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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家具租赁融资

发布时间: 2021-06-17 00:14:11

融资租赁可以向哪些产业渗透

融资租赁物件的适用范围是动产,主要对象是机械设备、大型交通工具、仪器仪表和特种汽车等。
租赁物件的经营范围本来很广,为什么租赁公司只限定在狭窄的范围?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
融资租赁引进中国初期,上述很多领域都涉及了。后因行业整体崩溃,10年的催债工作让人们明白一个道理: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对租赁物件的经营品种进行专业化运行。融资租赁本身是以融物的方式帮助企业达到融资的目的。只有有效的物权保护下,债权才安全可靠。然而要开发这些专业领域是需要成本的。为了节省开发成本,宁愿都挤在狭小的领域里竞争,也不愿意开发新的领域。少有人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拿来主义”看起来是省钱,实际上因挤不进市场,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更多。这就是行业看起来很美,但租赁额总是上不去的一个根本原因。我们仔细看一下目前经营的物件,他们所在的行业大都是利润比较丰厚的产业。不能说租赁公司的选择原则是错误的,但利润丰厚的产业不止这些。就算朝阳产业,也有夕阳企业;夕阳产业中也有朝阳企业。为了让租赁公司有更多的选择,现将我国其他产业罗列如下,希望租赁公司能摆脱当前的困境,开发出新的物件领域。可做融资租赁的产业:一、矿业矿业主要是资源性产业(第一产业)这种产业的设备主要生产资源性产品,其特点是可以通过控制产品的流通环节来控制租金偿还的风险。租赁物件可能不太容易变现,但其产品和原材料及容易变现,因此是比较安全的。涉及的产业有: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采矿业。二、制造业这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领域,其中不乏暴利产业。遗憾的是是少有租赁公司关注这些产业,由这些产业派生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说是市场的潜力无限。有很多设备制造业生产过剩,更需要通过融资租赁的手段来销售他们的产品: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另外还可涉及的大产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㈡ 租赁业务有哪些类型

租赁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类型。

融资性租赁:当客户需更新或添置大型设备、仪器而资金不足时,由银行出资购买这些设备出租给客户,客户对此具有使用权,并按时交纳租金,银行通过租金逐步收回资金。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短期设备出租,出租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租金高于融资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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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是信托企业的一种业务服务方式。为方便人民群众、机关团体的临时的、一次性的需求,信托企业设置租赁门店,对客户出租餐具、家具、相机、衣被、车辆等。出租时,按出租的品种和时间收取租赁费用。对租赁收入,在附营业务收入内核算。

用作出租的商品,从库存商品中各该品名户中转出,另外设立租赁商品明细帐记载。在转出时,先将进价摊销50%列入成本(可一次性摊销,也可分期摊销),其余价值待该商品报废时再全部摊销。价值较高的商品,也可按几年平均分摊的办法处理。

㈢ 营改增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指什么房屋租赁属于么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房屋租赁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未纳入营改增范围。

1.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㈣ 税法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情形,也可以加速折旧。

㈤ 融资租赁方式是什么

1直接融资租赁: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指定的卖方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物的取得可以采用直接购买或委托购买方式。
2转融资租赁:

是指以同一标的资产为租赁物的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
3回融资租赁:

