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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2000年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

发布时间: 2021-06-17 04:18:25

A. 收集近十年(98-08)中国外汇储备量的数据资料,并分析中国外汇储备持续增加的原因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5年底,中国大陆外汇储备余额再创新高,达818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假如将中心政府向中行、建行和工行注资6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计算进来,我国外汇储备便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

中国外汇储备及相关统计

年份

外汇储备

贸易总额

贸易顺差

利用外资1978

2

206

-11

1980

-13

381

-19

1985

26

696

-149

45

1986

21

739

-120

73

1987

29

827

-38

85

1988

34

1028

-78

102

1989

56

1117

-66

101

1990

111

1154

87

103

1991

217

1357

81

116

1992

194

1655

44

192

1993

212

1957

-122

390

1994

516

2366

54

432

1995

736

2809

167

481

1996

1050

2899

122

548

1997

1399

3252

404

644

1998

1450

3240

435

586

1999

1547

3606

292

527

2000

1656

4743

241

594

2001

2122

5097

226

497

2002

2864

6208

304

550

2003

4033

8510

255

561

2004

6099

11548

320

606

2005

8189

14221

1019

603

注:表中数据分别摘自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治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一、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历程

外汇储备是一国对外收付的基础。它的源头主要有两个:一是贸易顺差;二是资本净流入。因此,外汇储备的多少,不仅反映了一国对外经济交易活力与吸引力的大小,而且也反映了该国对外借债与还债信用能力的强弱。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国外汇储备越多,一方面标志着该国对外出口竞争能力越强;另一方面则表明该国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且外资争相进入。反之亦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广度与深度的不断拓展,外汇储备规模也随之相应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纵观改革开放25年来的历程,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零储备”时期

20世纪整个80年代,作为中国“改革”与“开放”的头十年,它却仍处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框架的约束之内。当然,在这一阶段,中国也正处在对外开放的“试验”阶段。当时,中国人还不太了解世界,世界也不太了解中国。因此,薄弱的“底子”再加上谨慎的“试验”,我们仍然固守着计划经济下“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法则,尚无力跨越“雷池”。

1978——1989年的12年间,仅有1982年和1983年这两年存在少量贸易顺差,其他10个年份均为贸易赤字。但无论是顺差抑或是赤字,从规模上看均很小,只有1985年和1988年这两个年份的贸易赤字突破了100亿美元。与此同时,这一时期各年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也只有区区几百亿美元。

同样,在这一阶段里,我国对外开放与引进外资的力度也不算大,规模较小。20世纪80年代,除1988年和1989年外,我国各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均只有几十亿美元。1978——1989年这12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总额仅为580亿美元,尚不及1997年一年的额度。

正是由于外贸进出口及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均不大,20世纪80年代,我国外汇储备也基本上处于“零储备”状态。1978——1989年的12年间,除1989年为56亿美元外,其余各年的外汇储备余额均未超过50亿美元。

实际上,当一国对外开放有限,经济对外依存度不高时,该国外汇储备的增长及其对外汇储备的需求也不大。但总体来讲,当时的中国不仅经济贫穷,资金短缺,尤其是外汇资金短缺,而且国内物资供给奇缺,通货膨胀压力巨大,因此,当时的外贸出口能力较弱,外资流入也相对较少。这一阶段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最艰难的时期。

第二阶段:百亿储备时期

经过了80年代的谨慎探索与经验总结后,90年代的中国开始走出“计划经济”的阴影,并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新时代。应该说,1990——1995年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转轨时期或过渡时期,也是一个转折点。在这一阶段,世界进一步了解中国,中国也进一步熟悉了世界。在这一阶段,尽管出现了1993——1995年十分严重的通货膨胀,但由于新的宏观调控机制得力、有效,最终却是有惊无险,中国经济改革顺利地渡过了这一难关。

1990——1995年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从1000亿美元增长到接近3000亿美元。从商品进出口差额来看,一改过去十余年的贸易赤字状况,6年中共有5年出现了贸易顺差,除1995年顺差167亿美元外,尽管其余各年顺差规模不足百亿美元,但它却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重大信号。

在这一期间,我国开始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尤其是进一步拓宽了国际融资的渠道和空间,中国对外开放的吸引力也在不断增强。实际利用外资年度总额从100亿美元增至接近500亿美元,而且其中90%以上的引入外资都是“直接投资”性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引入外资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正是基于外贸进出口和利用外资形势的明显好转,这一时期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从100亿美元快速上升到7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快速而稳定的增长,标志着我国外汇储备正在走出“短缺”的时代,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成为我们的一种自信和自豪。

第三阶段:千亿储备时期

1996年底,中国经济运行成功实现“软着陆”,并顺利进入“低物价、高增长”的通道。1997年上半年,国家抽样调查的所有“主要商品”均出现了供过于求或供求平衡,据此判定,困扰新中国近半个世纪的“短缺经济”终于宣告结束,买方市场新时代已然到来。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已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1997年,中国经受了百年一遇的大洪灾,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3000亿美元,贸易顺差则呈跳跃式增长,并首次突破400亿美元。这再次表明了中国经济已然步入良性循环新时期,并具有了较强的抵御外来风险和抗干扰能力。1998年在贸易总规模不变的条件下,我国继续保有了第二个400多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在随后的6年中,虽然我国贸易顺差每年一直保持在200——300多亿美元之间,但其间我国贸易总规模则在不断地放大:2000年突破4000亿美元;2001年突破5000亿美元;2002年更是突破6000亿美元;2003年又突破8000亿美元;2004年则突破10000亿美元大关。然而,2005年,不但贸易总额接近14000亿美元,而且贸易顺差第一次奇迹般地跨越了1000亿美元的“绝对”大关。这又是一个质的新飞跃。

