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村镇银行出现之前,农村的融资状况
这是我的课题研究的一部分,吐血给你。
(1、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空白点。
截至2007年底,全国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共有 108173个,占全国机构网点总量的 57% ,平均每个县(市、旗)分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53.63个,每个镇(乡)分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3.56个。目前我国还存在2868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其中2645个在西部地区,占全国总数的80%。此外,有2个县(市)、8901个乡镇仅有1家金融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13个县(市、旗)中尚有24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这不仅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农民的日常生活,更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村镇银行在农村有了生存空间。
2、农村金融竞争不充分。
自1995年至2005年约十年左右,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收缩农村网点,开始一场对未来农村金融生态影响极大的“集体大出走”;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绩效欠佳。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更为严格,为了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四大国有银行不得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而现有的农行分支机构现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不利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农行普遍实行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信贷决策权在省分行和地市行,县支行的信贷权基本被剥夺。由于基层行只有申报推荐权,却要承受组织资金平衡、收贷收息的责任,在经济环境欠佳,信贷风险加剧的情况下,基层行无心扩大信贷投入,但为了完成上级行存款任务,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途径,大量组织吸收当地存款上存上级行,造成当地有限的资金被抽走,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把大中型企业以及大中型企业密布的大中型城市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将下一级的资金层层向上集中,不断从基层支行抽取资金回灌大中型城市,而大大忽略了县域经济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尤其是对一些能盘活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由于银行怕担风险,信贷资金也不敢大胆投入,使中小企业得不到正常发展。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不受贷款审批权上收的影响,可以将吸收存款全部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但大量的资金被商业银行占有,信用社规模得不到发展。 组建村镇银行,使各行在存款、贷款方面展开合理竞争,有利于广大农民得到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
3、民间融资旺盛。
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农户、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有关统计数字表明,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1.6万亿元。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7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宁夏各级政府财力有限,有限的资金投入城市建设的份额较大,对“三农”的投入普遍不多,农村经济发展除了农民自有资金外,主要还是要依靠信贷资金。但是金融部门的贷款规模却相对萎缩,特别是对“三农”的贷款慎之又慎,有些地方名义上是放贷于“三农”,实际上是挪作它用。各项经济主体贷款难,难贷款,影响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据抽样调查,宁夏农村获得贷款的农户比例仅为16.5%,还有35.5%的农户需要资金而难以获取贷款,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农民人均私人借款215.2元,仅比人均获取银行贷款234.6元低19.4元。可见,农村金融市场广大,信贷需求旺盛。
4、农村信贷投放不足。
随着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资金需求呈增长态势,需要金融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而日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明显存在组织机构单调、服务功能不全、支持而狭窄等问题。
目前,农村信用联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信用社资本金少,存贷款规模都相对较小,且其他金融机构基本不向农村贷款,再加上邮政储蓄对资金的“抽水”作用,农村信用社为了支持“三农’,只能依靠拆借资金或支农再贷款,但相对于新农村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无疑是杯水车薪。此外,农信社的金融产品少,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而且农信社的内部管理及开展业务的电子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运行的需要。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信社的效率,甚至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经、实现农民增收。国家启动新农村建设后,广大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高涨,普遍希望增加投入搞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渴望信贷资金;另一方面,支农项目也非常多,但国家项目要求都比较严格,资金投向明确,农民由于现金缺乏,负担项目自筹部分就很困难,更拿不出流动资金,使项目综合效益往往显现慢。同时,农民普遍自身积累少、底子薄,设备少、设施简陋,基础设施条件差,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走集约化之路,必须大力加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组建村镇银行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村镇银行投资人也会因为需求旺盛而得到丰厚的回报。
