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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购房尾款abs开发贷重复融资

发布时间: 2021-06-14 13:03:54

❶ 购房尾款abs 房企需要多大规模

所谓购房尾款ABS是一种赊销的首付款,相当于房企提前回款。对房企而言,带来的显著效果就是优化财务报表,仅仅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科目下的内部调整,整体属于表外融资
除此之外,发行购房尾款ABS还可以突破主体评级的限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整体融资成本。

❷ 房地产行业abs都是cmbs么

房地产行业abs并不都是cmbs,18年房地产ABS市场发行量2500亿,供应链ABS成为发行主力,CMBS和购房尾款ABS发行额占比也较高。

房企资质、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是房地产ABS核心要素,但各类型产品分析侧重点有所差异。从对房企集团的依赖程度看,供应链ABS>物业费ABS、购房尾款ABS>类REITs、CMBS。

(2)购房尾款abs开发贷重复融资扩展阅读:

截止2018年房地产ABS以CMBS和供应链ABS为主:

2016年以来房地产ABS发行量激增。2014年,房地产ABS仅发行5只,发行额为145.05亿,2016年发行明显放量,发行额近1000亿,是14年的6.8倍。2017、2018年,房地产ABS发行持续激增,分别达到1824.41亿、2454.52亿(截至2018年11月19日),同比分别增长83.78%、34.54%。

分产品类型看,不同年份的主流发行产品有所差异。2016年物业费ABS、CMBS和购房尾款ABS发行均超过190亿。2017年,CMBS发行继续放量,供应链ABS和类REITs发行大幅增长,而物业费ABS发行缩量。2018年以来,供应链ABS成为发行主力,发行额占比达41.64%,CMBS发行额占比27.28%,购房尾款ABS发行放量。

存量的房地产ABS,规模超过5000亿,数量近400只。分产品类型看,CMBS规模最大,占比达29.82%,紧随其后的是供应链ABS,占比22.66%。类REITs、购房尾款ABS和物业费ABS占比分别为15.78%、14.12%和10.68%。保障房ABS和PPP项目ABS规模较小。

❸ 购房尾款欠条怎么写啊,我在银行贷款买的

购房尾款欠条 今欠到*****购房尾款人民币*****圆整(房屋具体地址在******),该尾款由****银行按揭支付,该银行划款后本欠条自动作废,如银行划款不足付清总房款部分由欠款人在银行划款后的**日内以现金形式补清。

❹ 汇添富资本的购房尾款ABS具体交易结构是怎样的

您好!
10月30日,“汇添富资本-世茂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管理计划”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并于11月13日完成发行。该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意味着国内市场上首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以下简称购房尾款ABS)正式出炉。
这是今年7月世茂全国首单物业费资产证券化项目后,世茂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创新。购房尾款ABS不仅丰富了国内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对于企业低成本拓宽融资渠道而言,也是一次突破性创举。
据披露,“汇添富资本-世茂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管理计划”是由世茂房地产联合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资本”)、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推出,汇添富资本担任管理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了该计划AAA评级。在产品设计方面,该计划以世茂集团旗下位于一、二线城市的项目公司对其购房者的购房尾款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该产品也获得了机构投资人的大力追捧,发行当日共获得了3倍的超额认购。
分析认为,世茂携手汇添富资本推出的购房尾款ABS,可谓是一款一举多赢的金融创新产品。对于世茂而言,不仅开启了一条低成本融资渠道,且盘活了资产(购房尾款),进一步优化了财务结构。于资本市场而言,投资人又多了一款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购房人、投资者都能间接受益。

据悉,从2014年起,世茂集团就开始积极部署金融平台的搭建工作,今年以来,世茂更是将“大金融”作为集团战略重心。在此背景下,世茂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团队,围绕房地产上下游全产业链迅速开展各类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与设计,并已取得一系列成果。
除了全国首单物业费ABS和全国首单购房尾款ABS两款创新产品外,世茂还于近日获得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准,独立出资成立地产行业首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此外,2015年世茂还通过发行低息公司债及低息票据等手段,持续降低融资成本。
房地产是高度依赖于融资的行业,世茂多措施并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中也可看出其加快推进布局地产金融的战略目标。
望采纳,谢谢

❺ 购房尾款付款问题

在购房尾款ABS实践中,由于监管部门及投资人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偿付风险的关注,我们通常仅将通过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进行分期付款的形式产生的购房...

