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
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股票投资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2.债券投资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1.公允价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公允价值下降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五、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等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提示」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的数字正确,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根据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某公司股票-成本 581
应收股利-某公司 20
贷:货币资金科目 601
借:货币资金科目 20
贷:应收股利-某公司 2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219 (100*8-581)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某公司股票 219
借:货币资金科目 898.50 (100*9-1.5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某公司股票-成本 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219
投资收益-某公司股票 98.5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某公司股票 219
贷:投资收益-某公司股票 219
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的减值损失等。
2、“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盈利或损失等。
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法核算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
1、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从而形成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改按权益法核算当期的投资收益。
2、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转换为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成本法核算。
转换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初始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改按成本法核算当期的投资收益。
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出售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会计分录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法核算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Ⅶ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35
贷:银行存款 1035
借:应收利息 40
贷:投资收益 4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
Ⅷ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这两笔分录是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的分录。
第一笔,出售时公允价值下跌时,投资收益在借方,也就是说在处置该项资产时,你收到的银行存款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少时。
第二笔,持有期间公允价值总体来讲下降的,投资收益在借方。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前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计入的资本公积有借方余额时。
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的会计分录
(1)购入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
贷:银行存款 10
(2)下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
(3)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投资收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