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益稳定性不同:
债券是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
股票是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股票是股票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场。
3,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债券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股票是对公司的所有权。
4,风险性不同:
债券购买者的投资风险小于股票购买者。无论公司经营好坏,只要没有宣布破产,就必须足额支付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到期本息。债券到期可还本付息,末到期则可以在债券市场上买卖转让;股票则只能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转让,不可以退股还本。
(1)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扩展阅读: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二,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参考资料:网络-股票网络-债券
㈡ 债务证券承诺分配给发行实体的利润吗
资管新规颁布以来,非标遭到全方位政策围剿,2020年7月3日央行发布的非标新规堪称最严格口径认定标,非标转标大势所趋。对于标准化投资,监管层一直是鼓励的态度。随着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正式生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实行注册制正在逐步落实,取消40%约束条件和净资产规模要求等条款修改,也将给未来债券市场带来更为广阔的空间。
债券作为标准化工具,是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重要载体。我国债券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包含许多不同的债券品种,而每一债券品种监管、审批机构和发行条件并不相同。通常人民银行或银监会主管的券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证监会的在交易所市场,其他机构则两个市场都有。鉴于此,本文接下来逐一解析不同监管机构主管下的各类债券品种的发行条件。
本文纲要
前言:我国债券发行审核制度简介
第一部分 财政部
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第二部分 发改委
3、企业债券
第三部分 人民银行/银监会
4、金融债
4.1、次级债/二级资本债
4.2、永续债
第四部分 交易商协会
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融中票PPN等)
第五部分 证监会
6、公开发行公司债(大公募、小公募)
7、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8、可转换公司债(含可分离可转债)
9、可交换公司债
10、证券公司次级债
11、期货次级债
12、其他创新债券品种(可续期公司债、双创公司债、绿色债)
前言:我国债券发行审核制度简介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常见的4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和备案制,不同的债券品种使用不同的发行制度,具体如下表所示:
(1)审批制最主要的特点是存在较多行政干预,即发行人的选择和推荐,由地方和主管政府机构根据额度决定。
(2)与审批制相比,核准制在干预方面有较大放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由主承销商培育、选择和推荐;
在发行规模上,由发行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申请;
在发行定价上,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并充分反映投资者的需求,使发行定价真正反映内在价值和投资风险;
在发行方式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自主选择。
由于发行过程中行政干预有所放松,因此核准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提了较高要求: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
(3)与核准制对内容的实质性审核不同,备案制仅进行形式审查,即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理论上并不对申请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审查。
(4)注册制则与上述三种发行制度不太一样。注册制一般是指申请人要取得某种特定资质,或者加入某种特定行业组织需要进行注册,一般是加入某个行业协会。注册制下,发行人信息披露是核心,相关管理机构对发行人及债券的价值等实质问题不进行实质审核,以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为基础,主要对披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议。
综上,审批制和核准制体现实质管理原则,企业能否发行债券更多取决于审核者的实质判断。备案制和注册制并不等于不审核,但更多体现公开原则,企业能否发行债券主要取决于市场主体对企业风险和债券价值的判断。
从审核的严格程度来区分,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注册制,从信息披露要求程度来看,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注册制。
第一部分 财政部
一、地方政府债券
(一)一般责任债券
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2)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3)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
(4)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5)《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号)
(6)《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72号)
2.监管机构
财政部
3.审批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常委会
4.发行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
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规模内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代办发行,并统一办理还本付息。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5.发行条件
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由各地根据项目资金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债券期限结构。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下(不含7年期)一般债券,每个期限品种发行规模不设定发行比例上限;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上(含7年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一般债券总规模的60%;公开发行的10年期以上(不含10年期)一般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2年期以下(含2年期)一般债券规模。
6.发行方式
实行审批制度:审批制最主要的特点是存在较多行政干预,即发行人的选择和推荐,由地方和主管政府机构根据额度决定,并且债券发行规模,按计划来确定;另外在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上,主管机构也存在较强的干预。
(二)专项债券
1.法规依据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
(2)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3)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
(4)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
(5)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97号)
(6)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
(7)《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72号)
(8)《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2.监管机构
财政部
3.审批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常委会
4.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同一般债券)
5.发行条件
地方专项债券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
(1)普通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地方政府债券期限结构,并按年度、项目实际统筹安排债券期限,适当减少每次发行的期限品种。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上(含7年期)普通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普通专项债券总规模的60%;公开发行的10年期以上(不含10年期)普通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2年期以下(含2年期)普通专项债券规模。
(2)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运营周期、资金需求、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情况、债券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已经推出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品种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改专项债、轨道交通专项债和高等学校专项债。
财政部自2018年起鼓励地方政府在专项债品种中进行创新,只要能够实现项目的资金自平衡、对地方基建有推动作用,都可以发行。2019年6月,《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对项目收益专项债制度做出重大修订:
(1)专项债重点用于铁路、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2)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上述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