B. 乡镇农村信用社资金规模大概是多少
浅议农村信用社支农
□土金
4月中旬,朱总理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指出,当前要特别重视和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是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引导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使它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朱总理的这一重要讲话无疑为农村信用社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和较高的融资成本,减弱了信用社的放贷能力。由于信用社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资金结算功能弱等原因,使得大量农民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转存到国有商业银行,事业单位根本不到信用社开户,农村信用社占全国存款总量不断下降。
二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的质量问题,直接限制了其增量的投放和结构的调整,从而最终影响了增量的质量。由于大批乡镇工商企业已纷纷倒闭,或借转制之机逃废信用社债务,其实大量的不良贷款已成为死帐,信用社能够盘活的不良存量资产并不很多。另一方面,对乡镇不良信贷资产的维护不力也直接影响到其信贷增量的质量。
三是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功能单一,限制了其信贷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良好的服务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为基础,信用社由于其自身资产规模等因素,在资金结算服务等方面并不具备国有银行的畅通渠道。
四是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贷款手续繁琐,直接影响了其信贷业务的开展。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合作社,其执行的一些内控机制,很不健全,而且执行不力。另外,信用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大大抑制了信贷人员的贷款积极性。在贷款手续上,合法合规办理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信用社人为的复杂贷款手续,往往令客户望贷兴叹。
五是利用商业银行法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开展,弱化了其支农功能。由于没有属于农村信用社自己的合作金融法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开展一直都遵照《贷款通则》以及其它商业银行法律法规,因此其在业务的市场定位上有很大的盲目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因素。
六是农村信用社与农民关系曾一度疏远,农民的贷款融资意识较为薄弱,加之有民间借贷市场的存在,抵销部分贷款需求。
为有效克服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切实采取以下措施:
一、改进工作作风,端正经营方向,明确市场定位。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也是其生存的基础。在支持和服务“三农”中,必须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善于区别服务对象的差异,适应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农户、农民的贷款需求。同时对打击农村长期存在的民间资金借贷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稳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理顺内部机制,简化各项手续,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在对支农业务的开展中,农村信用社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制度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全面发挥支农信用卡的功能,积极推行农户间联保和信用村制度,发挥村级信用小组作用,真正简化贷款手续。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以适应农村市场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不但要在业务知识上要适应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要有从“穿皮鞋”到“穿草鞋”的转变,要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了解农户生产情况,满足农民贷款需求。
四、加强相互合作,提升服务层次,增加金融中间产品开发。农村信用社只有加强相互间合作,在业务上做到强强联合,提升服务水平和层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五、全面建立服务区内个人资信调查档案,探索建立农村个人资信评估机制。信贷员在其业务的开展中,要有意识地搜集有关资料,同时要加强相互沟通,整理出完整的个人资信档案,为建立农村个人资信评估机制打好基础。
六、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稳定农村存款市场。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增加农民在农村信用社存款的安全性,可以树立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中“农民自己的银行”的良好形象。
七、制订《合作金融法》,规范合作金融业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C. 求2017年以前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的数据,网站上找不到
网站上找不到
D. 农村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农村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1.贷款难;
2.可抵押的资产少;
3.担保难;
4.普遍信用不良;
5.经营风险高.
