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总部设立在安徽的保险公司有哪些大家帮帮忙哦!
目前已经开业的,总部在安徽的保险公司只有一家,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是分公司,目前安徽有20家产险公司的分公司,18家寿险公司的分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gynybx.com.cn/sinocms/index.html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08〕54号)批准成立的第一家总部设在安徽的财产保险公司。公司由安徽省金融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大型金融控股企业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8.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合肥。
成立国元保险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建立一项长效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国元保险以“ 立足安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实行“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是用1-3年时间完成安徽省内经营区域的全覆盖;第二步是用3-5年时间在周边省份铺设网点,使公司成为具有一定实力的区域性农业保险公司;第三步是面向全国,用 5-8年时间把公司建设成为“资本充足、管理先进、服务一流、效益良好、品牌卓著”的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农业保险公司。
国元保险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实行农业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并存发展的模式。经营范围不仅包括“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房保险”、“ 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还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在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国元保险将严格遵照“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弘扬“诚信、专业、协作、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客户至上、以人为本、规范运作、优质高效”的经营理念,信奉“热情周到、快速便捷”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追求卓越,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B.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C. 我国银行体制是怎样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兴起了我国经济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大潮。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的对外开放则是这一潮流中的一支重要的支流。对这一支流的剖析,不仅有助于我们加强对我国经济改革开放潮流的认识,更是我们籍以判断其未来走向的必要依据。
所谓金融体制实际上就是所有金融活动的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等要素的总和。具体而言,金融体制由金融机构体制、金融调控监管体制和金融市场体制组成。本文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分析将分别从这3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我国的金融机构改革
(一)我国中央银行的形成及其发展
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间,我国的金融体制在本质上表现为“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在这一时期,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唯一的一家银行既承担了“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集中管理和分配资金,又从事“商业银行”活动,办理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集现金中心、结算中心和信贷中心于一体。[1]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显然与改革开放的市场化目标相抵牾。因此,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只能以建立完整的中央银行制度为发端。
1979年,先是中国农业银行,继而是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这两家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期兼并的银行终于又恢复了独立地位。随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后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独立出来,纳入银行体系。1982年9月,国务院下达的文件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各专业银行按照指定的5个方面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1983年9月,国务院再次下达文件,决定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成为承接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城镇工商企业存贷款及城镇居民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同年我国又批准设立了众多的城市信用社,并在全国普遍发展了农村信用社。至此一个完整的专业银行体系最终在我国确立。所谓专业银行体系是指业务划块作严格的分割,专门从事某一方面业务的银行分工格局。如中国农业银行主要办理农村地区的业务;中国银行作为外汇专业银行则限于外汇业务及与此相关的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贷款为主要业务。
随着专业银行体系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方得以从一般的银行业务中摆脱出来,成为以金融管理为职责的中央银行。国家外管局也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在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上的界定由此正式完成。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的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方向的根本转变。但是,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分设仅仅是一个开端,由于我国传统体制的积弊相当深厚,金融体制市场化的最终完成必然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中央银行的职能的规定仍然带有浓重的传统体制色彩。例如,只规定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权力,缺少相应的约束条款;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相互冲突的多重政策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尽管在理论上成为中央银行,但在实际上仍然办理某些经营性业务,如以“支持地方经济”的名义对非金融部门发放贷款,但贷款质量欠佳,本息回收率较低,损害了其中央银行的形象;中国人民银行还自办证券公司、城市信用社、融资中心和咨询公司等盈利性机构,既造成不小的损失,又与其宏观管理的职责相冲突,削弱了中央银行的威信;同时,由于当时实行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利润分成的预算制度,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利润动机,扭曲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此外,专业银行继续承担着某些政府功能,如办理政策性贷款等。