2020年4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发言对专项债新政第二次补充,将专项债使用范围再增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应急医疗救治、职业教育、城市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项目,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三个领域。专项债可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从此前的20%提至25%。
6.发行方式
地方债发行前一年,市县级政府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下一年的一般债和专项债额度需求,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经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批准全年债务新增限额。财政部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5号),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分地区债务总限额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发至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内,提出省本级及所辖各市县当年债务限额方案,报省级人大批准后下达市县级财政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聘请专门机构进行方案制定、材料编写,上报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向国库司申请组织发行,通过债券市场完成发行后由省级财政部门转贷给市县。
㈢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是什么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具体如下:
1、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2、棚改专项债是国家专项债改革的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家预算法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在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强化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现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链条有效循环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风险,又对改善民生住房,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扩展阅读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棚改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前款所称专项收入包括属于政府的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为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试点期间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棚改专项债券的,由其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㈣ 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将全面发行
继全国试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之后,财政部2日发文,鼓励有条件地方在更多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探索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这意味着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全面亮相。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是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了解一下,看看怎么操作吧。
㈤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有什么不同
1、融资方式不同
股权融资是企业的股东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而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
2、负担性不同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而债权融资具有负担性,债权投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3、用途不同
股权融资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而债权融资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4、控制权不同
股权融资可能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的纠纷或问题,而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㈥ 中国版“市政收益债”亮相释放出什么信号
这一与国际接轨、被视为中国版“市政专项债”的亮相,能否保障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遏制政府债务过快增长势头作用几何?释放出怎样的完善地方债管理方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和权威专家,解读改革背后的重要信号。
债务监管再升级 精细化管理专项债
从以前笼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到此次首尝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标志着我国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步伐在加快。
2014年国务院发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2015年新预算法的实施,奠定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近年来财政部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管理日趋精细化。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在已有制度框架上又一次精细化的管理优化。”郑春荣说,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既显示了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上的连贯性、一致性,又体现了财政部门对管理地方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深入。
2017年,我国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7174.6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38568.62亿元,占比超过80%。
记者了解到,针对土地储备发行专项债券,意味着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改革迈出一大步。按照计划,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推进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专家表示,此次办法显示,我国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进一步升级。如关于储备土地的担保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储备土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此外,办法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监管中引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两部门协调配合使得政府对融资项目的监管更加专业,确保土地储备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
利国利民的事情,就应该大力支持!
㈦ 贷款收益率的计算公式
ic = (1 + i1)(1 + i2)
ic为基准收益率;i1为年资金费用率与机会成本之高者;i2为年风险贴补率;i3为年通货膨胀率。 在i1、i2、i3都为小数的情况下,不用考虑通货膨胀率。
贷款收益率也称基准折现率是企业或行业或投资者以动态的观点所确定的、可接受的投资项目最低标准的受益水平。是投资决策者对项目资金时间价值的估值。
(7)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扩展阅读:
贷款收益率分类有以下三点:
1、综合资金成本
资金来源主要有借贷资金和自有资金二种。借贷资金要支付利息;自有资金要满足基准收益。因此资金费用是项目借贷资金的利息和项目自有资金基准收益的总和,其大小取决于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利率的高低。
2、投资的机会成本
项目的基准收益率必然要大于它的机会成本,而投资的机会成本必然高于资金费用,否则,日常的投资活动就无法进行了。因此:基准收益率>投资的机会成本>资金费用率。
3、通货膨胀率。
项目的支出和收入是按预期的各年时价计算的,项目资金的收益率中包含有通货膨胀率。为了使被选项目的收益率不低于实际期望水平,在实际最低期望收益率水平上,加上通货膨胀率的影响。项目支出和收入在整个项目寿命期内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就不必考虑通货膨胀对基准收益率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贷款收益率
㈧ 帮忙推荐几个股债平衡性基金
推荐三只:
1、 广发稳健增长: 该基金是偏股配置型基金,股票投资上限为65%,下限为30%。近一月回报为16.6119%,今年以来回报为38.0036%。该基金近期业绩突出。
2、中信经典配置基金:该基金是积极配置型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其投资范围是股票资产比例为45%-75%,其它金融资产比例为5%-35%。近一月回报为11.7136%,今年以来回报为29.0571%。不过目前该基金暂停申购,若打开,可考虑申购;
3、嘉实增长:该基金也是一只积极配置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是4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近一月回报为13.0320%,今年 以来回报为26.1878 %。该基金公司实力较强,基金过往业绩优秀,基金经理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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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如何选择基金投资项目
如何选择基金投资项目?