E.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分析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农村剩余资金转化为农村储蓄,再把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比较成功的把农村剩余资金转化为储蓄,农村储蓄在向农村投资转化过程中受阻,农村较多的资金流出农村。因此,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村资金的外流。闲置资金转化为农村储蓄的现状,我国农民储蓄率高,我国农民具有较强的储蓄能力较高的储蓄率较大的储蓄额,这是农村金融机构能够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为农村资金外流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能。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主要表现为贷款,从农业得到的贷款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其不相称。虽然我国农村贷款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其他产业的到的贷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开放三十年过去了,农业贷款的相对份额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没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体系对农业的应有的支持,我国农业贷款仍有巨大的潜力。农村存款大于贷款,农村存款与农村贷款不仅差额越来越大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存贷款额逐年增大资金外流严重。相对于工业城市居民城市,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收入低,农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对农业农户及农村企业的贷款无利可图,甚至亏损,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无法延伸到偏远的农村,甚至从广大农村地区撤出,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十分缓慢。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缺乏足够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机制。由于农业经常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变化多端的市场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规避机制或者规避机制不健全,往往是农业生产者及其有关参与者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难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出于理性的选择,有关的农业参与者会减少对农业的投入,农村金融机构也相应的减少了对农业的贷款。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使得农村金融机构难以了解农村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导致农村信贷过程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盛行,农村金融机构惜贷严重,大量资金流向城市和工业。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风险大,储蓄存款向大银行集中的现象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外流。
F. 目前农村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非银行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保险公司等。还有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G. 农村金融规模
对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分布和作用,学者们进行了一些调研和评估。在总量规模估计上,学者们的估计差异仍然较大;在分布和作用方面,学术界的分歧较小。总体看法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大、分布广、作用重要。
3.1 规模
我国农村都普遍存在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不同学者对其规模作了不同的估计。由于农村民间金融调查存在样本小、总体大的问题,学者迄今为止所作的统计推断并不一定可靠。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总量估算数据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向性的。郭沛(2003)依据第三方调查数据计算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在2002年为2001亿元-2750亿元之间。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1203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元——8164亿元之间(李建军等,2004)。两者的推算在方法论上均有明显缺陷,但无疑是可贵的尝试。[10] 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到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唐仁健,2003;张宇哲,2004)。但这种计算依据并不清楚。
也有一些研究估算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相对规模。IFAD(2001)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占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以上,非正式信贷市场对农民的重要性远胜于正式信贷市场。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的调查结果为,全国20个被调查省、区、市的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为28.7,即全国“地下金融”的业务规模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比重近三成。从不同区域角度看,西部7省区、东部8省区和中部5省区的地下金融规模指数分别为28.98、28.66和25.2。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调查结果虽然不能推算到全国或者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到这些调查样本中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
3.2 分布
我国全国农村各地普遍存在民间借贷。温铁军(2001a)组织调查了分布在东、中、西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41个村。[11]调查到借贷案例57起;放贷案例27起。对调查资料作统计处理后的发现是:除了有两个地方存在不计利息的民间借贷外,其余地区均有高利息民间借贷存在。如果按照调查地点计算,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12]
