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资租赁的挖掘机因还不上融资款被公司拖走半年了,若再不交钱赎回机械那么我其他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不会突然冻结。租赁违约了只能执行设备(无担保的情况),设备无法执行才会起诉申请其他财产,要立案后才有可能冻结个人账户。
按照我国法律,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有权冻结银行账户,常见的如人民法院。商业银行违规冻结的要承担损失的。
像你这种情况,设备被执行了,租赁业务就结束了,也不用再还款了。如果你想再继续付款取回设备,还要重新订立合同,否则会有风险。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B. 集团公司融资后借给子公司用税务处理
1.按照金融业3%的利息缴纳营业税。(这个不一定,母子公司间非金融企业借贷其实是非法的,因此地税局不一定收这笔营业税)
2.按照收取的利息缴纳。
3.开具利息收据,不能进入成本(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4.全资子公司没什么区别,都以此为原则。
补充回答:
是否属于金融企业这个我真不知道,你得看你们单位有没有相关的许可等,如果属于金融企业的话,肯定有相关的证照;如果是金融企业得看你们相关的营业许可啥的了;是否能扣除与你们是否金融企业没啥关系,那是因为你们是属于关联企业,所以不能扣除.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C. 集团让分公司融资,朋友在分公司入职5年,从员工做到售后总监!不知内幕。
这属于社会非法融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D. 分公司与总公司往来款在分公司现金流量表上如何反应
要看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这种资产往来是不是很多,从管理角度和税收角度来讲,这种代收代付的问题是有瑕疵的,因为现在银行结算如此方便,为什么要代收代付呢,至少会使用往来很混乱,如果真是这样情况代收款时,做“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分公司交回总公司的时候,分公司做“筹资支付的现金”总公司做“筹资收到的现金”。
两个理由,一方面,代收代付实质是由销售商品形成的,但同时也是总、分公司之间的一种资金融通的过程。二方面,以上记录,在合并时,正好可以把分公司做“筹资支付的现金”总公司做“筹资收到的现金”抵消掉,这样也保证了合并现金流量表是正确的。
现在很多集团公司为了控制集团企业的资金流,都采用了现金池的管理办法,这其实就是一种融资的方式,也就把很多子公司的资金互通余缺。这时现金池的下拨和上划都可以子分公司做“筹资支付的现金”总公司做“筹资收到的现金”。
E. 股票只是上市公司融资的工具,既然被人收购了超过50%,也只是收购了上市公司融资的部分,为什么
收购超过50%是指收购了上市公司50%的股权,不是融资部分,是全部股权的50%,因为上市一段时间后所有股份都是流通的。不存在收购融资部分的说法。
注册资本和股份数是一样的。不管是成本利润还是负债资产,只要收购了50%以上的股权,就是控制了这家上市公司。
F. 关于融资收购公司的问题
融资就是从企业(个人)外部获得资金,包括了直接融资(银行借款)和间接融资(证券市场).
收购一般都是指控股的收购行为,你可以认为B公司就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收入是否都属于A公司要看其合并报表的情况,一般都是合并收入的,原来的管理层则由新东家进行安排了,包括走人也是一种安排.证明文件可以看工商注册资料的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是谁,控制包括了董事会控制,经理层安排和经营管理控制等.
G. 集团统一安排融资,政策怎么规定
《高级财务管理》是我们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由XXX老师主编,课程中心内容主要是企业集团相关的财务管理策略与政策以及如何规范集团财务决策与控制而进行的全面系统研究。其具体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集团最大的优势与成败因素
企业集团最大的优势体现为资源的聚集整合性与管理的协同性以及由此复合而生成的集团整体的竞争优势。作为管理总部的母公司必须能够充分发挥主导功能,并通过集团组织章程、发展战略、管理政策、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为集团整体及其各阶层成员企业的协调有序运行确立行为的规范与准则;任何一个企业,若想加入集团,取得成员资格,必须首先以承认集团的组织章程、发展战略、管理政策、管理制度,服从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接受管理总部的统一领导为前提,否则就不能被接纳为成员企业。
企业集团的成败因素在于能否确立起两条交互融合的生命线: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线与高效率的管理控制线。两条管理控制线依存互动,构成了企业集团生命力的保障与成功的基础。
二、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母公司或管理总部要想对子公司等成员企业进行有效的治理,确保财务战略与财务政策的贯彻实施,必须能够对子公司等成员企业保持有效的控制权为前提。在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制的企业集团里,控制权研究的实质是产权结构或股权结构。在有关股权配置方面,母公司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充分发挥资本杠杆效应与确保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彼此间存在着一个“度”的把握。同时,母公司欲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一个基本前提是,母公司必须是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包括绝对第一大股东与相对第一大股东两种不同的情形。而不同情形的第一大股东身份,控制权的稳定性、遭受的权力制衡程度以及资本杠杆效应也就各不相同。
财务管理体制是企业管理当局或集团总部为界定各方面财务管理的责权利关系,规范理财行为所确立的基本制度,简称财务体制,包括财务组织制度、财务决策制度、财务控制制度三个主要方面。
三、企业集团财务战略
财务战略的目标定位必须依托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结构规划;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财务战略实施策略也不相同。1、初创期财务战略定位:在集团初创阶段财务实力相对较为脆弱,为了更好地聚合资源并发挥财务整合优势,应保持稳健原则。初创期财务战略管理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稳健与一体化。2、发展期财务战略定位:应当采取稳固发展型的财务战略。3、成熟期财务战略定位:由于市场份额较大地位相对稳定,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应当采取激进的筹资、扎实的成本控制、高股利、现金性分配战略。4、调整期财务战略定位:采取财务资源集中、高负债率筹资、高支付率分配战略
四、企业集团预算控制和投资政策
预算控制不仅以市场预测为基础,而且更进一步针对预测的结果及其可能的风险事先制定相宜的应对措施,从而使预算本身便具有了一种主动的反风险的机制特征。透过预算控制的循环过程,企业集团将日益发现诸多裨益的取得已不单纯地源于预算编制本身,而更主要地来自预算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以及因此不得不在强化沟通与协调过程寻得的答案。