与此同时,我国在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方面,1997年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达644亿美元。在之后的8年中,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一直保持在500——600多亿美元之间,这是一组让世界为之赞叹的数据。500——600亿美元的稳定规模,一方面表明中国政局稳定,投资环境优良;另一方面则表明中国引入外资不再是“饥不择食”,当然,也不再是“多多益善”。

1996年底,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这标志着企业和居民有了更多持有外汇存款的机会。这一年,我国外汇储备余额首次突破1000美元,1997年则进一步增至1400亿美元四周。2001年再次突破2000亿美元;2003年更是突破4000亿美元;2004年跨越6000亿美元;2005年又大步跨越了8000亿美元。若以这种速度发展下去,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定能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并会远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一。这样庞大的规模、如此高速增长,是好是坏
二、中国外汇储备适度规模分析
在经济国际化环境下,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外汇储备都是必不可少而至关重要的。一般地,外汇储备主要具有以下四大功能或作用:
第一,外汇储备可以抵补贸易赤字,并保持一国必要的、正常的进口能力。
第二,保有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对外借债与偿债的信用担保与物质保证。
第三,外汇储备是一国政府干预本国外汇市场、调节本币汇率的有力武器。
第四,在国家经济动荡或是遇上战争灾难时,外汇储备将是一国最后的战略储备。
因此,一国外汇储备规模多大为好,或者说,它的适度规模应该是多大,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不是简单地看一个数据就能了事的。
事实上,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评价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比方,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发行国,它们不需要太多的外汇储备,因为这些国家的货币本身具有世界购买力的作用,因此,它们保有的外汇储备相对较少。如美国和欧盟区各自保有的外汇储备不过几百亿美元。但也有例外的。例如,日元是最主要的三种国际储备货币之一,然而,日本目前却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储备,这又是何故呢?我想,不完全的理由至少包括:日本不仅国小、资源短缺,而且民族危机感重、不自信,当然,也许还有其他动机。
此外,在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确定上,发达国家与非发达国家、开放国家与非开放国家、大国与小国,在评判标准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1960年美国教授特里芬提出:一国国际储备对年进口额的比率以40%为宜。20%为底限,低于30%便要补充。这一观点后为许多西方国家所接受,它们主张,一个国家外汇储备一般应能满足3——4个月进口付汇。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又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外汇储备不能低于短期外债的规模,以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但一些国际金融组织更强调,一个国家外汇储备的规模应该能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这显然强调了“充足”的外汇储备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各国实际国情的不同,在国际上尚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
当然,从量上讲,任何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都应该有一个适度规模,因为外汇储备是有成本的。这一成本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外汇储备资产必须具有足够的“流动性”,以确保其日常功能的正常发挥。然而,足够的流动性往往是要以较低的盈利性要求为代价的。其二,由于汇率总是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外汇储备资产极易遭受汇率风险而导致无形的账面损失。因此,外汇储备并非多多益善,它应该有一个度:安全够用但不浪费。
中国作为一个改革开放中的、正处在快速发展中的人口大国,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究竟应该是多大?我想,这是一个不便妄加揣测的重大战略问题,但是,至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考虑和分析。
中国是一个改革开放的经济大国,它需要更大的外汇储备为之保驾护航。
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经济大国,但我们还不是一个经济强国。1982年,中国GDP首次突破5000亿元人民币;1986年GDP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1995年GDP突破5万亿元人民币;2002年GDP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2004年,我国GDP接近16万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经济布满活力的标志。但从人均GDP水平来看,按照2004年普查数据统计,我国GDP位于全球第6位,但人均GDP却处于全球第107位,居倒数水平。
不容置疑,随着改革开放的成功推进与不断深入,中国经济将会拥有一个长足发展的巨大空间。然而,这一进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可能会碰到不少令我们无法预料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国搞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外汇储备作后盾。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太小气。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机制,无形之中“夸大”了外汇储备规模。
人民币虽已实现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但资本项目在我国仍被严格管制,这就意味着中国公民尚不能将本币金融资产自由地“交易”为外币金融资产。从投资角度讲,我国居民只能投资国内市场的本币金融资产,而不能自由投资国外金融资产。因此,我国老百姓手中持有的外汇资产相对较少,除涉外企业外,大量的外汇资产只能集中于中心政府手中,进而成为外汇储备资产。因此,资本严格管制下的“倒逼”机制,无形的夸大了我国外汇储备的总规模。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5年第4季度末,金融机构外汇存款余额仅为1615.70亿美元,其中,企业外汇存款与居民外汇储蓄存款大体各占一半。即便加上外汇储备,我国外汇资产也不足1万亿美元,而我国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却高达28.72万亿人民币,其中,我国城乡居民本币储蓄存款已达14.11万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外币化程度相当低下。即便算上外汇储备,我国整个金融资产的外币化程度也仍不高。