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在各地的形式有差别。比如江浙、福建、广东存在各种合会,东北存在“对缝”业务,陕西、山西存在各种 “基金”(席秀梅等、2004)。所谓“对缝”业务,是指利用银行借贷“转贷”出去谋取利差(杨爱新等,200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截至2001年存在众多典当行、寄卖行采用“利滚利”方式高息放贷现象(周崇华,2001)。普遍根据江苏省盐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的最新调查(王大龙,2004),盐城市各县民间金融形式主要为四种: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高利借贷”,企业内部集资,村级经济组织成为民间放贷的新主体。根据中国社科院《乡镇企业融资与内生金融创新研究》课题的研究,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民间金融种类比较多,包括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亲友熟人之间、个人和单位(政府、学校、企业等)之间、单位之间的“高利借贷”,专门民间放贷人的借贷,银背,合会(标会等),地下钱庄,企业集资等。广东地区的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一种是无组织的零散的民间借贷,包括私人间借贷、企业间借贷及集资;另一种是有组织的民营金融,包括信息公司、互助金会、标会和当铺等。但广东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较少,基本上是属于圈子内借贷,借贷双方信息很对称(巫燕玲,2004)。
3.3 作用
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官方、半官方金融,其供给都是需要面向需求,其作用和效率首先视其在何等程度上反映偏好和满足需求而定。农村民间金融的效率和作用首先看其是否能够、在何等程度上反映民众的偏好、满足民众的金融需求。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有以下几个特点(唐仁健,2003):(1)小规模、分散化;(2)多样性、复杂性; (3) 缺乏或较少抵押担保; (4)方便、及时;(5) 由于贷款量不大、季节性强,农户、小额贷款、对利率事实上并不太敏感。与此对应,金融供给者越是贴近农户,其与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就越高,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就越大。可以说,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分散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当前比较有权威性的调研看,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开展,正式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服务涵盖广度虽然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务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13]
调查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组织信贷的依赖度较高,对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较高,作用较为突出。根据何广文(1999)对浙江、江苏、河北、河南、陕西的21个县的365个农村家庭的问卷调查,这些农村家庭借款行为的60.96%是与民间放贷主体之间发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户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多数农户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 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傅志寰,2004)。
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为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农户的跟踪调查数据所证实(见表格2)。从1995-1999年,这些农户私人借款
表格 2 1995-1999年农户借贷资金来源构成
(单位:%)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银行、信用社贷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会借款
5.52
3.45
2.91
3.42
3.47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资料来源:温铁军,2001a。
每年均占信贷资金来源的67.75%以上。同一系统的调查结果表明,1999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数的69.41%,平均每户1008.56元,其中,有息借款491.87元,占48.77% (曹力群,2001a)。2000年,平均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而且在私人借款中有息借贷的比重高达47.7%,其中大部分为高息借贷(曹力群,2001b)。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1995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24.1%,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张信哲,2004)。
据江西省农调队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2003年有574户有借贷行为,占23.4%,其中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有120户, 占被调查农户的4.9%;从2001年至2003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傅志寰,2004)。据安徽省农委从农村调查点了解的情况,2003年农民户均借款中,来自银行、信用社的占12.6%,来自民间借贷的占83.5%(傅志寰,2004)。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4年的调查,山东省50%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依赖于民间借贷,在流通领域这一比例则高达80%,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在10%以上(蒋飞,20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中德农户金融需求研究课题组1999年的典型调查也同样印证了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广东省东莞市雁田管理区(原雁田村)最初发展农村工业,其资本依靠其强大的宗族私人亲属关系借贷和引进资金。5个典型调查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均占有超过65%的比重,无论它们在何种经济发展水平(见表格3)。[14]
表格 3 五村庄农户借贷款来源的比例
(1997-1999年3年数据,%)
王涧村
屯瓦村
福星村
项东村
雁田
个人和民间借贷
65.2
65.6
80
81.3
73.33
国有商业银行
/
4.2
0
0
26.67
信用社
32.3
22.3
19.6
18.8
基金会
2.5
0
12.4
0
资料来源: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
从总体上看,当前正式金融由于存在垄断化、商业化等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更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在这一情况下,民间金融在现阶段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H. 为什么说农村金融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一方面是农户无法保证还款的稳定性。众所周知农村生产经营项目模式单一,多以土地、种植、养殖为主,这一类的生产活动基本是看天吃饭,一旦爆发自然灾害,就会给涉农贷款带来不可预估的逾期、坏账风险。
