结连理,不幸的是,该客户的儿子在一次车祸中意外身故,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后,第一时间对此案进行了受理。依据条款约定,需为其给付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但客户与陈某就保险金发生了争执,陈某认为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的配偶,理应有权享有全部保险金,而客户则认为自己是投保人,投保时儿子未婚,因此该保险金应该归自己所有。最后,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因客户当时并未指定受益人,也未指定受益份额,所以客户与陈某均为该笔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份额各50%。至此,此场纠纷才得以平息。在投保时,客户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建议客户在指定受益人时考虑清楚最需保障的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等。黄亮: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海口营销服务部营销总监。15年寿险从业经历,始终信奉“服务他人 成就自我”的人生信条。朱宏涛客户问题:我是一名在外企工作的白领,最近我想买份寿险,但是受益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我已经结婚成家但未养育小孩,在受益人的安排方面既要考虑到我的妻子,又要考虑到父母。请问我该如何安排受益人?能同时指定多个受益人吗?(湖南 马先生)同一张保单中可指定多个受益人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投保人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指定的受益人要明确。保险公司一般均会要求填写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指定不明确的,将可能被视为未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应当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其中,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自行指定受益人。3.在保险合同期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其中,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应当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可以在同一张保单中指定多个受益人。关于如何安排受益人问题,客户可以根据父母以及妻子的实际情况,比如收入情况、身体状况等,对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进行指定,保障那些最想保障,同时实际生活中最需要保障的人。如果客户没有对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进行特别指定的,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后,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保险金的受益权。我的一位客户为自己购买了一份身故保额为15万元的寿险,同时附加5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投保时,我就身故受益人问题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表示自己已婚但尚未有小孩,在受益人方面最好能同时照顾到自己的父母和爱人,但考虑到父母年纪已大,希望可以多保留一些受益份额给自己年迈的父母。听完客户的叙述后,我便建议她指定受益人,在同等受益顺序下,明确每位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客户非常赞同这种做法。最后,在我的指导下,将自己父母和爱人同时指定为自己身故受益的第一顺序受益人,其中父母受益份额为70%,爱人的受益份额为30%。这样,既能满足客户要求,合理分配受益份额,同时符合《保险法》规定。需要提及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客户认为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受益顺序、份额不妥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对受益人以及受益顺序和份额进行变更,避免受益人指定不当的情况发生。朱宏涛: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海口营销服务部营销总监。2008年入司以来多次荣获总分公司表彰。
④ 投保时,受益人怎么选择最好
投保时受益人一般有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如果是在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受益人信息就会默认为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不仅仅是只能指定一位受益人,可以指定多人为受益人的,受益人为多人时,保险金的分配比例也可以选择。法定受益人一般是按照《继承法》来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指定受益人可以避免可能会产生的家庭纠纷,有些人觉得法定受益人可能会比较公平一些,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谁也无法预料到家庭以后结构的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可能在预想的理赔结果跟实际的出入有些大。
指定受益人所需的理赔资料也相对更简单。如果是被保险人身故,则只需要指定受益人的相关资料,指定受益人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即可,而如果是法定,因为涉及到的人数比较多,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有的公司还要求全部法定受益人亲自去保险公司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所以建议大家投保时指定保单受益人,如果觉得指定一人不太合适,可选择多人为自己保单的受益人。
⑤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的区别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受益人都可以在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后进行变更,但只有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无法更改的主体。
关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推荐阅读这篇文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
投保人的权利又有哪些呢?
1、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
2、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
我们再来看看被保险人的权利又有哪些?
1、享有领取医疗、残疾和养老保险金的权利;
2、被保险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字则保险合同无效的权利;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⑥ 保险受益人怎么选
保险受益人,又叫保险金领取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人或投保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受益人如何选由于在领取保险理赔金的手续较繁琐,且每个受益人都必须在场,法定受益人往往人数较多,指定一个受益人能大大提升理赔速度。但在投保时若选择指定受益人,会填写受益人身份、受益份额、受益顺序等多种信息,所以现在大多数保险产品,特别是在网上投保时,为了优化投保流程,一般会直接默认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