每年五六百亿美元的外资净流入,再次“夸大”了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
外汇储备的初始来源无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经常项目;二是来自金融项目。一般地,贸易顺差带来的外汇储备增长是实质性的、较为真实,它往往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因此,它是外汇储备最扎实的经济基础;而外资流入导致的外汇储备增长则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非稳定性,因此,对应较大流量的外资流入,应有相当规模的外汇储备应对。
1996——2004年间,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动力尽管是来自“双顺差”,即贸易项目顺差和金融项目顺差,但每年的外资净流入总额却一直保持在500——600亿美元,而贸易顺差则小于它,一般各年仅为200——400亿美元。也就是说,我国外汇储备增长中有相当部分主要来自外资净流入,因此,如此“虚高”的外汇储备,并不能支撑外汇储备“过多”的结论。
世界仍不太平、祖国尚未统一,这也需要一个庞大的外汇储备作后盾。
外汇储备作为一种战略物资,它必需满足国家安全和主权完整的足够需要。从世界格局来看,和平与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当今世界并不太平,中美关系在曲折中前进,中日关系在坎坷中停滞不前,台独分子还在不断滋事,民族极端主义与恐怖势力仍然猖獗。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提高警惕,并作好必要的战略预备,包括外汇储备战略。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外汇储备的主要风险是结构风险,而非总量风险
三、中国外汇储备结构及其风险分析
外汇储备结构也即外汇储备资产的分布结构。其中,最主要的外汇储备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币种结构;二是期限结构。这也是外汇储备资产结构的最大风险所在。
从币种结构来看,假如外汇储备资产过于单一地集中在某种“弱币”上,则必然会导致过大的汇率风险,但“弱币”贴水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利息收益。当然,实际收益是正还是负,则需要具体分析。
从期限结构来看,则主要是考虑外汇储备资产的流动性要求。由于外汇储备是用于日常之需及不测之用,因此,外汇储备资产分布的期限结构必须首先满足流动性需求,然后才是在兼顾安全性的基础上满足盈利性的需要。
外汇储备存放地及存放结构一直是各国坚守的顶级机密。但从官方相关信息的大致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据此,我们可以作如下结论的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人民币在金融项目不可自由兑换的前提下,我们被迫将绝大部分的外汇资产高度集中于中心政府手中——变成了外汇储备性质。
可以设想,在本币可完全自由兑换的国家,居民均可自由用汇对外进出口或是对外直接投资,或作证券投资,本币与外币之间可以自由转换或交易,从而本国公民就能自由地持有本国或外国的金融资产。假如是这样,该国公民的金融资产就会多样化地分散在外币化的金融资产上,也就不会过于集中于中心政府手中成为外汇储备。
相反,由于人民币目前只能在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而在金融项目下尚不可自由兑换,因此,公民只能通过货物及服务贸易,还有经常性转移收付来获得外汇,并持有外汇存款。除此之外,公民不能通过“投资”性质的金融交易来将本币金融资产转换为外币金融资产。于是,公民的金融资产大多只能是本币资产,而不能化作外汇资产。这也是我国外汇储备名义上“过大”的真实原因之一。
为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尽早地实现人民币在金融项目下的可兑换,来分流或释放外汇储备“过大”的压力或风险,让居民能拥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将他们的资产合理而分散地摆布在所有本外币金融资产上。这便是“藏汇于民”的道理。同时,这也有利于推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进程,从而有效释放人民币升值压力,减小政府干预汇市的成本与风险。
风险之二:庞大的外汇储备过度集中于美元资产,这或许是被迫或不得已,但它绝对有害于汇率风险的规避。
美国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一直占据60%以上的比例。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不断放大,我国的“贸易美元”及“贸易顺差美元”不断增大;同时,90年代中期以来,为抑制人民币对美元持续的升值压力,在以美元作为干预货币的汇率调控机制下,我国官方不断吸入美元——增大美元储备。如此一来,我国外汇储备中的美元资产比例定会上升,因此,有人估计目前外汇储备中的美元资产也许超过了80%的比例。
无论是何种理由,“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显然是危险的。从长期趋势观察,美元的确属“弱币”范畴。从美元兑日元汇率来看,美元是长期贬值的。20世纪80年代初,美元兑日元汇率为240左右,但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比价最低曾跌至80四周。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来看,美元也正在呈贬值状。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8.7左右,如今已跌至8.0四周,美元应还有下跌空间。
我国外汇储备币种单一,且过度集中于“弱币”——美元。假设美元长期贬值,必然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的巨大账面损失,其结果必将使我国货币政策陷入“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假如为了改善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而大量抛售美元,则必然会对周边国家产生示范效应,并导致国际汇市恐慌,美元汇率暴跌。另一方面,假如不改变现有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不抛售美元,则又会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从而刺激外汇储备更快增长。为了减轻外汇储备对国内货币市场的影响,央行必须通过回笼现金或者提高利率的方式来减少货币供给,但这恰恰又会拉动本币升值;反过来,为了降低升值压力,央行假如增加货币供给或者降低利率,这会使本来就因外汇储备而极为宽松的货币市场雪上加霜。
如此看来,减持美元及美元资产迫在眉睫。美元减持后,我们应当避免重蹈覆辙,在增持欧元及其他币种资产的同时,甚至还可以增持黄金储备或石油战略储备等。外汇储备的结构调整将是一个渐渐的过程。这个过程虽不能急,但必须行动起来。
风险之三: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的存放地及投资期结构过于集中,可能会存在政治风险与信用风险。
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不但高度集中于美元,而且美元资产又主要集中在美国。从投资品种和投资期限来看,我国大量的外汇储备既有相当部分存入了美国商业银行,也有较大部分购买了美国各类债券,包括美国国库券、美国财政部中长期债券、联邦政府机构债券以及美国公司债券等,此外,应该还包括少量境外美元资产。
美国一向将中国视为其最大的潜在竞争对手,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差异以及敏感的台海问题,美国始终保持着与中国交往的距离,并将台湾问题视作与中国谈判的筹码,时不时为难中国。在这一点上,我们尤其要提高警惕,尽可能规避外汇储备存放地的政治风险。
当然,在投资期限结构上,我们也要尽可能分散风险。一般地,外汇储备资产分布结构应在不同时期有所区别。比方,在国际环境动荡时期,外汇储备应多置放于银行存款及变现程度高的短期证券上;在和平稳定时期,外汇储备可以多一些放置于中长期品种上。

