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租赁账务处理怎么做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p
Ⅱ 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及实例
简单说,以应收的租金借“长期应收款”入账,以未担保余值借“为担保余值”入账,以应收租金+承租方担保余值+与承租人有关第三方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之和的现值作为融资租出资产入账,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Ⅲ 融资租赁业务,出租方的账务处理谢谢
一、如果将一项租赁业务确认为融资租赁,那么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需要根据租赁开始日确认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未实现融资收益等登记有关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银行存款(即初始直接费用)
直接租赁方式下,融资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理。
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期内,出租人对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的处理。收到每期的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对或有租金的处理。如果或有租金是根据租赁资产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计算的,实现时,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中。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或有租金是根据租赁期间物价指数计算的,实现时,应计入“财务费用”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未担保余值减少的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同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租赁期届满时对租赁资产的处理。
1、租赁期届满,承租人以支付名义价款的方式留购租赁资产。收到名义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租赁资产,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只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若担保余值不足,则由担保人补足余值。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b、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c、同时存在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d、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都不存在时,可以不做会计处理,只要在备查簿中记录清楚保证融资租赁资产实物安全即可。
二、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3)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实例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Ⅳ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怎么做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实例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三要素
一,记账方向(借方或贷方)
二,账户名称(会计科目)
三,金额
种类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方法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Ⅳ 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下面用一个事例来说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应该注意的地方。
企业租赁业务主要包括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判别及租赁期现金流量核算方法的准确掌握是租赁核算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两类租赁实质的分析,提出租赁业务处理三部曲,即: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判别——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会计处理入账。
一、分析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时应注意的问题
1.期初现金流:对于承租人来说,通过租赁业务可以使其避免一次性购买资产而支付较多现金引起企业资金不足问题,避免的资金支出相对于承租人而言是一部分资金流入,所以将其视为资金节约流入。
2.租赁期现金流:在此环节要仔细分析租赁业务实质,区别对待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现金流核算方法。因为经营租赁相对于承租人而言,由于其没有购买资产而失去了资产折旧抵税收益并付出了租金,所以将这两部分均视为企业现金流出。融资租赁相对于承租人而言,也存在失去折旧抵税与租金支付情况,但是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准则明确规定,这两部分不能够直接抵税,只能够通过利息费用进行抵税,所以企业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应通过利息费用抵税进行现金流量的调整。
3.租赁期届满现金流量:在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应根据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资产的变现价值与资产会计账面价值不一致进行应纳税额调整处理,变现价值大于会计账面价值时增加的应纳税额直接从变现价值中抵扣,变现价值小于会计账面价值时两者差额与所得税税率乘积视为丧失的现金流流出。此环节的分析也可以单纯地从数学思维来理解,即不区分租赁期届满时变现价值与会计账面价值是否一致,此时的现金流量均可以按照“期末现金流量=变现价值-(变现价值-会计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公式来理解。
4.折现率选择:在租赁期内,因为承租企业或出租企业的现金流量稳定可靠且风险较低,所以折现率采用的是等风险的有担保的债务税后资本成本。在租赁期届满,因为此时的资产变现价值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风险较高,所以折现率采用的是投资项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5.利息抵税额:在融资情况下,每期利息额是根据期初未归还的本金摊余成本与租赁内涵报酬率乘积计算的。
二、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处理三部曲
第一步: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判别。此步骤是核算现金流量数据的前提依据,目的在于说明在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怎么核算,丧失折旧与付现成本能否进行抵税。根据规定,经营租赁业务情况下失去的设备或资产的折旧额与付现租金均可直接抵税,然而在融资租赁业务情况下,失去的设备或资产的折旧额与付现金额是绝对不可以抵税的,只能以租赁资金的利息进行抵税,所以此环节的理解掌握是后续第二环节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的基础与前提。在判别具体能否进行抵税时,判别内容核心为租赁业务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具体依据为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步: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该步骤是根据第一步判别结果来进行现金流量的分析。在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届满终结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现金流量核算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租赁期的现金流量核算,此部分也是现金流量核算的重中之重,核心之核心。在经营租赁情况下:对承租人而言,此步骤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初始现金流量(避免设备购买支出,视为现金流入)②租赁期现金流量,税后租金支付[租金×(1-所得税税率)]与丧失的折旧抵税(折旧×t)两部分,均视为现金流出。③租赁期届满现金流量,依据“期末现金流量=变现价值-(变现价值-会计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计算,注意该公式的本质意义在于收益纳税损失抵税的理解。在融资租赁情况下:对承租人而言,第①环节与第③环节相同,不相同的是第②环节即租赁期现金流量,税前支付租金视为现金流出且不可抵税与利息抵税视为现金流入两部分。
第三步:会计处理入账。在经营租赁情况下,因为企业并不把租赁资产确认为资产,所以不需要进行资产的入账确认,只需要在合理的租赁期间内,将支付的总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例如,在租赁期内,将实际支付的租金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而初始避免设备购买支出部分现金流量并不是企业真实的现金支出,此部分仅仅作为评价租赁业务是否具有可行性给予的考虑。在融资租赁情况下,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该项租赁资产应该确认为企业自身资产且在租赁期间内应该合理地进行折旧计提,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就需要将其进行入账处理。按照企业将要支付租金总额现值确认为资产(固定资产),而将支付的租金总额确认为企业的负债(长期应付款),二者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将其按照内涵报酬率进行摊销。
三、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欲购置某设备,预计购置成本为8 000万元,折旧年限为20年,法定残值率为购置成本的5%,预计5年后变现价值为400万元。现如果以租赁方式取得该设备,乙公司需每年支付租金1 989.88万元,租期5年,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40%,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有担保贷款的税前利息率为8.5%,项目要求的报酬率为14%.合同同时约定,在租赁期届满该资产归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必须支付400万元价款。
第一步: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判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实质判断“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归承租人情况下为融资租赁”依据可知,该项业务属于融资租赁,故在租赁期间该项租赁业务的丧失设备折旧与租金付现成本均不可以直接抵税,只能以利息进行抵税。
第二步: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首先,根据该项目购置成本、租金支付及期末补价支付数额计算该项业务内涵报酬率为9%(8 000-1 989.88×(P/A,I,5)-400(P/F,I,5)=0,i=9%)然后,依据因租赁而避免设备购买支出、租赁期付现成本与利息抵税、租赁期届满时现金流出,计算租赁期租金偿还与利息金额以及编制现金流量表,目的在于分析该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数据如下表所示。
第三步:会计处理入账。根据融资租赁支付租金额按照内涵报酬率折现的现值8 000万元确认为“固定资产”,将要支付的租赁资金及租赁期届满的补价10 349.4万元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二者差额2 349.4万元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并且在以后租赁期间逐步摊销,在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金额按照用资费用支付利息计算。
四、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
1.租赁业务理论实质在于企业能否把租赁资产确认为自有资产,能否在租赁期间内将丧失的折旧与支付租金进行抵税:若为经营租赁,则可以进行抵税;若为融资租赁,则不可以进行抵税。
2.无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二者都在租赁期间有四部分现金流量:避免设备购买而引起的现金流入,期末购买支付补价或不购买引起的丧失变现价值与纳税调整,租赁期间考虑所得税的付现成本与折旧或不考虑所得税但考虑利息抵税的付现成本与折旧。
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均需要三阶段流程分析: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判别——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会计处理入账。
Ⅵ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Ⅶ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Ⅷ 麻烦给我一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一般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范围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小范围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试点期间凭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划定答允从销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付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一般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范围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小范围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试点期间凭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划定答允从销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付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Ⅸ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全部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