为了扭转这种状况,1993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性质和职能得到了更为明确、详尽的法律规定,廓清了以前的许多模糊认识,并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制定了限制性条款,如不得对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等。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票据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涉及机构管理、风险监管方面的规章近百件。这些都显示了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市场化特征的日趋完善。1998年5月,中共中央建立了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使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党的领导实现垂直领导体制。上述改革的重要目的是: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摆脱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的干预,彻底消除中央银行的盈利行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也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按行政区划建制,依省、市、地(市)、县设立对等的分支机构,由此形成如下弊端:(1)层次多、运转慢,为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洞开方便之门,不能适应不同地区人均收入水平、金融业务规模、金融机构数量、监管任务不同的要求,也有悖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基本原则;(2)职能分工不明确,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的职能相似,不利于搞好金融监管工作;(3)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经常存在利益冲突,省(市)、地(市)重叠设置的分行,在有利可图的工作上相互竞争,在无利可图的工作上相互推委、扯皮,工作缺乏效率。为了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开始调整组织体系,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11月撤消了31个省级分行,组建了9个跨省分行,同时与所办的证券公司、融资中心和各种经济实体彻底脱钩。至此,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表1 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分行及其辖区
分行名称
管辖地区
天津分行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沈阳分行
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分行
上海、浙江、福建
南京分行
江苏、安徽
济南分行
山东、河南
武汉分行
江西、湖北、湖南
广州分行
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分行
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安分行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中国人民银行撤消省级分行以后,9个跨省分行的工作与我国现行省级政府强大的行政权力结构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方面。除国有商业银行外,许多地方金融机构是省级政府控股的,中国人民银行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和处罚仍然有很大阻力,因为法院和司法部门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所以在金融机构的关闭、债务偿还、企业逃债违约、存款纠纷、对金融机构的乱收费等方面很难得到公正的司法执行。这些问题有待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予以解决。
(二)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80年代初的专业银行体制的建立仅仅是在理顺我国的银行机构体制迈出了第一步。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完全从一般的业务经营中摆脱出来,另一方面,专业银行也仍在办理某些政策性业务,且其经营的商业化仍然步履艰难,机关化的运作方式严重阻碍了专业银行的发展。为了促进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我国于1980年开始对这些银行实行经济核算,试图改变传统的“大锅饭”现象。1983年,银行系统开始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制度”,把各项指标考核与利润留成挂钩,使专业银行初步确立了利润、风险和成本等一系列经营范畴。1987年核定“三率”,即成本率、综合费用率、利润留成与增补信贷基金或保险周转金的比率,下放“六权”,即业务经营自主权、信贷资金调配权、利率费率浮动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留成利润支配权、中层干部任免及职工招聘与奖惩权,突破了传统的高度垄断集中的管理体制,使专业银行的经营机制逐步向商业化转变。
接着,我国又开始探索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途径,允许专业银行向综合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农行进城,中行上岸,工行下乡”的现象。这种业务的相互交叉和竞争,为专业银行深化改革和商业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专业银行之间的业务交叉,“专业银行”的称谓也逐渐消亡,转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取代。从目前情况看,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自己所专长的专业分工为主,交叉业务为辅。
与此同时,我国从1986年起陆续建立了一批新兴商业银行,如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即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已关闭)、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借以推动我国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建设。尤其是打破了专业分工和地域格局,从一开始就摆脱了政策性业务的桎梏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的重新组建,标志着新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的诞生。在此期间,在我国的许多中心城市还逐步建立了城市信用社。
金融机构的改革在农村也在向纵深推进。1980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1984年8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把农村信用社纳入了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这与我国当时仍实行传统的集中管理的金融体制有关。随着金融体制的逐步市场化,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加。为了避免政府承担过多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从1996年9月开始进行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 400多个县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担任。