中新网11月17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六”。报告称,近三十年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长,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位。

报告显示,改革开放30年,我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逐年增加。每隔十年我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都迈上新的台阶。1979年我国FDI总量只有8万美元,1980年为0.57亿美元,1990年上升到34.87亿美元,比10年前增长了60倍;2000年进一步提高到407.15亿美元,又比10年前增长了近11倍;2007年我国的FDI达到了835.2亿美元,比2000年又翻了一番多。1979-2007年,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7754.2亿美元,是发展中国家中吸引FDI最多的国家。2007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居世界第6位,占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6.7%。

报告称,30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外汇储备大幅增加。1978年,我国外汇储备只有16亿美元(来源于联合国数据库),只相当于当时世界第1位德国的3.7%;1990年,增加到286亿美元,相当于当时世界第1位中国台湾省的39.5%;2000年,我国外汇储备增加到165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2位,相当于当时世界第1位日本的47.7%;2001年我国外汇储备超过2000亿美元,达到2122亿美元;2006年底突破万亿美元大关,达到10663亿美元,超过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1979-2007年,我国外汇储备共增加15267亿美元,年均增加526亿美元。尤其是2000-2007年,共增加13627亿美元,年均增加1947亿美元。

央行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中国外汇储备已达18088亿美元。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世界124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总和。
从世界银行公布的2007年世界各国GDP排名来看,排在第57位的是越南,其GDP是712亿美元,排在末位即第180位的是太平洋岛国基里巴斯,其GDP是8700万美元。如果将从第57位的越南一直到第180位的基里巴斯这124个国家的GDP加起来,总和是17597亿美元,也就是说,中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这124个国家GDP的总和。

外汇储备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调节国际收支,保证对外支付。
二是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本币汇率。
三是维护国际信誉,提高对外融资能力。
四是增强综合国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进行经济调节、实现内外平衡的重要手段。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动用外汇储备可以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当国内宏观经济不平衡,出现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可以动用外汇组织进口,从而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宏观经济的平衡。同时当汇率出现波动时,可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汇率,使之趋于稳定。因此,外汇储备是实现经济均衡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一国经济更易于受到其他国家经济影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一般说来,外汇储备的增加不仅可以增强宏观调控的能力,而且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企业在国际上的信誉,有助于拓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国投资、降低国内企业融资成本、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适度外汇储备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进出口状况、外债规模、实际利用外资等。应根据持有外汇储备的收益、成本比较和这些方面的状况把外汇储备保持在适度的水平上。

外汇储备作为一个国家经济金融实力的标志,它是弥补本国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本国汇率以及维持本国国际信誉的物质基础。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往往要持有高于常规水平的外汇储备。但是,外汇储备并非多多益善,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急剧扩大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1、 损害了经济增长的潜力。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流入代表着相应规模的实物资源的流出,这种状况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增长。如果我国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持续下去,将损害我国经济增长的潜力。
2、 带来了较大的利差损失。据保守估计,以投资利润率和外汇储备收益率的差额的2%来看,若拥有6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年损失高达100多亿美元。如果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这一潜在损失会更大。另外,很多国家外汇储备构成中绝大部分是美元资产,若美元贬值,则该国的储备资产也将严重缩水。
3、 存在着高额的机会成本损失。我国每年要引进大约500亿美元的外商投资,为此国家要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同时,我国又持有大约一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闲置不用。这样,一方面是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另一方面老百姓省吃俭用借钱给外国人花,其潜在的机会成本不可忽视。
4、 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央行负有无限度对外汇资金回购的责任,因此随着外汇储备的增长,外汇占款投放量不断加大。外汇占款的快速增长不仅从总量上制约了2004年以来宏观调控的效力,还从结构上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并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使央行调控货币政策的空间越来越小。
5、 影响对国际优惠贷款的运用。外汇储备过多会使我国失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优惠贷款。按照IMF的规定,外汇储备充足的国家不但不能享受该组织的优惠低息贷款,还必须在必要时对国际收支发生困难的其他成员国提供帮助。这对我国来讲,不能不说是一种浪费。

楼主,我也不是很懂这个,分数并不重要,希望能有所帮助
祝一切顺利!

B. 我国居民平均资产36万元,平均率这么高你焦虑吗

老实说,我真的有些焦虑,本来一直都焦虑,生活一直在变,未来的不确定,一直都有种不努力游就会被淹没的感觉。努力了这么久,突然公家说我国居民平均资产36万元,能不焦虑吗?

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怎样配置资产、管理财富的问题迎面而来。未来5年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态势将有所改变。我国资产管理虽然起步晚,其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目前中国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均已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预计2020年,我国高净值人群与一般家庭的可投资资产总额将分别达到97万亿元与102万亿元。

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取消了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改为“保险机构自评+信息公开披露+持续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

多家保险机构人士表示,监管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一定程度上释放了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市场化竞争的活力。让市场无形的“手”与监管有形的“手”在业务发展中分工配合,既有助于从制度建设层面为保险(资管)机构“松绑”,又有助于发挥其自身投资能力参与资管行业市场化竞争。

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外还有第三方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像诺亚财富,银纪资产,利得财富都是这样的第三方理财公司。

我国资产管理虽然起步晚,其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目前中国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均已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预计2020年,我国高净值人群与一般家庭的可投资资产总额将分别达到97万亿元与102万亿元。2019年由于资产管理新规带来的资产管理规模下降影响还将在2020年继续影响资管行业。资管行业必须寻找新出路,也就是再出发,即在符合监管规范的情况下向前发展。

