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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融资对赌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6-16 03:15:00

⑴ 什么是对赌协议

什么是对赌协议?

本案被业内认为是与目标公司对赌合同效力裁判的新突破,符合商事领域内契约自由、鼓励交易的精神,对类似案件裁判将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

对赌协议的风险规避

在对赌协议成为趋势的现状下,我们需要做的是最大程度上去规避对赌协议带来的风险。

签订之初,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对彼此要足够了解,确认双方有资格进行对赌,并正确认识对赌协议的利弊;

签订时,要仔细研究对赌协议,谨慎设计条款,设定合理的达成条件及保底条款;

签订后,若出现不利局面,双方可申请调整对赌协议,使之更加公平。

⑵ 1、 PE投资人为何要与融资方签署对赌条款对赌条款实质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机制

"对赌协议",舶来品,字面应译为"估值调整",国人好赌,得名"对赌"。投资人要求签订对赌协议是对标的资产估值的一种保护机制。一般而言,对标的资产的估值高低,取决于资产未来收益的大小,未来收益越大,当前估值越高,反之。估值模型的核心变量即是未来收益,基于双方的博弈,融资方往往需要对预测的未来收益进行承诺,未来收益实现了,承诺完成了,表明过去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是合理的,若未完成,表明过去高估了价值,则融资方需要按照对赌协议对投资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⑶ 什么是对赌条款

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 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 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 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 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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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创业融资需要和投资机构对赌吗

1、新起点,融资1200万
在15年年末,新平台成立一年左右,我们拿了1200万的preA,平有钱了,我们可以走的更快。这次融资对外宣称是2000万,套路大家懂得,这1200万时分期到账,但为了顺利拿这融资也费了不少周折,因为我们跟投资方前的是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我简单给大加介绍下,对赌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投融资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也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为什么有对赌协议,他的出现是由于VC对创业者不够信任,但这种“不信任”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比如整个行业造假很普遍、会计做账不同、时间紧迫来不及做深入尽职调查等等)。对赌协议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约束创业者,给创业者建立起一种与vc想法相一致的中短期激励机制,让创业者更多考虑对赌期这几年的业绩增长,规模增长。反而忽视了长远,很有可能让创业者牺牲未来的发展机会,去实现一两年的短期收益,站在企业角度不见得是好事。
1、我们在签完对赌后,为了顺利拿钱,所有精力都在给投资人做业绩,到处被动,为了刷交易量,在平台上了快消品,低价砸市场,被大供货商断货,仓库堆满了的临期食品。为了刷用户量雇佣水军大量注册新用户,增加新用户补贴等等。如果创业者能靠自己的人品或能力消除VC的不信任,可以不用签对赌;但签了“对赌协议”并把公司做大、上市的创始人在国内也不少(比如京东,蒙牛大家可以课后了解一下这个),所以还是要根据创业者对资金的饥渴程度和对公司增长速度的判断来权衡是否要签对赌,我的建议是不签。
2、第六个坑,人的问题,团队扩张,官僚主义,内讧
3、第七个坑,组织架构问题,架构复杂,高管不去一线,过于乐观
在公司融资成功,业务逐渐走上正轨,团队扩张,团队内部矛盾开始出现,之前公司的老员工,团队新成员,还有我们新成员内部之间,出现了几个派别,开始了内耗。
首先是组成派别,围绕岗位晋升开始搞小圈子,排挤其他成员,造成不同部门衔接出问题。
然后是邀功,有成绩都往自己部门揽夸大自己部门作用,再就是推责任,出现问题推给其他部门。甚至出现官僚主义,几个创始人都把自己定义为各种总,开始摆架子,不去一线,只听数据只看汇报,同时高管们也因为派别原因,自己人业务范围内出问题不上报私下解决或者干脆不加惩罚,跟自己不是一个派别的,有问题小题大做。内耗也是让公司之后走下坡路的最亏祸首。
根源有这么几个
1、公司的拍板权在新的老板,新老板不到员工内部,不了结除了数据之外的情况
2、因为创业初期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岗位级别,只定了大概的业务方向,初心是大家在一个起跑线谁有能力谁上,但随着公司发展,相对应的人事晋升制度未完善导致上述结果的出线。
3、第三个原因是是组织架构问题,我们被并购后成立的新公司有一个架构,而后来的人员并没有融入之前架构,也没有打乱之前架构重新调整,导致部门有重复,有的业务找不到具体负责人。
所以创业者在公司规模扩大后,选人用人,岗位晋升,岗位职责明确上要多下功夫,一个优秀的HRD在公司发展的中期作用是很大的。要特别重视中期的HRD人选。
也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公司业绩开始下滑,期初的创世团队成员接连离职,再后来业务调整,人事调整,我也选择离开公司。第一次创业就此结束。
4、第八个坑,业务方向选择问题,谨慎做全产业链
在很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在解决了行业一个点之后,就想做整个产业链,包括我在内,我们开始做的F2C是农业基地到用户,中间涉及的环节有种植,养殖,初加工,仓储,运输,售卖等等,这每一个环节都是一个系统。因为农业的周期较长,受天气等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单单一个种植养殖环节就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还因为周期原因,农业品类原因,当计划种植养殖的产品上市后,市场是否对产品认可以及此时的市场价格是否跟之前预期一样,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会影响整夜系统的运行。
这导致我们的F2C在运行半年后就停止。我也是建议大家慎做全产业链,制作产业链当中最适合你的环节。
可以这么理解,整个产业链就是一个大系统,其中一个环节是个子系统,每个系统都有他的稳定性都有风险系数,当这些子系统构成新系统后,子系统的风险系数都会累计到整个系统,这样就意味着企业做的环节越多,承担的风险系数越高,系统的稳定性越低,导致企业失败的几率大大增加,所以我建议大家,谨慎做全产业链。

⑸ 什么是融资中的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⑹ 股权融资的条件有哪些

创业企业在融资时,无论是天使阶段还是VC阶段,都要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的内容因双方彼时地位不同,协议内容不尽相同。有一些条款是协议的核心条款,作为创业者,对这些条款应有基本的了解,做到与投资方谈判时心中有数。当然,最终的协议签署建议有专业的律师把关。

一、业绩对赌条款

以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为对赌的标的,以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退回一部分投资款作为赌注,以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工作并且达到调整企业估计目标的条款。

二、一票否决权

为了保护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话语权,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投资者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特定事项中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三、反稀释条款

其本质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本次融资后再次融资的,那原先的投资者必须获得与新投资者同样的购股价格。实践中,反稀释条款有两种形式: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这两种形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不考虑新发行股份的数量,而只关注发行价格,而后者将数量和价格一并予以考虑。

四、回购权(回赎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那被投资企业或企业原始股东有义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投资者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目的。

五、共同出售权

如果企业原始股东想要出售股份时,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有权与这些股东一起出售。

六、强卖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如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等情形,那么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东(主要是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应按照投资者与第三方达成的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出售股份。

七、优先购买权

当被投资企业原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投资者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原始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八、陈述与保证

是被投资企业、企业原始股东以及投资者对于事实情况的陈述和对于特定事项的保证,是今后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九、其他

融资协议可能还会涉及到可转换债权,优先清算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