1993年12月,我国决定加大对4大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的力度。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决定》提出了“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口号。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设,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目标。为此,我国在1994年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逐步划转到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进一步向市场化靠拢。1995年,我国发布的《商业银行法》又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并且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于是,各银行纷纷建立了单一法人制度,陆续取消了分支机构的法人地位。4大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完成了改组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过程,专业银行商业化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这一时期我国还成立了中国民生银行,各市的城市信用社也于1996年分别合并组成了城市合作银行,并在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由此得到了进一步壮大。
我国的4大国有商业银行是目前世界上分支机构最多(各有8 000-10 000家分支机构),员工人数最多(各有15-60万人)的银行,但由于长期的机关化运作使其费用开支十分庞大,经营效率却相当低下。为了促进其商业化的进程,自1998年起,国有商业银行的省分行和省会城市分行陆续合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1999年已撤消了一大批的县级支行。同时,在财务、住房、工资、养老金、医疗等方面也实行了全面的改革,加速向商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在,1998年推出的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其他内容还包括:改革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以及呆坏帐准备金提取和核销制度;扩大贷款质量5级分类法的改革试点;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中央财政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通过发行2 700亿元特种国债筹措资金,以增加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某些贷款实际用于财政支出的部分予以补救或改变;将现行金融会计制度中不符合金融业谨慎原则的内容加以修正。
1999年4月20日,我国组建了第一家以经营并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主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金100亿元,由财政部全额拨付,负责购买或托管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其后,我国又先后成立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购买或托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这些公司均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接收、管理、处置对口银行划转的不良贷款,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其主要运作方式为: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抵押品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的服务;对确属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此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债权和股权。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范围是: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剥离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其中待核销贷款以及1996年以来新发放并已逾期的贷款除外)。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崛起
为了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满足我国经济增长对资金的迫切需求,我国于1979年开始着手发展信托业。1979年10月,中国银行重建信托咨询部(后改建为信托咨询公司),该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成立。以此为标志,我国的信托公司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开始筹建不同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为了促进信托业的发展,国务院于1980年作出了银行试办各种信托业务的决定,鼓励银行支持经济横向联合。当时的主要考虑是:(1)银行是金融机构,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办法和拥有熟悉金融业务的人才,把信托业务纳入银行轨道较为稳妥;(2)银行机构多,信息快,调控机制灵敏,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得力;(3)银行资金雄厚,信誉卓著,与工商企业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开展新的业务容易为社会所接受。
根据这种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于1980年8月召开了全国分行行长座谈会,并作出决定: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的多余资金,可以委托银行对指定地区和企业投资或贷款,也可以委托银行代选对象进行投资或贷款。同时,为保证信托业务能够规范有序地开展,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对发展信托业务的步骤、业务人员素质等有了明文规定。1981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13省、市信托工作座谈会和8月的会议上,银行办理信托业务被视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在两次会议精神的推动下,我国的信托投资机构迅速发展,触角几乎覆盖了全国各个地区和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到1981年末,全国共有各种信托投资机构600多家。
我国的信托公司主要有4个大类:(1)全国性信托公司,即中央一级直属国务院。经过清理整顿,目前仅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家。(2)地方政府主办的信托公司。一般由地方财政、计经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出资筹办。(3)银行系统的信托公司。主要指原4大专业银行所属的信托公司。这类公司资产雄厚,分布极广,得益于银行原有的业务联系和活动空间,具有其他信托公司所无可比拟的天然优势,是信托公司的主体。随着我国实现金融业的分业经营,这些信托公司已全部撤消。(4)民间出资的信托公司,如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
1979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长会议纪要》决定逐步恢复保险业务,设立保险公司。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国内业务。1991年初,交通银行成立了太平洋保险公司。1993年以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成了财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改组设立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辖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和中保再保险公司3家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改制为独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将6家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取消,将其改组为直属分公司。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陆续批准设立了一批新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如大众、天安、华泰、永安、华安、泰康、新华等保险公司,保险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独揽转向“百家争鸣”。