近年来,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推动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合力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

总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运行情况良好,有序缓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避免了部分企业因资金链突然断裂而倒闭,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工作规程》总结了前期风险企业债务问题特点及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现有债委会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

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是《通知》对保险机构带来的最大利好。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简政放权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激发保险资金投资活力,提高机构的投资决策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取得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成本,使得中小保险公司更有意愿参与股权投资。

朋友努力吧,也许这是焦虑唯一的一剂药。

C. 我国城镇,农村居民收入上的差异程度哪一个更大一些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因素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然而必须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规范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综上所述,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第四,调整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原因:(1)以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D. 从经济学角度谈解决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悬殊的方法和途径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
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
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有利因素

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

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

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

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

“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

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

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然而必须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

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

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

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

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

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

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

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

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

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

综上所述,

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

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

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

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

第四,调整相关税制

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

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

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

E. 分别结合资产结构调整效应和财富效应说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货币政策是政府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应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状态的各类方针和措施的总称,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占有重要地位,货币政策理论在宏观经济学中也处于核心地位。在货币政策的研究中涉及到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即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问题。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后,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开始正式形成。在这20多年里,中国人民银行由原来的“政府出纳”角色逐渐演变成了国民经济的重要宏观调控部门,货币政策由原来基本被忽视逐渐被公认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自1984年我国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开始,中央银行的调控手段也随经济体制的转化而逐步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特征。从1984年至今,我国货币政策调控工具及传导机制的变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一)直接调控的货币政策(1984~1993年)

这一时期,全国的货币调控主要以央行的直接调控为主,货币调控工具主要为利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并不断加强对信贷规模和再贷款额度的控制。这一时期货币政策传导中,1984~1985年为抑制信用失控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1986年紧缩货币政策起到效果,当年工业增长速度下降到0.9%。由于要求放松银根的压力存在,中央银行同年取消了信贷指令性控制做法。1986年银行贷款增加28.5%,农村信用社贷款增长42.1%,经济再度升温。1992年宏观经济政策再度宽松,新一轮经济过热开始。当年信贷规模增长如表1所示,金融秩序出现混乱现象,人民银行开始实施严厉紧缩政策。结合表1的数据分析,从政策的实施结果来看,虽然直接调控缺乏必要的弹性,使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和经济增长大起大落,但就政策而言,无论扩张还是收缩行为,都能很快实现货币政策调控意图。

(二)直接调控为主、间接调控为辅的货币政策(1994-1997年)

这一时期,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手段主要为信贷计划,其次为利率工具,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常用的货币调控工具在这一时期较少采用。1994年为了克服总需求受到抑制,而通货膨胀仍在继续的局面,选择了将治理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首要目标,从而开始了长达4年的从紧货币政策。1994-1997年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最大特点是一再贷款和外汇市场的“对冲”操作来调控基础货币供应量(见表2)。

表l:1984~1993年货币政策调控结果 年份 信贷计划数(亿元) 实际信贷额(亿元)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GDP增长率(%) 通胀率(%)
1984 423 1176 49.5 34.3 34.8 16.9 2.8
1985 713 1140 24.4 14 25.4 13.5 8.8
1986 950 1685 23.3 29.4 20.6 8.8 6
1987 1225 1442 19.4 14.4 24 11.6 7.3
1988 1560 1519 46.7 21 21.2 11.3 18.5
1989 1600 1858 9.8 6.6 18.3 4.1 17.8
1990 1700 2757 12.8 19.2 28 3.8 2.1
1991 2100 2877 20.2 23 26.5 9.2 2.9
1992 2800 3526 36.5 25.2 31.2 14.2 5.4
1993 3800 4846 3513 38.3 37.3 13.5 13.2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网站。

表2: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结构变动 年份\增加额比例\基础货币工业主要渠道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增加额 比重 增加额 比重 增加额 比重
外汇占款 2302 64 2765 45 3072 87
对国有银行再贷款 2832 -79 1317 21 -2059 -54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1996.01-1998.01)。

(三)间接调控为主的货币政策(1998-2003年)

这一时期,中央银行的货币管理采用资产负债比例取代贷款规模限额,在调控工具上,注重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等,以强化对货币供应量的调节。1998-1999年为货币适度扩张时期。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央银行为了克服商业银行“借贷”行为,采取了有利措施放松银根。2000-2002年8月货币政策为稳中偏松时期。此期间,消费物价指数为0.6%,通货紧缩的现象并未完全消失。2002年9月~2003年末16个月间为通货适度紧缩时期。

(四)间接调控政策的确立阶段(2004~2007年)

2004年以来,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措施,对信贷资金的过快增长进行了“微调”,当时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主要以信贷传导为主,汇率、利率等传导途径为辅的间接货币调控政策基本确立。

(五)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8年至今)

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以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经济形势急剧恶化,我国经济受冲击加大,人民银行开始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五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从4.14%下调至2.25%累计下调1.89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从7.47%下调至5.31%累计下调2.16个百分点。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见表3),货币政策使用密度较为频繁。到了2009年下半年,已实现经济快速恢复增长,这时央行开始考虑宽松货币政策适时逐渐退出的问题。