另一方面是农村缺少金融市场认可的标准化抵押物。在处置上金融机构往往无法有效确认抵押物的权属和估值难题,从而会加大涉农贷款的风险性。基于这样的农村市场现状,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惜贷、控贷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底层贫困人群也就慢慢地被排除在金融服务系统之外了。然而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不仅对固有的传统金融体系造成了冲击,也逐渐改变了传统金融领域对农村市场的偏见,更有望将“普惠金融”的宗旨真正渗透到农村地区。
金融服务理念更迭
国内金融领域之所以愿意重拾农村市场,很大程度上是金融从业者受到格莱珉模式的影响及启发而促成的。格莱珉模式的主体是格莱珉银行,是由曾经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尤努斯一手创立,旨在为社会底层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格莱珉银行首次全面、彻底地颠覆了传统银行业不给穷人贷款的原则,专门为贫困农户(尤其是贫困家庭中的妇女)提供小额、短期的无抵押贷款。尤努斯自创立格莱珉银行以来,为此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迄今为止孟加拉全国46620个村庄里已经诞生了1277个格莱珉分行,服务了超过600万人次的贫困群体。
除了市场规模的扩大,格莱珉模式在业务上也呈现出整体向好的发展态势。据相关数据显示,格莱珉银行的还贷率高达98%,资金回收率更是达到了100%。格莱珉模式的成功影响了全球将近60个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受到了这种金融理念的启示。尤其是中国,中国农业人口超过9亿人次,占比超过50%,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
但中国的农业人口大都分布在偏远贫瘠的乡村地区,各地区的现代化农业建设也远不及想象中容易,由此农村的贫困状况越发严峻。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仍存在近2亿人次的贫困人口,脱贫成了国家减贫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已经成功帮助约64%的农户实现脱贫的格莱珉模式,对中国传统金融领域的影响十分深刻,因此一经引入便受到了国内众多人士的鼓励及推崇。
三农政策整体利好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政策不同程度上的补贴与扶持。2014年,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的发布会上,时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的陆磊就以“农村金融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体系”来概括了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扶持力度,由此可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对政策的依赖性。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为更快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发展,近十年以来,仅银行业就颁布了多达24份针对农村金融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包括通过调整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及健全过程中,中央的政策扶持也发挥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与银行业重在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涉农不同的是,国家的扶持主要是以农民权益为核心,通过完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来唤醒农民的增收意识,直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地区现代金融体系注入新的生命力。
在众多的三农政策中,有两项举措最能体现中央的“惠农”理念。一是农业税的废除。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的税收负担得以减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新的调动,以村镇为代表的县域经济结构也将发生深刻变革。二是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实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除了常规的储蓄业务,包括贷款在内的传统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十分匮乏,传统金融机构更是不具有涉农意愿。造成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真空的主要原因则是农村地区的先天不足,在土地确权政策之前,农民对土地只有经营权,不具备所有权,无法利用土地、房产等市场化的金融抵押物来进行贷款,既增加了借贷的风险性,也拔高了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
而土地确权的开展,一方面通过赋予农民产权流转权力能够部分缓解眼下的农民融资难题;另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建立起来的一套产权清晰、规则明确的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制度,将能够降低农村抵押物在金融市场的变现难度,一定程度上也消除了传统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偏见。
农村市场条件日益成熟
所谓的条件成熟,主要体现在市场空间、市场条件、市场环境、市场前景等方面。首先,随着农村地区原有经济结构的改革,现代农村经济很快呈现出了更为旺盛的资金需求,而当今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则主要集中在生产性贷款需求及理财需求。众所周知,农村地区的创收渠道主要是种养殖、个体工商户(门店)、个体铸造业(小工厂)、家庭个体户(短工、运输、收购)等,基本涵盖了农村地区的贷款种类。
种植户想收购土地、果园或山林需要资金支持,个体户每次进货都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来确保周转,小厂子为了购置机械、建立厂房、实现生产规模化,也需要贷款;某家庭个体户要收购农产品需要资金等等,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几乎每一天都会产生无数的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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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随着外出打工人口的增多,农村家庭收入结构不仅更加多元化,收入水平也有了显著提升,而伴随着农户的富裕,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也已经由单一的储蓄需求转变为财富的保值、甚至增值需求,亦即我们所说的理财需求。虽说近年来依靠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农村金融网点正在恢复及增加,但供需失衡的现象还远远没有调整过来,而这段过渡期就是有意涉足农村市场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契机。其次,在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还未全面恢复农村地区布局的前提下,又遇上了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大范围普及、互联网文化对农村地区的渗透、城市观念对农村传统思维的冲击,无一不是在为新兴金融业态布局农村市场提供便利。