我国在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是,一方面亟需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国内的外汇资金又极度匮乏。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通过国际租赁业务,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1980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组织了一个考察团赴日本考察现代租赁业务,开始了我国租赁业务最初的尝试。由此,租赁业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新技术”被传入我国。1981年,为了更好地开展租赁业务,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先与北京机电设备公司、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共同创建了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后又与国家物资局等单位合建了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这几家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现代租赁业务在我国的诞生,以及现代租赁体制在我国的建立。
80年代初,为了适应企业更新改造设备的需要,一些地区,如上海也出现了专门从事设备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成立了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太平洋租赁有限公司、联合租赁有限公司等3家中外合资的商业租赁公司和由国内几家银行合资的上海国际租赁公司。到1993年,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已多达13家。
此外,我国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改革的进程中得到了全面的发展。1987年,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在深圳成立,到1994年底,专业证券公司已达91家。1987年我国成立了首家财务公司,到1993年底达到39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经济的发展,融资领域的扩大,信用形式的增多,新兴的典当业开始复苏,并有日趋活跃的趋势。1988年,上海第一家典当行——恒源当铺成立。到1993年,上海已有8家当铺。
(四)逐步放宽外资银行的进入
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自1979年起,金融开放就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79-82年间,以日本东京银行北京代表处设立为开端,陆续有31家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在1982-85年间,我国开始批准外资金融机构在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试点,允许它们从事各项外汇金融业务。第一家被批准的是香港的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1985年,我国政府颁布了《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确立了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开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1990年9月,为配合中央关于开发开放浦东的战略决策,国务院批准上海成为中国除经济特区以外率先引进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的沿海开放城市。此后,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地域不断扩展。
在1992年和1994年国务院又相继批准开放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和广州等7个沿海城市和北京、沈阳、石家庄、西安、成都、重庆、武汉、合肥、杭州、苏州及昆明等11个内陆中心城市,允许在这些城市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992年起,在上海进行开放保险市场的试点,陆续批准了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瑞士丰泰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上海开设了营业性分公司。1998年,国务院又同意批准英国和澳大利亚的2家保险公司来华展业。
在资本市场方面,1995年,我国建立了第1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摩根·斯坦利合资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开始探索规范化开放我国资本市场的途径。
1996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本着“先试点、后全面开放,开始从严、以后逐步放开”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并开始审批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9家外资银行在浦东试办人民币业务。1997年3月27日,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和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正式举行了首笔人民币贷款(协议)的签字仪式,从而标志着上海外资银行在浦东进行人民币业务试点的正式开始,揭开了我国银行业本外币业务全面对外开放的序幕。1998年10月,我国又决定增加8家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至此,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17家。随后又批准深圳为第2个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区。
D. 政府金融办是干什么的
金融办 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金融办主要有以下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五、负责本地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定本地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下级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办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E. 现任的安徽省财政厅的厅长.副厅长.各处长名字
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党组成员、副厅长:朱长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相中胜;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
党组成员、副厅长:朱艾勇;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召远
安徽省财政厅内设(下属)机构及负责人
综合处处长:江永泓;税政条法处处长:方山恩;预算处(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处长:方习利;
国库处处长:廖晓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尹祥领;行政处处长:管立新;
政法处处长:张力;教科文处处长:鲍习生;经济建设处处长:张恒景;
农业处处长:陈维光;社会保障处处长:徐光耀;企业处处长:汪代启 ;
