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企地方政府债利息需要纳税吗
不需要。
财政部2011年9月22日发布《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称,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范围,依法是地方政府债券,以及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
新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1)政府融资平台缴税扩展阅读:
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如果以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
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2016年,经全国人大批准,新增中央政府债务限额1.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00亿元、专项债务4000亿元。
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用好用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实现经济稳增长、实体经济去杠杆、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B. 地方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属于经商办企业吗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地方政府给予划拨土地、股权、规费等资产,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包装出一个从资产和现金流上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实现融资目的,把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共事业等项目。
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根本不清楚,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很不透明,不仅商业银行难以全面掌握,有的地方政府自身也并不清楚不同层次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担保状况;投融资平台总体上负债率都相当高,负债率普遍超过80%或者更高,资本金普遍欠缺且偿债能力低下。
C.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该采用哪个行业的会计制度
既然是公司,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具体核算,可以参考财政部《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或收取收的委托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发生的利息支出(向职工集资)
借: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
政府以交纳出让金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怎样账务处理?
与企业的处理一样,计入无形资产。
收到财政拨入的项目工程款又怎么账务处理(通过投资公司转拨到建设单位)。
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项应付款
转拨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剩余留用(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D. 财政支持资金是否要缴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根据以上文件,你可以分情况处理。
E. 政府融资项目的投资回报需要缴税吗
要的,无论是谁投资的,只有教育和医疗是不交税的
采纳哦谢谢
F. 关于银监会对政府融资平台的限制性规定
针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授信增长快、风险隐患大,银监会提出了监管要求: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严格按项目逐个进行调查、评估、审批、放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已经签的不允许执行;结合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加强对融资平台还款能力及贷款风险的评估和把控;项目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应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0年,最长一般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搭桥贷款只能用于非生产性项目,严禁对生产性项目发放搭桥贷款;原定计划内资金到位后即应归还搭桥贷款本息,不得给予优惠利率,不得长期占用,更不得用作项目资金。
其余可以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G. 政府的融资平台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
政府的融资平台是国企。
地方融资平台包括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肥瘠不一的项目。
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等企业(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因此政府的融资平台是国企。
(7)政府融资平台缴税扩展阅读:
融资平台的作用:
1、融资平台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向投资人返还资本金。而负债则须按期返还给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负担。
2、融资平台凭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享受税后分配利润的权利。期末存货成本是企业分配税后净利润的主要依据,而债权人除按规定取得利息外,无权分配企业的盈利。
3、融资平台有权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者授权管理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但债权人并没有经营管理权。
4、融资平台对企业的期末存货成本有无限的责任或有限的责任,而债权人对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发生关系,一般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平台
H. 政府融资平台具体是什么业务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等企业(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政府融资平台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单一融资平台,负责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融资、资金拨付及还本付息,不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如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是公益性投融资平台,负责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及还本付息;
三是经营性投融资平台,负责基础性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及还本付息,并可能进行其它经营性项目投资和金融投资;
四是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平台的特点,如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是“转贷”平台,负责将贷款转贷给政府,自身不承担还款责任,如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政府融资平台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尽管如此,审计、财政、银监系统目前对政府融资平台定义并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决定,有的将投向市政、园区、土地储备类平台贷款划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的也将投向交通、铁路等投放主体的贷款认定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另外,人民银行分类: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类型主要为:
(1)各类开发区、园区投融资平台;
(2)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3)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
(4)城市投资建设公司;
(5)财政部门设立的税费中心;
(6)交通运输类政府投融资平台;
(7)其它类型。
I. 政府拨款是否需要缴税缴税的缴纳什么税
1、政府拨款如果属于专项资金不需要纳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如果不属于专项资金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9)政府融资平台缴税扩展阅读
财政资金的分类: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财政性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