❻ 律师对房地产商付总包供应商走ABS融资有何建议

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缩写,意为资产支持证券化,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项目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ABS模式可以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的安排和增信机制,使之成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通过提高信用等级的手段,ABS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可以进入高级别的证券市场,利用债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和流动性强等特点,达到大幅度降低筹集资金的目的。因此,ABS资产证券化也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已在许多国家的大型项目中采用。1998年4月,我国第一个以获得国际融资为目的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率先在重庆市推行。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

与传统股债区别

从企业发展的整个周期来看,前期属于快速扩张期,然后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因此使用传统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扩大资产负债表右侧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ABS模式可谓“另辟蹊径”,开辟融资的“第三条路径”,通过盘活资产负债表左侧资产。依靠已有资产或者预期未来取得的资产的现金流获得融资,并调节资产结构。相对于股票融资,ABS模式的优势在于不会稀释股权,且成本较低。相对于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在于不占用贷款和发债额度,募集资金用途不受限制,产品发行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小。企业ABS融资成本高于同等级信用债,但是对于资产评级高于主体评级的部分企业来说,可以实现低成本融资。在实现出表之后,可以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获得融资,降低资产负债率。长期来看可以起到提升企业信用资质的效果。

与BOT区别

无论是BOT模式还是ABS模式,均能有效引入民间资本和外资,减轻财政负担,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对于政府而言,仍然都能对项目本身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但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手段,两者还是存在诸多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有权

对于BOT模式而言,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而在协议期内拥有对项目运营权,而对于是否取得项目的所有权,则根据不同项目存在不同的模式,例如BOOT模式下,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所有权,而一般特许期限届满后,
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所有,但如BOO模式,期限届满后,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ABS模式而言,项目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V), SPV因此拥有了项目资产的全部所有权,而原始权益人则拥有对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当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并支付各项服务费后,,项目的所有权重回归项目公司所有。

2.投资风险

BOT模式的投资者主要由权益投资人和债务投资人组成,基本限制在供应商、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其投资者从数量上看比较有限,因此,每个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而言较大。

ABS模式的投资者是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并且,这类债券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这就使得风险被有效分担,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被分散、转移,从降低投资风险。此外,ABS模式中,对于打包的项目资产均会进行内部或外部的信用增级,例如进行超额担保等,使之在资本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也使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3.适用项目

BOT模式主要应用于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内,能够通过收费获得稳定收入的设施或服务项目。但实践中,BOT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我国法规规定港口、码头等设施不允许外商独资,

铁路、公路、电力等设施须由中方控股。因此对于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或者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如核电站等,虽然它能产生稳定的收入,但BOT模式并不一定适用。

反观ABS模式,由于设立了SPV并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从而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但同时SPV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与决策,因此ABS的适用范围笔BOT更为广泛,其适用于电信、电力、供水、排污、环保等领域内,适宜、或不适宜使用BOT模式的基本建设、维护、更新改造以及扩建项目。

4.融资成本

BOT模式操作复杂,牵涉的范围广,环节多,操作难度较大,因此造成其融资成本相应增高。

而ABS模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即项目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投资者以及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因此操作简单,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包括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融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融资过程

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分为六个主要阶段,分比为:组建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寻求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融资专门公司尽可能高的信用等级;项目主办人(筹资者)转让项目未来收益权;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发行债券筹集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融资专门公司组织项目建设、项目经营并用项目收益偿还债务本息;特许期满,项目融资专门公司按合同规定无偿转让项目资产,项目主办人获得项目所有权。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可称为信托投资公司或信用担保公司,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这也是ABS融资筹款的前提条件。在第二阶段,资讯评估机构(最好在国际上具有权威)经过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依据对项目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授予项目专门公司AA级或AAA级信用等级。接下来,通过签订合同,项目主办人便可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筹资、建设、经营、债务偿还等全权转让给项目融资专门公司。由于项目融资公司信用等级较高,其债券一旦发行,便能够吸引投资者购买。当然,这种筹资成本也会明显低于其他筹资方式。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了。但是,传统的招商引资和已有的融资渠道,都无法满足需求,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日益成为重要且紧迫的问题。这种情况下,ABS融资模式将给我国的资本市场注入活力,成为我国项目融资的一种现实选择。实际上,国家也在政策层面对ABS的发展予以支持,比如《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出台,都有助于ABS融资模式在国内扩散。

案例

碧桂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016年6月29日,碧桂园公告宣布,其两家全资附属公司于当日决定向国内合格投资者发行本金额总数为62亿元的购房尾款应收账款的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发行48亿元,主体评级为AA+,发行人为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此单ABS中2年期优先A级、优先B级及优先C级的发行利率分别为4.5%、5.65%和5.8%。福建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发行14.11亿元,发行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1年期优先A级份额、2年期优先A级份额及2年期优先B级份额的发行利率分别为4.5%、5.0%及
6.0%。

对比发行起始日至上市日这段时间内,2年期中债中票到期收益率维持在3.00%-3.45%之间,远低于ABS产品优先级债券的5%左右的发行利率。虽然对于高等级主体而言,利用ABS融资成本较高,但通过大量的存量资产抵押的方式能够募集到大量资金,在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中,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拓宽了房企的融资渠道,尤其对于规模性房企而言不失为一种具有资金成本优势的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