投资政策是管理总部基于集团战略发展结构目标规划,而对集团整体及各成员企业的投资及其管理行为所确立的基本规范与判断取向标准,是企业集团财务战略与财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投资领域、投资方式、质量标准、财务标准等基本内容。
五、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政策
在技术革命不断进步、竞争风险日趋激烈的当今经济社会,一个企业集团能否拥有先进的、高科技含量的固定资产,直接就意味着是否占据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同时企业集团还必须明确的是,即使是当前市场上最先进的设备,一旦投资形成,便意味着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始终停滞于当前水平上,在技术革命不断进步的冲击下,其原有的技术领先优势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衰减,甚至沦为劣势地位。为此,要求企业集团必须树立危机意识可创新观念,不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更新技术性能,以持续技术领先优势推动强劲的市场竞争优势。因而,关注技术进步,鼓励并融通财力支持成员企业加速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是企业集团制定内部折旧政策必须考虑的一个首要因素。
六、企业集团无形资产投资政策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品牌、技术专利、专营特许权、商誉等。作为一种特殊资本,无形资产主要地表现在观念形态上——存在的非"实体"性。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是企业进军市场的旗帜,和竞争制胜的"王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哪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拥有了驰名商标、品牌,也就意味着居于了竞争的优势,对市场空间的扩大和占有率的提高发挥着巨大的功效。
当今的国际社会业已进入了一个知识与技术不断创新的时代。能否在培育、创造和创新的过程中,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与技术专利,成为企业集团及其竞争对手保持并扩大竞争优势的关键。
七、企业集团融资政策与管理策略
融资政策是管理总部基于集团战略发展结构的总体规划,并确保投资政策及其目标的贯彻与实现,而确定的集团融资活动的基本规范与取向标准,是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满足投资需要,是企业集团融资管理的指导原则。要求总部在融资政策的制定上,必须以推动投资政策的贯彻实施为着眼点。应当在集团战略发展结构的总体框架下,根据与集团核心能力、主导产业或业务相关的投资领域、投资方式、质量标准与财务标准的基本规范,通过计划的形式,对集团整体及子公司等的融资规模、配置结构、融资方式以及时间进度等事先做出统筹规划与协调安排,从而在政策上保障融资与投资的协调匹配
依据融资政策以及目标资本结构规划,管理总部必须将未来计划期内融资的总规模、来源性质、期限结构、时间进度等通过预算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对必需的融资成本、风险以及质量特征实现加以规范,然后通过预算的细化,对融资活动进行具体的落实并控制实施。
八、企业集团纳税计划与股利政策
纳税是企业取得并保持法人资格与权利地位的先决条件。纳税计划不能以利用法律的纰漏为着眼点,更不能以偷逃税款为手段,而应当从法律意识出发,将税收的杠杆导向功能引入企业集团的管理理念与经营机制,实现集团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筹资与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以及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匹配。
股利政策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在遵循股东财富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税后利润在股利派发与企业留存彼此间的分割关系问题。在有关股利政策是否影响企业市场价值的认识上,分为股利无关理论与相关理论两种。现金股利是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利。在现金股利的决策上,除了需要考虑上述一般因素的影响外,还必须密切结合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状况来进行。股票股利是企业将股利折成股票而向股东进行分配的形式。股票股利一般是经由无偿赠送红股,即留存收益转赠资本的途径实现的。严格地讲,那种通过资本公积金转赠资本而赠与股东的股票不属于股利分配的范畴。
母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不能只是单纯地站在母公司自身及其股东的立场,还必须同时兼顾子公司等成员企业的利益期望,必须协调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等相互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不仅如此,作为集团的管理总部,母公司还必须从一个更高的层面,即管理战略角度,对集团整体的股利政策进行统一规划,以规范各成员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能够建立在有利于整体战略目标不断推进的框架结构范畴之内。
通过对《高级财务管理》的学习,使我着重掌握到如何运用会计政策与财务管理策略把财务管理与企业集团治理结构模式有机结合起来;明白了企业集团治理结构模式——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
然而企业集团治理结构模式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财务管理者为实现财务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这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它们两者间的联结点在于企业财务战略管理层次。
企业集团的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在集团的财务战略管理上完成的是批准和监控功能,总经理等高层执行人员则是注重于财务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各个层次完全融入到整个财务战略管理的全过程。