根据第三方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农村网民占全国网民总数比例为27.9%,规模达1.86亿,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突破了30%。一方面,诚如上文所说,中国仍有将近9亿人次的农业人口,巨大的人口基数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红利;另一方面,农村地区迅速增长的网民数量,为电商平台的入局、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布局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近几年来,以京东、淘宝为代表的电商巨头,早就以渠道下沉的名义进入了农村市场,有意建立县域电商生态体系,直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在此之后,互联网对农村市场的野心更是由满足基础的零售需求扩大到了个人的金融需求。
I.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基于我国农户固有的弱势,现阶段,我国农户可利用的融资方式很有限。一般的农户很难从亲朋之外获得资金。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有实力的农户,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接触信息源,获取有关的项目信息,参与政府组织或协调的项目;或与项目执行单位或企业建立某种契约关系,参与其经营活动(如参与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活动)。具体的融资方式有:
J. 当前农村居民融资(借钱)的渠道有哪些试比较各渠道的优缺点
一、普通的融资方式是个人间借款如果自己有个好项目想经营
首先想到的是向亲属、朋友借款。这种融资方式最好是资金少风险不大的项目,它适合简单生产经营和资本积累的初期。但不足是一旦经营发生亏损,将无脸面对亲朋好友。
二、股东“融资”
亲属朋友有钱的毕竟是少数,而且考虑有些情况下熟人反而不好办事,故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投资合伙人。以前找投资合伙人主要是在本区域,现在交通、通讯工具很方便,国内外都有可能找到投资合伙人。确定好一个经营项目后,若无资金,你可考虑牺牲一部分利益给别人,以换取一定资金,达到能开始经营和获利的目的。在不失去控股权的情况下,这种融资是可行的。但你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包装你的经营项目,让它吸引人。其次还要包装你自己,让人跟你一接触,就愿与你合作,不要让人感到你是个骗子或无能力经营的人。最后你要起草一份很好的合同,有效地规范你和合伙人的行为和权利义务。这样先把生意做起来,为吸引投资者,你可采取股东置换的方式,留住经营资金。你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开业和赢利而合伙人并不想长久在此经营项目上停留,只想通过“融资”式的投资,赚取利润。当经营情况不好时,合伙人可能会退出或减少应投资金。而经营情况好时,你赚够了自己独自经营的资金,就可能让合伙人退出。不论何种情况,你都可采取股东置换的方式,当不好时,你可找另一个合伙人替换原合伙人;经营好时,你用自己替换原合伙人以达到经营资金充足,保证经营的目的。
三、会员制
当你有独特的项目却无资金开发,而又不愿与人合伙或向亲朋好友借钱,则可考虑这种方式,比如你是个较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想较大范围地招学生。这时你一无场地二无资金,但你有信心把你的学生培养出来,你便可采取会员制。学生们先交钱(不同于现在先学琴再交费或学一次,交一次)你用这些钱去租场地,购乐器等。能采取会员制融资的人一般有较好的无形资产(如名人)或较特殊的实际资产(如很独特的园林景观)。以上几种融资方式,大多是在自己无实际资产的前提下进行融资,这是比较艰难的,全靠智力独特和个人风格,而且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从这点上说,人在融资中是第一位的,你有很好的人格和出色的智力就不愁融不到钱。应该先做人,后挣钱。
四、租赁
这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经营时,考虑初期投入资金购置设备风险太大或根本无太多资金购置设备,你可考虑租。比如:可以租房子、租汽车、租生产设备。租赁不仅在融资上有优越性,它还可促进企业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固定成本,减少投资风险。我国目前租赁方式中主要有直接融资租赁和回租租赁两种方式。直接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筹措资金,购买设备,再租赁给用户。回租租赁是指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机器设备先按账面价格或重估价格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使用何种租赁方式应根据个人不同情况。与租赁相对应的还有流动资金的“租”用。比如在采购原材料时,你通过各种方式可先使用这些原材料,然后再付钱。而你所采取的各种方式便是你所付的“租金”。如此种种,只要你肯动脑筋,不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金,你都可采取“租赁”方式。
五、向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有一个通“病”便是贷富不贷贫,你越有资产,越有钱银行越愿意贷给你。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这种方式,无可厚非,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也会改变其贷款原则及方式,国外已开始有专门银行为高新技术产业(即风险较大产业)贷款,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在我国,目前只是政府重视,商业银行还没具体实施,所以从目前情况看,小企业及个人从银行贷款较难。现在各银行实施的都是小额抵押贷款,以未到期的定期存单为抵押(人民币、外币存单均可),从储蓄机构取出一定金额,到期一次性归还。小额抵押贷款的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笔贷款数额不得超过抵押存单面额的80%,期限不得超过抵押存单的到期日,要想从银行拿到贷款,你首先要有资产包括不动产(必须在市区)和存单,这对大多数刚下海的人,显然是不适宜的,但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各式各样的贷款会逐步面向小企业和个人的,如信用卡透支融资,股票债券抵押贷款等都会和我们见面。
六、典当
当你在经营过程中急需资金时,可到典当行把自己的资产抵押,从典当行拿出资金。它的特点是资产种类不受限制,大到房产、汽车,小到珠宝、首饰、服装等等,只要典当行认为还值些钱的均可典当。而且手续便捷,很快拿到资金。但典当也有不足,只能救急,如果典当物成为死当,你的损失将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