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庆市融资租赁现有专项资金
根据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年内当地融资租赁企业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举借外债等方式新增50亿元人民币投资,形成租赁资产。助推当地的飞机、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平行进口车等进口租赁业务发展,并力争2015年底通过融资租赁实现进出口额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6月,重庆市外经贸委相关负责人与重庆辖区内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座谈,据参会人士透露:《关于加快重庆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将尽快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相关资料显示,包括参照天津、广东等融资租赁发达地区优惠政策、建立行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资金、给予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待遇等措施都将包含其中。不过最终方案仍以官方公布为准。
各路资金抢滩重庆融资租赁市场
数据显示,在重庆设立的独立法人融资租赁公司达到37家,注册资本金规模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租赁资产规模已近250亿元人民币。
而其中,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占比为83%,达到31家。
除外资以外,重庆地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发展迅猛。
2014年12月,重庆农商行控股设立注册资本25亿的重庆渝农商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重庆市和邮储集团的合作备忘录显示,注册资本50亿的中邮金融租赁也将落户重庆。
根据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年内当地融资租赁企业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举借外债等方式新增50亿元人民币投资,形成租赁资产。助推当地的飞机、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平行进口车等进口租赁业务发展,并力争2015年底通过融资租赁实现进出口额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但同时,多名重庆当地融资租赁业内人士认为,重庆当地的融资租赁行业还存在诸如:大众认知度不足;政府公共资源向融资租赁行业开放度不够;缺乏统一的行业扶持政策等问题。
数据显示,根据2014年重庆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估算,融资租赁渗透率不足2%,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15%-30%的水平。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资料中,也列举了重庆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遇到的政策瓶颈。
其中包括:政府公共资源领域尚未向融资租赁企业开放。办理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担保等权属登记时,融资租赁企业不被认定为金融机构无法办理。
相关政府部门对融资租赁的融资特性不认可,导致经营成本增高、审批手续复杂:如国有企业资产售后回租需经联交所挂牌交易,增加了交易环节成本;海关对进口免税设备的回租业务,要求对标的物补征关税;国土房管部门对不动产的租赁业务,要求征收契税及交易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等。
重庆力帆集团下属的元亨融资租赁公司2015年初已经迁往上海自贸区,这某种程度也是一种提示。
建议出台融资租赁扶植政策 设产业引导基金
据重庆当地大型融资租赁公司高管透露:未来将由重庆经信委牵头,参照天津、广东等融资租赁发达地区优惠政策,尽快出台《关于加快重庆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内容包括:给与融资租赁企业在税收、招商引资上相应优惠政策; 建立行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资金;协调工商、海关、外汇、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权限,在管理上探索形成符合融资租赁业特性的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等。
如在招商引资政策上,重庆未来或将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到位奖励;以及自建房或租房的补贴;营业税、高管团队个税等补贴等奖励措施,吸引融资租赁企业落户重庆。而在重庆全市统一优惠政策出台前,拟在北部新区开展政策试点工作。
同时,重庆市外经贸委还向重庆市政府建议:参照天津、广州、西安经验,设立重庆市的融资租赁产业引导基金,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做大资本金,放大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杠杆,并为融资租赁企业后续融资提供资金。
按照重庆此前的产业引导基金模式,一般为政府将用于该行业的补贴,加上相关国有企业资金形成母基金,按照1比2左右杠杆吸引社会资金成立子基金。但融资租赁产业引导基金拟定的规模尚不知晓。
有外资融资租赁业内人士表示: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无法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租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但税务部门认为该目录仅适用于内资,致使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无法享受。”某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人士如此抱怨。
对此,重庆市经信委也建议重庆市政府出面协调市发改委和市国税局,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按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同时,建议税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税收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诸如减征飞机租赁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出口退税、人民币租赁资产的跨境转让、经营性租赁资产的加速折旧、经营性租赁资产残值处置的增值税和新购设备的增值税抵扣等税收优惠问题。
不过这些方案仍在推进过程中,最终落地可能会存在变数。
B. 天津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对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优惠政策:
1.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2.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在本市规划的金融区内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前二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50%标准给予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二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
4.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从外省市引进且连续聘任两年以上的公司副职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奖励。
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出租方的退税申请,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办理退税。属于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出租方的退税申请,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应发函调查,在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货物已按照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三、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政策:
1.对采取先期留购方式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业务,实行分批退税。即,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收取租赁船舶租金的进度分批退税。
2.对采取后期留购方式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业务,实行租赁船舶在所有权真正转移时予以一次性退税。
3.对采取后期留购方式的,在租借期间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4.对非留购的融资租赁出口租赁船舶出口不退税,无论在租赁期满之前,还是期满之后,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四、飞机租赁企业税收政策:
1.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前可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申报。境外融资租赁业务出口免税按项目报批。保障飞机租赁企业发票需求。
C. 工商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新政策
北京
1、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享受一次性资金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各分担50%。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由海淀区人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2、购置或自建办公用房的,由海淀区人民政府给予每平米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融资租赁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享受3年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租金的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10%,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D. 现在农业机械都有补贴了,有专做农业融资租赁的公司吗
现在农机这个行业因为有了补贴有点乱:厂家和商家巴不得多出一些机器,农民也很方便买到机器。你要做,得先市调好了。
E. 福建自贸区目前在融资租赁方面都有哪些开放政策
福建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混业经营,并降低设立单机、单船子公司的设立门槛。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各项补贴政策,不同的注册资本有不同的补贴数额,具体的还是去福建自贸区官网查看。
F. 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自贸区
1、2016年8月,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6〕32号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52号)第2条:“主管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企业的国家税务局负责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的认定、审核、审批及核销等管理工作。”将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免)税纳入审批。
来源:2014年8月8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通知》(沪国税法〔2014〕16号)
3、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
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1.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2.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3.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来源: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
4、财政补贴政策:
1.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
2.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3.对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新区注册或追加资本金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500万元。
来源:2012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5、对融资租赁企业实施激励措施:
1.对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增资,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融资租赁企业,按其对新区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补贴。对增资一定规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其对新区的新增贡献程度,适当加大补贴。
3.对在浦东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购房补贴。
4.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新区内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特别鼓励其开展船舶、飞机租赁等航运租赁业务,按其业务量,给予一定补贴。
5.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按照合同金额,给予一定补贴。
6.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舶和飞机,给予一定登记费补贴。
7.对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在上海综合保税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飞机和船舶租赁项目子公司,加大补贴力度。
8.新区内的政府采购,公用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政府财力投资项目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来源:2012年7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2]202号)
6、融资租赁企业财政资助:
1.对新引进到位资本金超过1亿元(含)的融资租赁企业,参照《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和购房补贴。对本办法施行日前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未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鼓励其进行增资扩股,根据增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
3.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照合同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
4.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按照合同金额1%,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单一企业不重复享受补贴,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5.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舶和飞机,给予登记费100%补贴,单船或单机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200万元。
来源:2010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办法》
7、“对新引进的大型融资租赁企业,其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50%补贴”。
来源:2005年12月,上海在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浦府[2005]294号)》
G. 融资租赁购车发票抵税
购车发票是可以抵扣税款的。
若公司抵扣税款,购车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
理论上说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业,发票开具内容一般不属于租赁费。
H. 在上海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补贴
上海自贸区政策好,在上海自贸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货币可自由兑换及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