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长期债权投资会计科目取消有什么影响
因为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在实际工作中更科学更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额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到期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处理时只将“长期债权投资一面值”科目更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科目。
『贰』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在新准则被归到哪里去了
新准则将长期债权投资重分类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具体的你可以去看注册会计师会计教材的第三章,这个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
『叁』 新会计制度下取消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有何影响
没什么影响,因为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在实际工作中更科学更合理。
『肆』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债权投资、应付债券这三个科目在新会计制度里分别对应是什么科目
在新准则下,所有股权、债权投资的分类口径完全和以前不一样了,首先都归类为金融资产,其分类是按照持有目的:
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且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所以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都没有了,但是应付债券这个负债科目还存在
『伍』 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区别联系是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的区别主要在于: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着眼于长期;
②目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着眼于控制或重大影响,金融资产着眼于出售获利;
③长期股权投资除存在活跃市场价格外还包括没有活跃市场价格的权益投资,金融资产均为存在活跃市场价格或相对固定报价。
(2)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换可能。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
长期股权投资只能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陆』 债券投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长期股票投资下面的题不懂了,好迷茫
现在债转股正常了
『柒』 长期债券投资和持有至到期资产的区别
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委托贷款、长期债权投资取消。“委托贷款”、“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和报表项目均取消,代之以“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就是你借给张三10万元资金,约定年息15%,这就是债权。你投入张三的公司10万元入股,占总股本40%,约定按比例分红或者承担风险,这就是股权。
新会计准则中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都在“持有至到期资产”科目中核算。
『捌』 下列属于金融工具的是A现金B债权C长期债权投资D短期投资
答案:ABCD。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2号准则对金融工具定义如下:“一项金融工具是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合约”。这一定义将基本金融工具也包括在内,但更侧重于表达衍生工具的特征。
金融资产泛指如下任何一类资产:①现金;②合约规定的从另一企业收到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③合约规定的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另一企业金融工具的权利;④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
『玖』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金融资产吗
(1)法律规定的国际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差异:
A、欧美的投资顾问服务指证券市场资产管理服务行为,涵盖共同基金、对冲基金、财富管理(账户全权委托)、投资建议及理财规划服务等;
B、我国香港地区9类证券业务牌照中,第4类牌照是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第9类牌照是资产管理牌照,证券投资咨询与资产管理分牌照管理。
C、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规定,投资顾问机构经许可可以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建议)、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委托人的账户);
D、日本对投资顾问业务的管理与我国台湾地区类似,符合基本条件的投资顾问机构可以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符合较高条件的投资顾问机构经核准可以从事账户全权委托业务。
综上,在欧美市场,投资顾问服务即资产管理行为,券商(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的管理人均注册为投资顾问。在台湾地区和日本,投资顾问机构符合一般标准的,可以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符合较高标准,经核准可以同时从事账户全权委托业务。在香港地区,有大量的投资顾问机构同时取得第4类证券投资咨询牌照和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也有近100家投资顾问机构仅取得第4类牌照。从实践看,仅取得第4类牌照的机构,只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生存发展也面临困难(与境内市场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类似)。
(2)今后境内市场的探索。投资顾问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全权委托)均站在客户利益的立场,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实践中,证券公司可以依托资产管理部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基于客户具体需求,向客户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或者组合管理建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提供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
从境内市场多年的实践和香港地区的实践看,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单纯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生存和持续发展壮大存在一定困难。《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因此,目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实质法律障碍。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长远发展来看,探索分类管理,借鉴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和日本的经验,对于符合较高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逐步研究核准其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拾』 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有什么区别
一、相关定义及区别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
①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②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也就是说各股东都不能单独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③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大股东可以实施控制,但我方也存在较大的表决权)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④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新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其特点:①长期股权投资在初次确认时即能确定将长期持有。一般认为此处的长期为超过一年的期间;②如果权益性投资目的是出于对被投资者的长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则该项权益性投资无论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和公允价值,均应按相关规定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持有意图并不是为了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应确认为相应的金融资产;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也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其特点:
①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
②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其特点:
①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②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二、 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持有的目的不同:
这是决定一项金融资产划定类型的基础: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持有,随时准备转让或出售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短期收益,赚取差价的,所以此类金融资产持有期限是最不确定的。
长期股权投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且短期内不准备出售,按照股权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并承担风险。
确定这些金融资产的分类问题,是管理层的决定范围。
②对象是不同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是股权。
③核算的原则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原则是公允价值属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完全的公允价值来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
④减值的计提是不同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的。
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三、之间转换可能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另外,长期股权投资只能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转为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