表3:存款准备金率调整 时间 存款准备金调整
2008.9.16 17.5%调至16.5%
2008.10.9 16.5%调至16%
2008.12.5 16%调至15%
2008.12.23 15%调至14.5%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10年,货币供给平稳回落,货币政策回归常态。进入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0年1月18日、2月25日和5月10日,三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以对冲银行体系部分过剩流动性,控制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同时又兼顾到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农村金融发展。
2010年上半年,我国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宽松力度有所减弱。中国人民银行三次上调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货币供给逐渐平稳回落;引导银行把握信贷总量、节奏和结构,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适度,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资产价格剧烈波动、实际利率水平为负值、股票市场整体走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集聚的情况。
2010年公开市场操作在流动性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流动性变化,灵活、适时、适度地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中央银行此次汇率改革的直接目标是缓解国际压力。无论从5月外贸形势、国际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向和国内CPI超过3%等国内因素来看,还是从全球汇率结构性变动看,此时人民币重启汇率改革的成本都是比较低的。在一定意义上,这意味着我国将容许一定程度的人民币缓慢升值,因此也意味着收紧国内总需求,减小了年内加息可能性。在2010年G20多伦多峰会召开前夕重启汇率改革,较好地把握了时机。今后,将继续按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从上述各阶段货币政策的实证分析不难看出,目前我国仍执行着信贷渠道为主的传导机制,但是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率传导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资产价格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也逐步凸显出来。

三、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发展沿革以及各种渠道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的分析,结合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一)利率传导渠道

在我国,由于利率市场化并未完成,利率形成机制不尽合理,使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和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受到制约,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率非完全市场化扭曲了利率的形成体系。在利率市场化国家,基准利率一般指央行再贴现率和再贷款利率,然后以此为基准通过货币市场利率中介等短期利率形成对应存贷款利率等长期利率的调节。由于我国存贷款等长期利率是受管制的,短期的货币市场利率难以通过市场化的利率期限结构来影响长期利率;存贷款利率作为一种政策利率反而会对货币市场短期利率产生不小影响。如此一来,虽然短期利率已市场化,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的长期利率并没有完全市场化,最终导致一方面投资、消费等经济变量对市场化短期利率的反应不灵敏,另一方面非市场化的长期利率失去了对经济资源市场均衡优化配置的功能。
第二,利率非完全市场化制约了消费和投资对利率的弹性。市场化的利率体现了社会投资报酬和资金成本,对于企业,市场化利率是其投资决策与内涵报酬率相比较的基准,而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非市场化利率,不能真实反应企业的资金成本,这就造成了投资对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不敏感。而从居民层面看,利率管制使利率长期处于低水平、波动幅度小且频率低,这使得财富收益的变化范围较小,即使利率有些微调,人们也不会因此认为财富收益有大的改变;同时,利率非完全市场化限制了市场的流动性,并产生了对居民消费的抵减作用,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利率变化对财富价值的影响程度,这从本质上制约了利率对消费和储蓄的影响力度。
第三,利率非完全市场化制约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利率具有调节经济的内在平衡机制,而利率非完全市场化破坏了这种平衡机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形成制约。
第四,利率非完全市场化制约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发展中国家的利率管制对经济增长造成了较大损害,这些低的或负的实际利率造成了金融的非中介化,利率不能有效发挥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杠杆作用。就我国现实而言,以金融机构存贷差作为储蓄投资转化效率的考查指标,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存贷差一直在增加,长期沉淀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最终一部分会成为金融机构弥补不良贷款和亏损的资金,对货币政策形成传导障碍。
第五,利率非完全市场化扭曲了股市价格。利率作为股票市场的一个敏感指标,中央银行的每一次利率调整,甚至投资者对利率走势的预测或市场对利率变动的谣言都极易造成股价的波动,可以说,利率在某种程度上是股价变动的参照基准。在利率非完全市场化背景下,由于利率实质上充当了再分配的一种手段,而无法反映真实的资金供求关系,由此,实际利率的变动必然导致股票价格的非正常反应,这也是造成我国近年来股市泡沫、风险累积,最终导致股市传导机制不畅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信贷传导渠道

第一,货币政策通过信贷渠道在中国人民银行阶段传导不畅主要是由于利率弹性不足,利率的变化不能有效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进而影响其可贷资金规模。
第二,货币政策通过信贷渠道在商业银行阶段传导不畅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存在多重经营目标,银行信贷供给不完全受可贷资金规模的影响。通过对银行信贷渠道各时期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主导时期”的传导非常有效;“中央银行主导时期”和“商业银行主导时期”的传导是弱有效的。
第三,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在“企业主导时期”传导有效是由于企业所获得的贷款及时用于了生产性投资。正因为如此,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在“企业主导时期”这一传导过程中,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银行贷款能影响国内生产总值。

(三)金融资产价格传导渠道

第一,股票资产在居民个人资产中的比重不高,财富效应不明显。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股民只占总人口不到5%,而美国的这一比例已达40%。而且,在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中,各类有价证券(债券、股票、保单)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例不足30%,主要还是现金和银行存款。此外,我国股票市场上的投机氛围较浓,股市波动较大,居民对股票收益和风险的认识较为谨慎,整个社会的股票持有率较低。这样,股价的变动对居民的实际资产额影响较小,因此股票价格变动对整个居民消费的影响有限。
第二,股票市场不完善,使“托宾Q效应”难以发挥。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股票市场中还存在一些制度性和体制性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也阻碍了股票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传导作用。