国际债务管理处处长:刘华会计处处长:季必英;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许先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处长:焦玲仪;政府采购处处长:杨延彬;农村综合改革处处长:丁俊
人事教育处处长:朱士昂;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缪青
(5)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扩展阅读:
安徽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
与省地方税务部门共同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全省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省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不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省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官网-组织机构简介
F. 重磅,如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进集
在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方面,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收支管理。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机构的分配关系,全面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入,合理确定国有金融机构利润上缴比例,平衡好分红和资本补充。结合国有金融资本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合理使用的有效机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
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独立财务预算制度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财务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重点金融基础设施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国有金融机构进行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继续加强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领域保障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务风险监测与评价机制,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机构任命的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探索实施国有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G. 安徽省发布的关于文化产业园项目的优惠政策
地理概况
地貌质地
蚌埠市北与濉溪县、宿州市、灵璧县、泗县接壤,南与淮南市、凤阳县相连,东与明光市和江苏省泗洪县毗邻,西与蒙城县、凤台县搭界。京沪铁路从境区中部纵贯南北,淮河自西向东流过境南,辖区大部分处于淮北平原南端。蚌埠市区北部与固镇县、五河县交界,东部与凤阳县毗邻,南部与凤阳县接壤,西部与怀远县相连。蚌埠地区位于中朝准地台南缘的淮河台坳中部,次级构造单元为蚌埠台拱。该区构造轮廓是以太古代变质岩所构成近东西向的复背斜为基础,背斜北翼为新生代断陷盆地,全区东西向和北东向断裂发育,并有北西向线性构造。地层属华北地层区,淮河地层分区。区内地层发育不全,基岩露头零星,地表为大面积沉积物覆盖。岩石地层除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外,主要为侵入岩和变质岩。地貌区划以淮河为界,分为两部分,淮河以北为淮北平原区,淮河以南为江淮丘陵区,呈现北部开阔平坦,南部岗丘起伏之泾渭分明的地貌景观。淮北平原区区域上宏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水系呈北西—南东流向,平行展布,地貌上处于淮北平原的南缘;江淮丘陵区区域上宏观地势相对高起,丘陵主要分布在沿淮以南市郊,表现为北东向岗丘起伏,沟谷纵列之手掌状的地貌景观。
蚌埠地区地势最高处为涂山主峰,海拔高度为338.20米,最低处为淮河河漫滩,海拔高度为15.30米。丘陵地带最大切割深度为280米,一般为30~80米。
水文
蚌埠地区地区最大的自然地表水是淮河,自怀远县南湖村东1公里处入境,流经怀远县南端、蚌埠市区北端和五河县南端,在五河县东卡村以东出境,境内全长150.7公里。其中,在蚌埠市区北岸长16.8公里,南岸长28公里,河床宽600~800米,年平均径流量263亿立方米。
淮河以北较大的自然地表水有沱河、浍河、北淝河、澥河、涡河、芡河等;淮河以南较大的自然地表水仅有天河、龙子河等。人工河道有茨淮新河、怀洪新河等,均位于淮河以北。蚌埠市区较大的自然地表水有北淝河、龙子河和天河。北淝河是淮河支流,境内长10公里;龙子河位于市区东南,河道长10公里,宽300~500米,正常水位时,水深约2米,水面面积6平方公里,已开发成为天然养殖水域,兼为蓄水灌溉的湖洼水库;天河位于市区西南,市区境内长16公里,宽600~1000米,其中湖洼长9公里,形成自然天河湖,水面面积14平方公里,蓄水量2000万立方米。
较大的湖泊有位于五河县的香涧湖、沱湖、天井湖和位于怀远县的四方湖等,其中,沱湖是水产养殖的重点湖泊。
蚌埠地区地下水资源丰富,埋藏浅、水质好、储量大,主要分布在淮河以北三个县区。
气候
蚌埠市气候属于温带,位于南端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
[编辑本段]蚌埠交通
蚌埠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蚌埠交通便捷,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四通八达。
蚌埠港为千里淮河第一大港,蚌埠港为全国28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新港年吞吐量达百余万吨,拥有数个千吨级泊位。蚌埠港可四季通航江苏、上海、浙江、江西等省市,还可以借助已开放港口通达海外。京沪铁路淮河桥
蚌埠是华东地区重要的铁路枢纽。原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分局、现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仍驻蚌埠,管辖安徽省长江以北的铁路。蚌埠是京沪线和水蚌线的交汇点。蚌埠火车站是纵贯我国东部地区南北大动脉——京沪铁路的一等客站,并经水蚌线、淮南线与京九铁路相连。蚌埠站现日接发图定列车146列、其中动车组列车18列,且是安徽省唯一有进藏列车的车站。从蚌埠乘火车可直达国内20个省会城市、3个直辖市和10多个沿海城市。
蚌埠东站现为一等货运站,拥有华东地区大型的货运列车编组站及大型的集装箱货场。
蚌埠公路四通八达,高标准的城市出入口道路已与国道、省道相联结。京福高速公路(合肥——徐州)、宁洛高速公路(界首——阜阳——蚌埠、蚌埠——南京)已建成。蚌淮高速公路(蚌埠——淮南)、徐明高速公路(徐州——明光},蚌连高速公路(蚌埠——连云港),蚌埠绕城高速公路等正在建设中。
4C级标准新机场已建成投入使用。
现代化的交通区位优势,营造了蚌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
未来前景
国家建设中的京沪高速铁路,京福高速铁路,将设蚌埠南站。蚌埠高铁客站是京沪高速铁路的沿线七大客运站之一,站房规模20000平方米,道场共24股线路,设7处500米的长站台,可同时停靠13对列车。正在筹备待建的京福高速铁路也将从蚌埠南站引出。作为未来京沪高铁与京福高铁的联结站和安徽省境内规模最大的高铁枢纽,蚌埠高铁客站定位为全国一流的标志性建筑。预计2015年停靠列车40对(其中4对始发),2020年停靠列车73对(其中8对始发),2030年停靠列车92对(其中11对始发)。
[编辑本段]经济发展
蚌埠市是安徽省重要工业城市,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蚌埠市经济实力有了较大增强。现有工业企业1258家,其中大中型企业66家。已形成以加工业为主,拥有机械、纺织、轻工、化工、医药、电子、建材等行业的工业体系,能生产400多大类、上万种产品。近年来,蚌埠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资产重组步伐,着力实施“创牌造舰”战略,工业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优势产业逐步形成,涌现出一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安徽丰原集团、八一化工集团、华光玻璃集团、蚌埠卷烟厂等企业,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平板玻璃、压铸机、滤清器、灯芯绒、啤酒、玻璃制品、卷烟等产品产量、质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柠檬酸和对(邻)硝基氯化苯产量、质量在全球位居前列。
