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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仓单质押融资

发布时间: 2021-03-19 00:29:39

1. 仓单质押的融资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
业务申请人应符合银行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及同时应满足的条件:
一、 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银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二、 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三、 以经销仓单质押项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一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四、 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银行及他行均无不良记录;
五、 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六、 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 仓单质押的意义

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放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一举三得”。
首先,对于货主企业而言,利用仓单质押向银行贷款,可以解决企业经营融资问题,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其次,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可以增加放贷机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因为有了仓单所代表的货物作为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
最后,对于仓储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有稳定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仓储企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3. 统一授信融资业务模式相比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有哪些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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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仓单质押融资的基本概念

仓单,在学理解释上是指仓储方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人的记载仓储货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我国现行合同法以及物权法还没有对仓单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了仓单的内容要件。因此,现实中仓单格式与内容多自行设计,且容易与传统的入库单、提货单混淆。
仓单质押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物权法第223条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多为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手段。当前,银行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就建立在仓单的质押担保权能之上,其核心在于担保人以在库动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作为质押物担保借款人向银行的借款,仓储物流企业经银行审核授权后,以第三方的身份对担保人仓单项下的在库动产承担监管责任,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服务,对质押物进行库存监管。比如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将与大易有塑合作推出一种新型产业链金融理财产品——仓单质押贷款,也是属于这种类型。

5. 仓单质押融资的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7)货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按合同规定对质押品进行监管,严格按三方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物流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
(8)借款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将销售回收款存入监管账户。
(9)银行收到还款后开出分提单,物流企业按银行开出的分提单放货。直至借款人归还所有贷款,业务结束。
(10)若借款人违约或质押品价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时追加保证金的,银行有权处置质押物,并将处置命令下达给物流企业。
(11)物流企业接收到处置命令后,根据货物的性质对其进行拍卖或回购,来回笼资金。

6. 什么是仓单质押怎么操作

货物抵押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以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为例:

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到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7. 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7)货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按合同规定对质押品进行监管,严格按三方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物流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
(8)借款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将销售回收款存入监管账户。
(9)银行收到还款后开出分提单,物流企业按银行开出的分提单放货。直至借款人归还所有贷款,业务结束。
(10)若借款人违约或质押品价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时追加保证金的,银行有权处置质押物,并将处置命令下达给物流企业。
(11)物流企业接收到处置命令后,根据货物的性质对其进行拍卖或回购,来回笼资金。

8. 仓单质押融资的风险

仓单质押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向金融领域延伸的一种创新服务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我国目前企业融资难、银行放贷难的市场现状。但由于是创新产品,故在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必须采用目前较为先进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监管质押物,并通过期货市场的功能来转移风险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减少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9. 仓单融资的仓单融资的模式

仓单融资在实践中有多种做法,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便利企业融资和经营,银行也在不断创新,不断在仓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拓展新的融资模式。目前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仓单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仓单质押贷款,是制造企业或流通企业把商品存储在仓储公司仓库中,仓储公司向银行开具仓单,银行根据仓单向申请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仓储公司代为监管商品。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解决了借款人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同时通过仓单质押可以降低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保证贷款安全,还能增加仓储公司的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仓储公司的经济效益。
流程:(1)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照银行要求把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储公司;(2)仓储公司向银行提交企业交存货物的仓单,进行质押,承诺将保证货物的完好,并严格按照银行的指令行事;(3)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4)企业实现货物的销售,购买方(客户)将货款汇入银行的企业账户;(5)仓储公司根据银行的指令,向购买方移交货物;(6)企业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
仓单质押贷款实质是存货抵押贷款,由于银行难以有效地监管抵押物,就需要借助第三方仓储公司形成的仓单,以及仓储公司提供的保管、监督、评估作用实现对企业的融资。在实践中,以仓单质押模式为基础,通过拓展仓储仓单的范围、强化仓储公司担保职能、以未来仓单作质押等,又可以形成异地仓库仓单质押贷款、统一授信担保贷款和保兑仓融资模式。
2、异地仓库仓单质押贷款:异地仓库仓单质押贷款是在仓单质押贷款融资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仓储公司根据客户需要,或利用全国的仓储网络,或利用其他仓储公司仓库,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提供仓单,企业根据仓储公司的仓单向银行申请借款。
异地仓库仓单质押贷款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可以把需要质押的存货等保管在方便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仓库中,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质押成本。 保兑仓或称买方信贷,相对于企业仓单质押业务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银行在买方(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在这一模式中,需要生产企业、经销商、仓储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经销商根据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支付货款,由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反担保。银行向生产企业开出承兑汇票后,生产企业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流程:(1)经销商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支付一定保证金;(2)仓储公司向银行提供承兑担保;(3)经销商向仓储公司提供反担保;(4)银行向生产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5)生产企业按照汇票要求,向仓储公司交货;(6)仓储公司提货、存仓,并向银行签发仓单;(7)在仓单融资期限内,经销商向购货方销售货物;(8)购货方将货款汇入银行的企业账户,归还经销商的质押贷款;(9)根据银行指令,仓储公司向购货方移交货物。 统一授信的担保模式是指银行根据仓储公司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把一定的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仓储公司,再由仓储公司根据客户的条件、需求等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清算。仓储公司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统一授信的担保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时的多个申请环节;同时也有利于银行充分利用仓储公司监管货物的管理经验,通过仓储公司的担保,强化银行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降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