那么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在战略层次上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企业集团治理主体的形成及选择对财务战略导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②企业集团治理主体的安排将影响财务战略主体的动力;③财务战略从其与环境的关系上可以分为外向交易型财务战略和内向管理型财务战略,财务战略主体通过不断的外向交易型财务战略选择和实施,可以达到局部调整财务治理结构的目的,而外向交易型财务战略的开展又依赖于企业可利用的财务市场治理机制,内向管理型财务战略则是基础和保障;④在组织结构上,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企业财务管理的决策层,总经理等高级执行人员则是决策层和下层人员的联系纽带;⑤企业集团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系统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在企业层次上,企业集团治理作为基本构架规定了财务管理的导向和原则。但在具体的操作层次上,财务管理的微观活动在日积月累的作用下,会对企业集团治理起到调整的作用。正如钱德勒所说:当管理上协调比市场机制的协调能带来更大的生产力,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利润时,现代多单位的工商企业就会取代传统的小公司。
我们应该知道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相关利益主体不仅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且这种经济关系都是通过契约纽带连接起来的,要使契约有效,当出现财务契约预期的情况时要明确谁有决策权,这就是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对权力配置所要解决的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所有权同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权力配置。企业集团治理结构是在既定所有权前提下安排的,所有权形式不同,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中的权力配置也不相同。如在股权集中情况下,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中的所有权决定控制权或者说所有权同控制权结合较紧,而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所有权同控制权相分离。
二是企业内部剩余控制权的配置。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对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之间配置剩余控制权,股东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和经理分享剩余控制权。这两个方面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所有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问题,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界区,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运行。
如果企业只拥有权益资本,则经理人员承担破产风险的机会比较小,企业即使经营业绩差些,也不会有财务违约情况,从而形成不了对企业经理人员的压力。但是,若在企业资本结构中融入了债务资金,一方面可约束经理人员将现金用于盈利能力较差的投资或低效率的扩张行为,另一方面,偿债的压力致使经理人员为了避免清算失去权力而设法提高资本收益率。正是由于债务资金的这些作用,所以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倍受关注,尽管各国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不同,但对企业注资份额较大的债权人来说,都会采取积极的干预策略,来制约经理的行为。
作为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实现的前提: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建立激励约束相容机制;由于公司内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与偷懒行为,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在财务方面主要表现有:利用发布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财务决策,加大股东的投资风险;运用股东对经理人员日常财务经营决策不得干涉的要求,经理人员通过增加其在职消费或与其他人进行合谋行为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或者因玩忽职守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以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些行为,将会制约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顺利实施,为此,必要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激励约束相容机制,协调各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由此可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它们之间各司其职,互相制衡。其中,财务战略决策权掌握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日常财务决策权和财务执行权掌握在经理人员手中,而财务监督权在公司内部则是分散配置的。
所以建立健全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加速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它对于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财产所有者缺位、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分,就是因为没有构筑合理的产权结构;企业财务经理人员出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以及“内部人控制”等现象,就是因为没有对财务经理人员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报酬激励约束、控制权激励与约束、声誉激励与约束、市场激励与约束等主要机制;而企业内部财务决策失效甚至失误,就是因为没有建立相应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包括财务战略决策与财务战术决策机制,集权型、分权型、集权分权结合型等权力配置模式。
因此企业财务制度创新的目的,就是要建立高效、富有活力、激励约束相容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
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在企业日常的会计工作中,对具体经济业务只掌握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对《高级财务管理》等课程的学习,理论结合实际,分析运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才能把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H. 我老公在一集团公司任其中一分公司法人,在此期间融资三百万如辞职还需负法律责任吗
如果造成了损失,且他对此有过错,那么不论是否辞职,都要就该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