是指卖方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
总的来说三方的关系 借鸡下蛋

㈥ 融资租赁外债有哪些方式

一是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向境外关联公司或母公司举借外债。此类公司通常在境外有实体经济背景,且境外境内均有从事制造业的实体公司。为促进本集团产品的销售,母公司专门在境内成立租赁公司办理直租业务,即根据承租人的要求,由租赁公司向厂商购买设备后租给承租人使用。为支持境内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将富余资金借给境内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二是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经营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过发债筹集资金后再贷给境内公司。这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常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其在境外设立壳公司后,再返程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利用外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为中资企业办理售后回租等业务。
三是利用境内银行对中资企业的授信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提供人民币或外币的对外担保。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此类人民币对外担保不纳入担保余额指标控制,加上存在对境内企业的授信,境内银行开出此类保函并无顾忌。此外,有些银行还办理交叉货币的对外担保,即境内银行出具人民币对外担保,境外机构提供外币外债,银行也未将此类担保纳入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管理。利用上述担保加外债的结构取得外债资金后,外资租赁公司使用人民币外债或外币外债结汇支付给境内中资机构,购买其已使用的资产。而实际上资产根本不移动,仍保留在中资机构使用,中资机构再定期支付租赁公司租赁本息。此类模式即是租赁公司为中资企业、医疗机构、学校等无外债指标的内资机构办理的售后回租业务。在此类业务模式下,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共同瓜分境外低利率资金的收益:通常租赁公司的外债利率为4%左右,而其租赁利息可达到5%左右,中间的差价即为租赁公司的收益;内资机构从国内银行贷款的利率为6%左右,因此,内资机构也乐意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四是以购买境内其他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方式再次借入外债。有些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中具有购买租赁资产的业务,其据此可以购买另一家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为名,申请外债登记。实际上这是两家租赁公司之间开展的合作。其具体做法是,其中一家具有国内租赁资源,但融资条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过出售租赁资产的方式获得另一家具有较好的融资渠道公司的融资资金,再去开展新的租赁业务。
五是以办理试点保理业务的名义举借外债。已在上海试点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允许租赁公司通过购买应收账款,为生产制造类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即可借办理保理业务的名义借入外债。

㈦ 家具板材行业创业融资应该怎么做

融资分不同阶段的融资和不同方式的融资,这是一个相对有点大的话题,和你是什么行业关系不是 太大,从不同阶段而言,企业老板期投的是想法和创意,也就是有了想法和创意,要去实施,将想 法和创意转化为实际行动,这个阶段需要的资金就是种子资金,此时的资金大部分是创业者自有资金,当然也可能会有外部投资者投钱,但前提是你的故事能足够吸引人,也就是通常人们说的商业计划书,其中商业模式、盈利模型等,所有的投资都是要有回报的;当你的想法落地,产品成型投 放市场时,你云要招兵买马,进行扩编,建模,此时云要引进的是天使资金:
等到成品日趋成熟, 需大规模进行市场扩张时,此时需引入的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投的是企业进行快速扩张和复制: 然后PE进场,PE也就是私募机构,它们大部分都是产业基金,它们投的是区域领先或行业第一;
到IPO就是并购基金、托拉斯;就融资方式而言,企业小的时候,信用不足,也没什么资产抵押,从银行很难融到资,大多只能通过股权的释放,而股权释放意味首先要解决你的企业定价问题,才能知道投多少钱,占有多少股权比例,还有就是初创型、中小型企业通常财务不规范、股权不清晰、 合法合规问题很多,所以要想融资第一步,你的财务必须规范、股权必须清晰、企业要合法合规, 否则投资者不敢冒这个风险来资投你;
其次是,企业必须有足够吸引投资者的故事,投资者看中的是企业的未来,你的企业未来能否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收益有多大的?这就需要企业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合理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型,让投资者从中看到未来,同时企业还要具备将商业模式落地的能力,这就意味着,投资投的是人,这个人就是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他的团队,实际控制人旺盛的精力、前瞻的思维、敏捷的市场洞察力、正直的人品、强烈的进取心以及其领导魅力都是投资者看好的,此外,团队的技术实力、互补性、协作能力也是保证企业达成目标的必要保障;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其实融资的手段会越来越多,信用融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抵押融资、股权质押,以及上市后的定向增发等,方式很多。所有的关键还是看你的未来的规划能 否打动投资者、老板与团队的能力、眼光和人品等。

㈧ 融资租赁为什么会计与税法有差异

主要差异在于计算不同。在租赁合同期内,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计人损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全部计入损益(财务费用)。

因此,计人损益的合计金额为两者之和,为“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初始直接费+最低租赁付款额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

根据税法的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亦即初始直接费之和,在租赁合同期内,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金额为“租金+行使优惠购买权的购买价款+初始直接费”。

从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会计处理可知,以上两个计算式相等,即固定资产与未确认融资费用入账价值之和是税法认可的,取得时会计准则确认的固定资产与未确认融资费用账面价值等于税法确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存续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按照“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计量,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成本-摊销额”进行计量,两者合并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累计折旧+摊销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而税法按照“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折旧额”进行计量。由于会计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必须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导致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上对固定资产与未确认融资费用计量的账面价值产生差异,形成暂时性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为便于说明,假定会计规定的折旧政策与税法一致,不考虑减值准备。

(8)家具租赁融资扩展阅读

会计上按照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归属程度,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㈨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多少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3%的征收率。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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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