蚌埠夜景
2009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GDP)600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32.90亿元,增长24.3%;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9.81亿元,增长22.8%。二是固定资产投资超全年目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5.71亿元(超额完成全年350亿元目标),增长40.5%。三是消费市场平稳运行。全市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26.98亿元,增长18.5%。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83.49亿元,增长18.9%,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3.48亿元,增长16.9%。四是出口下降。全市实现外贸进出额38470万美元,下降2.4%。其中,出口完成33385万美元,下降6.7%,进口5085万美元,增长38.8%。五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完成财政收入76.79亿元,增长16.7%,完成年初预算105.2%。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1.72亿元,增长15.3%,完成年初预算103.4%。中央财政收入42.69亿元,增长19.6%。市本级财政收入44.66亿元,增长14.8%。六是存贷双增,引进内资提速。全市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77.78亿元,增长19.8%;各项贷款余额335.63亿元,增长13.0%。全市实际引进内资249.0亿元,其中省外资金203.9亿元,分别增长38.3%和41.6%。实现引进外资26794万美元,增长15.5%,外商直接投资24069万美元,增长14.5%。七是县域经济呈较快增长。三县规模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4.94亿元,增长49.4%,高于全市25.1个百分点。
蚌埠是安徽省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经过多年培育,在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光伏、生物质、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和新能源、纺织服装、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都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拥有上市公司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培育的柠檬酸、燃料乙醇、乳酸、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滤清器、天然气压缩机、消防车、起重机、太阳能电池及设备、导电膜玻璃等30多个龙头产品在全国乃至国际具有技术和规模竞争优势。同时,蚌埠还是国家甲级开放城市,口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齐全。现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00多家,并已与12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蚌埠市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盛产粮、油、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等。其中固镇花生产量居全国前列,怀远石榴在国内享有盛誉,五河螃蟹蜚声海内外。
投资环境
蚌埠拥有非常宽广的投资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在加工制造业领域,有压缩机、消防车、起重机、船舶、环保设备等机械装备制造类项目;有浮法玻璃、电阻式触摸屏等玻璃深加工类项目;有柠檬酸、生物乙烯、生物医药等精细化工项目;有光伏产业、太阳能发电、新兴电子等新材料、新能源项目;有烟草、食品、酿造、纺织等轻工业项目。在现代农业开发领域,有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等一批合作项目。在现代服务业领域,有以大禹、双墩、楚汉文化为突破口的旅游开发项目;有古玩玉器市场、玻璃制品市场、农机大市场、生猪交易市场等项目;有金融、保险等服务类项目等等。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良好。
蚌埠有良好的政策环境。蚌埠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促进中部崛起、享受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城市之一。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顺利实施,为蚌埠在内的3市设立了每年5亿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和每年10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我市也制定了20多项支持性、鼓励性的优惠政策,涉及投资项目资金补助、高新技术项目资助、投资上规模现金奖励、投资主导产业资金补贴等方面。蚌埠有良好的承载环境。现有省级开发区6个,特色产业园6个。围绕产业基础和产业特色,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园、汽车工业园、船舶工业园、电子工业园、粮食加工园、精细化工产业园等专业园建设,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提供载体支撑。蚌埠有良好的政务环境。近年来,我们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力优化投资软环境,相继建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外商投诉受理中心,完善了外来投资“一站式”审批服务,先后出台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实行全程代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努力把蚌埠打造成中部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今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企业服务年”活动,努力为外来投资商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让蚌埠走向世界,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让世界了解蚌埠,是我们美好的愿望。作为安徽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文化不断繁荣、社会全面进步的城市,蚌埠将以开放的姿态竭诚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前来探讨政务、考察商务、观光旅游、投资置业。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一)割据
史前时期,今蚌埠地域为淮夷族聚居区。传说大禹治水南下淮泗,在今怀远县境涂山娶涂山氏女为妻,并生启(公元前21 世纪,启建立夏朝,为华夏第一代帝王)。
春秋战国时期, 今一市三县地域曾分别为徐方、鲁、宋、吴、越、楚等国的邑地。
(二)曲阳县 钟离县 泗水郡
秦王朝 建立后统一实行郡县制,今淮河南岸怀远、蚌埠地域属九江郡曲阳、钟离等县分领,今淮河北岸怀远、蚌埠、固镇、五河地域为泗水郡蕲、徐等县分领。
(三)怀远县 钟离县 泗州
后迭经变更,历经西汉、东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至南宋宝佑五年( 1257年),始置怀远军及荆山县,辖今怀远县及蚌埠市区西部、 固镇县一部,今蚌埠市区东部属濠州钟离县;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始置淮安军及五河县。
南宋 、金对峙时期,今固镇县先为宿州蕲县、灵璧县及泗州虹县分领,后为宿州、灵璧、荆山、五河等县分领。
元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撤销怀远军,改荆山县为怀远县,今蚌埠市区西属怀远县,东属钟离县;今固镇县为宿州及灵璧、五河、怀远县分领,五河县属泗州。
(四)凤阳府