1、根据风险和收益来选择。
从风险的角度看,不同基金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其中,股票基金风险最高,货币市场基金和保本基金风险最小,债券基金的风险居中。
相同品种的基金,由于投资风格和策略的不同,风险也会不同。比如在股票基金中,平衡型、稳健型、指数型,比成长型和增强型的风险要低。同时,收益和风险通常是相关联的,风险大往往收益高,风险小则收益少。要想获得高收益往往要承担高风险。所以,投资者在期望获取高收益时,千万不要忘了首先权衡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对于风险承受度低、投资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投资者来说,货币市场基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比如华夏现金增利、博时现金增利、银华货币市场等。这类基金可以作为储蓄的替代品种供自己选择。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稍强的投资者,则可以选择债券基金,如华夏债券、宝康债券等。对于承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且希望有更好收益的投资者来说,选择指数增强型基金比较合适,如博时裕富、银华道琼斯88等。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投资者来说,选择偏股型基金更好,如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多策略增长、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等。
2、根据投资者年龄来选择。
一般来说,年轻人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经济能力尚可,家庭或子女的负担较轻,收入大于支出,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投资期限相应要长些,股票型基金或者股票投资比重较高的平衡型基金都是不错的选择。
中年人家庭生活和收入比较稳定,已经成为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主力军,但由于中年人家庭责任比较重,风险承受能力处于中等,投资时应该在考虑投资回报率的同时坚持稳健的原则。可以结合自己的偏好和经济基础进行选择,最好把风险分散化,尝试多种基金组合。
老年阶段一般没有额外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养老金及前期投资收益生活,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小,而且投资期限不会很长。这一阶段的投资以稳健、安全、保值为目的,通常比较适合平衡型基金或债券型基金这些安全性较高的产品。
3、根据投资期限来选择
投资期限为5年以上的长期投资,可以投资于股票型基金这类风险系数比较大的产品。这样既可以抵御一些投资价值短期波动的风险,又可获得长期增值的机会,预期收益率会比较高。保本基金也是在一定的投资期内(如三年或五年)为投资者提供一定比例的本金回报保证,不到期限就不能保本,因此,也适合长期投资。
投资期限二到五年的中期投资,除了股票类基金这类风险高的基金产品,还要加入一些收益比较稳定的债权型或平衡型基金,以获得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入。但是,由于买进卖出环节都要交纳手续费,一定要事先算好收益成本。
投资期限在两年以下的短期投资,投资的重点就应该放在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这类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基金产品上。特别是货币基金流动性几乎等同于活期存款,又因其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投资者在用款的时候可以随时赎回变现,在有闲置资金的时候又可以随时申购,堪称短期投资者的首选。
㈩ 收益债券的高收益债券
你好,高收益债券(high-yield
bond)主要指评级在投资级以下或不具有评级的公司所发行的债券,通常以高票息或低折扣作为信用风险补偿,因此相较于一般的投资级债券具有更高的潜在收益,又被称为非投资级债券、投机级债券或垃圾债券。根据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划分,穆迪债券评级Baa3以下,标普和惠誉债券评级BBB-以下的债券为高收益债券(参考下表)。高收益债券往往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之所以能够吸引投资者,是因为其具有比一般信用债券更高的收益率,投资机构如能较好地进行组合,收益不仅能够覆盖风险,还可能获得巨大的投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