(四)汇率传导渠道

根据国际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在存在资本流动的条件下,货币政策在固定汇率制下是无效的,即汇率传导渠道的影响与货币政策的目标完全相反。因而,面对当前国际金融环境与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为增强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和有效性,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或重新选择是必要的,扩大汇率制度的灵活性应是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同时应该看到在我国还存在一些实施灵活性汇率制度的不利因素:
第一,我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还是一个比较“薄”的市场,每日外汇交易量十分有限,外汇市场的规模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东亚新兴市场国家。这样一个薄的市场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如果扩大汇率变化的灵活性,就可能引起汇率的大幅波动,不仅起不到稳定经济的作用,反而会成为新的冲击源,对贸易和投资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我国的外汇市场如同其他各类金融市场一样,在发展早期存在市场规则不健全、监管不力、投资者行为不规范不理性等问题,而外汇市场本来就是存在着多重均衡的较为不稳定的市场,这些现象的存在可能进一步加剧汇率的波动性。
第三,我国的外汇市场还缺乏规避风险的交易工具,如果汇率的灵活性扩大,将加大企业和金融机构面临的汇率风险。
第四,我国的汇率制度安排还不能完全从短期宏观经济稳定的角度来考虑,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为实现一些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可能会在短期内扭曲市场,降低市场效率,但这种代价从长期看是值得的。
第五,东欧转型国家的实践表明,从固定汇率制向浮动汇率制的转变,采取逐步加大汇率制度灵活性的渐进方式,实效要优于“休克疗法”的转变方式。

四、对策建议

面对当前这种多种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并存的局面,我国应在进一步完善信贷渠道和利率渠道作用的同时,兼顾资产价格渠道和汇率渠道的发展。

(一)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提高利率弹性

1.逐步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
目前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以及外汇存贷款利率已经放开,为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有确定利率的自主权,并逐步扩大其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使市场利率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发挥利率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以支持经济发展。
2.适度调整利率结构
建立合理的利率结构是利率市场化的基础。合理的利率结构应包括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间的资金利率结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的利率结构;利率与其他资产负债业务间的利率结构。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率结构,才能发挥利率市场化的积极作用。
3.加强对利率渠道运行的监管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应加强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货币政策运行状况的监管,以便于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同时,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体系,增强金融政策的透明度,来减少利率形成机制的偏差,提高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性。
4.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其利率敏感性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使其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获得资金,使利率发挥对投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促使国有企业出资人到位,避免“出资人缺位”现象的出现,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理性的市场竞争主体,增强成本约束,增强企业对投资成本和风险变化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提高对货币政策变动作出反应的敏感性。
5.完善非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素质
非国有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股份制改造,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国有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从而扩大货币政策传导的覆盖面。
6.改善居民资产负债结构
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基金、个人委托贷款、集合信托、集合理财、保险等投资工具,促进居民金融资产多元化。进一步发展个人消费信贷,规范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增加个人信用消费和投资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

(二)改革商业银行内部机制、完善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

1.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资金融通中介的主导作用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优化产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和改善产权关系,优化产权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先进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树立盈利目标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增强国有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为货币政策的传导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按照《巴塞尔新协议》的要求,该协议将于今年在全球银行业全面实施。为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巴塞尔新协议》的研究,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控制强化银行内部权力的约束与监管,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尤其是加强银行衍生交易工具的信息披露,增强银行信息的透明度,以保证银行稳健,安全运营。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实现内部稽核管理体制的独立性。
3.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增强货币政策的覆盖面
加快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上市和兼并重组,吸收民间资金建立规范的地方中小金融组织,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将货币政策的效力带到地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这些分散在地方的金融组织对当地的中小企业情况比较熟悉,取得信息的成本比较低,运作比较灵活。中小银行的发展壮大,为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通过非国有银行与非国有经济的相匹配发展,使货币政策的效力传导到国民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从而使货币政策的影响更加全面有效。

(三)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提高资产价格渠道的有效性

1.疏通股票市场渠道
第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股票发行手续,严格实行退市制度以抑制投机性泡沫。众多绩优公司是增强投资者长期投资信心和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一部分上市公司经营效益低下甚至亏损,失去了投资的价值,往往就成为投机炒作的对象。
第二,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实提高市场透明度。庄家操纵市场、噪音交易者非理性行为等的发生,主要源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信息披露要体现有效性、及时性和充分性的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标准要统一化和规范化,以便投资者进行比较和分析。
第三,构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机制。我国要在加强金融中介风险管理、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基础上,“开明流,堵暗流”,进一步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要建立规范的证券融资渠道,有条件地使银行与证券业、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资金互相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供求量;进一步扩大券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数量,完善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质押率、平仓线等予以弹性控制;允许券商进入银行间的国债回购市场;更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扩展到投资银行业务,在参与企业的兼并重组和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重组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
2.疏通房产市场渠道
第一,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平抑房地产的周期波动,防止供求关系过大波动。供给方面,应尽力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放在调节商品住房的供求关系,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扩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比重上。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要严格禁止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需求方面,以引导需求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一是要运用税收政策,对短期投机行为进行打击;二是金融政策不能“一刀切”,应区分投机需求与正常需求,同时要考虑地区差异;三是控制土地的重点应是控制土地炒作,而不是控制土地供应,可以通过对闲置的土地进行征税,增加土地的持有成本;四是对商品房预售进行严格监管,加强网上备案和销售合同管理,防止虚拟交易、炒卖楼花、加价出售、拒售房屋等炒作行为;五是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培育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引导人们理性购房,避免百姓盲目跟风搭车,成为最后的买单者,引起房市和社会动荡;六是对投机需求宜“疏”,不宜“堵”。
第二,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一是要加大房地产企业上市的规模,同时鼓励一些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二是大力发展以具体项目融资为主要特征的私募型房地产信托产品,积极鼓励一些具备良好资质的房地产企业与证券公司合作成立产业投资基金,逐步推动以购买和长期持有成熟物业为目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三是尽快在中国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试点的基础上扩大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实施范围,改善房地产贷款结构,增加房地产贷款的流动性,同时缓解资本充足性指标对银行资产扩张的压力。四是吸引外资投入房地产市场,鼓励境外投资银行来华建立以房地产业为投资方向的合作项目和项目投资。五是建立房地产金融资产的流通市场体系,借助资产证券化、指数化、基金化等金融手段,实现房地产金融资产的流通和交易。

