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和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为什么会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
首先更正一下,现在没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了。不过新科目只是换了个叫法,其实差不多。我这里还是拿可供来给你讲解.
税法讲究历史成本,不是钱实打实的回来,税法上是不认的。
比如以前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并没有金钱的流入。所以税法只认他购买时的成本。这里就有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了,因为涨了,以后卖了你得交税,所以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不影响损益,所以递延所得税对应的也是其他综合收益。
存货也是同一个道理。你现在提跌价准备了,可能你牛逼或者以后账面跌价还没回转,你卖的比没跌价前还要高的多呢?所以后面说不定啊。税法也只认存货的历史成本,跌价这部分乖乖走递延资产,因为以后如果真的按可变现价值卖出去了,那跌价是实打实的存在的。所以走递延资产,这部分影响损益了,所以要对应所得税费用
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怎样计量的呀~
楼上的讲的不够全面哦~首先,交易费用都是要计入成本核算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为股票和债券。 如果是债券的话,购入时,按面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交易费用及支付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如果是股票的话,购入时,按交易费用加股票公允价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是没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这一项的哦~
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什么进行后续计量
不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而言,其只是需要用摊余成本确认其实际利息收益,并不会改变其后续计量模式。
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如何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账务处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的: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定,年末如果无法获得被投资公司股份的公开市场报价,可以采用市场乘数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等。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法计量的原则扩展阅读:
公允价值在被合并企业中的意义:
1、作为被并企业的可接受的底价,形成确定产权交易双方成交价的基础;
2、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为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部分;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见“商誉和负商誉”);在完全权益法下对上述差额必须在资产受益期内予以摊销,故公允价值是确定商誉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见“权益法”)。
虽然在权益结合法下按账面价值入账,但公允价值对其仍有特殊意义,即公允价值仍然作为确定换取净资产应付的股份数的依据,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按摊余成本计量,又按公允价值计量,无法理解。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有关系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在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时,要采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来计算。
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摊余成本,所以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等于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是影响摊余成本的,因此在确认减值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法计量的原则扩展阅读
算法: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4、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5、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6、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1)实际利率法摊销是折现的反向处理。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 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3)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4)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5)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Ⅶ 请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还是按公允价
你好:应该按公允价出售,就是买卖双方自愿认定的价格。参考一下
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
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什么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要求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可供出售外币股权投资因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所有者权益。
Ⅹ 请解释一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符合会计的谨慎原则。
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