明 洪武年间,钟离县先后改为中立县、临淮县,增设凤阳县;今蚌埠市区西属怀远县,东属凤阳县;今固镇县分属宿州及怀远、灵璧、五河、凤阳县。
清 同治二年(1863年),划凤阳县马村沟以西、怀远县席家沟以东、灵璧县后楼为蚌埠独立行政区,置三县司,直属安徽省凤阳府。
(五)凤阳县 怀远县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凤阳府,怀远县、五河县直属安徽省,后属安徽省淮泗道。同时废蚌埠三县司,今蚌埠市淮河以北划属灵璧县,淮河以南划属凤阳县;今固镇县仍为宿县、灵璧、五河、怀远等县分领。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正式废道,凤阳县、怀远县、灵璧县、五河县先后直属安徽省。
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翌年撤销,仍属凤阳县。
1932年,怀远县、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四区、第四专区,五河县先后改属第七区、第六专区。沦陷时期,蚌埠为伪安徽省维新政府、伪安徽省政府所在地。抗日战争胜利后,怀远县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九专区、第五专区,五河县属安徽省第四专区。
(六)蚌埠市
1946年11月,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脱离凤阳县,辖原属凤阳县的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和淮河以北小蚌埠地区。1947年1月1日,蚌埠正式设市,直属安徽省,为安徽省第一个设市的城市。
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蚌埠市、怀远县、 五河县属皖北行署,今固镇县分属宿县、五河、灵璧、怀远4个县。
1952年4月,蚌埠市直属安徽省;上述4县改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仍属宿县专区。
1964年10月,析宿县、怀远县、五河县、灵璧县各一部分地区置固镇县,属宿县专区。
1971年宿县专区改为地区。
1983年7月,怀远县、 五河县、固镇县由宿县地区改划属蚌埠市至今。
2003年蚌埠市东市区更名为龙子湖区,中市区更名为蚌山区,西市区更名为禹会区,郊区更名为淮上区
建制沿革
史前时期,蚌埠[3]地域上居住的淮夷氏族,已过着农耕渔猎的生活。相传原始社会末期,今蚌埠地域东部曾建立钟离古国,西部曾建立涂山古国。至春秋战国时期,先属鲁,继属吴,再属越,后属楚地。后经历代演变,至民国36年(1947年)1月设市,直属安徽省所辖。
一、秦至南北朝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实行郡县制后,今蚌埠地域分属九江、泗水两郡。其东部(今凤阳县境内)设钟离县。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今蚌埠淮河北归属沛郡,淮河南归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淮南国复改为九江郡,并在蚌埠西部(今怀远县境内)设置当涂县。
王莽新政时期(公元8~23年。以下省略“公元”二字),今蚌埠地域淮河北更属吾符郡,淮河以南更属延平郡,并将钟离县改为蚕富县,当涂县改为山聚县。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年),今蚌埠地域淮河以北为沛国所辖,淮河以南为九江郡所辖;东、西部各复改为钟离县、当涂县。
三国时期,今蚌埠属魏地。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淮河以北隶于谯郡;魏明帝青龙元年(233年),废钟离、当涂二县,淮河以南隶于淮南郡。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制,今蚌埠淮河以南属扬州,为淮南郡所领,并复立钟离县;淮河以北属豫州,为沛国所领。
东晋百余年,战乱不止,蚌埠地域建置更迭频繁。淮河成为东晋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角逐的界河。淮河北于东晋成帝咸和二年(327年),为羯族石氏所建立的后赵所控制;晋穆帝升平三年(359年),又为鲜卑族慕容氏建立的前燕所占据,后于晋废帝太和五年(370年),再为氐族苻氏建立的前秦所统辖。今蚌埠西部属当涂县,于东晋成帝年间侨置于江南;今蚌埠东部于东晋安帝年间设钟离郡,治燕县;西南设马头郡,治虞县。
南北朝刘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年),淮河南岸钟离、马头两郡皆归徐州。南齐武帝永明六年(488年),改徐州为北徐州,辖蚌埠东部钟离郡,治燕县;辖西部马头郡,治己吾县。南梁初期承南齐制,后期江淮州郡先后为东魏、北齐所取。东魏武定六年(548年),蚌埠北部设连城县,为睢州所辖。武定七年(549年),今蚌埠地域置楚州,治钟离城。北齐控制江淮时,将楚州更名为西楚州,州、郡同治钟离县;并在西部设荆山郡,治荆山城,领马头县。南陈宣帝太建五年(573年),将西楚州改为北徐州,郡、县未变。至宣帝太建十一年(579年),今蚌埠又为北周所占,北徐州复改西楚州。
二、隋至两宋时期
隋开皇二年(582年),西楚州改为濠州;废荆山郡,马头县改为涂山县。大业三年(607年),又将濠州改为钟离郡,领钟离、涂山县。今蚌埠北郊则属彭城郡谷阳县域。
唐武德三年(620年),钟离郡复改濠州。武德七年(624年),涂山县并入钟离县,为濠州所领。至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后,今蚌埠淮河以南属淮南道监察,淮河以北属河南道监察。天宝元年(742年),濠州再改为钟离郡。乾元元年(758年),钟离郡又改为濠州。贞元四年(788年),濠州隶属河南道监察。元和四年(809年),置宿州,领今蚌埠淮河以北地区。
五代十国时期,今蚌埠淮河以北为宿州辖地,先后为后梁(907~923年)、后唐(923~936年)、后晋(936~946年)、后汉(947~950年)所统治;淮河以南为濠州辖地,先后为吴(907~937年)、南唐(937~958年)所占据。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夺取今蚌埠整个地区,淮河以北由徐州辖,淮河以南由濠州辖。
北宋元佑元年(1086年),今蚌埠淮河北隶于新置灵璧县,为淮南东路宿州所辖;淮河以南只存钟离县,为淮南西路濠州所辖。宣和七年(1125年),金兵南下陷汴京,取淮北,宿州初为山东西路领,至金大定六年(1166年)改属南京路。
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金兵渡淮攻取濠州。嘉定十二年(1219年),宋军收复濠州,宋、金仍以淮河为界。今蚌埠淮河以南置钟离县,为淮南西路濠州所辖。宝佑五年(1257年),蚌埠西部重置荆山县,为淮南西路怀远军所辖。咸淳七年(1271年),今蚌埠东北置五河县,为淮南东路淮安军所辖。
三、元至民国时期
元,今蚌埠属河南行省政区。至元四年(1267年),淮河北灵璧县改隶于泗州。至元十五年(1278年),五河县改隶于临濠府,今蚌埠淮河以南地区尽属临濠府。至元十七年(1280年),五河县划归泗州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临濠府改为濠州;废怀远军,改荆山县为怀远县,今蚌埠淮河以南皆属濠州钟离、怀远县境。
明洪武二年(1369年),凤阳建中都,钟离县更名中立县,翌年再改名为临淮县。洪武六年(1373年),撤中都设中立府。洪武七年(1374年),中立府迁新城改名凤阳府,临淮县亦改名凤阳县;蚌埠西部仍为怀远县,东北为五河县。三个县明初均为中书省凤阳府所领。永乐元年(1403年),凤阳府为南京直隶。
清初,凤阳府为江南省领。顺治十八年(1661年),今蚌埠全境皆为江南左布政使凤阳府所辖。康熙六年(1667年),凤阳府改隶于安徽布政使凤颍六泗道。雍正二年(1724年),今蚌埠淮河以北从凤阳府划入泗州直隶州。同治二年(1863年),划凤阳县马村沟以西、怀远县席家沟以东、灵璧县后楼一块属蚌埠,并首设独立行政机构三县司,脱离凤阳、怀远、灵璧三县,直属凤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蚌埠三县司废,河南岸改属凤阳县,置二区公署;河北岸小蚌埠属灵璧县,一直到民国35年。民国3年,恢复道制,蚌埠河南岸属安徽省淮泗道凤阳县辖。民国18年,蚌埠曾成立市政筹备处,但翌年即撤销,仍属凤阳县所辖。民国21年,凤阳县办自治区,蚌埠系其第七区。民国24年,蚌埠与三铺合为凤阳第二区。翌年,凤阳县被安徽省第四督察区所领,蚌埠受其辖。民国27年,凤阳县名义上为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区所辖,因日军侵占,九区各县沦陷,凤阳由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区兼管。
民国27年10月,日伪在蚌埠组建伪安徽省维新政府,凤阳县直属伪省维新政府管辖,伪县维新政府设于蚌埠。民国29年3月,伪安徽省维新政府更名伪安徽省政府,伪府仍设于蚌埠。民国33年,伪安徽省政府设8个行政督察区,蚌埠为凤阳县辖,隶属第一行政区,并为区治地。
民国34年8月抗战胜利,国民党军队李品仙部到蚌埠接防。11月,成立蚌埠市政筹备处,翌年接管市区行政。民国36年1月1日,蚌埠正式设市,为安徽省直辖市。