(四)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证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提高,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也在加快,汇率渠道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将逐步提高。从实践来看,这项制度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是在强制结售汇及外汇周转限额的约束下形成的。这种汇率形成机制一定程度上会使央行在综合运用汇率政策、货币政策干预外汇市场时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疏通汇率传导渠道,配合货币政策的实施,要对外汇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逐步推行企业意愿结售汇和外汇周转限额弹性制度,改变外汇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以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充分发挥银行“蓄水池”的功能,扩大企业在经常项目下保留现汇的比例,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和经营成本,增强在国际市场在的竞争能力。
第二,为保证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公开业务的顺利开展,应在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前提下,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调整汇率,放宽汇率波动幅度,增强名义汇率的灵活性,使由于外资流入形成的外汇供过于求的局面,由本币汇率的适度上浮而得以缓解,从而减少央行被动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
第三,要加快外汇市场的发展,适当增加其他类型的外汇市场交易主体,扩大交易主体的数量,逐渐弱化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刺激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增大市场交易的规模,为浮动汇率制的真正实施准备一个良好的外汇市场。
第四,建立合理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逐步将国家外汇储备与其他外汇分开。我国净外汇资产与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管理有很大关系,近年来,人民银行一直难以摆脱随外汇占款增减而被动投放或收缩基础货币的局面,主要是没有把国家外汇储备与其他外汇分开。实际上,中央银行应只对保持合理的外汇储备负责。逐步实现中央银行外汇资产的证券化,按照安全、流动、微利的原则将外汇储备用好。
第五,实现中央银行调控手段的多样化,应创造条件改变目前调控手段单一的状况,采用多种手段调控汇市,包括银行间市场公开业务、远期外汇市场干预、利率调整以及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调整等。

F. 我国贫富悬殊最大是多少如何解决

用经济法解决我国贫富悬殊问题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
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
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有利因素

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

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

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

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

“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

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

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然而必须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

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

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

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

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

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

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

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

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

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

综上所述,

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

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

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

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

第四,调整相关税制

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

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

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

G. 用经济法解决我国贫富悬殊问题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
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
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有利因素

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

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

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

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

“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

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

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然而必须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

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

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

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

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

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

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

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

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

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

综上所述,

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

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

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

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

第四,调整相关税制

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

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

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

参考资料:经济日报

H. 问几个经济学问题,哪位高手帮帮忙,回答一下,谢谢喽!!!

问题一回答: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小。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报告认为,可确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

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

第四,调整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

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

I.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是什么

现金流贴现模型(使用收入的资本化定价方法来决定普通股股票的内在价值的)市盈率估价法(主要是利用股票的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算出价格的)反正就我知道的,就这两种主要的。

J. 根据现状分析我国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可行性

发展储蓄事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在积累资金、支持生产、回笼货币、平衡信贷收支、调节货币流通、缓和市场供求矛盾、帮助人民群众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和生活、引导消费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储蓄作为国家储蓄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储蓄是社会主义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国家财政拨款、企业存款和居民储蓄,是社会主义银行信贷资金的三个重要来源。通过居民的储蓄,银行把大量闲散的货币资金聚集起来,再把这些资金贷放给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使其在社会主义生产和经营中发挥作用。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储蓄是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增加社会主义积累又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物质保证。居民储蓄的实质是推迟消费,将消费转化为投资。
我国居民储蓄的现状是高储蓄率,高储蓄额,这样的现象有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为推进储蓄转变为其他金融资产创造了条件。但是总体而言,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在以上这些投资品种中,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都较好的产品并不多。比如在保险市场上,由于我国的商业保险起步较晚,居民的风险意识不强,2007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036亿元,只占了当年储蓄余额的4.08%。 从债券市场看,债券是国外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我国也于1981年恢复了自1958年后停止了23年的国债发行,1984年起,我国的企业也开始通过社会和企业内部职工来发行企业债券,我国的金融机构也陆续发行金融债券来筹集专项资金。但总体看,债券市场对居民储蓄的分流十分有限,2007年,我国全年发行企业、公司债拳1821亿元,仅占当年储蓄余额的1.06%。从国债来看,目前它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但是国债发行的幅度受到一国经济发展的制约,一般来说,国债的余额“只能以占财政收入或国民收入的一定比例为度”。而且目前的国债,面对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主力发行的记账式品种多,少量面向个人的凭证式国债发行,每次都引来大批的投资者。国债虽然可以影响到居民储蓄,但国债对居民的影响,几乎等同于高息的储蓄。从股票市场来看,2007年股票成交金额已达到460556.22亿元,从股市的交易额与储蓄增长的变化来看,股市投资收益日益成为影响居民储蓄的因素,股市的财富效应,使储蓄存款向股市迁移。在2000年5•19行情后,股市牛市特征明显,交易额大增,期间储蓄增长则减缓;但自国有股减持消息出台后,股市大跌,上海综指从2200多点到2005年5月跌破1000点,交易额急速下降,同期储蓄增加则十分明显,2005年下半年股市回暖,居民储蓄绝对数额虽然是增加的,但增速却明显放慢。2007年股市下跌,居民储蓄增速又有加快的趋势。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股市的交易活跃程度虽然影响居民储蓄的行为。但是股市变化比较大,机制尚不成熟,风险大,老百姓不可能将自己的看病钱、养老钱投入其中。因此股市虽然也能分流居民的储蓄但是并不能起到持续的分流。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居民储蓄转为投资可行,但风险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