民国38年1月蚌埠解放,先属江淮解放区辖,4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蚌埠遂隶属皖北行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52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撤销皖北行署,蚌埠市为安徽省直辖。1956年,安徽省置蚌埠专区,专员公署驻蚌。1958年11月起,蚌埠市隶属省和专区双重领导。1961年3月撤销蚌埠专区,此后至1985年,蚌埠市一直属安徽省直辖。
[编辑本段]气候环境
蚌埠市地处淮河流域,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处于秦岭——淮河天然气候分界线上。蚌埠作为非省会城市拥有独立的省级气象中心——淮河流域气象中心。目前城市治安环境也为省内最好,蚌埠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是国内唯一入选2005年度公安部先进基层单位的110指挥台。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盛产粮、油、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等。其中固镇花生产量居龙子湖广场全国前列,怀远石榴在国内享有盛誉,五河螃蟹蜚声海内外。
蚌埠市风景秀丽,名胜荟萃。市东龙子湖风景区湖光山色,交相辉映,近有汤和墓、水上乐园、淮河风情园、龙子湖双龙桥公园(龙子湖桥头公园),东邻明皇陵、中都城、龙兴寺、白石山森林公园;西郊荆涂二山隔河相对,相传大禹曾会诸侯于涂山,还在此娶涂山氏为妻。现存有禹王宫、启母石以及荆山上的白乳泉、卞和洞(相传和氏璧的出处)等诸多名胜散落在青山绿水间。
[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市辖区:
蚌山区 面积 83平方千米,人口 22万。邮政编码233000。区人民政府驻南山路。
(辖 天桥街道、青年街道、纬二路街道、胜利街道、黄庄街道、宏业村街道、龙湖新村街道、雪华乡、燕山乡)
龙子湖区 面积 162平方千米,人口 23万。邮政编码233000。区人民政府驻解放路。
(辖 东风街道、治淮街道、东升街道、解放街道、曹山街道、延安街道、长淮卫镇、李楼乡)
禹会区 面积 125平方千米,人口 22万。邮政编码233010。区人民政府驻红旗一路。
(辖 大庆街道、张公山街道、纬四街道、朝阳街道、钓鱼台街道、秦集镇、长青乡)
淮上区 面积 232平方千米,人口 20万。邮政编码233002。区人民政府驻淮上大道。
(辖 淮滨街道、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曹老集镇、梅桥乡)
县:
怀远县 面积2400平方千米,人口130万。邮政编码233400。县人民政府驻新城区。
(辖 城关镇、新城区、五岔镇、双桥镇、魏庄镇、万福镇、包集镇、苏集镇、龙亢镇、河溜镇、唐集镇、常坟镇、马城镇、孝义乡、褚城乡、古城乡、徐圩乡、兰桥乡、陈集乡、淝河乡、淝南乡、找郢乡、荆芡乡)
五河县 面积1580平方千米,人口 73万。邮政编码233300。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辖 城关镇、新集镇、沫河口镇、小溪镇、双忠庙镇、小圩镇、东刘集镇、大新镇、头铺镇、武桥镇、浍南镇、申集镇、朱顶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
固镇县 面积1363平方千米,人口 61万。邮政编码233700。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辖 城关镇、王庄镇、连城镇、濠城镇、新马桥镇、刘集镇、湖沟镇、任桥镇、石湖乡、杨庙乡、仲兴乡)
开发区:
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 蚌埠高铁新城开发区
H. 国有金融资本包括哪些
国有金融资本包括:
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2、主权财富管理(投资)机构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3、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如证券期货外汇交易场所、金融交易清算结算及征信类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等金融基础设施企业形成的国有金融资本等;
4、金融或非金融国有企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8)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扩展阅读:
国有金融资本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模式,推动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逐步从“行政化”方式向“市场化”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和强调“管资本”;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I. “金融办”的全称是什么属于政府机关吗
1、金融办 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2、金融办是地方政府的下设机构,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为正处级单位,受上级金融局业务指导。
3、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五、负责本地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定本地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下级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办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J. 国务院有金融办这个部门吗职能是什么
金融办不是国务院的部门,是地方机构。
金融办,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是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负责本地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
(10)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扩展阅读:
“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撑。作为服务金融的职能部门,县金融办强化金融服务,服务实体经济、银行机构、社会公众,切实履行金融部门职能,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全县金融工作座谈会上,建湖县金融办负责人说。
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加大银企对接力度,主动向银行推介“三有一缺”企业和80个新增长点项目,引导银行机构早介入、早服务、早投放,实现精准对接。
加快企业上市,组织挂牌上市企业现场会诊活动,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剑牌、振华、欧吉尔3家“金种子”企业完善提升“一企一策”培育推进方案,着力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工商、税务等方面问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帮办。
强化服务银行机构。针对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各银行机构加强学习研究,主动策应政策形势变化,改变间接融资传统思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广和使用绿色债券、双创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
强化社会公众服务。充分利用“金融知识宣传”“送戏下乡”“法制宣传”“校园宣传”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增强群众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对小贷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依法打击逃废债,协调公安等部门,深入持续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强化履职服务职能。大力开展“资本招商”活动,引进风投创投等社会资本参与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业振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经济与金融的同频共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办
参考资料来源:建湖人民网-县金融办强化服务推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